钢结构吊装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1. 施工准备:
1.1. 材料准备:钢索、铁锲、斜垫铁、平垫板、M48螺母等。
1.2. 机具及测量仪器准备:扳手、全站仪、激光经纬仪、水平尺、钢尺、水平 仪、千斤顶、钢丝刷、缆绳、磨光机、16吨吊车、焊机、手拉葫芦(10t)。
1.3. 技术准备:
1.3.1. 基础验收合格及控制线验收合格。
1.3.2. 柱脚板下砼表面剔除浮浆并清理干净。
1.3.3. 对已预埋地脚螺栓位置复查,偏差较大者,对相应钢柱柱脚板作扩孔处理。 1.3.4. 钢构件进场验收相关资料齐全。 1.4. 构件准备
1.4.1. 钢结构吊装用临时爬梯,与钢柱固定牢靠 。
1.4.2. 对吊装构件吊耳进行角焊缝加固,确保安全可靠方可吊装。 1.4.3. 缆风绳拉环预埋牢靠。 2. 施工工艺
2.1. 吊装顺序
2.1.1 底层钢柱吊装顺序 2.1.2 非底层钢柱吊装顺序 2.2. 钢柱安装
2.2.1. 钢柱基础检查:
a. 检查基础定位轴线是否和原定位轴线重合,定位轴线是否超过控制线,纵横定位线是否垂直、平行,并标在基础上; b. 检查柱间距离,柱距应控制在3mm以内;
c. 检查地脚螺栓是否垂直,螺栓间距是否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对角线是否一致。d. 检查柱底标高是否满足施工图纸的要求,标高误差过大时,应通过调节柱脚板与基础的间隙来找正柱标高。
2.2.2. 钢柱吊装
a.钢柱吊装前应将柱子表面污物清理干净,根据加工厂制作基准点弹出吊装中心线和标高基准线标记。检查柱脚板中心线,柱脚板螺孔孔距和孔间对角线是否与柱脚螺栓相吻合。如有偏差,需在吊装前进行修正,确保钢柱吊装就位一次成功。
b.调节柱底调节螺母,并按设计标高和构件高度实际偏差找出螺栓顶标高,并放上平垫铁。 b.为了便于下道工序操作,应将爬梯、操作平台事先在钢柱上安装好。 c.将钢柱按编号排好,挂好吊钩,由起重工发出起重信号,钢柱应缓慢立起并移至基础上方。(钢柱基础表面、土块、灰渣应清理干净,并将垫铁放好,每组垫铁不应超过三块,共4组)。地脚板孔对准螺栓后,钢柱缓慢落至基础上。 d.校正钢柱:对准左右轴线进行垂直,标高测量(利用下螺帽加斜垫铁校正)。若柱轴线出现误差,用千斤顶、倒链、铁锲加以调正;标高公差可用斜垫铁进行调整。当钢柱轴线的平面位置及标高调整到符合设计要求时,将地脚螺栓拧紧。
2.3. 钢吊梁吊装 采用平吊法。
2.3.1. 梁按图纸要求对号入座,未吊装前核对钢梁的几何尺寸,孔距。
2.3.2. 钢吊梁起吊后,缓慢送到钢柱牛腿处时,操作人员将钢梁孔与钢柱牛腿板上的孔对准,并将中间垫板放好,安装螺栓穿上,拧上螺母,另一侧用同样的方法穿上螺母。
2.3.3. 遇到螺孔有偏差时,用冲孔栓找正螺栓孔,并逐个穿上螺栓拧紧螺母。 2.3.4. 安装高强螺栓时,逐个替换高强螺栓拧至初拧状态。
2.3.5. 在整体校正完毕合格后,按照上、中、下的施工顺序,终拧高强螺栓。 3. 整体结构再校正 。
2.4 钢屋架吊装
2.4.1 钢屋架采用地面相邻两组预拼装后在吊装的方法。先将两榀钢屋架按照图纸尺寸拼装成一个整体,然后用16吨吊车采用四点悬挂的方法吊装。
2.4.2. 钢屋架起吊后,缓慢送到钢柱顶板处时,操作人员将钢屋架孔与钢柱顶板上的孔对准,并将安装螺栓穿上,拧上螺母,另一侧用同样的方法穿上螺母。 3.整体结构再校正
待整体一个框架空间结构体全部吊装完毕后,再进行一次校准、核对,确定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后,方可对需施焊部位进行焊接。 4. 质量标准
钢结构吊装必须严格按设计及规范执行,精度必须达到 4.1主控项目:(按构件数抽查10%,且≥3个) 检查项目 底层柱柱底轴线对定位轴线偏移 柱子定位轴线 柱的垂直度 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 主体结构的整体平面弯曲 允许误差(mm) 3.0 1.0 H/1000,且≤10.0 (H/2500+10.0)且≤50.0 L/1500,且≤25.0 备注 钢尺 钢尺 钢尺 钢尺 钢尺
4.2. 一般项目:(按构件数抽查10%,且≥3个)
钢柱等重要构件的中心线及标高基准点等标记应齐全。安装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或节点数抽查10%。其中柱和梁各不少于3件,梁连接节点不应少于3个。 柱连接处的错口 3 mm , 柱的各柱顶高度差 5mm。梁连接表面的高差 3mm。 5. 文明及安全施工
5.1. 起重机械作业应有专人指挥,采用统一的指挥信号,并事先联络当天吊装
工作内容..指挥人员应站在驾驶员便于观察的位置,起重指挥人员应有较丰富的经验的起重技工担任。起重指挥人员在起吊前应明确吊物长度重量起重高度和安装方位,并事先和塔吊司机商定吊装方式。
5.2. 按起重吊装要求进行试吊。试吊高度一般为离地面200mm左右,试吊时间
10分钟。确认起重机械、钢丝绳、起重卡具、吊耳,衡量实际荷重,确认无异常后方可正式起吊。
5.3. 严禁五级以上大风(含五级)进行吊装,晚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并 经安全部门认可,方可进行作业。 5.4. 起重作业中要做到“五不吊”: 5.4.1. 指挥信号手势不清不吊; 5.4.2. 重量重心不明不吊; 5.4.3. 超负荷不吊; 5.4.4. 视线不清不吊;
5.4.5. 捆绑不牢、挂吊不对不吊;
5.5. 吊装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入内,起重吊物下面严禁站人和行走。 5.6. 高空作业动火(如电焊、气割、烘烤等)必须事先移开操作面下方的易燃 易爆物品,并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有现场监护人员,不得随意离开自己的岗位。 5.7. 个人安全措施
5.7.1. 严禁酒后上高空,登高作业前,应检查登高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安 全带、安全帽、梯子、跳板、脚手架、安全网等)。
5.7.2. 高空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钩子应挂在操作上方牢固的结构上。 如无挂钩处,应事先设临时装置,以便挂系。
5.7.3. 登高作业必须穿防滑鞋,严禁穿大裤管裤、高跟鞋以及硬底鞋。
5.7.4. 多层作业,操作者位置应相互错开,传递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用吊绳操作。严禁高空投掷工具或器材,操作者应有自我保护意识和相互照顾的观念,要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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