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年度年终奖发放办法
一、 发放依据
年终奖按公司制度汇编劳资制度中的“员工薪酬和福利”等相关内容确定。
二、 发放金额
2019年年终奖发放根据各部门、车间工作生产的实际情况,结合员工全年综合考评结果,经公司领导班子综合评定后,按人数下拨到各部门、车间,中层按考评成绩及办公会议决定发放.员工年终奖发放由部门主管根据考核系数,并结合工作实际和员工全年度工作表现、任务完成情况分配,分配方案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发放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发放年终奖:
1、试用期内的;
2、试用期内离职的;
3、全年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的(不含试用期);
4、本年度内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者,违反厂规、厂纪受到处分的;
5、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
6、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4天或者病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
7、全年旷工2天的;
8、勤杂工、季节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放部分年终奖:
1、转正后工作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按月发放;
2、当月事假累计2天以上(含2天)或者当月病假累计3天以上(含3天),年终奖按月扣除。
四、发放要求
1、分配做到拉开差距,奖罚分明;
2、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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