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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能源汽车的政策发展

2020-09-21 来源:好走旅游网


我国新能源汽车的政策发展史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发展的直接推动力,就是国家的相关扶植政策。

第一阶段:

2001年,中国启动了“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专项,涉及的电动汽车包括三类:混合动力、纯电动和燃料电池汽车,称为“三纵”;多能源动力总成控制、驱动电机、动力蓄电池为“三横”。由此建立了“三横三纵”的开发布局。

在“十五”期间(2001-2005),鉴于混合动力刚刚成为技术热门、纯电动车的研发没有实质性突破,国家科技部把混合动力、氢燃料电池车的研发打包列入863电动汽车重大科技专项。该项目国家投资8.8亿元,加上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总共约24亿元。还确定北京、武汉、天津、株洲、威海、杭州6个城市为电动汽车示范运营城市。

但“十五”过后,没有任何一个电动车项目进入商业化生产。“新能源汽车”成为各大厂商炒作概念、套取国家补贴的手段。24亿元的投入,被业界认为是“撒胡椒粉”。

第二阶段:

在“十一五”期间(2006-2010),科技部、工信部等部委确定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专题,节能减排、减少对进口石油的依赖、减少CO2排放,成为我国汽车行业的重大任务。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节能减排方向性之一。

2006年财政部针对实施新消费税政策时,明确说明:对混合动力汽车等具有节能、环保特点的汽车将实行一定的税收优惠。

2007年11月1日,《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正式开始实施。该规则对新能源汽车进行了定义: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

2007年12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新能源汽车正式进入发改委的鼓励产业目录。

第三阶段:

借力奥运会的推动,2009年,被称为新能源汽车的破局之年。

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原则上通过了汽车产业振兴规划,首次提出新能源汽车战略,安排100亿元支持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化。

2009年1月23日,财政部、科技部发出了《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北京、上海、重庆、长春、大连、杭州、济南、武汉、深圳、合肥、长沙、昆明、南昌等13个城市作为新能源汽车示范试点城市(最近又发展到25个城市)。

同时,财政部、科技部发出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针对公共服务领域购车进行一定的补贴。在补贴标准设计的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中,混合动力汽车按照节油率分为五个补贴标准,最高每辆车补贴5万元;纯电动汽车每辆补贴6万元;燃料电池汽车每辆补贴25万元。——这一补贴政策并没有涉及私人购车领域。

2009年2月,科技部、财政部共同启动了“十城千辆”电动汽车示范应用工程和百

辆混合动力公交车投放,决定在三年内,每年发展十个城市,每个城市在公交、出租、公务、市政、邮政等领域推出1000辆新能源汽车开展示范运行。

2009年3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实施新能源汽车战略:到2011年我国将形成50万辆纯电动、充电式混合动力和普通型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产能;新能源汽车销量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5%左右;推动新能源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化,形成10亿安的动力电池产能;主要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具有通过认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

——工信部副部长、原东风汽车总经理苗圩对此持保守态度,认为:“2020年以前,真正所谓的新能源汽车的销售只会占整个销售量一个很小的比例,我估计是10%-15%。”

2009年5月6日,国务院决定以贷款贴息方式,安排200亿元资金支持技术改革,包括“发展新能源汽车,支持关键技术开发,发展填补国内空白的关键总成”。

2009年6月17日,工信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其核心内容是:新能源汽车企业必须至少掌握新能源汽车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及控制系统三者之一的核心技术。

2009年7月11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组织召开上汽、东风、广汽、北汽、华晨、奇瑞、江淮等行业前十位整车企业一把手会议,讨论新能源汽车的联合行动,签署了《电动汽车发展共同行动纲要》。

2009年12月3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在北京召开2009年工作会议,对《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规格尺寸》等7项新能源

汽车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了审查。

2010年3月的“两会”上,新能源汽车成为热点话题之一。

2010年6月1日,国家出台了《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提出了5个试点城市为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和合肥。但补贴是给生产企业而非消费者。同时,又提出《“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通知》,主要针对1.6L以下乘用车包括混合动力车和双燃料车,要达到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另外还有4项电动车相关标准和《汽车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投资方向(2010)》政策。

2010年8月底,由工信部牵头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2011-2020)》征求意见稿完成,已上报国务院审议。最快年内有望实施。该规划将成为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纲领。

同时,包括新能源汽车的“七大战略新兴产业“也将发布各自的十二五规划。财政金融也会加大对新兴产业的投入——十二五规划中,产业升级、结构转型、节能减排是工作重点。

《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述评

1,《暂行办法》里规定的新能源汽车,指的是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和纯电动车。

目前,这种车型都以展品居多,大部分车企并未提出明确的投产计划。而真正已经投入市场、被少量使用的混合动力车,被排除在鼓励私人购买的范围之外。

2,《暂行办法》的补贴,是补给生产企业的。

《办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包括私人直接购买、整车租赁和电池租赁三种形式,中央财政将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把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

对此,消费者会产生疑虑:这种“价内补贴”与实际成本及税收等“打包”之后,所形成的销售价中是否实实在在扣除了政府补贴。

对比国外,美国、日本、欧盟各国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消费者要么获得直接的政府补贴,要么免除汽车的购买税或减征其它税收,没有一个国家把补贴直接给到生产企业。

因此,该条例仍停留在鼓励企业研发、销售新能源汽车的层面上,对于鼓励消费者购买,起不到太大作用。

3,鼓励整车租赁和电池租赁

《办法》第二章第五条:“整车租赁: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租赁企业。电池租赁:中央财政对电池租赁企业给予补助,电池租赁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向私人用户出租新能源汽车电池,并提供电池维护、保养、更换等服务。”

这种经营模式已经在众泰和安凯纯电动车上实施,属于直接面对消费者,效果较好。众泰30辆2008EV纯电动车在杭州租赁给私人消费者,支付2500元月租金就可使用,并由私人消费者为其进行示范运行,发现车辆问题及时反馈给企业来改进。安凯纯电动公交

客车采取电池租赁营销模式,由于锂离子蓄电池费用约占整车费用的三分之一,租赁电池可大大减少购车成本,电池租赁费也不超过燃油费用,受到公交公司的欢迎。

4,电池能力决定新能源汽车补助金额

《办法》第八条,申请补助的汽车企业及其新能源汽车产业应符合条件中规定: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能量不低于15千瓦时;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池能量不低于10千瓦时(纯电动模式下续驶里程不低于50千米);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动力电池不低于5年或10万千瓦时的质保。

5,关于五个试点城市(上海、深圳、长春、杭州、合肥)

①上海和深圳,是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本地化开展得早,卓有成效。

②长春市作为试点城市,主要考虑一汽集团是汽车行业的龙头,已推出E-coo电动概念车,奔腾B50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等,同时配套企业还有辽源市星源电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辽源锂源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磷酸铁锂锂离子蓄电池、长春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磷酸铁锂锂离子蓄电池等。在《暂行办法》出台后,一汽集团表示,将大力发展电动乘用车和插电式混合电动车,并尽快投产。

③杭州成为试点城市,是因为吉利集团大力发展电动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推出帝豪GE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帝豪EC8插电式混合动力车、EK-2纯电动车等。而且杭州万向电动车有限公司是生产锂离子蓄电池的生产基地。

④合肥成为试点城市,是因为奇瑞汽车公司和江淮汽车公司在安徽。奇瑞汽车开发并

试生产了瑞虎3、瑞麟M1与S18等纯电动车。江淮推出了和悦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同时配套企业有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生产磷酸铁锂锂离子蓄电池。

——从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城市的确定,可以看出,国家对自主创新产业支持的明显意愿和倾向。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2011-2020)》内容概要

发展目标:

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和市场规模达到全球第一,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纯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车等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500万辆;以混合动力为代表的节能汽车销量达到世界第一,年产销量达到1500万辆。

两步走:

第一步:2011-2015年(十二五期间)将大力发展节能汽车。①提高传统汽车的燃油经济性;②实现普通混合动力汽车的大规模产业化;中度、重度混合动力乘用车保有量计划超过100万辆。

——目前,我国的混合动力车主要是微混、轻混和中混,技术比较成熟,尤其是微混,采用皮带驱动发电机/电机和起动/停止装置,价格相对便宜,不久将作为乘用车标准配置;采用的蓄电池是镍氢蓄电池,价格便宜,可以大规模批量生产;

——由于大容量、高电压、高功率的锂离子蓄电池技术尚未成熟,再加上价格昂贵、重量过重,性价比不高,性能也达不到纯电动车续驶里程要求;再加上充电站建设尚未铺

开的因素,纯电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车、重度混合动力车不是近期发展方向。但这类型车辆的技术研发、实现示范运行是完全可以的,并也将获得国家支持。

第二步:2016-2020年(十三五期间)将传统汽车的燃油经济性提高到国际先进水平;大规模普及混合动力汽车,中度、重度混合动力乘用车年销量超过300万辆;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实现产业化,市场保有量希望超过500万辆。

——大规模普及混合动力车,纯电动车等实现产业化,取决于锂离子蓄电池技术的提升、蓄电池价格和重量能否降低、充电站建设能否普及到居民小区和停车场,以及更优于锂离子电池的某些新型蓄电池能否商业化。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2020年重混动力车年销300万辆、市场保有量500万辆的目标太冒进,令人震惊,希望进行科学论证,提出切合实际的科学数据。

传统汽车节能技术更成熟:

相对于概念先行、技术滞后的新能源汽车,传统汽车的节能减排技术更为成熟、无需投入太多研发经费,再加上消费者购车时存在的一种“提升社会地位”“有面子”的炫富心理,在现阶段,各大厂商普遍倾向并致力于对传统汽车的节能改造。

汽油车:采用汽油直喷(GDI)、涡轮增压、可变气门正时和升程控制系统、可变进气管长度控制系统、三效催化转化器等技术,可达到节能20%、降低排放20%的目标。

例如:①,大众汽车在中国生产的部分车型采用了涡轮增压、汽油直喷技术(TSI)和双离合器自动变速器技术(DSG),实现燃油经济性提高20%,排放降低20%以上,同时,

TSI和DSG还将在大众汽车在中国所有车型上推广。②,上海通用投入11亿美元在动力总成上搞研发,推出搭载全新动力总成的车型,比老一代产品油耗和CO2排放降低8%-13%,而性能(升功率)平均提高10%。今年8月18日,通用汽车公司与上汽集团签署协议,共同开发1.0L-1.5L新一代环保节能动力总成技术,包括汽油直喷、涡轮增压和干式小扭矩双离合器自动变速器等。

柴油车:采用直喷、涡轮增压、高压燃油喷射(单体泵、泵喷嘴、共轨)、废气再循环(EGR)、氧化催化转换器、选择性催化还原(SCR)技术、微粒捕集器等技术,可提高燃油经济性30%和降低CO2排放20%。欧洲在乘用车上广泛采用柴油机。在我国,由于柴油标准达不到国III、国IV排放标准要求,因此仅在部分SUV车和商用车(货车和客车)上,采用柴油机和上述减排技术。

国家投入:

《规划》中提出,要形成3-5家新能源汽车整车骨干企业,形成2-3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动力蓄电池、驱动电机等关键零部件企业,产业集中度达80%等要求。

或许是吸取了新能源发展过程中,风机、光伏产业产能暴增的教训,《规划》意图避免低水平、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规划》提出打造国家团队,依托现有汽车重点企业,重点建设上海、长春、武汉、重庆、北京、安徽等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使产业集中度达到90%以上,培育3-5家产销新能源汽车达到100万辆以上汽车产业集团,和若干家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如蓄电池、电机等骨干企业——如果是合资企业,需具有自主研发和知识产权能力,中方应控

股大于50%。

《规划》建议,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并给予税收减免补贴。在未来10年,中央财政拿出1150亿元资金,用于扶持产业链发展:

500亿元,支持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300亿元,补贴25个示范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城市;

200亿元,推广混合动力车为重点的节能汽车;

100亿元,扶持核心零部件业发展;

50亿元,试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税收优惠及补贴:

消费者:.

①对购买节能、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减免车辆购置税和消费税。

②对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的车辆购置税全免(占整车价10%);对普通混合动力车,车辆购置税和消费税减半。

③在2015年前,对新注册的纯电动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的消费者,免征车船税;对购买普通混合动力车的消费者,车船税减半。

企业:

对列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整车企业和关键零部件企业,将享受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附:我国汽车的税收规定

1,购置税:整车价的10%

2,消费税:乘用车:1.5L及以下 车价3%

1.5L-2.0L(含2.0) 车价5%

2.0L-2.5L(含2.5) 车价9%

2.5L-3.0L(含3.0) 车价12%

3.0L-4.0L(含4.0) 车价15%

4.0L以上 车价20%

商用车:中型、轻型商用客车 车价5%

3,车船税:

载客车(包括电车) 每辆每年60-660元

载货车(含半挂牵引车、挂车) 每吨每年16-120元

三轮汽车(含低速货车) 每吨每年24-120元

摩托车 每辆36-180元

世界各国新能源汽车税收补贴政策

美国

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的消费者可获得2500~7500美元的税收抵扣额度。

英国

规定2011年1月-2014年3月,英国政府对购买符合条件的电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和氢燃料电池车的私人或团体消费者给予每车补贴为售价的25%,最高位每辆车5000英镑。纯电动车和所有CO2排放量低于120g/km的车辆免每年车船税。从2010年4月1日起,商业用途的纯电动轿车和商用车免5年营业税。

德国

2012-2014年。消费者购买电动车即可享受每辆车3000~5000欧元的环保补贴或税收优惠。

法国

2012年前,政府对购买CO2排放量低于6Og/km的车辆给予补贴,额度不超过车价的20%,最高每辆5000欧元。对C02排放量低于125g/km的混合动力车,每辆补贴2000欧元。

奥地利

购买CO 排放量低于120g/km车辆的用户,能获得最高300欧元补贴。2008年7月1日-2012年8月31日,购买包括混合动力车在内替代燃料车的用户,可额外获得500欧元补贴。纯电动车免燃油消费税和车船税。

比利时

购买纯电动车的用户获得相当于车价30%的减免优惠,最高9000欧元。

丹麦

装备质量低于2t的纯电动车(不含混合动力车)免注册税。

西班牙

阿拉贡、阿斯图里亚斯、马德里、纳瓦拉、瓦伦西亚、卡斯蒂利亚、穆尔西亚等省,为消费者购买混合动力车提供每辆2000欧元补贴,为纯电动车消费者提供每辆6000欧元补贴。安达卢西亚省最高补贴购车款(包括混合动力车和纯电动车)的70%。

荷兰

2010年7月1日前,混合动力车分两档降低注册税,最大减税额度分别是6400欧元和3200欧元。

希腊

购置纯电动车和混合动力车的消费者免注册税。其中发动机排量小于1.93L,免每年车船税。大于1.93L免50%车船税。

葡萄牙

纯电动车免注册税。混合动力车减免注册税50%。

日本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包括混合动力车在内的环保汽车给予车辆购置税和汽车重量税减免。售价200万日元、车重在1-1.5t的混合动力车,车辆购置税优惠为10万日元,汽车重量税可减免5.67万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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