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董事决定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执行董事决定的管理行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运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执行董事决定管理。
第三条 执行董事决定,是指公司依法依规通过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并由执行董事负责具体执行的行为。
第四条 执行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执行董事决定等规定,并按照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的原则履行职责。
第五条 执行董事应当保守公司商业秘密,自觉遵守商业道德,不得利用其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私利,不得泄露、篡改、销毁与公司利益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第二章 职 责
第六条 执行董事负责指导、协调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有权签订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合同、协议,并可能签订有力之法律文书。
第七条 执行董事应当保护公司知识产权,确保公司正当得到并使用这些知识产权。
第八条 执行董事负责监督公司业务运营情况,确保公司各业务部门按照董事会决定的方针、政策和要求开展工作。
第九条 执行董事负责管理公司内部,包括组织调整部门、制定文件、权限分配、人员调配等。
第十条 执行董事可以委托其他人员执行决定,但应当对其行为承担责任,并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和监督制度。
第三章 决 定
第十一条 执行董事决定必须依法、公正、透明,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执行董事决定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包括决定的对象、范围、方式等。
第十三条 执行董事决定应当充分听取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告,并充分评估决定的可能影响和风险。
第十四条 执行董事决定应当与董事会决定相一致,经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后方可执行。
第十五条 对于涉及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员工利益较大的决
定,执行董事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四章 监 督
第十六条 董事会应当对执行董事的决策进行监督,定期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第十七条 董事会有权要求执行董事提供决策的相关材料和信息。
第十八条 董事会可以组成审议委员会,负责审议和评估执行董事的决策。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东有权要求对执行董事的决策进行审计和复核。
第二十条 对于执行董事决策存在违法行为或滥用职权的情况,董事会有权对其追究责任,并可以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
第五章 审批流程
第二十一条 执行董事决定审批流程分为常规审批流程和紧急审批流程。
第二十二条 常规审批流程包括:部门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审批。
第二十三条 紧急审批流程包括:部门经理→总经理→执行董
事签字确认→公司主要股东或董事会主席紧急审批。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作为公司的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且公司有权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调整。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的未尽事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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