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说 明
一、《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2001年《全国市政工程预算定额、1992年陕西省园林、绿化工程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广泛使用和《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要求编制的,关于市政工程有关说明如下:
二、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社会平均消耗量,可作为编制市政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投标、办理竣工结算时直接费组价的基础。
四、本定额包括: 1.土石方工程 6.地铁工程(待后出版) 2.道路工程和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工程 7.钢筋工程 3.桥涵护岸工程 8.拆除工程 4.隧道工程 9.路灯工程 5.管网工程 10.措施项目
五、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工期、劳动组合,目前施工企业机械装备程度编制的,反映了陕西省市政工程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六、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地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试验室资料和其他资料。
七、本定额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人工消耗量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八、本定额隧道盾构掘进及垂直顶升按每工日6小时工作制,其他均按每工日8小时工作制计算。
九、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十、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钢模板、钢管支撑、木模板、脚手架)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并包括回库维修费用。
十一、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已考虑机械幅度差内容,定额中机械类型、规格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下,按常用机械类型确定的。随工人班组配备并依班组产量计算的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具,列入其他直接费中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下。
十二、本定额难以计量的零星材料,综合为其他材料费,分别以该项之材料费之和(含主材)百分率计算。
十三、本定额中未包括排除地下水,如发生施工降水,按措施费用有关项目及规定计算。工作面排水已包括在定额内。
十四、预制构件制作、运输吊装的损耗,在编制预算或标底时,按施工图的构件工程量分别按下表规定损耗率列入工程量内。
构件名称 制作废品率(%) 运输及堆放损耗(%) 1 / 38
安装、打桩损耗(%) 各类预制构件 混凝土预制桩 0.20 0.10 0.80 0.40 0.50 1.50 注:双曲拱桥拱波的制作、运输、安装的损耗率为5%。 计算方法:
预算制作工程量=图纸设计工程量×(1+制作废品率+运输及堆放损耗率+安装、打桩损耗率)
预算运输工程量=图纸计算工程量×(1+运输及堆放损耗率+安装或打桩损耗率)
十五、本定额施工用水、电是按现场有水、电考虑的。如现场无水、电时,其用水、用电费用按实结算,并扣除本定额内的水电费用。
十六、本定额未包括大型机械进出厂费和安装、拆卸费,路基及轨道铺拆费等。若发生时,可按施工组织设计批准的需要量为准,计算一次进出场费。
十七、本定额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八、本定额适用于海拔2000m以下的地区。
十九、拆除的钢筋混凝土、混凝土、沥青混凝土弃运时,执行石渣运输项目,一环以外按7km考虑。淤泥弃运按土方运输乘以1.7系数。二灰砾石运输以“t”计,执行土方运输子目乘以0.588系数。
二十、本定额的混凝土及砂浆强度等级与设计强度等级不同时,可按设计强度等级进行换算。实际施工配合比的材料用量与定额配合比用量不同时不予换算。设计要求采用抗渗混凝土(抗渗等级在P6以上者),可按原混凝土强度等级增加C5计算。定额中的混凝土养护,除另有说明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二十一、凡使用商品混凝土时,商品混凝土出厂价中,每立方米扣减人工费10.34元,机械费8.80元,共计19.14元。
二十二、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包括“××”本身;凡注明“××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陕西省2009市政工程价目表
一、土石方工程
1.人工土方施工系指工程量小、运距近或不适宜于机械施工的工程,如背街小巷、雨水
过街管,埋深不足1米的管道,有地下横穿管线的地方等。 2.沟槽土方一侧出土乘以1.13系数,指人工挖土(不包括机械土方和随挖随运的土方)。 3.沟槽支撑凡设置井字撑时,按疏撑定额乘以0.61系数。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设置密撑。 (1)沟槽深度超过4米。
(2)距离建筑物边线不足5米。 (3)有地下水。 (4)裸露时间较长。
(5)设置支撑时,工作面每侧增加10厘米。 5.机械挖土以6米为界。挖土深度超过6米时,每增深1米,按上步定额乘以1.10系数。 6.土方回填分为夯实方和松填方两种,松填方为绿化带填土或不适宜于夯实的土方。 7.弃运土方是指腐殖土、淤泥、流沙、堆积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挖土减去可利用土方的剩余土方。
管道弃运土方系指管道所占体积、基础垫层所占体积及构筑物所占的体积。 弃运土方的距离计算;编制最高限价时,(西安)市区(二环以内)运距可按1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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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二环以外运距可按7公里计算,弃土场费另计,各市县弃运土方运距自行考虑。沥青路面、普通砼路面每立方米折合土方1.41立方米;含骨料多合土每立方米折合土方1.21米;石砌构筑物每立方米折合土方1.6立方米;淤泥乘1.7系数;砖砌构筑物乘1.2系数;灰土和煤渣垫层废料弃运时不增加系数。
8.沟槽土方计算宽度参照下表(未计算工作面)。
管内径mm D300 D400 D500 D600 D700 D800 D900 D1000 D1100 D1200 D1350 D1500 D1650 D1800 D2000 D2200 D2400 计算宽度mm 520 630 744 900 1030 1190 1320 1450 1610 1740 1980 2190 2400 2640 2930 3250 3510 基层增加深度mm 440 440 450 450 470 500 510 530 560 580 654 720 780 830 940 1040 1110 备注 基础增加深度 包括3:7灰 土300厚 9.挖密实的钢渣,按四类土定额乘以2.5系数,机械乘以1.5系数。 10.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计算运土或转运土方。
(1)人工挖沟槽土方堆土高度超过1.5米可计算人工运土。
(2)挖一般土方深度以1.5米为界,超过1.5米时每米按水平运距7米计算,高度按总高度计算。
(3)取土距离为5米,超过5米可计算转运土方,转运方式可使用装载机运土、翻斗车运土、汽车运土。汽车运土不足一公里时,按一公里计。
(4)自卸车运土,如系反铲挖掘机装车,自卸车台班乘以1.1系数,拉铲挖掘机装车,汽车台班乘以1.2系数。
11.石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加允许超挖量计算。松次坚石超挖量为20厘米普特坚石为15厘米(指周边)。
12.人工凿沟槽石方乘以系数1.4,基坑石方乘以系数1.8。
13.定额内土方含量为虚方量,回填土方计算审价时,应按下表进行折算系数换算。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
天然密实体积 1.00 0.77 需方体积 1.30 1.00 3 / 38
夯实后体积 0.87 0.67 松填体积 1.08 0.83 1.15 0.93 1.49 1.20 1.00 0.81 1.24 1.00 例:(1)填土量如为重型击实标准压实方,则需按虚方体积为 33
1×1.49×1.1=1.64m 虚方单价为13.86元/ m (2)松填土为1.20虚方
14.检查井土方(顶管工作坑除外)应计入沟槽土方,不能计入基坑土方 15.凡底面积超过150平方米的基坑,(如泵站、直线和环形地下通道底宽大于7米时,不能按沟槽土方计算土方量和支撑面积,应选用4-395~4-402子目,支撑应选用4-403~4-406子目。人工挖土厚度≤30cm时,定额乘以1.18系数。
二、关于降低地下水
降低地下水,本消耗量定额共分为四种方式,即: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大口径滤管井降水。
1.井点降水设备规定。
轻型井点:井点间距离为1.2米,以50根井管,相应总管60米及排水设备。 喷射井点:井点管间距为2.5米,以30根井管,相应总管75米及排水设备。 大口径井点:井点间距为10米,10根井管,相应总管100米及排水设备。 2.井点布置。
开槽埋管除特殊情况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采取双排布置外,其余均按单排布置,工程量按管道长度以延长米计算,顶管基坑按外侧增加一米作环状布置。 泵站沉井(顶管沉井坑):按沉井外壁直径加4米作环状布置。
3.井点使用周期。
单位: 套/天
管径mm D300--D600 D800 D1000 D1200 D1400 D1600 D1800 D2000 D2200 D2400 D2800 开槽埋管 22 25 27 28 30 32 34 40 42 42 44 顶管 28 30 32 32 33 33 34 35 37 注:采用喷射井点,按上表减少5套/天计算。 PH管按上表乘以0.8系数:
UPVC管和FRRP管按上表乘以0.6系数。
泵站沉井:沉井内径≤15米时为50套/天;当内径>15米时为55套/天计算,套数按实际长度计算(矩形沉井按等圆面积计算,顶管基坑按30套/天计算)。
4.采用大口滤管井降低地下水时,按消耗量定额执行,井深不足15米时按15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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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深大于15米时,除执行15米井深定额外,另增加每增深1米计算,分别按施工方法,管径大小套用定额,使用PH管、UPVC管和FRRP管时按上述规定系数调整抽水费用。
5.采用大口径滤管井降低地下水时,规定的抽水费用为≥30m,或≤40m的间距,若因水位过高在上述范围内需要加井时,打井费用可以计算,但不能计算抽水费用。 三、道路工程
1.关于地基加固:陕西地区是湿陷性黄土地区,天然空隙比较大,抗剪能力差,压缩系数高,渗透系数小,在荷载的作用下,地基承载能力低,地基沉降变形大,不均匀系数也大,而且沉降稳定历时比较长。加之雨水季节集中,工期紧迫。湿软地基处理特别重要,设计部门事先没有特定设计时,一般情况下湿软地基处理费用按每平方米2.2元计算(人机各半),地裂带处理和有设计特殊情况处理者除外。石灰土处理地基的签证处理含灰量不能大于10%。 2.石灰土路基采用厂拌机铺是城市道路施工发展的必然趋势。但由于没有固定地点,不好统一定价。因此,凡招标工程要求厂拌机铺时,除套用稳定拌合机拌合灰土外,按实际运距套用有自卸车运土定额。每立方灰土(压实方)按1方计算。
3.厂化透层油,结合油、沥青砼等工厂化生产的半成品,按定额规定消耗量套用有关定额作为子目进入项目费。因为沥青搅拌厂为非独立生产单位,不能计算工厂经费,是作为市政工程附属企业加工沥青制品的,产品价格为西安市沥青拌合料成品价。市政工程用料,不能随意加价。目前由于沥青、柴油涨价所造成的成本上涨,投标时可计入风险费。 4.道路工程施工面积不足200平方米时执行西安市市政工程维修定额。 5.路口斜交转角面积: R2 a2 A2 50 52 54 55 58 60 65 68 70 75 R2 a2 A2 80 90 100 110 115
5 9 10 12 15 18 20 25 30 0.75 0.84 0.95 1.01 1.20 1.34 1.74 2.02 2.23 2.81 5 2.41 2.73 3.09 3.27 3.89 4.34 5.64 6.55 7.22 9.12 9 2.98 3.37 3.81 4.04 4.80 5.36 6.96 8.09 8.91 11.26 10 4.29 4.85 5.49 5.82 6.91 7.72 10.03 11.65 12.83 16.21 12 6.71 7.58 8.57 9.09 10.80 12.06 15.66 18.20 20.05 25.33 15 9.66 10.92 12.34 13.09 15.55 17.37 22.56 26.20 28.87 36.48 18 11.92 13.48 13.24 16.16 19.20 21.44 27.85 32.35 35.64 45.03 20 18.63 21.06 23.81 25.25 30.00 33.50 43.51 50.54 55.09 26.82 30.33 34.29 36.36 43.2 48.24 62.66 72.78 80.20 70.30 101.32 25 30 3.52 5.27 7.97 11.7 14.14 11.4 17.38 25.32 37.90 45.82 14.07 21.46 31.88 46.79 56.57 20.26 30.90 45.90 67.37 81.47 31.66 48.29 71.72 45.59 69.53 103.28 56.28 85.84 87.94 126.63 134.13 193.14 112.75 199.22 105.27 151.58 5 / 38
120 17.11 55.44 A2=R2(tan a2/2-0.00873a2) a2—两路交叉角度 6.道路工程:因使用球磨灰时,不再套用消解石灰子目,对于重量比和体积比按照以下换算系数: 体积比 重量比
1:9 灰土 含灰量5℅
1:6 灰土 含灰量10℅ 1:4灰土 含灰量12℅ 3:7灰土 含灰量17℅
7. 交通工程中2-237~2-419的子目未含材料费。 四、桥涵护岸工程 1.适用范围。
(1)单跨100米以内的城市互通立交和高架桥,不受长度限制。 (2)人行天桥。
(3)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 (4)护岸工程。
(5)单跨5米以内各种拱涵,板涵工程。 (6)本价目表打桩工程不包括桩的材料费。
2.本册定额提升高度为8米,若超过8米时,应考虑超高因素。现浇砼按提升高度不同,将全桥划分为若干段,超高段顶面以上承台砼,模板钢筋工程量也同时调整(悬浇箱梁除外)。
陆上安装梁按下表进行调整。
项目 提升高度H=m H≤15m H≤22m H>22m 现浇混凝土 人工加机械 消耗量系数 1.02 1.05 1.10 5吨覆带式电动起重机规格 调整为 15吨覆带式起重机 25吨覆带式起重机 40吨覆带式起重机 陆上安装梁 人工 1.10 1.25 1.50 起重机械 1.25 1.60 2.00 计算公式 A2=转角面积 R2—路口渠线半径(米) 消耗量系数 消耗量系数 3.桥梁中预制构件子目仅适用于现场预制。现场预制构件地膜胎膜及张拉台座费用应另行计算。工厂预制按构件到位的成品价格计算(包括供应价,场外运输,损耗,采购保管费等)。
现场预制构件的距离不应超过1公里。
4.定额均不包括地基加固,钻孔灌柱桩如在硬化地面施工时,陆上工作平台不再计算。
灌柱桩定额未包括装拆钻机,裁除余桩,废泥浆处理,也不包括各类实验费用(如预埋测试管,做超声波探测和地基加固,大、小应变测试等)。 5.现浇砼
(1)承台模板分有底模和无底模两种,有底模承台指承台脱离地面,需铺设底模施工的承台。如高桩承台、水中承台。无底模承台指承台直接依附在地面或基础上,不需铺设底模。基础与承台区分:承台是在支撑体上施工,基础在垫层上施工。
(2)定额中礅、台身实体式墩台身分为重力式礅、台身和轻型礅、台身。礅、台身厚度≤1米者为轻型。柱式礅、台身综合考虑矩方形及圆形,但不包括异形立柱。
(3)礅、台帽与礅盖梁的区别,礅、台帽是在实体式礅、台上施工,礅、台盖梁是在柱式礅、台上施工,台帽有耳墙时,耳墙并入台帽计算。斜交梁模板按定额人工乘以1.2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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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乘以1.05系数(不含支撑)。
6.安装工程中钢支座(切线,摆式,盆式组合支座)和伸缩缝(梳形钢板、钢板及毛勒伸缩缝),均按成品价考虑。
安装定额中未包括所需的脚手架、安装工程的损耗,按规定执行。
7.立交箱涵、适用于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顶进及现浇箱涵工程。
箱涵顶进分空顶,无中继间和有中继间实土顶,有中继间实土顶定额,适用于一级中继间接力顶进。
箱涵定额自重指箱涵顶进总重量,包括拖带的设备重量(按箱涵重量的5%计算),采用中继间时,还应包括中继间重量。
箱涵顶进未包括顶进后背、基础开挖、支撑及降水费用。 8.桥梁临时工程。
临时工程是指完成工程主体所必需的施工措施和附属性项目,其本身不构成永久性实体项目,并在主体完成后需拆除。
(1)打桩工作平台适用于陆上、支架上及钻孔桩。 (2)桥梁脚手架计算规则:
立柱脚手架按原地面至盖梁底面的高度乘以长度,长度按立柱外围周长加3.6米计算;盖梁脚手架按原地面至盖梁顶面的高度乘以长度,长度按外围周长加3.6米计算。 (3)桥梁支架。
①桥梁支架(除悬挑支架按防撞护栏长度计算外)以立方米空间体积计算,水上支架高度从
工作平台顶面起算。
②现浇梁、板支架工程量按高度(结构底至原地面纵向平均高度)乘以纵向距离(两盖梁间
的净距离),再乘以桥宽(加2米)计算。 ③ 现浇盖梁支架工程量高度,(盖梁至承台顶面的高度)乘以长度(盖梁长加0.9米)
乘以宽度(盖梁宽加0.9米)计算,并扣除立柱所占体积。 (4)简易双排脚手架计算规则 ①长乘高的垂直投影面积,以结构中心长度计算,污水处理厂水池的池底有环形水槽或挑檐
时,长度按外沿周长计算,独立柱按外围周长加3.6米计算。 ②框架脚手架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③楼梯脚手架按水平投影长度乘以顶高计算。
④悬空脚手架按平台外沿周长乘以支撑底面积到平台高度计算。 (5)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地模计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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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板式梁按4m/10m混凝土地模,其他梁按6m/10m混凝土地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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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板按3.5 m/m砖地模计算。
23
③其它构件按4m/m砖地模计算。
④拆除地模套用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砖地模,混凝土地模厚度分别为7.5cm和15cm。 9.工程计价应该按施工图纸计算相应的模板接触面积和钢筋使用量。下表所列模板、钢筋
含量仅供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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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现浇混凝土模板、钢筋含量(每10m砼)
构筑物名称 基础 承 台
模板面积(m) 7.62 25.13 12.07 7 / 38
2钢筋含量(kg) φ10以内 8 87 87 φ10以外 77 774 774 有底模 无底模 支撑梁 横梁 轻型桥台 实体式桥台 拱 桥 续表
墩 身 台 身 100 68.33 42 14.99 9.98 7.55 95 87 885 774 65 61 50 45 钢筋含量(kg) 构筑物名称 模板面积(m) φ10以内 柱式墩台 墩 帽 台 帽 墩 盖 梁 台 盖 梁 拱 座 拱 助 拱上构件 续表
构筑物名称 箱 形 梁 板 O号块件 悬挑箱梁 支架上浇箱梁 矩形连接板 矩形空心板 实心板梁 空心板梁 模板面积(m) φ10以内 48.79 51.08 53.87 32.09 108.11 15.18 55.07 38.41 16.08 202 314 314 600 500 100 236 450 0 φ10以外 508 1516 1516 0 0 300 1077 350 620 22φ10以外 700 254 254 865 781 530 1300 10 42.95 24.52 37.99 30.31 32.96 17.76 53.11 123.66 300 151 151 235 144 30 340 170 钢筋含量(kg) 板梁 板 拱 挡 墙 续表
构筑物名称 接
模板面积(m) φ10以内 φ10以外 67.40 8 / 38
2钢筋含量(kg) 梁与梁 头 柱与柱 肋与肋 拱上构件 100 163.88 133.33 48.10 68.33 550 120 3
750 810 防撞护栏 地梁、侧石、缘石 附表1-2 预制混凝土模板、钢筋含量(每10m混凝土)
构筑物名称 方 桩 板 桩 立 柱 板 矩 形 异 形 圆 形 空 心 微 弯 T 形 梁 实心板梁 续表
钢筋含量(kg) 构筑物名称 模板面积(m) φ10以内 I 形 梁 槽 形 梁 箱形块件 箱 形 梁 拱 肋 拱上构件 桁架及拱片 桁架拱联系梁 续表
钢筋含量(kg) 构筑物名称 模板面积(m) φ10以内 9 / 38
22模板面积(m) φ10以内 62.87 50.58 36.19 44.99 24.03 110.23 92.63 120.11 21.87 290 375 290 290 290 600 500 646 100 φ10以外 1210 2051 1210 1210 1210 0 0 366 300 2钢筋含量(kg) φ10以外 1339 1556 508 1556 1300 0 0 2180 115.97 79.23 63.15 66.41 150.34 273.28 169.32 162.50 290 314 202 314 340 100 400 328 φ10以外 空 心 板 梁 10m以内 25m以内 37.97 64.17 27.40 368.3 38.41 236 202 250 231 450 180 0.89 1077 775 0 1190 300 缘石、人行道板 栏杆、端柱 板 拱 10. 当设计桩径与定额采用桩径不同时,按下表系数调整: 粒径(cm) 调整系数 计算系数 130 0.94 140 0.97 160 0.70 170 0.79 190 0.95 桩径150cm以内 桩径200cm以内 由于桩径Φ1000以内由原来汽车式钻孔机改为Φ1500回旋钻机。凡使用子目3-116~3-130时,机械系数乘以0.79系数。 五、隧道工程
1.隧道:是指城镇市政工程范围内车行隧道、人行隧道、通风道(井)等,分为岩石层隧道和软土层隧道两种,其断面形式有:直墙拱形、圆形、椭圆形、矩形、梯形。按轴线与水平位置分为:
平洞:隧道轴线与水平线夹角在5度以内。 斜井:轴线与水平线在5度以上30度以内。 竖井:隧道的轴线与水平线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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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隧道内部工程,现浇砼与砌石工程量,按施工图所示尺寸加定额允许超挖量以m计算①边墙与拱部以拱部起拱点的水平线为分界线,水平线以下为边墙,以上为拱部。边墙底部扩大工程量并入边墙工程量,拱部两端支座。先拱后墙扩大部分工程量并入拱部。
3.允许超挖量:光面爆破拱部为15cm。边墙为10cm,一般爆破拱部为20cm,边墙为15cm平洞开挖与出渣定额,适用于独头开挖和出渣长度在500m内的隧道。斜井和竖井开挖出渣定额,适用于长度在50m的隧道。
4.喷射砼,无论是永久性支护,还是临时支护,均先套初喷定额,初喷定额中包括3cm填坑补齐,然后再根据设计要求。套用增加5cm定额,不足5cm,按5cm计算。
5.在隧道定额中未列下井保健津贴,保健津贴是指隧道施工时,下井作业的职工(包括工人和技术管理人员)身体受矽尘损害。为保证施工职工身体健康发给的保健津贴。保健津贴每工日为3元。
6.盾构掘进:盾构掘进机台班未包括二类费用,掘进定额中的水、电、油的消耗按实际计算,单价按市场单价计算。
盾构掘进,井下是按6小时工作制考虑。
(1)高压旋喷桩 高压旋喷桩有双重管、三重管法、定额内双重管半径为0.4m,三重管半径为0.6m.。
双重管旋喷是在注浆管端部侧面有一个网轴双重喷嘴,从内喷嘴喷出20mpa的水泥浆液,从外嘴喷出0.7mpa的压缩空气,在喷射同时旋转和提升浆管,在土体中形成旋喷桩。
三重管旋喷的使用是一种三重注浆管。这种注浆管由三个同轴的不同的直径钢管组成。内管输送压力为20mpa左右的水流,中管输送为0.7mpa左右的气流,外管输送压力为25mpa的水泥浆液。高压水、气网轴喷射切割土体,使土体和水泥浆液完全拌合,边喷射,边旋转和提升注浆管形成较大直径的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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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旋喷桩适用用地基加固和防渗;稳定基坑,沟槽边坡支护。我省设计的高压旋喷半径为0.25m,根本不需要输送高压水流,因此套用定额时,应执行双重管定额,其耗用料按定额用量应予换算,换算公式为:
23
双重管每米体积=0.4пR=0.5024m
23
设计桩径体积=0.25пR=0.19625 m
换算系数为 :每米立方体0.19625÷0.5024≈0.391
即按双重管每米材料×0.391即为设计为R=0.25每米材料用量。
(2)盾构用油、用电、用水量计算。
a.盾构用油量=平均日耗油量/平均日掘进量
b.盾构用电量=盾构机总功率×每班总功率使用时间/台班掘进 c.盾构用水量:
水力出土:有水泵房供水
干式出土:盾构掘进配用水管,直径流速用水时间及掘进进尺决定。 盾构用水量=水管断面×流速×每班用水时间/班掘进进尺决定
e.掘进中照明用电:盾构施工照明用电量计算原则。
井下作业 凡掘进后施工的项目照明灯具,线路摊销费用在掘进定额中综合考虑。 单位定额耗电量=预算定额用工/劳动组合×6小时×施工区域照明灯用电量。 f.盾构法施工中管线路年折旧率见表: 材料 折旧率 项目 盾构掘进 轨道 轨枕 进出水管 0.25 风管 0.333 风管 38.96 自来水管 0.333 走道板 21.10 支架 栏杆 走道板 0.667 0.167 0.20 0.667 0.667 2.盾构施工中,进出水管,风管,轨道,轨枕,支架,走道板,栏杆用量见表(千克/米): 轨道双根 轨枕 进出水管 36.40 16.9 47.60 支架 栏杆 自来水管 12.00 2.76 11.96 7.地下连续墙和地下砼结构;适用于城市中建造隧道竖井,地铁车站,暗埋段,引道段,沉井内部结构,隧道内路面及泵站基坑围护工程。
浇筑砼连续墙,由于受垂直度,超挖深度和超灌量影响,损耗系数为1.213。 六、管网工程
1.直埋管管沟开挖宽。DN≤400mm以内的暂按450mm计算,(包括给水管,天然气管道)供热管道直埋保温管外径≤450mm时,也按450mm计。(不包括工作面)有保温层按保温层的外径计算。
2.在路上开挖管道拆除沥青路面和砼路面,100mm≤DN≤300mm的管道暂按80cm考虑,人行道按90cm考虑。修复路面按规定计算。
3.排水管道砼基础包角度数每100米基础模板接触面积按下表计算。
包 角 度 数 面 积 管 径 D300mm D400mm D500mm D600mm 95S222 120° 混凝土基础 38 45.6 49.2 55 95S222 180° 混凝土基础 56 67 78.4 90 11 / 38
S460 135° 混凝土基础 40 46 56 64 S460 180° 混凝土基础 60 70 86 100
D700mm D800mm 60.6 66.6 95S222 120° 混凝土基础 73 80.2 89.2 96 109.6 121.2 132.6 146 162.2 180.2 95S222 120° 混凝土基础 194.2 103 119 95S222 180° 混凝土基础 132 145 161 174 198.4 219 240 264 293 325 95S222 180° 混凝土基础 351 74 82 S460 135° 混凝土基础 94 98 110 118 138 150 164 178 200 S460 135° 混凝土基础 114 130 S460 180° 混凝土基础 146 150 174 188 216 238 260 284 318 S460 180° 混凝土基础 包 角 度 数 面 积 管 径 D900mm D1000mm D1100mm D1200mm D1350mm D1500mm D1650mm D1800mm D2000mm D2200mm 包 角 度 数 面 积 管 径 D2400mm 4.顶管工程适用于敞开式和封闭式顶管;水平钻机定向管线铺设。 敞开式顶管工具管主要有手掘式、挤压式等形式、即每隔一段距离设置工作坑和交汇坑。封闭式顶管掘进机主要有泥水平衡、土压平衡。
(1)安拆顶管后座及坑内平台定额已综合取定,适用于各种顶管方式。 (2)泥水平衡顶进定额按天然水考虑,未包括泥浆处理及运输。
(3)如因减少工作坑,敞开式顶管单程顶进距离超过50m,不足100m时,人工、机械按消
耗量定额乘以1.35系数。
(4)中继间顶进人机调整系数计算式如下:
例:D2200mm顶管工程总长度为140m,采用敞开式顶进,设置三级中继间顶进,
每100米顶进定额人工为705.22工日,其顶进总人工消耗量计算如下:
50m 40m 50m 50 主顶(无中继间) 1#中继间50m 2#中继间40m 3#中继间 50 50m 2#中继间 40 1#中继间 50 (50+40*1.36+50*1.64+50*2.15)*7.052=2072.58工日/140。 (5)顶进长度按相邻两坑井壁内侧之间长度加0.6米计算。 (6)顶进触变泥浆减阻按两坑外壁之间的距离计算(即延长米)。 (7)机械顶管中的土压平衡设置中继间的规定:
管径D2400mm以下(含2400mm)顶进距离超过1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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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径D2400mm以上~3000mm(含3000mm)顶进距离超过120m时,应设置中继间,后续中继间设置距离可按100m考虑。
(8)顶进工作坑深度超过8m且小于20m时(含20m)顶进设备安拆及管道顶进项目人工、
机械乘以1.10系数。
(9)顶进工作坑深度超过20m且小于40m时(含40m)顶进设备安拆及顶进项目人工、机
械乘以1.25系数。
(10)钢承口混凝土管接口可参照5-759~5-767子目执行。接口内所含聚氨脂防水材料
和遇水膨胀橡胶材料可另行计算,每100m周长增加人工工日9.22个。
(11)洞内通风、水管、照明可套用“陕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第十册有关子目。 5. 水平钻机定向管线铺设:
(1)钻导向孔:按穿越长度100米、200米、300米三种步距设置。
(2)预扩孔:管径DN100以内不扩孔,管径按DN200、DN300、DN400、DN500、DN600五种
步距设置。
(3)管线回拖:管径按DN100、DN200、DN300、DN400、DN500、DN600六种步距设置。 (4)穿越管线长度:按自然地面入土点到出土点的穿越长度,再加6米(两侧各加3米)。
穿越管线长度=穿越水平长度+6米。
七、小区、厂校区内的沥青路面、塑料橡胶路面,厚度超过20cm的水泥混凝土路面执行市
政定额;排水管道D≥700mm时执行市政定额。 备注:《陕西省2009市政工程价目表》同《陕西省2004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包括使用说明及补充定额,计算规则等)同时《陕西省2006市政工程价目表》作废。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一、土方工程。 (一) 一般土方。
1.土方的挖、运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碾压后的体积(实方)计算。 2.一般挖方包括道路土方,底面宽度超过7m、长度超过底宽3倍、基坑底面积在150m2以上的土方开挖。
3.土方分类为综合土和四类土,一般情况下,执行综合土定额。土方中砾石含量超过10%时,可套用四类土;碎、砾石含量超过30%时,按地四类土乘以1.43系数。
4.人工挖土、运土定额系指工程量小、运距近和不适宜用机械施工的土方工程。除以上情况外,均执行机械土方定额。对于机械挖不到的方或需要人工配合修整挖土时,可套用人工挖土定额。区分比例为机械挖土按90%计算,人工土方为10%,人工辅助挖土按相应定额乘以1.5系数。
5.机械土方分为推土机推土(最大推距不能超过80m)、铲运机铲运土方和挖掘机挖土。 6.机械土方现场运输指现场分段施工需回填时可利用的土方,不包括耕植土、流砂、淤泥、垃圾、杂填土和冻土。
(二) 沟槽土方。
1.沟槽土方,底宽小于7m,底长>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
2.沟槽土方挖土深度步距分为2m、4m、6m、8m。深度超过8m时,每增深1m,按上步定额乘以1.12系数。
3.沟槽底宽每侧工作面,按设计要求计算。如无设计要求时,按下表规定执行。
管道结
混凝土管道 混凝土管道 13 / 38
构 筑 物 管道结构宽cm 50以内 100以内 250以内 250以上 基础90º 40 50 60 80 基础>90º 40 50 50 80 金属管道 无防潮层 有防潮层 30 40 40 60 40 60 4.沟槽、支撑、放坡有设计要求时,按设计规定执行。无设计要求时按以下规定参考计算: (1)沟槽深度在1m内,不放坡,不设撑。
(2)沟槽深度在2m以内时,放坡系数按1∶0.25;3m以内放坡系数按1∶0.33。 (3)沟槽深度在4m以内时,设置疏撑,放坡系数按1∶0.05。 (4)沟槽深度超度4m,可设密撑,放坡系数按1∶0.05。 (5)沟槽沿线电杆、树木、管线勾头的加固计入措施费用。
注:管道结构宽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
(三) 基坑土方。
1.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底面积在150m2以内,按基坑计算。 2.机械挖基坑土方参照机械挖沟槽土方定额。 (四) 竖井土方。
1.竖井土方包括挖顶管工作坑、交汇坑土方、排水沉井下沉挖土挖泥等项目,不包括隧道沉井挖土和地下连续墙大型支撑基坑土方。
2.工作坑、交汇坑土方深度超过8m时,每增深1m,按8m定额乘以1.05系数。 (五) 暗挖土方。
1.暗挖土方系指土质隧道开挖。
2.暗挖土方定额包括支护和洞内起步土方运输,但未包括土方弃运。
3.淤泥:在静水或缓慢流水环境中沉积并含有机质的细粒土,其天然含水量大于液限,天然孔隙比大于1.5%。
4.流砂:含水饱和的细砂、微粒砂或亚粘土等,由于动水压力的作用发生流动的现象。 二、石方工程。
1.石方工程分一般石方、沟槽石方和基坑石方。
2.岩石分类分为松石、次坚石、普坚石、特坚石四种。
3.拆除的旧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可执行石方运输定额。 三、回填和外运。
1.填方为压实方和松填方两种施工方法,松填方为绿化带填土和其他不需要夯实的土方。管道道路工程连续作业时,填方可按相应定额乘以1.20系数。
2.余方弃置,是指耕植土、淤泥、流砂、堆积垃圾和挖方减去可利用土方后剩余的土方。 3.缺方内运系指从取土地点挖运至短缺土方作业面。 4.沟槽弃运土方为管占体积和构筑物体积。
第二章 道路工程
一、本册消耗量定额包括路基处理、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及其他、道路交通管理设施。
二、本册消耗量定额适用于城镇基础设施中的新建和扩建工程。
三、道路工程的排水项目、土方项目可参照第一册及第五册消耗量定额。 四、道路工程厚度均为压实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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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册消耗量定额中凡使用石灰的子目,均不包括石灰的消解工作内容。
六、本册消耗量定额是按标准击实计算的。如设计要求为重型击实标准,填方及路槽按相应消耗量定额乘以1.10系数,底层和基层按相应消耗量定额乘以1.08系数。
七、使用有关沥青项目2-188子目到2-239子目,按消耗量定额用工,每工日增加保健津贴3.00元,计入人工工资中。
八、道路面层面积工程量按道路设计长度乘以路面宽度,再加上路口转弯面积计算,带平石的面层应扣除平石面积,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
2
路口直交转角面积计算公式为: ψA=R×0.2146 路口斜交转角面积计算公式为:ψA=R{tan(a/2)-0.00873a}
2
其中:ψA=转角面积,m;ψ R=路口曲线半径,m;ψa=两路交叉角度。
道路基层面积工程量计算方法为:设计长度×(道路宽度+扩宽度)。人行道面层、基层按实做面积计算。
一 路基处理。
1.道路施工中,不同结构有一定的扩宽度,以保证设计断面密实和稳定。扩宽度可依据图纸设计要求,如无设计要求,可按以下标准计算:填方段为道路边线以外50cm,挖方段为道路缘(侧)石以外15cm。如不设置缘(侧)石,按道路边线每侧以外30cm。
2.道路工程施工中,若填方段为重型击实,则路床以下80 cm以内,每1m3压实方折合自然方1.22 m3进行换算。
3.混凝土滤管盲沟消耗量定额中,不含滤管外层材料。 4.粉喷桩消耗量定额中,桩直径按50cm计算。 5.袋装砂井塑料排水板处理软土基,工程量为设计深度,消耗量定额中已包括了砂袋式塑料排水板的予留长度。此消耗量定额是按砂井直径7cm编制的,如砂井直径不同时,可按砂井截面积的比例关系调整中(粗)砂的用量,其他不作变动。
6.振冲碎石桩消耗量定额中不包括污泥排放处理的费用。
7.土工布的铺设面积为锚固沟外边缘所包围的面积,包括锚固沟的底面积和侧面积。 8.排水沟、截水沟工程可参照第五册管网工程中砌筑渠道及混凝土渠道的相关消耗量定额。 二 道路基层。
1.路床(槽)整形项目的内容,包括平均厚度10cm以内的人工挖高填低、整平路床、使之形成设计要求的纵横坡度,并应经压路机碾压密实。
2.道路弹软土基处理,如设计有路基处理要求的,按设计要求处理;如无设计要求,按路床施工面积每1m2增加费用2.20元(人、机费用各半)
3.边沟成型项目综合考虑了边沟挖土的土类和边沟两侧培整所需的挖土、培土、修整边坡、余土抛出沟外、边沟所出余土弃运路基50cm以外全过程所需人工。
4.定额中设有“每增加”的子目,适用于压实度20 cm以内,压实厚度在20 cm以上应按两层结构层铺筑。
5.消耗量定额中的多合土(商品料除外)是按现场拌合考虑的,如采用集中拌合,可增列运输费用。
6.消耗量定额中的多合土基层中各种材料是按常用的配合比编制的。当设计配合比与消耗量定额不同时,有关的材料消耗量可以换算,但人工、机械消耗量不能换算。
7.基层混合料中的石灰用量均为生石灰的消耗量,土方量为松方消耗量。
8.石灰土基层、多合土基层多层次铺筑时,其基础顶层需进行养生。养生消耗量定额内养生期按7天考虑,其用水量已综合在消耗量定额内,养生面积按顶层多合土面积计算。
三 道路面层。
1.定额中所列沥青混凝土路面、黑色碎石路面包括人工摊铺与机械摊铺两种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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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以满足不同施工需要。沥青混凝土路面、沥青表面处治、黑色碎石路面所需要的面层熟料实行定点炒拌时,其运至作业面所需的运费不包括在该项目中,需另行计算。从拌合点运输至施工作业面超过25km时,按2km折合1km计算。
2.水泥混凝土路面实行现场定点搅拌时,其半成品运输至作业面所发生的费用可按1t翻斗车运输项目计算。厂拌或移动式搅拌站拌合执行2-250到2-255子目。从拌合点运输至施工作业面的运费,按运距执行自卸汽车运输消耗量定额,执行2-274、2-275 子目。
3.水泥混凝土路面综合考虑了前台的运输工具不同所影响的工效及有筋无筋等不同的工效,施工中无论有筋、无筋及出料机具如何,均不得换算。水泥混凝土路面消耗量定额中不含真空吸水和路面刻防滑槽两项工作内容,实际发生时应再执行相应消耗量定额。
4.喷洒沥青油料消耗量定额中,分别列有石油沥青和乳化沥青两种,应根据设计要求套用相应项目。喷洒透层油执行喷洒乳化沥青消耗量定额。
5.如采用煤沥青代替石油沥青时,煤沥青的消耗量应为石油沥青消耗量乘以1.20系数。 6.使用商品沥青拌合料时,按商品沥青拌合料的有关单价计算,单位容重按下表规定计算:黑色拌合料混合单位容量表
项 目 沥青砂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M-13-I)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I)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 AC-25-II) 混合单位容重(t/m) 2.3 2.42 2.45 2.45 黑色碎石(AM-30) 细粒式沥青混合料 中粒式沥青混合料 3项 目 混合单位容重(t/m) 2.38 2.35 2.35 37.水泥混凝土路面伸缩缝嵌缝材料如与消耗量定额不符时,可按设计进行换算。水泥混凝土路面以平口为准,如设计为企口时,其用工量按本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01,木材摊销量按本册消耗量定额相应摊销量乘以1.051系数。
8.伸缩缝面积为缝的断面积,即缝长×缝深。 9.沥青混凝土摊铺如设计要求不允许冷接缝,需两台摊铺机平行操作时,可按消耗量定额中摊铺机台班数量增加70%计算。
四 人行道及其他。
1.所采用的人行道板、侧石(立缘石)、花砖等砌料及垫层如与设计不同时,材料可按设计要求进行换算,但人工消耗量不变。
2.人行道面砖规格为边长在15cm以内时,执行异型彩砖铺砌消耗量定额。
2
3.人行道铺筑按“m”计算,不扣除各类井位所占面积,但应扣除树坑板面积。侧平石按延长米计算。
五 道路交通设施工程。
1.道路交通设施工程消耗量定额中包括基础项目、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设施、交通岗位设施、交通隔离设施共六部分,适用于省内道路、桥梁、隧道、广场及停车场(库)的交通管理设施工程。消耗量定额中未包括翻挖原有道路结构层及道路修复内容,若发生时套用相关消耗量定额。
2.工井消耗量定额中未包括电缆管接入工井时的封头材料,发生时应按实计算。 3.电缆保护管铺设参照路灯册相关项目。
4.标杆安装项目中包括标杆上部直杆及悬臂杆安装、上法兰安装及上下法兰的连接等工作内容。柱式标杆安装项目是按单柱式编制,若安装双柱式标杆时按相应项目的两倍计算。
5.反光镜安装参照减速板安装项目,并对材料进行抽换。
6.交通标线中实线按设计长度计算;分界虚线按规格以“线段长度×间隔长度”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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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按虚线总长度计算;横道线按实油漆面积计算;文字标记按每个文字的整体外围作方高度计算。
7.线条的消耗量定额宽度:实线及分界虚线为15cm,黄侧石线为20cm。若实际宽度与消耗量定额宽度不同时,材料数量可按比例换算。
8.停止线、黄格线、导流线、减让线参照横道线消耗量定额,按实漆面积计算。减让线按横道线消耗量定额人工及机械台班数量乘以1.05系数。
9.线条的其他材料费中已包括了护线帽的摊销,箭头、字符、标记的其他材料费中已包括了模板的摊销,均不得另行计算。
10.文字标记的高度应根据计算行车速度确定:计算行车速度小于40km/h时,字高为3m;计算行车速度为60~80km/h时,字高为6m;计算行车速度大于100km/h时,字高为9m。
11.温漆子目中未包括反光材料,若发生时按实计算。 12.交通信号灯安装以“套”计算,环形检测线敷设长度按实埋长度与余留长度之和计算。 13.信号灯电源线安装消耗量定额中未包括电源线进线管及夹箍,应按施工中实际发生数量计算。
14.交通信号灯安装不分国产和进口、车行和人行,消耗量定额中已综合取定。 15.安装信号灯所需的升降车台班已包括在信号灯架消耗量定额中。 16.消耗量定额中不包括特征软件的编制及设备调试。
17.环形检测线安装消耗量定额适用于在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路面上的导线敷设。 18.值警亭安装消耗量定额中未包括基础工程和水电安装工作内容,发生时套用相关消耗量定额另行计算。值警亭按工厂制作、现场整体吊装考虑。
19.车行道中心隔离护栏(活动式)底座数量按实计算。
20.机、非隔离护栏的安装长度按整段护栏首尾两只分隔墩的外侧面之间的长度计算。 21.人行道隔离护栏的安装长度按整段护栏首尾立杆之间的长度计算。
22.消耗量定额中车行道中心隔离护栏(活动式、固定式)为2.5m,机非隔离护栏为3m,人行道隔离护栏(半封闭)为6m,人行道隔离护栏(全封闭)为2m。
23.消耗量定额中每扇活动门的标准宽度:半封闭活动门(单移门)为B≤4m;半封闭活动门(双移门)为4m≤B≤8m;全封闭活动门分为2m和4m。
第三章 桥涵护岸工程
本册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
1.单跨100m以内的城镇桥梁工程。 2.单跨5m以内的各种板涵、拱涵工程。 3.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工程。
本册定额中提升高度按原地面标高至梁底标高8m为界,若超过8m时,超过部分可另行计算超高费。本册定额河道水深取定位3m,若水深>3m时,应另行计算。
一、桩基工程。
1.定额土质类别均按甲级土考虑。乙级土按甲级定额人工乘以1.33系数,机械乘以1.43系数。丙级土按乙级土递增。
2.打桩均为打直桩如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以内时,人工乘以1.33系数,机械乘以1.43系数。
3.陆上打桩采用履带式柴油打桩机,不计陆上工作平台费,可计20cm碎石垫层,面积按陆上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4.船上打桩定额按两艘船只拼搭、捆绑考虑。
5.打板桩定额中,均已包括打、拔导向桩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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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陆上、支架上、船上打桩定额中均未包括运桩。
7.送桩定额按送4m为界,如实际超过4m时,按相应定额乘以下列调整系数: (1)送桩5m以内乘以1.2系数。 (2)送桩6m以内乘以1.5系数。 (3)送桩7m以内乘以2.0系数。
(4)送桩7m以上,以调整后7m为基础,每超过1m递增0.75系数。 8.打桩机械场外运输费按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
9.钢筋混凝土方桩、板桩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计算。 10.钢筋混凝土管桩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减去空心部分体积计算。 11.钢管桩按成品桩考虑,以“t”计算。 12.焊接桩型钢用量可按实际调整。
13.支架上打桩时,以当地施工期间的最高水位增加0.5 m为界限,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14.陆上支架打桩时,以原地面平均标高增加1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15.船上打桩时,以当地施工期间的平均水位增加1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16.钻孔土质分为8种,使用时按土质情况分别套用,各段土层均按灌注桩设计深度套用有关定额。
(1)砂土:粒径≯2mm的砂类土,包括淤泥、轻亚粘土。 (2)粘土:亚粘土、粘土、黄土,包括土状风化。
(3)砂砾:粒径2~20mm的角砾、圆砾含量≤50%,包括礓石粘土及粒状风化。 (4)砾石:粒径2~20mm的角砾、圆砾含量>50%,有时还包括粒径为20~200mm的碎石、卵石,其含量在50%以内,包括块状风化。
(5)卵石:粒径20~200mm的碎石、卵石含量大于10%,有时还包括块石、漂石,其含量在10%以内,包括块状风化。
(6)软石:各种松软、胶结不紧、节理较多的岩石及较坚硬的块石土、漂石土。
(7)次坚石:硬的各类岩石,包括粒径大于500mm、含量大于10%的坚硬的块石、漂石。(8)坚石:坚硬的各类岩石,包括粒径大于1000mm、含量大于10%的坚硬的块石、漂石。17.成孔定额按孔径、深度和土质划分项目,若超过定额使用范围时,应另行计算。
18.埋设钢护筒定额中钢护筒按摊销量计算。若在深水作业,钢护筒无法拔出时,经建设单位签证后,可按钢护筒实际用量(或参考下表重量)减去定额数量,一次增列计算。 桩径(mm) 800 1000 184.87 1200 285.93 1500 345.09 2000 554.6 每米护筒重量(kg/m) 155.06 19.灌注桩混凝土均考虑混凝土水下施工,按机械搅拌,在工作平台上导管倾注混凝土。定额中已包括设备(如导管等)所需混凝土摊销及扩孔增加的混凝土数量,不得另行计算。
20.定额中未包括:钻机场外运输、截除余桩、废泥浆处理及外运,其费用可另行计算。 21.定额中不包括在钻孔中遇到障碍必须清除的工作,发生时另行计算。 22.泥浆制作定额按普通泥浆考虑,若需采用膨润土,另行计算。
23.灌注桩成孔工程量按设计入土深度计算。定额中的孔深指护筒顶至桩底的深度。成孔定额中同一孔内的不同土质,不论其所在的深度如何,均执行总孔深定额。
24.人工挖桩孔土方工程量按护壁外缘包围的面积乘以深度计算。
25.灌注桩水下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长增加1.0m乘以设计横断面积计算;扩孔率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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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混凝土浇捣中。
26.钻孔灌注桩钢筋笼按设计图纸计算,套用第七册“钢筋工程”有关项目。 27.钻孔灌注桩需使用预埋铁件时,套用第七册“钢筋工程”有关项目。 28.冲击式钻孔孔径>1500mm时,按以下系数执行: 直径=1600mm时,按1500mm定额乘以1.04系数。 直径=1800mm时,按1500mm定额乘以1.10系数。 直径=2000mm时,按1500mm定额乘以1.15系数。 29.支架平台使用于陆上支架上打桩及钻孔灌注桩。 30.桥涵拱盔、支架均不包括底模及地基加固在内。
31.组装、拆卸船排定额中未包括压舱费用。压舱材料取定为大石块,并按船排总吨位的30%计取(包括装、卸在内150m的二次运输费)。
32.打桩机械锤重的选择按下表:
桩类别 桩长度(m) L≤8.00 L≤8.00 8.00 34.搭拆打桩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1)桥梁打桩: F=N1F1+ N1F2ψ 每座桥台(桥墩): F1=(5.5+A+2.5)×(6.5+D) ψ 每条通道: F2=6.5×〔L-(6.5+D)〕ψ (2)钻孔灌注桩: F= N1F1+ N2F2ψ 19 / 38 每座桥台(桥墩): F1=(A+6.5)×(6.5+D) ψ 每条通道: F2=6.5×〔L-(6.5+D) 式中: F——工作平台总面积;ψ F1——每座桥台(桥墩)工作平台总面积; F2——桥台至桥墩间或桥墩至桥墩间通道工作平台面积; N1——桥台和桥墩总数量; N2——通道总数量; D——二排桩之间距离,m; L——桥梁跨径或护岸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m; A——桥台(桥墩)每排桩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m。 35.凡台与墩或墩与墩之间不能连续施工时(如不能断航、断交通或拆迁工作不能配合),每个墩、台可计一次组装、拆卸柴油打桩架及设备运输费。 36.桥涵拱盔、支架空间体积计算: (1)桥涵拱盔体积按:起拱线以上弓形侧面积×(桥宽+2m)。 (2)桥涵支架体积为:结构底至原地面(水上支架为水上支架平台顶面)平均标高×纵向距离×(桥宽+2m)。 37.桥涵拱盔计算单位为100m3空间体积,计算公式为割圆面积乘以桥幅。 拱矢度 K 拱矢度 K 1/2 0.393 1/6 0113 1/2.5 0.298 1/6.5 0.104 1/3 0.241 1/7 0.096 1/3.5 0.203 1/7.5 0.090 1/4 0.172 1/8 0.084 1/4.5 0.154 1/9 0.076 1/5 0.138 1/10 0.067 1/5.5 0.125 F=K×净跨平方 拱盔立方体=K×净跨平方×(桥宽+2m) 二、现浇混凝土工程。 1.嵌石砼(毛石砼)的块石含量是按15%计取,如与设计不符时,按下列数量调整,人工、机械不得调整。 块石掺量% 10 15 0.238 20 0.318 25 0.397 每立方米砼片石掺量 0.159 注: 1.块石掺量另加损耗率2%。 2.砼用量扣除嵌石含量百分数后,加损耗率1.5%。 2.定额中混凝土按常用强度等级列出,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3.定额中模板以木模、工具式钢模为主(除防撞护栏采用定型钢模外)。 4.现浇梁、板等模板定额中均已包括铺筑底模内容,但未包括支架部分。如发生时可套用本册有关项目。 5.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实体积计算(不包括空心板、梁的空心体积),不扣除钢筋、铁丝、铁件、预留压浆孔道和螺栓所占的体积。 6.模板工程量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计算。 7.现浇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体积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亦不再计算;单孔面积在0.3m2以上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8.本定额与模板分别列项,模板消耗量根据接触面积以“m2”计算。附录一含量表仅供编制概予算及招投标书时参考使用。 20 / 38 9.本定额砼半成品运输采用1t翻斗车,已包括在定额内。使用其他运输方式,不予调整。 三、预制混凝土工程。 1.本定额不包括地模、胎模费用,需要时可按本册有关定额计算。胎、地模的占用面积由建设单位提供。 2.预制桩工程量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计算。 3.预制空心构件按设计图尺寸扣除空心体积,以实体积计算。空心板梁的堵头板体积不计入工程量内,其消耗量已在定额中考虑。 4. 预制空心板梁,凡采用橡胶囊做内模的,考虑其压缩变形因素,可增加混凝土数量。当梁长在16m以内时,可按设计计算体积增加7%;若梁长大于16m时,则增加9%计算。如设计图已注明考虑橡胶囊变形时,不得再增加计算。 5.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封锚混凝土数量并入构件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6.预制构件中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及T型梁、I型梁、双曲拱、桁架拱等构件均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包括侧模、底模)计算。 7.灯柱、端柱、栏杆等小型构件按平面投影面积计算。 8.预制构件中非预应力构件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计算,不包括胎、地模。 9.预制构件预制、运输、安装损耗按总说明规定执行。拱波损耗率按图示工程量乘以1.05系数。 10.小型构件安装已包括150m场内运输,其他构件均未包括场内运输。 11.安装预制构件定额中,均未包括脚手架。 12.除安装梁分陆上、水上安装外,其他构件安装均未考虑船上吊装,发生时可增计船只费用。 13.安装预制构件以“m3”为计量单位的,均按构件混凝土实体积(不包括空心部分)计算。 14.驳船不包括进出场费,发生时按实计算。 四、砌筑工程。 1.本定额适用于砌筑高度在8m以内的桥涵砌筑工程。 2.砌筑定额中未包括垫层、拱背和台背的填充项目,如发生上述项目,可套用有关定额。 3.拱圈地模定额中不包括拱盔和支架。 4.本定额中调制砂浆,均按砂浆拌合机拌合,如采用人工拌制时,定额不予调整。 5.砌筑工程量按设计砌体尺寸以“m3”计算,嵌入砌体中的钢管、沉降缝、伸缩缝以及0.3m2以内的预留孔所占体积不予扣除。 6.拱圈底模工程量按模板接触砌体的面积计算。 五、挡土墙、护坡工程。 1.本章定额适用于市政工程的挡土墙和护坡工程。 2.挡土墙工程需搭脚手架的套用脚手架定额。 3.块石如需冲洗时(利用旧料)每立方米块石增加:用工0.24工日,用水0.5m3。 4.块石护底、护坡以不同平面厚度按“m3”计算。 5.浆砌料石现浇混凝土、预制块的体积按设计断面以“m3”计算。 6.浆砌台阶以设计断面的实砌体积计算。 7.砂石滤沟设计尺寸以“m3”计算。 8.现浇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体积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亦不再计算;单孔面积在0.3m2以上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六、立交箱涵工程。 1.立交箱涵顶进土质按Ⅰ、Ⅱ类土考虑,若遇Ⅲ类土时,人工、机械乘以1.33系数。 21 / 38 2.本定额中未包括箱涵顶进的后靠背设施等,其发生费用另行计算。 3.本定额中未包括深基坑开挖、支撑及井点降水的工作内容。 4.箱涵滑板下的肋楞,其工程量并入滑板内计算。 5.箱涵混凝土工程量,不扣除0.3m2以下的预留空洞体积。 6.顶柱、中继间护套及挖土支架均属专用周转性金属构件,定额中已按摊销量计列。 7.箱涵顶进定额分空顶、无中继间实土顶和有中继间实土顶三类。其工程量计算如下: (1)空顶的按单节箱涵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计算。 (2)实土顶工程量按被顶箱涵的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分段累计计算。 8.气垫只考虑在预制箱涵底板上使用,按箱涵底板面积计算。气垫的使用天数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但采用气垫后在套用顶进定额时乘以0.7系数。 七、钢结构工程。 本章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为单位计算。 八、装饰。 1.镶贴面层项目中,贴面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换算,但人工与机械台班消耗量不变。 2.水质涂料不分面层类别,均按本定额计算。由于涂料种类繁多,如采用其他涂料时,可以调整换算。 3.水泥白石子浆抹灰定额,均未包括颜料费用,如设计需要颜料调制时,应增加颜料费用。 4.油漆定额按手工操作计取,如采用喷漆时,应另行计算。定额中油漆种类与实际不同时,可以调整换算。 5.除金属面油漆以“t”计算外,其余项目均按面积计算。 第四章 隧道工程 一、本册内容包括隧道岩石开挖、岩石隧道内衬、隧道沉井、盾构法掘进、垂直顶升及地下连续墙、混凝土结构、金属构件制作。 二、岩石层隧道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新建和扩建的各种车行隧道、人行隧道、给排水隧道及电缆(公用事业)隧道等工程。软土层隧道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新建和扩建的各种车行隧道、人行隧道、越江隧道、地铁隧道、给排水隧道及电缆(公用事业)隧道等工程。 三、岩石层隧道,次坚石岩石类别为Ⅶ至Ⅷ级,强度系数f=4~8;普坚石岩石类别为Ⅸ至Ⅹ级,f=8~12;特坚石类别为Ⅺ至Ⅻ级,f=12~18。软土层隧道一般指沿海地区细颗粒的软弱冲击土层,按土壤分类包括粘土、亚粘土、淤泥质亚粘土、淤泥质粘土、亚砂土、粉砂土和细砂 四、本册定额按现有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及合理的劳动组织进行编制。除各章节另有规定外,均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方法与定额不同而调整变更。 五、本册定额除岩石层隧道井下掘进按每工日7小时工作制计算,软土隧道盾构掘进、垂直顶升按每工日6小时工作制计算外,其他均按每工日8小时工作制计算。 六、本册定额中的现浇混凝土工程,岩石层隧道采用现场拌制混凝土,软土层隧道采用商品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采用厂拌混凝土。若实际采用混凝土与定额不同时,按各地规定调整。 七、本册定额中钢筋用量均不包括预埋铁件,预埋铁件按实另计。 八、岩石层隧道硐内其他工程,采用其他分册的项目,其人工、机械乘以1.2系数。 九、隧道内装饰工程套用有关定额相应项目。 (一)隧道岩石开挖。 1.平硐全断面开挖4m2以内和斜井、竖井全断面开挖5m2以内的最小断面不得小于2m2; 22 / 38 如果实际施工中,断面小于2m2和平硐全断面开挖的断面大于100m2,斜井全断面开挖的断面大于20m2, 竖井全断面开挖断面大于25m2时,可另编补充定额。 2.平硐全断面开挖的坡度在5°以内,斜井全断面开挖的坡度在5°~30°范围内,竖井全断面开挖的坡度为90°。平硐开挖项目,适用于独头开挖和出渣长度在500m内的隧道。斜井和竖井开挖项目,适用于长度在50m内的隧道。硐内地沟开挖项目,只适用于硐内独立开挖的地沟,非独立开挖的地沟不得执行本定额。 3.开挖定额均按光面爆破制定,如采用一般爆破开挖时,其开挖定额应乘以系数0.935。 4.爆破材料仓库的选址由公安部门确定,2km内爆破材料的领退运输用工已包括在定额内,超过2km时,其运输费用另行计算。 5.斜井和竖井出渣定额,均包括硐口外50m内的人工推斗车运输。若出硐口后运距超过50m,运输方式也与本运输方式相同时,超过部分可执行平硐出渣、轻轨斗车运输。 6.本册消耗量定额是按无地下水制定的(不含施工湿式作业积水)。如果施工出现地下水时,积水的排水费和施工的防水措施费,另行计算。 7.各开挖子目,是按电力起爆编制的,若采用火雷管导火索起爆时,可按如下规定计算:电雷管换为火雷管,数量不变;将子目中的两种胶质线扣除,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8.隧道的平硐、斜硐和竖井开挖工程量,按设计开挖断面尺寸,另加允许超挖量以“m3”计算。本定额光面爆破允许超挖量:拱部为15cm,边墙为10cm。若采用一般爆破,其允许超挖量:拱部为20cm,边墙为15cm.。 (二)岩石隧道内衬。 1.隧道内衬现浇混凝土和石料衬砌的工程量,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加允许超挖量(拱部为15cm,边墙为10cm)以“m3”计算。混凝土部分不扣除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2.隧道衬砌边墙与拱部连接时,以拱部起拱点的连线为分界线,以下为边墙,以上为拱部。边墙底部的扩大部分工程量(含附壁水沟),应并入相应厚度边墙体积内计算。拱部两端支座,先拱后墙的扩大部分工程量,应并入拱部体积内计算。 3.喷射混凝土数量及厚度按设计图计算,不另增加超挖、填平补齐的数量。采用混凝土输送泵浇筑混凝土或商品混凝土时,拱部每1m3增加泵送费28元,边墙每1m3增加23元,计入直接费。 4.混凝土初喷5cm为基本层,每增5cm按增加定额计算,不足5cm按5cm计算。若做临时支护可按一个基本层计算。 5.喷射混凝土定额已包括混合料200m运输,超过200m时,材料运费另计。运输吨位按初喷5cm拱部26t/100m2,边墙23t/100m2;每增厚5cm拱部16t/100m2,边墙14t/100m2。 6.锚杆按22计算。若实际不同时,定额人工、机械应按下列系数调整,锚杆按净重计算不加损耗。 锚杆直径 调整系数 Ф28 0.62 Ф25 0.78 Ф22 1 Ф20 1.21 Ф18 1.49 Ф16 1.89 7.模板工程量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以“m2”计算。 8.喷射平台工程量,按实际搭设平台的最外立杆(或最外平杆)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9.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边墙、拱部均考虑了施工操作平台,竖井采用的脚手架,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喷射混凝土项目中未考虑喷射操作平台费,施工中若需要,执行喷射平台定额。 10.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边墙如为弧形时,其弧形段每10m3衬砌体积按相应定额增加人工1.3工日。 23 / 38 11.硐内所缺的定额,若采用其他定额时,土建工程人工和机械乘以1.2系数,安装工程人工和机械乘以1.3系数,材料发生的水平和垂直运输费不再另计。 12.岩石层隧道定额中未列下井保健津贴,为保证施工职工身体健康,保健津贴每工日增加3元。 (三) 盾构掘进。 1.盾构及车架安装是指现场吊装及试运行,适用于φ7000mm以内的隧道施工。拆除是指拆卸装车,φ7000mm以上盾构及车架安拆、盾构及车架场外运输费按实另计。 2.盾构掘进在穿越不同区域土层时,根据地质报告确定的盾构正掘面含砂性土的比例,按下表系数调整该区域的人工、机械费(不含盾构的折旧及大修理费)。 盾构正掘面土质 一般软粘土 粘土夹层砂 砂性土(干式出土盾构掘进) 砂性土(水力出土盾构掘进) 隧道横截面含砂性土比例 ≤25% 25%~50% >50% >50% 调整系数 1.0 1.2 1.5 1.3 3.盾构掘进在穿越密集建筑群、古文物建筑或堤防、重要管线时,对地表升降有特殊要求者,按下表系数调整该区域的掘进人工、机械费(不含盾构的折旧及大修理费)。 盾构直径(mm) Ф≥7000 Ф<7000 ±250 1.0 允许地表升降量(mm) ±200 1.1 ±150 1.2 1.0 ±100 1.2 注:1.允许地表升降量是指复土层>1倍盾构直径处的轴线上方地表升降量。 2.如第二、三条所列两种情况同时发生时,按调整系数相加减1计算。 4.采用干式出土掘进,其土方以吊出井口至装车止。采用水力出土掘进,其排放的泥浆水以送至沉淀池止。水力出土所需的地面部分取水、排水的土建及土方外运费用另计。水力出土掘进用水按取用自然水源考虑,不计水费。若采用其他水源需计算水费时可另计。 5.盾构掘进定额中含贯通测量费用,不包括设置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过江水准及方向、高程传递等测量,如发生时费用另计。 6.预制混凝土管片采用高精度钢模和高标号混凝土。定额中已含钢模摊销费,管片预制场地费另计,管片场外运输费另计。 7.掘进过程中的施工阶段划分: (1)负环段掘进:从拼装后靠管片起至盾尾离开出洞井内壁止。 (2)出洞段掘进:从盾尾离开出洞井内壁至盾尾离开出洞井内壁40m止。 (3)正常段掘进:从出洞段掘进结束至进洞段掘进开始的全段掘进。 (4)进洞段掘进:按盾构切口距进洞井外壁5倍盾构直径的长度计算。 8.掘进定额中盾构机按摊销考虑。若遇下列情况时,可将定额中盾构掘进机台班内的折旧费和大修理费扣除,保留其他费用作为盾构使用费台班进入定额,盾构掘进机费用按不同情况另行计算。 (1)顶端封闭采用垂直顶升方法施工的给排水隧道。 (2)单位工程掘进长度≤800m的隧道。 (3)采用进口或其他类型盾构机掘进的隧道。 (4)由建设单位提供盾构机掘进的隧道。 9.柔性接缝环适合于盾构工作井洞门与圆隧道接缝处理,长度按管片中心圆周长计算。 24 / 38 10.预制混凝土管片工程量按实际体积加1%损耗计算,管片试拼装以每100环管片拼装1组(3环)计算。 11.盾构掘进,井下是按6小时工作制考虑。 12.盾构掘进机械台班未包括二类费用,掘进定额中的水、电、油的消耗按时计算,单价按机械台班中的水、电、油单价计算。掘进中的照明、通讯费在定额中包括。 (四)管节顶升、旁通道。 1.复合管片不分直径,管节不分大小,均执行本章定额。 2.顶升车架及顶升设备的安拆,以每顶升一组出口为安拆一次计算。顶升车架制作费按顶升一组摊销50%计算。 3.顶升管节外壁如需压浆时,则套用分块压浆定额计算。 4.垂直顶升管节试拼装工程量按所需顶升的管节数计算。 5.预制管节制作混凝土已包括内模摊销费及管节制成后的外壁涂料。管节中的钢筋已归入顶升钢壳制作的子目中。 6.阴极保护安装不包括恒电位仪、阳极、参比电极的原值。 7.滩地揭顶盖只适用于滩地水深不超过0.5m的区域。本定额未包括进出水口的围护工程,发生时可套用相应定额计算。 8.地基加固中分层注浆加固的扩散半径为0.8m,压密注浆加固半径为0.75m,双重管、三重管高压旋喷的固结半径分别为0.4m、0.6m。本定额不包括泥浆处理和微型桩的钢筋费用,为配合快速排水需打砂井的费用另计。 (五)隧道沉井。 1.沉井下沉方法中挖土下沉不包括土方外运费,水力出土不包括砌筑集水坑及排泥水处理。 2.水力机械出土下沉及钻吸法吸泥下沉等子目均包括井内、外管路及附属设备的费用。 3.沉井工程的井点布置及工程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执行相应定额。 4.基坑开挖的底部尺寸,按沉井外壁每侧加宽2.0m计算,执行土、石方工程竖井开挖定额。 5.沉井挖土中未包括平台搭设,如需搭设按“桥涵”册有关项目执行。 6.沉井制作不包括预埋铁件。 7.沉井结构设计的标号及粒径与定额不符时,允许换算。 8.刃脚的计算高度是从刃脚踏面至井壁外凸口计算。如沉井井壁没有外凸口时,则从刃脚踏面至底板顶面为准,底板下的地梁并入底板计算。框架梁的工程量包括切入井壁部分的体积。井壁、隔墙或底板混凝土中,不扣除单孔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 9.沉井制作的脚手架安、拆,不论分几次下沉,其工程量均按井壁中心线周长与隔墙长度之和乘以井高计算。 10.沉井下沉的土方工程量,按沉井外壁所围的面积乘以下沉深度(预制时刃脚底面至下沉后设计刃脚底面的高度),并分别乘以土方回淤系数:排水下沉深度大于10m为1.05; 不排水下沉深度>15m为1.02。 11.沉井触变泥浆的工程量,按刃脚外凸口的水平面积乘以高度计算。 12.钢封门安、拆工程量,按施工图用量计算。钢封门制作费另计,拆除后应回收70%的主材原值。 13.沉井过程中如遇地下大型障碍物,有关费用另计。 (六)地下连续墙。 1.地下连续墙成槽土方量按连续墙设计长度、宽度和槽深(加超深0.5m)计算。混凝土浇注量同连续墙成槽土方量。 2.锁口管及清底置换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锁口管吊拔按连续墙段 25 / 38 数加1段计算。定额中已包括锁口管的摊销费用 3.地下连续墙成槽的护壁泥浆采用比重为1.055的普通泥浆。若需取用重晶石泥浆,可按不同比重泥浆单价进行调整。护壁泥浆使用后的废浆处理另行计算。 4.钢筋笼制作包括台模摊销费,定额中预埋铁件用量与实际用量有差异时允许调整。 5.大型支撑基坑开挖定额适用于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板桩、钢板桩等作围护的、跨度大于8m的深基坑开挖。定额中已包括湿土排水,若需采用井点降水或支撑安拆需打拔中心稳定桩等,其费用另行计算。 6.大型支撑基坑开挖由于场地狭小只能单面施工时,挖土机械按下表调整: 宽度 基坑宽15m内 基坑宽15m外 两边停机施工 15t 25t 单边停机施工 25t 40t 7.浇注混凝土连续墙由于受垂直度、超挖深度和超灌量的影响,损耗率系数为1.213。 (七)混凝土结构。 1.现浇混凝土工程量按施工图计算,不扣除单孔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2.有梁板的柱高,自柱基础顶面至梁、板顶面计算,梁高以设计高度为准。梁与柱交接,梁长算至柱侧面(即柱间净长)。 3.结构定额中未列预埋件费用,可另行计算。 4.隧道路面沉降缝、变形缝按第二册“道路工程”相应定额执行,其人工、机械乘以1.1系数。 5.定额中混凝土浇捣未含脚手架费用。 6.圆形隧道路面以大型槽形板作底模,如采用其他形式时定额允许调整。 7.隧道内衬施工未包括各种滑模、台车及操作平台费用,若发生时可另行计算。 (八)金属构件制作。 1.钢支撑按φ600mm考虑,采用12mm钢板卷管焊接而成。若采用成品钢管时定额不调整。 2.钢管片制作已包括台座摊销费,侧面环板燕尾槽加工不包括在内。 3.复合管片钢壳包括台模摊销费。 4.垂直顶升管节钢骨架已包括法兰、钢筋和靠模摊销费。 5.构件制作均按焊接计算,不包括安装螺栓。 6.金属构件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纸的主材(型钢,钢板,方、圆钢等)的重量以“t”计算,不扣除孔眼、缺角、切肢、切边的重量。圆形和多边形的钢板按制做方法计算。 7.支撑由活络头、固定头和本体组成,本体按固定头单价计算。 附录: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钢筋含量。 说明:附录中模板、钢筋含量仅供参考,编制预算时,应按施工图纸计算相应的模板接触面积和钢筋使用量。 1.岩石隧道部分模板、钢筋含量(每10m3混凝土)见附表1。 附表1 岩石隧道部分模板、钢筋含量 构 筑 物 名 称 平硐拱跨 跨径10m以内 平硐拱跨 跨径10m以内 平硐拱跨 跨径10m以内 混凝土衬砌厚度(cm) 30~50 50~80 80以上 26 / 38 接触面积 (m) 23.81 15.51 9.99 2含钢筋量(kg) Φ10以内 185 154 123 Φ10以外 431 359 287 平硐拱跨 跨径10m以上 平硐拱跨 跨径10m以上 平硐拱跨 跨径10m以上 平硐边墙 平硐边墙 平硐边墙 斜井拱跨 跨径10m以内 斜井拱跨 跨径10m以内 斜井边墙 斜井边墙 竖井 竖井 竖井 30~50 50~80 80以上 30~50 50~80 80以上 30~50 50~80 30~50 50~80 15~25 25~35 35~45 24.09 15.82 10.32 24.55 17.33 12.01 26.19 17.06 27.01 18.84 46.69 30.22 23.12 62 51 41 101 82 62 198 165 108 88 - - - 544 462 369 410 328 246 461 384 439 351 359 462 564 2.软土隧道部分模板、钢筋含量(每10m3混凝土)见附表二。 附表二 软土隧道部分模板、钢筋含量 构 筑 物 名 称 刃脚 框架 井壁、隔墙 底板 地梁 底板(厚0.6m以内) 地 下 混 凝 土 构 底板(厚0.6m以外) 墙(宽0.5m以内) 墙(宽0.5m以外) 衬墙 柱 梁(高0.6m以内) 梁(高0.6m以外) 平台、顶板(厚0.3m以内) 平台、顶板(厚0.5m以内) 平台、顶板(厚0.5m以外) 楼梯 电缆沟 车道侧石 弓型底板 支撑墙 模板面积 (m) 18.21 15.11 22.00 0.76 3.00 3.00 66.70 33.36 33.30 62.16 56.66 51.06 39.30 24.00 18.52 78.26 39.00 37.50 0.88 66.70 27 / 38 2钢筋含量(kg) Φ10以内 80 87 200 96 90 220 Φ10以外 1618 1529 1077 682 1200 800 800 900 900 1000 1400 1400 1400 720 900 900 663 64 380 900 沉 井 第五章 管网工程 一、市政管网工程共分三册2585个子目。其中排水工程共分六章1278个子目(5-1~5-1278);给水工程共分七章470个子目(5-1279~5-1748);集中供热与燃气工程共分六章 837个子目(5- 1749 ~5- 2585)。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新建、扩建的给水、排水、燃气、集中供热管道工程。 二、市政管网工程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的界线划分,给水以用户水表箱为界。排水工程以用户接入市政管道的接户井为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以用调压箱(计量表)为界。 三、市政管道工程沟槽土、石方的挖填、运输工程执行《土、石方工程》册相关子目。桩、桥管基础、承台执行第三册相关子目。拆除工程执行第八册相关子目。 四、市政管网构筑物的钢筋工程,执行第七册相关子目。 五、排水管道单位工程量小于或等于30m时,执行市政维修定额。大于30m小于或等于100m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1.25系数计算。给水、燃气、热力管道安装工程总工程量不足50m时, 当管径小于等于D300mm时,人工、机械乘以1.67系数,当管径大于D300mm而小于等于D1650mm时,人工、机械乘以2.0系数,当管径大于D1650mm时,人工、机械乘以2.5系数。 六、给水管道的试压、消毒冲洗、新旧管连接的排水,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新旧管连接、管道冲洗、消毒的水损失不足部分以实际损失计算或调整。 七、燃气、集中供热的容器具,设备安装的缺项部分执行《安装工程消耗量指标》相应子目。 八、给水、燃气、集中供热工程各类管道安装、管件、阀门、法兰所占长度已在施工损耗中综合考虑,计算工程量时,均不扣除其所占长度。 (1)埋地管道使用套管时,执行同管径管道相关项目,套管内的管道铺设,应对相应子目的人工、机械乘以1.2系数。 (2)在涵洞内铺设管道,应对相应铺设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1.1系数。 九、各类管道安装均按无地下水考虑,如遇地下水时,降水按有关项目计算。 第一分册 排水工程 一、市政管网工程消耗量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新建、扩建的给水、排水、燃气、集中供热管道工程。 二、市政管网工程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的界线划分,给水以用户水表箱为界,排水工程以用户接入市政管道的接户井为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以用调压箱(计量表)为界。 三、市政管道工程沟槽土、石方的挖填、运输工程,执行“第一册”相关子目。桩、桥管基础、承台,执行第三册相关子目。拆除工程执行第八册相关子目。 四、市政管网构筑物的钢筋工程,执行第七册相关子目。 五、排水管道单位工程量小于或等于30m时,执行市政维修定额。大于30m小于或等于100m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计算。给水、燃气、热力管道安装工程总工程量不足50m时,当管径小于等于D300mm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67;当管径大于D300mm而小于等于D1650mm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0;当管径大于D1650mm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5。 六、给水管道的试压、消毒冲洗、新旧管连接的排水,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新旧管连接、管道冲洗、消毒的水损失不足部分,以实际损失计算或调整. 七、燃气、集中供热的容器具,设备安装的缺项部分,执行《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子目。 八、给水、燃气、集中供热工程各类管道安装,管件、阀门、法兰所占长度已在施工损 28 / 38 耗中综合考虑,计算工程量时,均不扣除其所占长度。 (1)埋地管道使用套管时,执行同管径管道相关项目。套管内的管道铺设,按相应子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2)在涵洞内铺设管道,应对相应铺设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九、各类管道安装均按无地下水考虑,如遇地下水时,降水按有关项目计算。 十、带*号的项目为参考子目。 第二分册 给水工程 一、管道安装。 1.管道安装均按施工图中心线的长度计算(支管长度从主管中心开始计算至支管末端交接处的中心)。管件、阀门所占长度已在管道施工损耗中综合考虑,计算工程量时均不扣除其所占长度。 2.定额中管节长度是综合取定的,实际不同时,不作调整。 3.管道安装均不包括管件(指三通、弯头、异径管、承盘、插盘短管)、阀门的安装。阀门、管件安装执行有关子目。 4.套管内的管道铺设按相应的管道安装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5.混凝土管安装不需要接口时,按“排水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6.本定额给定的消毒冲洗水量,如因水质达不到饮用标准,冲洗水量不足时,可按实调整,其他不变。 7.新旧管线连接项目所指的管径是指新旧管中最大的管径。 8.遇有新旧管连接时,管道安装工程量计算到碰头的阀门处,但阀门及阀门相连的承(插)盘短管、法兰的安装均包括在新旧管连接定额内,不再另计。 9.本消耗量不包括以下内容: (1)管道试压、消毒冲洗、新旧管道连接的排水工作内容,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计。 (2)新旧管线连接所需的工作坑及工作坑垫层、抹灰、马鞍卡子、盲板安装,执行本册有关子目。 (3)与马鞍卡子相连的阀门安装,另行计算。 (4)分水栓、马鞍卡子、二合三通安装的排水内容,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10.管道的外防腐执行《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有关项目。 二、管件安装。 1.管件、分水栓、马鞍卡子、二合三通、水表的安装按施工图数量,以“个”或“组”为单位计算。 2.铸铁管件安装适用于铸铁三通、弯头、套管、乙字管、渐缩管、短管的安装,并综合考虑了承口、插口、带盘的接口。与盘连接的阀门或法兰应另计。 3.铸铁管件安装(胶圈接口)也适用于球墨铸铁管的安装。 4.马鞍卡子安装所列直径是指主管直径。 5.法兰式水表组成与安装项目内无缝钢管、焊接弯头所采用的壁厚与设计不同时,允许调整材料,其他不变。 6.管道支墩按施工图以实际体积计算,不扣除钢筋、预埋铁件所占的体积。 三、取水工程。 1.大口井内套管安装: (1)大口井套管为井底封闭套管,按法兰套管全封闭接口考虑。 (2)大口井底做反滤层时,执行渗渠料填充项目。 2.大口井内套管、辐射井管安装按设计图中心线长度计算。 29 / 38 3.本消耗量不包括以下内容,如发生时,按以下规定执行。 (1)模板安装、拆除,钢筋制作、安装。如发生时,执行有关项目。 (2)预制盖板、成型钢筋的场外运输。如发生时,执行有关项目。 (3)辐射井管的防腐,执行《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有关项目。 (4)沉井工程、渗渠制作执行本册有关项目,其中渗渠制作的模板安装拆除按人工乘以系数1.2。 (5)土石方开挖、回填,执行“土石方工程”子目。脚手架搭拆、围堰工程执行“措施费项目”有关子目。 (6)船上打桩及桩的制作执行“桥涵工程”有关项目。 (7)水下管线铺设,执行本册有关项目。 第三分册 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 一、管道安装。 1.本定额适用于市政新建和扩建的城镇燃气和集中供热等工程。 2.各种管道的工程量均按延长米计算,管件、阀门、法兰所占长度已在管道施工损耗中综合考虑,计算工程量时均不扣除其所占长度。 3.埋地钢管使用套管时(不包括顶进的套管),按套管管径执行同一安装项目。套管封堵的材料费可按实际耗用量调整。 4.铸铁管安装按NI和X型接口计算,如采用N型和SMJ型,按人工乘以系数1.05。 5.本消耗量未包括的项目: (1)管道沟槽土、石方工程及搭、拆脚手架,按“土石方工程及措施费用”相应项目执行。 (2)过街管沟的砌筑、顶管、管道基础,按“排水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3)项目中煤气和集中供热的容器具、设备安装缺项部分,按《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执行。 (4)管道跨越工程执行本册有关子目。 (5)刷油、防腐、保温和焊缝按《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执行。 (6)铸铁管安装除机械接口外,其他接口形式按“给水工程”相应子目执行。 (7)异径管、三通制作,刚性套管和柔性套管制作、安装及管道支架制作、安装,按《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子目执行。 6.本定额是按无地下水考虑的。DN≤1800mm是按沟深3m以内考虑的,DN>1800mm是按沟深5m以内考虑的,超过时另行计算。 7.本定额中各种燃气管道的输送压力(р)按中压B级及低压考虑。如安装中压A级煤气管道和高压煤气管道,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碳钢管道管件安装均不再作调整。 燃气工程压力р(Mрa)划分范围为: 高压:A级 0.8Mрa<р≤1.6Mрa B级 0.4Mрa<р≤0.8MPa 中压:A级 0.2Mрa<р≤0.4Mрa B级 0.005Mрa<р≤0.2Mрa 低压:р≤0.005Mрa 8.本消耗量中集中供热工程压力р(Mрa)划分范围: 低压:р≤1.6Mрa 中压:1.62Mрa<р≤2.54Mрa 热力管道设计参数标准见下表: 30 / 38 介 质 名 称 蒸 汽ψ 热 水ψ 温 度(℃) T≤350 T≤200 压 力(Mрa) р≤1.6 р≤2.5 9.管道安装除各节另有说明外,均包括沿沟排管、50mm以内的清沟底、外观检查及清扫管材。 10.新旧管道带气接头未列项目,各地市可按煤气管理条例和施工组织设计,以实际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耗用量和煤气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进行结算。 二、管件制作、安装。 1.异径管安装以大口径为准,长度综合取定。 2.中频煨弯不包括煨制时胎具更换。 3.挖眼接管加强筋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 三、 法兰、阀门安装。 1.电动阀门安装不包括电动机的安装。 2.阀门解体、检查和研磨,已包括一次试压,均按实际发生的数量,按相应项目执行。 3.阀门压力试验介质是按水质的,如设计要求其他介质,可按实调整。 4.法兰、法兰阀门安装项目内的垫片均按橡胶石棉板考虑,如垫片材质与实际不符时,可按实调整。 5.各种法兰、阀门安装,定额中只包括一个垫片,不包括螺栓使用用量。螺栓用量参考附表。 6.中压法兰、阀门安装执行低压相应项目,其中人工乘以系数1.2。 平焊法兰安装用螺栓用量表 管外径×壁厚(mm) 57×4.0 76×4.0 89×4.0 108×5.0 133×5.0 159×6.0 219×6.0 273×8.0 325×8.0 对焊法兰安装用螺栓用量表 管外径×壁厚(mm) 57×3.5 76×4.0 89×4.0 108×4.0 规格 M12×50 M12×50 M16×60 M16×60 重量(kg) 0.319 0.319 0.669 0.669 管外径×壁厚(mm) 325×10.0 377×10.0 426×10.0 478×10.0 规格 M20×75 M20×75 M20×75 M20×75 重量(kg) 3.906 3.906 5.208 5.208 规 格 M12×50 M12×50 M16×55 M16×55 M16×60 M16×60 M16×65 M16×70 M20×70 重 量(kg) 0.319 0.319 0.635 0.635 1.338 1.338 1.404 2.208 3.747 管外径×壁厚(mm) 377×10.0 426×10.0 478×10.0 529×10.0 630×8.0 720×10.0 820×10.0 920×10.0 规 格 M20×75 M20×80 M20×80 M20×85 M22×85 M22×90 M27×95 M27×100 重 量(kg) 3.906 5.42 5.42 5.84 8.89 10.668 19.962 19.962 24.633 1020×10.0 M27×105 31 / 38 133×4.5 159×5.0 219×6.0 273×8.0 M16×65 M10×65 M16×70 M16×75 1.404 1.404 1.472 2.31 529×8.0 630×10.0 720×10.0 820×10.0 M22×80 M22×80 M27×80 M27×85 5.42 8.25 9.90 18.804 四、燃气用设备安装。 1.凝水缸安装: (1)碳钢、铸铁凝水缸安装如使用成品头部装置时,只允许调整材料费,其他不变。 (2)碳钢凝水缸安装未包括缸体,套管,抽水管的刷油、防腐,若发生时应按不同设计要求另行套用其他项目相应计算。 2.各种调压器安装: (1)雷诺式调压器、T型调压器(TMJ、TMZ)安装是指调压器成品安装。调压站内组装的各种管道、管件、阀门,根据不同设计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2)各类型调压器安装均不包括过滤器、萘油分离器(脱萘筒)、安全放散装置(包括水封)安装,若发生时,可执行本定额的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3)本消耗量中过滤器、萘油分离器均按成品件考虑。 3.检漏管安装是按在套管上钻眼安装考虑的,已包括小井砌筑。 4.煤气调长器是按焊接法兰考虑的,如采用直接对焊时,应减去法兰安装用材料,其他不变。 5.煤气调长器是按三波考虑的。如安装三波以上者,其人工乘以系数1.33,其他不变。 五、集中供热用容器具安装。 1.碳钢波纹补偿器是按焊接法兰考虑的,如直接焊接时,应减掉法兰安装用材料,其他不变。 2.法兰用螺栓按螺栓用量表选用。 六、管道试压、吹扫。 1.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管道总试压: (1)管道压力试验,不分材质和作业环境均执行本定额。试压水如需加温,热源费用及排水设施另行计算。 (2)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项目,均包括了一次试压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耗用量。 (3)液压试验是按普通水考虑的,如对试压介质有特殊要求,介质可按实调整。 2.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项目,分段试验合格后,如需总体试压和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试压时,应再套用本定额相应项目计算试压费用。 3.管道长度未满10m者,以10m计;超过10m者按实际长度计。 4.管道总试压按每千米为一次打压次数,不足0.5km不计,超过0.5km计算一次。 5.集中供热高压管道压力试验执行低中压相应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1.3。 第六章 地铁工程 待后出版 第七章 钢筋工程 1.本册适用市政工程各类钢筋工程,包括各种钢筋、高强钢丝、钢绞线、预埋铁件等制作及安装项目。 2.定额中钢筋按φ10以内及φ10以外两种分列,φ10以内采用A3钢,φ10以外采用16Mn钢,钢板均按A3钢计列。预应力筋采用Ⅳ级钢、钢绞线和高强钢丝。因设计要求采用 32 / 38 钢材与定额不符时,可予调整。 3.因束道长度不等,故定额中未列锚具数量,但已包括锚具安装的人工费。 4.先张法预应力筋制作、安装定额,未包括张拉台座,该部分可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5.压浆管道定额中的铁皮管、波纹管均已包括套管及三通管安装用工,但未包括三通管材料用量,若发生时可另行计算。 6.钢筋按设计数量套用相应定额计算(损耗已包括在定额中)。设计未包括施工用筋,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可另计。 7.T型梁连接钢板项目按设计图纸,以“t”为单位计算。 8.本册定额中钢绞线按φ15.24mm、束长在40m以内考虑,如规格不同或束长超过40m时,应另行计算。 9.工程量按设计用量乘以下列系数计算:锥形锚为1.05;OVM锚为1.05;墩头锚为1.00。 10.钢筋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t”计算。现浇混凝土中固定钢筋位置的支撑钢筋、双层钢筋用的架立筋(铁马),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均按钢筋计算,并入钢筋工程量内。钢筋的搭接用量:设计图纸已注明的钢筋接头,按图纸规定计算。设计图纸未注明的通长钢筋接头,φ25以内的,每8m计算1个接头;φ25以上的,每6m计算1个接头。搭接长度按规范计算。 第八章 拆除工程 1.本册消耗量定额中的拆除均不包括挖土方,挖土方均按第一册有关子目执行。 2.机械拆除项目中包括人工配合作业。 3.拆除后的旧料应整理干净、就近堆放整齐。如需运至指定地点回收利用,则另行计算运费和回收价值。 4.管道拆除要求拆除后的旧管保持基本完好,破坏性拆除不得套用本消耗量定额。拆除混凝土管道未包括拆除基础及垫层用工。基础及垫层拆除按本册相应消耗量定额执行。 5.拆除工程消耗量定额中未考虑地下水因素,若发生则另行计算。 6.人工拆除二渣、三渣基层应根据材料组成情况套用无骨料多合土或有骨料多合土基层拆除子目。 7.铣刨机铣刨路面厚度>5cm须分层铣刨。 8.拆除旧料如能重复利用,回收比率按下列规定执行: (1)彩砖人行道面积(新铺1年以内)70%。 (2)道路缘石30%。 (3)片块石50%。 (4)临排管道、金属管道90%。 (5)非金属管材70%。 第九章 路灯工程 一、变配电设备工程。 本章消耗量定额包括:变压器安装,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安装,电力电容器安装,高低压配电柜及配电箱、盖板制作安装,熔断器、控制器、启动器、分流器安装,接线端子焊压安装。 变压器安装是指变压器本体安装,按安装形式分为杆上安装和地上安装。杆上安装变压器综合考虑了单杆和双杆安装形式,使用时不得换算。定额不包括支架、横担、支撑铁等固定卡具的含量,应按实际计入其主材费,但定额中已包括其安装的人工费。跌落式保险、开 33 / 38 关、避雷器及绝缘子等安装另套有关子目。地上安装变压器不包括基础砌体的工程量,应套用其他有关子目计算。变压器油过滤是按每过滤合格油1t需要滤油纸52张考虑的,不论过滤多少次直到合格为止。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主要是指10kV以下的箱式变电站。变压器搬运方式考虑用汽车及吊车搬运。 铁构件制作安装适用于本定额范围内的各种支架制作安装,但铁构件制作均不包括镀锌。铁构件厚度在3mm以内的,套用轻型铁构件项目;大于3mm的,套用一般铁构件项目。盘柜配线按不同的截面、长度按下表计算: 序号 1 各种开关柜、箱、板 单独安装(无箱、盘)的铁壳开关、2 闸刀开关、启动器母线槽进出线盒等 3 以安装对象中心计算 1 以管口计算 二、架空线路工程。 本章包括底盘、卡盘、拉线盘安装,电杆焊接、防腐、立杆、引下线支架安装,10kV以下横担安装、1kV以下横担安装、进户线横担安装,拉线制作安装,导线架设,导线跨越架设,路灯设施编号,绝缘子安装。 本定额是按平原条件编制的,如在丘陵、山地施工时,其人工和机械乘以下列地形系数: 地 形 类 别 调 整 系 数 丘陵(市区) 1.2 一 般 山 地 1.6 0.3 高+宽 算 盘面尺寸 以安装对象中心计项 目 预留长度(m) 说 明 地形划分: 1.平原地带:指地形比较平坦、地面比较干燥的地带。 2.丘陵地带:指地形起伏的矮岗、土丘等地带。 3.一般山地:指一般山岭、沟谷地带,高原台地等。 线路一次施工工程量按5根以上电杆考虑,如5根以内者,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 导线架设,分导线类型与截面,按1km/单线计算。导线预留长度规定见下表: 项 目 名 称 高 压 低 压 转 角 分支、终端 分支、终端 交叉跳线转交 与设备连接 长度(m) 2.5 2.0 0.5 1.5 0.5 导线跨越架设,指越线架的搭设、拆除和运输以及因跨越施工难度而增加的工作量。每个跨越间距按50 m以内考虑,大于50 m、小于100 m时,按两处计算,依此类推。在同一跨越挡内有两种以上跨越物时,则每一跨越物视为“一处” 跨越,分别套用子目。 三、电缆工程。 本章包括电缆沟铺砂盖板、揭盖板,电缆保护管敷设,电缆敷设,电缆中间头、终端头制作安装,电缆井设置等子目。 本章项目适用于各种型号电缆的敷设方式,执行本章电缆敷设子目时,不得换算。热缩式电缆头、中间头制作安装是按工艺实际发生的人工、材料计算的,如果实际供应材料中是 34 / 38 按成套供应的,包括了绝缘材料、焊锡等材料,则应扣除定额中相应的材料用量。 电缆敷设子目中均未考虑波形增加长度及预留等富余长度,该长度应计入工程量之内。 电缆敷设长度应根据敷设路径的水平和垂直敷设长度,另加下表规定的附加长度: 序号 1 2 3 4 5 6 7 项 目 预留长度 2.5% 2.0m 1.5 m 1.5 m 1.5 m 两端各2 m 2.0 m 说 明 按电缆全长计算 规范规定最小值 规范规定最小值 规范规定最小值 检修余量 检修余量 柜下进出线余量 电缆敷设驰度、波形弯度、交叉 电缆进入构筑物内 电缆进入沟内或吊架时引上预留 变电所进出线 电缆终端头 电缆中间头盒 高压开关柜 四、配管配线工程。 各种配管的工程量应按不同敷设方式,敷设位置,管材材质、规格等分别计算,不扣除管路中间接线盒等所占的长度。 沿钢索配管和电缆子目,均不包括钢索架设,若发生时需另套钢索架设子目。 管内穿线子目中,线路的分支接头线的长度已综合考虑在子目中,不再计算接头长度。 开关、插座、按钮等预留线,已分别综合在相应子目内,不另计算。 五、照明器具安装工程。 本章项目包括单臂悬挑灯架安装、双臂悬挑灯架安装、广场灯架安装、高杆灯架安装、其他灯具安装、照明器件安装、杆座安装等。 各种灯架、元器件的配线,均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使用时不得调整。各种灯柱穿线均应套用相应的配管配线子目。 本章已考虑了高度在10m以内的高空作业因素,如安装高度超过10m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40。 六、防雷接地装置工程。 本章包括接地极(板)制作安装、接地母线敷设、接地跨接线敷设、避雷针安装、避雷引下线敷设等子目。 接地极(板)制作安装分为钢管接地极、角钢接地极、圆钢接地极等。接地母线敷设已包括挖土石方和夯实回填工作内容,挖沟的沟底宽度按0.4m,上沿宽按0.5m,沟深按0.75m,每米沟长的土石方量按0.34m3计算;如设计要求埋深不同时,可按实际计算。土质按综合土考虑,遇有石方、矿渣、积水、障碍物等情况需要换土时,可另行计算。 接地极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每根2.5m计算。若设计有管帽时,管帽另按加工件计算。 接地母线、避雷线敷设,均按延长米计算,其长度按施工图设计水平和垂直规定长度另加3.9%的附加长度(包括转弯、上下波动、避绕障碍物、搭接头所占长度)。计算主材费时另加规定的损耗率。 七、刷油防腐工程。 本章项目适用于金属灯杆、灯架的人工、半机械除锈及刷油防腐工程。 本章项目是按地面作业考虑的,不包括高空作业因素。如需在立杆上作业,其人工降效部分和配备的高空作业车另计。 人工、半机械除锈分轻、中锈两种,区分标准为: 1.轻锈:部分氧化皮开始破裂脱落,轻锈开始发生。 2.中锈:氧化皮部分破裂脱落呈堆粉末状,除锈后用肉眼能见到腐蚀小凹点。 35 / 38 本项目不包括除微锈(标准氧化皮完全紧附,仅有少量锈点),若发生时按轻锈子目的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0.2。 八、设备调试。 本章已包括调试用的消耗材料和仪表使用费,并已包括熟悉资料、核对设备、填写试验记录、整理编写试验报告等附属工作。 送配电调试子目适用于所有低压供电回路,如从低压配电装置至分配电箱的供电回路。供电系统调试包括系统内的电缆试验、瓷瓶耐压等全套调试工作。定额皆按一个系统配一台断路器考虑,若两侧皆有断路器时,则按两个系统计算。路灯供电系统以路灯开关来划分。架空线路和电缆一样,均按一个路灯开关作一个系统计算(备用开关不计)。 电气系统调试所用的电力消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避雷器按每三相为一组计算,单个装设亦可按一组计算。 电力变压器系统调试中不包括避雷器和接地网的调试。 第十章 措施项目 一、围堰。 1.围堰定额未包括施工期内发生潮讯、洪讯冲刷后所需的养护工料。 2.围堰尺寸的取定: (1)土草围堰的堰顶宽为1~2m,堰高为4m以内。 (2)土石混合围堰的堰顶宽为2m,堰高为6m以内。 (3)圆木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2.5m,堰高为5m以内。 (4)钢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5~3m,堰高为6m以内。 (5)钢板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5~3m,堰高为6m以内。 (6)竹笼围堰间粘土填心的宽度为2~2.5m,堰高为5m以内。 (7)木笼围堰的堰顶宽为2.4m,堰高为4m以内。 (8)双层竹笼围堰竹笼间粘土填心宽度若超过2.5m,则超出部分可套用筑岛填心子目。 3.施工围堰的尺寸按有关设计施工规范确定。堰内坡角到堰内基坑边缘的距离根据河床土质及基坑深度而定,但不得小于1m。 4.围堰高度按施工期内的最高临水面加0.5m计算。 5.草袋围堰如使用麻袋、尼龙袋装土,其定额消耗量应乘以调整系数。调整系数为:装1m3土需用麻袋或尼龙袋数除以17.86。 6.围堰围筑包括50m以内的挖、运、填土。如超出50m范围以外的取土,应按相应的挖、运、填土项目定额执行。 7.以“m3”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的施工断面乘以围堰中心线的长度。 8.以延长米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中心线的长度计算。 一、 二、筑岛填心。 筑岛填心是指在围堰围成的区域内填土、砂及砂砾石。 三、降水。 1.井点间距根据地质和降水要求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轻型井点管间距为1.2m,喷射井点管间距为2.5m,大口径井点管间距为10m。 2.井点降水过程中 ,如需提供资料,则水位监测和资料整理费用另计。 3.井点降水成孔过程中产生的泥水处理及挖沟排水工作应另行计算。天然水源可用时,不计水费。 4.井点降水必须保证连续供电,在电源无保证的情况下,使用备用电源的费用另计。 5.轻型井点50根为1套,喷射井点30根为1套,大口径井点以10根为1套。累计根数 36 / 38 不足1套者作1套计算, 1天按24小时计算。 6.大口滤管井降低地下水适用于顶管及管道铺设,如遇地下水时,每40m计算大口滤管井1座。降水费用已包括备用台班费用。水位特高时,经协商井距可按30m计算,打井费用执行井深15m定额,抽水费用按施工工艺及管径大小分别套用定额。 四、打拔工具桩。 1.水上作业,是以距岸线1.5m以外或者水深在2m以上的打拔桩。距岸线1.5m以内时,水深在1m以内者,按陆上作业考虑。如水深在1m以上或2m以内者,其工程量按水、陆各50%计算。水深以施工期间最高水位为准。 2.水上打拔工具桩按2艘驳船捆扎成船台作业,驳船捆扎和拆除费用按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3.钢板桩的使用费标准按5元/(t·d)考虑。若使用租赁的钢板桩,则按租赁费计算。. 4.竖、拆、打、拔桩架次数,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规定可按打桩的进行方向,双排桩每100延长米,单排桩按200延长米计算一次。不足一次者,均各计算一次。 5.打拔工具属临时桩,即在沟槽、基坑、围堰等工程中,采用打桩进行临时支撑围护和加固。 6.打拔桩土质类别划分见下表: 鉴 别 方 法 砂夹层情况 砂 土层 壤 连 级续 别 厚 度 (m ) 甲 类 土 乙 类 土 <2 丙 类 >2 土 粉 细 砂 中 粗 砂 <0.02 >60 >15 砂砂粒 种类 层中卵石含量(%) >0.8 0.6~0.8 >30 25~30 >0.03 0.02~0.03 <30 30~60 <7 7~15 15以内 25以内 25以外 土壤中夹有轻薄的细砂层易沉入的土 土壤中夹有较厚的粗砂层或卵石层,桩径机械作用较难沉入的土 桩径机械进入易沉入的土 孔 隙 比 天然含水量(%) 压 缩 系 数 静力 动力 触探值 触探 击数 土壤物理,力学性能 每10m纯平均沉桩时间(min) 说明 >15 <0.6 注:本册定额中仅列甲、乙级土项目,如遇丙级土时,按乙级土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3。 五、临时护栏。 按道路、管道线位施工的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六、便道。 临时道路适用于管线30m以内无运输道路时,可计算临时便道。汽车便道和工作便道如 37 / 38 需退耕还田,其费用按实结算。 七、轨道铺设。 1.如需设置道岔时,每处道岔工、料按相应轨道铺设增加:轨重11.5kg/m的增加16m,轨重32kg/m的增加31m。 2.轨重32kg/m的道渣已考虑了周转使用,本定额按实际使用量的30%计。 八、便桥。 人行、车行钢木便桥附有标准图,凡搭设的便桥符合或基本符合图纸内容,按本定额子目执行。如没有防护栏板梁或支撑时,上面仅铺设钢板,按定额的10%计算。 九、硐内外轨道铺设,硐内通风、供水、动力管线安拆。 1.粘胶布通风筒及铁风筒按每1硐口施工长度减30m计算。 2.风、水钢管按硐长加100m计算。 3.照明线路按硐长计算。如施工组织设计规定需要安双排照明时,应按实际双线部分增加。 4.动力线路按硐长加50m计算。 5.轻便轨道以施工组织设计所布置的起、止点为准,定额为单线。如实际为双线应加倍计算。对所设置的道岔,每处按相应轨道折合30m计算。 6. 硐长=主硐+支硐(均以硐口断面为起止点,不含明槽)。 十、输电线路架设。 1.管线、砼道路超过500m时,可按干线计算输电线路架设。现场因无供电设备需自备发电机时,按签证结算,但必须扣除定额内的电力费用。 2.工期在一年以内者,圆木、型钢按15%摊销,85%回收;电线按60%摊销,40%回收。工期超过一年,在两年以内者,圆木、型钢按40%摊销,60%回收;电线按90%摊销,10%回收。 38 / 38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