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九局连续梁(或连续刚构)悬浇挂篮设计技术标准
在确保施工安全、兼顾施工成本的基础上,规范和统一全局的挂篮设计标准,特制定局内挂篮设备设计技术标准。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挂篮上桁架采用三角形桁架结构;
2、挂篮总重量(全部质量)不得大于其设计梁段重量的0.35倍;
3、三角形桁架作业高度不得超过永久工程的行车限界;
4、桥面上施工通道净空高度不应小于1.6m;
5、底平台前后吊杆应以钢吊带为主;
6、对挂篮的总体变形加以限制,包括前吊杆伸长量在内,悬臂端最大下沉量不应大于20mm;
7、模板安装充分利用挂篮和已完梁段,可不设置滑道结构;
8、挂蓝整体平衡以自锚式结构为主,走行锚固充分利用箱梁永久竖向预应力钢筋;
9、上桁架的后锚结构,对悬浇状态和走行状态分开设置、独立工作、单独检算;
10、底模板的前后托梁、纵向分布梁和上桁架前横梁的最大下弯挠度不应大于25mm。
11、多根组合的群锚杆或者反吊杆应考虑不平衡承载系数,提议按70%折减。
其它技术标准,执行国家设计规范和相关行业施工技术规范。
以上各项条款的解释权,由局总工办负责。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200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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