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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及安全生产管理_secret

2023-08-03 来源:好走旅游网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在本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过程中将严格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体系标准规范运行。建立两个管理体系,四个管理小组。执行对危险源进行安全管理方案控制,定期评价的方法,针对安全管理方案确定的安全管理目标、分目标进行分解责任到人定期考核,制定分阶段的安全达标计划,定期进行绩效测量,实现持续改进。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保证本工程始终处于生产安全、施工文明、环境整洁、生活舒适、饮食卫生、路面硬化、庭院绿化、场区黄土不见天的绿色环保状态。 2-1建立两个体系 2-1-1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 企业安全技术部 项目副经理 安全工程师 分段负责人 分段负责人 分段负责人 项目安技部 各专业工长 各分包单位负责人 施工实施层

2-1-2按专业配备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执行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组织对查出的隐患督促整改,对特殊工序进行旁站式监督。 项目安全技术部 企业安全技术部 1 施工脚手架 施工临边洞口 高空作业 明火作业

2-2建立四个安全管理小组

由现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及各分包单位负责人组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为工程现场安全施工管理最高层,主要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工作的策划。

2-2-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事故预案应急工作小组

进行工程现场施工安全危险源辨识,并对其危险源进行综合风险评价,将辨识及评价结果反映到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同时针对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制定相应事故预案措施,一旦出现安全事故能立即组织进行事故预案应急工作。 2-2-2安全管理方案考评及安全达标绩效测量小组

按照年、半年、季度、月分别组织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对工程实施层施工安全进行考核,以百分制为考核原则,一般考核分数不低于90分,如出现考核分数低于85分时,将考核信息反馈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并对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

2-2-3责任目标分解考核小组

对工程管理层及实施层各管理人员分配其个人安全责任目标,并阶段性或随机性的对工程管理层及实施层各管理人员安全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2-4安全教育培训小组

对场内的施工队人员及分包队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进场施工队要立即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已进场的施工队按月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4小时,并将培训结果告知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3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本工程管理人员规模,在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施工管理体系基础上建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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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定以项目经理为主、项目副经理及总工程师为辅、各级工长及班组为主要执行者、保卫、安全员为主要监督者,医务人员为保障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4安全工作制度

2-4-6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由项目经理部组织的,由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应每半月组织一次。根据检查情况评比打分,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施工单位在接到通知单后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若发生重大不安全隐患时检查组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组批准后方可施工。

2-4-7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基础施工前,根据施工的特点,制定基础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季节性防坍塌措施。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3-1安全行为控制

3-1-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不系者视同违 章。

3-1-2凡从事2m以上无法采用可靠的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3-1-3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电工、信号工、翻斗车司机,必须是自有职工或长期合同工,不允许安排分包单位人员担任。

3-1-4参加现场施工的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复印件报项目经理部安全文明部备案。 3-2劳务用工管理

3-2-3分包单位进场须将其进场施工人员名单提供给总承包单位安全技术部门,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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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1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 3-2-3-2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 3-2-3-3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特点。

3-2-3-4建筑施工中因工伤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起重)伤害、坍塌等五大伤害事故的控制预防措施。 3-2-3-5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毒、有害化学材料的用途和预防中毒的知识。 3-2-4分包单位施工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由分包单位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该单位进场人员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主要内容如下:

3-2-4-1本企业编写的《危险预知训练》初级教材。 3-2-4-2市劳动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人员安全生产须知》。 3-2-4-3关于班组安全生产教育的基本要求。

3-2-5分包单位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如起重工、卷扬机司机、电焊工、气焊工、架子工等,必须持有原所在地(市)级以上的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并换领四川省临时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从事特种作业。在向劳务分包单位下达生产任务的时候,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凡没有安全技术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讲解的,劳务分包单位有权拒绝接受任务。

3-2-6每日上班前,劳务分包单位安全负责人,必须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的进行班前安全活动 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3-2-7强化对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管理,用工手续必须齐全有效,严禁私招乱雇,杜绝跨省市违法用工。

施工安全专业管理

4-1施工现场临时配电室设计规范及要求 4-1-1配电室为三级防火设计

配电室采用里外套间形式,里间为配电间,外间为值班室。配电室墙体采用 粘土空心砖砌筑,顶板采用混凝土现浇闷子板,配电间墙面不抹灰,值班室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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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灰刷涂料。

4-1-4开关柜外1.2m设护栏,地面铺胶皮垫或25mm以上木板做脚垫,并用两根2.5m以上的镀锌角铁砸入地下与变电室中性点做重复接地,五线制保护零线从此引出。

4-1-5配电室的左、右、后侧不允许留窗户,前面可留窗,但要高一些,配电室及电工值班室的门都必须向外开。

4-1-5电工值班室设在外间,墙体抹灰、刷涂料,允许设床铺一个,要求值班电工两人,值班室只限于值班,不允许存物。

4-1-7配电室内必须配备高压绝缘拉杆,绝缘鞋、绝缘手套及不少于两个干粉灭火器。

4-1-8变电室、值班室的照明及插座一律采用暗装预埋,不做明管,并有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及电工内业。

4-1-9标准电闸箱根据《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采用三维系列电闸箱。 4-2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4-2-1临时用电按部颁规范的要求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建立必要内业档案资料,对现场的线路及设施定期检查,并将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4-2-2临时配电线路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采用绝缘电缆,不采用塑胶软线,不能沿地面明露敷设,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如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采用可靠防护措施。变压器,配电箱均搭设防护棚及设置围档。

4-2-3施工现场内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均应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完好可靠,其选型,定位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标明用途。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外涂安全色 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切断电源,箱门上锁,使施工现场内所有机械均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

4-2-4独立的配电系统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地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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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接地保护。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符合规定,塔吊等高大设施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4-2-5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完好,电源线不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接线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设专人负责。

4-2-6施工现场所用的220V电源照明,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灯体与手柄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准使用塑胶线。

4-2-7电焊机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做接零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小于5m,二次线长小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焊接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防潮、防雨、防砸。

4-3施工脚手架、临边、洞口防护 4-3-1基础的防护

本工程地下部分基础较深,根据现场情况在基础的四面设置通长防护栏,外挂密目安全网,夜间设红色标志灯,基坑上口3m范围内不得堆放重物及行车, 坑内作业要经常注意边坡是否有裂缝滑坡现象。

4-3-2临边洞口防护 4-3-2-1洞口防护

楼层板预留孔小于400mm2 采用施工不断钢筋,混凝土浇筑后在孔内钢筋上盖薄板上抹水泥砂浆的方法。

大于400mm2边长,小于1500mm的预留孔内采用50mm木板盖严并固定。 边长大于1500mm的小于边长2800mm的预留孔除盖50mm板外在板下设安全网封闭,并在预留孔周边设定型标准的防护栏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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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设挡脚板栏杆张挂安全网立杆横杆立杆防护栏杆斜撑防护栏杆挡脚板挡脚板

4-3-2-2施工的出入口设宽2500mm,长5000mm的防砸棚。棚采用双层50mm厚木板,板下设密目网和安全平网各一道,通道两侧用绿色密目网封闭。楼层间的电梯井门口采用定型标准的防护门进行防护。电梯井道内每个一层 设一道平网防护。电梯井道的一层顶设硬防护一道。临边洞口防护均满足《建筑施工高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要求。 4-3-2-3外防护

在主体施工阶段利用施工脚手架外侧满挂绿色防尘网目式安全网封闭,并在作业层外侧增设防护栏杆,满铺脚手板,板下挂平网防护。

楼层边、施工层、檐口边、楼梯侧边的等临边采用定型标准的防护栏杆进行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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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栏柱护身杆安全网 楼梯扶手防护1、楼梯的临时扶的手上栏杆1.2米。下栏杆距地0.6 米,栏杆柱不大于2米。2、并封挂立网柱杆的任何部位应能承载1000N的外力。 临边防护1、两道大横上杆距地面1.2米。下栏杆距地0.6 米,立柱间距不大于2米。2、并封挂立网柱杆的任何部位应能承载1000N的外力。

4-4施工机械

为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须安置塔式起重机作业。根据各部结构、重量、数量、角度编制塔式起重机作业专项方案和技术保证措施满足《起重机械安全规 程》(GB6067—85)执行公司、项目工地两级管理体系。中小型施工机械在进场前进行维修保养做到外观精美,机质量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并严格执行验收制度,无有关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机具安全使用合格证不使用。现场的机械设备操作满足《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JGJ33—2002)的要求。执行公司、项目工地两级管理。

4-4-1施工现场设专职机械管理人员,对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包括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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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设备)实行安装、使用全过程管理。

4-4-2机械设备操作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4-4-3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全部由专业队伍进行,起重吊装设专职信号指挥人员。起重吊装作业前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 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起重回转半径与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4-4-4塔式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及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4-5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测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4-4-6群塔作业方案中,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机臂架端部与相邻塔式起重机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配备固定的信号指挥和相对固定挂钩人员。

4-4-7塔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时,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中的要求,吊物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六级以上大风强制停止吊装作业。

4-4-8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电动吊篮等机械设备必须有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安装单位必须具备资质,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顶升、锚固必须由统一单位完成,安装完毕后填写验收表,数据必须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4-9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4-4-10施工现场的木工棚、钢筋棚、混凝土搅拌棚、卷扬机棚、空气压缩机全部采用桁架式防砸、防雨操作棚。

4-4-11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4-4-12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4-4-13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 4-4-14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 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4-4-15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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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6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

4-4-17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或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4-4-18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4-4-19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时,必须使用卡环。

4-5施工区域交通安全措施

4-5-1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有专人指挥。

4-5-2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动用现场车辆。

4-5-3严禁在施工区域的道路内堆放、停放材料和机械,保持道路畅通。 4-5-4施工道路需提前准备和规划,布置合理。

4-5-5道路上应设置醒目行车标志,严禁乱行、乱卸,严禁超速行驶。 4-5-6严禁酒后开车。

消防管理措施

5-1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

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结合的原则,实行放火安全责任制,结合企业特点制定消防管理措施。

5-1-1两级保卫部门及经济民警配合项目治安,消防领导小组对施工人员及外分包队伍进行消防常识培训,大力宣传消防法和企业消防管理条例。

5-1-2项目治安,消防领导小组定期对施工现场消防工作落实情况召开会议,并做到自查自改,一般隐患整改不过夜,较大隐患定人定时整改。

5-1-3两级保卫部门将月查与平时检查相结合,发现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反馈,提出整改措施。

5-1-4现场经济民警对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令其整改,较大隐患及时上报项目同时通知所在单位保卫部门。

5-1-5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由项目指定专人审批,经济民警负责对作业面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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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施工现场要组建义务消防队组织,公司保卫负责对其进行消防知识、 灭火能力培训,做到能消除初期火灾。

5-1-7凡涉及到赔偿或处罚的要严格履行公司的《关于对违反内部治安、消防教育及处罚的处理程序》。

5-2消防措施

5-2-1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m,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5-2-2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设置消火栓,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并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火栓周围3m以内,不得堆放任何物品。消火栓进水干管直径不得小于100mm。

5-2-3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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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冷季节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5-2-4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5-2-5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5-2-6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5-2-7施工现场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时,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5-2-8施工现场内禁止易燃材料随便搭设更衣室、小工棚、小仓库,如确属需要,须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并且使用非易燃材料支搭。施工现场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上述物品进场必须事先征得有关管理部门 的同意,发给《特种物料进场许可证》方可进场,对于擅自进料或超过批准数量进料的,按消防法规及内部规定追究主管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5-2-9施工现场内因施工需要使用易燃的稀释剂或添加剂时,应在工程结构外调制完毕后进入工地内使用,各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易燃物品应及时清理,消除火险隐患。

5-2-10使用后剩余的油料等易燃物品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

5-2-11施工现场在现有条件的情况下,可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施工现场内严禁违章吸烟。

5-2-12施工现场内和办公区,未经消防部门批准严禁使用电炉或大功率取暖器进行取暖。

5-2-13现场施工要坚持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别是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防火安全交底要具有针对性。

5-2-14冬施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进行冬施保温。

5-2-15在防水施工作业前,必须制定防火预案,采取行之有效的防火措施,对防水材料的运输、使用,应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明确专人负责组织施工,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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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5-2-16施工中,对所用的木料必须加强管理,进场的新、整材料,要集中码放、整齐有序,并设专人看管,专门配备灭火器材。拆模后的木料要及时清运至专用木料周转场地,并严格管理。废旧木料要及时清运出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5-2-17施工现场内的供、用电线路、电力设备须由正式统一安装,严禁私接电线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线路接头必须良好绝缘,不许裸露,开关、插座须有绝缘外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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