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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专用教室管理制度汇编

2023-07-08 来源:好走旅游网


1、音乐教室

中小学音乐教室管理制度

一、音乐教室是供音乐教学的专用教室,音乐教师要热爱本职,努力管好音乐教室。

二、音乐器材应该入橱、上架,摆放整齐,保持清洁,大型器材(如钢琴等)要定点存放,做好防潮、防尘、保洁工作。

三、根据器材的技术要求,要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器材的正常使用。对损坏无法修复的器材,由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校领导批准予以报废。

四、各种器材、设备都要建立实物明细账和总分类账。新添或报废的器材、设备应及时进行登记,定期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五、音乐器材借出或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或开门使用,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六、每次活动完毕,要认真整理器材,物品要摆放回原来的位置,切断电源,关好窗、锁好门等。如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度赔款。

七、学生要有秩序地进入室内,按老师指定的地方就坐,不得随意更换座位。室内保持安静,不准喧哗、嬉戏,随意走动。

八、学生必须按老师的要求使用音乐器材,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触摸音乐器材。无故损坏乐器者,照价赔偿。

九、注意环境卫生,保持室内整洁、美观。要按照值班表定期打扫室内卫生,不乱扔纸屑、果壳等杂物。

2、美术教室

中小学美术教室管理制度

一、美术室的专用器材、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做到科学管理、使用规范。

二、做好各类美术器材及资料收集登记工作,建立健全登记账册。应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添置、报损器材、设备应从相应的账册表格中反映。

三、美术用品须全部入橱,大件器材必须做好防尘、防潮工作。要分类存放、合理排序、定期维护保养。日常保管应注意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

四、器材的借还必须有借还手续。除教学需要外不得随意将器材、设备外借。如确需借出,管理人员要及时催还,发现有损坏或遗失,应由借用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五、室内应保持整洁有序,要求学生在指定地点清洗调色板、画笔。不要存放与本学科无关的物品。

六、要及时做好各类雕塑、器材设备的清理、保养、维修等工作。

七、加强管理,切实做好防盗、防火安全工作。每日下班前应关闭水、电总开关和门窗。

八、工作时间尽量保证美术室的通风透气,并经常检查室内器材损坏情况。

九、消耗性材料应及时补充。

3、体育器材室

中小学体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一、体育器材设备是学校的基本建设之一,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体育教学的正常进行和课外训练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体育器材应有专室存放,必须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建立体育器材明细账,详细登记每件器材;学校总务处应建立体育器材总分类账。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管理人员负责提出体育器材添置计划。

三、应分类存放,定位定橱,陈列有序。要保持室内整洁,按器材性能要求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照射等工作。损坏的器材要及时维修,使器材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四、各种器材设备一般不外借。外单位借用,应经分管领导审批,出据借条, 定期归还。对私人一律不外借。

五、一切器材设备的领用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器材的完好情况。对于损坏、丢失的器材应按有关规定处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六、任课教师使用时必须提前一天填交“体育器材领用单”。保管人员应按时准备好器材,并作必要的检查,确保体育课教学的正常进行。

七、所借器材设备在使用时,任何人不得擅自转借或持物离开教练场地,如发现,保管人员有权收回,并提出批评。

八、保管人员如有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学校领导应当场监督,按帐点物,逐件交接。遇有帐物不符时,要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九、定期做好器材的保养和维护工作,例如是否存在锐角、快口、飞边、毛刺、不稳固、易倾倒、易断裂、易挤伤、易跌落、易剪切、有零部件弹出或飞出、紧固件松动、活动部件运动受阻、高度或尺寸不适合、易造成伤害的凸出物等隐患。新添器材凡是有电焊的,必须有焊接强度试验报告。

十、对室外运动器材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检查维护制度,包括日常检查和年度检查要求等。定期检查维护,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器材是否被腐蚀、霉变、松脱、断裂、有倾倒趋势、安全距离变化等情况。沙坑、跑道,要经常保持松软,无碎石瓦砾和玻璃片,以免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日常检查中发现器材损坏或存在不安全因素且使用单位无法解决和排除时,应立即在器材的明显位置挂牌警示并停止使用,同时按要求通知制造商或经销商进行维护修复。

4、初中理、化、生、小学科学实验室/仪器室

中小学实验室规则

一、实验室是进行实验教学和学生实验操作的场所。学生应在老师的指导下,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大胆探索的精神开展实验,不断加强实验技能和科学探究能力。

二、实验课前,学生应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要求、步骤,掌握所需仪器的使用方式。提倡学生开展探究性实验,鼓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学生应在实验课前将实验方案和所需仪器、器材、试剂清单交给任课教师,经同意后,方可进行实验。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后,要保持安静,按组入座。做实验前,根据老师开出(或自己设计的并经老师批准)的仪器清单,检查核对实验桌上的仪器、器材、试剂是否齐全,名称规格是否一致。如有不符应立即报告老师。

四、实验时,学生应安全规范地进行实验操作,仔细观察实验现象,对实验中的各种现象和数据进行如实记录,对实验结果、误差进行分析,写出实验报告。对探究性实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尝试改进实验方案。

五、爱护仪器,节约水、电和药品。凡违犯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者,应按规定赔偿。确属正常损坏,经老师核实,予以报损。

六、实验时应注意人身安全。操作涉及人身安全的仪器或使用有毒或有腐蚀性药品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触电、中毒、受伤等事故发生。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实验并报告老师。

七、增强环保意识,废液、废渣等废弃实验材料不得倒入水槽或随地乱扔,应分别倒入指定的废液缸或垃级箱内,保持实验场所的清洁卫生。

八、实验完毕,应拆开实验装置,将所有仪器擦洗干净,并清点整理好,放回原处。仔细检查电源、水源是否关闭。不得将实验室的任何物品带出室外。

中小学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认真钻研业务,熟悉教材,熟悉各类仪器的性能、构造、操作规范和保养知识,掌握实验室计算机管理的基本方法。

二、负责实验室、仪器室的管理工作。做到:常规管理制度化,仪器存放规范化,仪器保管科学化,各项记录经常化,档案资料系列化,管理手段现代化。

三、做好实验准备工作。按“实验申请单”准备好实验所需仪器、器材、药品,协助任课教师上好学生实验课。实验完毕后及时清点仪器、器材,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

四、定期清点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建立健全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年终做好盘存工作,根据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和实验教学需要,及时编制仪器设备、药品添置计划。新到仪器设备、器材、药品应在一周内验收、登记、入橱,并及时向教师推荐使用,发现仪器质量或数量差错应及时处理。

五、掌握各类仪器的使用方法和维修的技能,做好仪器设备的定期保养、维修工作,保证教学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待用状态。

六、不断加强专业知识学习,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协助任课教师开展探究性实验和课外科技实践活动。积极开展自制教具活动。积极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

七、做好实验室、仪器室的清洁卫生和安全防范工作,熟悉各种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消除事故隐患,制定和落实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八、定期向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改进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

中小学教学仪器管理制度

一、教学仪器设备是开展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条件,是学校的固定资产,要加强管理,爱护使用,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新添教学仪器和药品必须及时验收入库、做账。实验室应有实物明细账,学校总务处有总账,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三、仪器应有专室存放,并科学地摆放在仪器橱中,做到存放科学、取用方便。组合仪器要集中保管,以防配件散失。橱上贴有标签,标签上标明仪器类别、编号、名称和数量。

四、仪器储藏室应保持整齐清洁,通风干燥,有排污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腐、防尘、防毒、防冻、防震(“八防”)。

五、实验室要建立技术档案。对各种技术文件,如实验室操作规程、产品说明、线路、图纸、化学配方、技术标准等要分类编号、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六、任课教师进行实验教学前,应填写“仪器领用单”或“实验申请单”,实验教师应做好实验准备工作。仪器使用完毕归还时,实验教师要及时验收,发现遗失或损坏,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报损或赔偿)。

七、仪器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并归橱,同时要根据各类仪器的特点,定期的

进行维护与保养,使所有仪器经常处于完好待用状态。

八、教学仪器仅供本校教学使用,一般不得借与外单位和非教学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须经校长批准方可借出,归还时如发现损坏,应视具体情况处理。

九、属操作不当引起的仪器损坏,应酌情赔偿。对故意损坏仪器者,除照价赔偿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处罚。

十、对确属不能修复的教学仪器报损,必须严格履行报损手续。由实验室提出意见,填写“仪器报损单”,经本校学科教研组长或教务主任鉴定,报校领导批准并报县站审核后方可报损。

十一、学期结束,必须认真进行一次教学仪器清查盘点工作,并向学校报告盘点结果。对需要维修、保养的仪器、器材应采取措施及时维修保养。

十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如有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完成交接工作。

中小学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一、化学药品的管理要遵循既有利于教学,又保证安全的原则,并加强危险药品、有毒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安全教育。

二、化学药品的存放,做到定橱、定位,摆放整齐。对不同性质,相互会发生化学反应的物品要分橱隔离存放。对受光易变质的物品应装在避光容器内,对易挥发、易潮解和易水解的要密封。

三、化学药品容器必须有标签,并涂蜡保护。分装的药品,必须在容器标签上标注名称、规格、浓度、日期等。无标签药品,不能擅自乱扔乱倒,必须请专业人员经化学处理后方可处置。

四、化学药品保管室要保持阴凉、通风、干燥,要按规定在存放室内配备防盗、防火设备(如水、细沙、灭火器等),对各类用电线路、电器应做好定期检查工作,消除隐患以保证安全。化学药品储藏室(橱)内严禁火源,化学准备室、实验室使用火源,必须有人看守,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五、管理人员必须建立化学药品详细账册,包括总账、明细账、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等。对化学用品的购买、领用及出入库必须进行精确计量和记载。使用化学药品应有登记。

六、化学药品应和其它仪器分室保管。危险及有毒药品应妥善放置在危毒药品柜中,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并应按照化学药品的性质,防止相互之间发生化学反应的原则,分别确定相应的存放环境。领用危毒药品需经领导同意,教师在危毒药品领用单上签名。要严格控制发放量,注意使用安全,剩余部分应及时收回。

七、对教学上已不需要的化学药品,应及时清理调出。对变质失效需要报废的化学药品,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由学校分管领导签字,并做好账册登记后,方可报废。化学药品的销毁要严格按程序、权限进行,同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环境。

八、领用化学药品应遵循节约的原则。在满足实验需要,能够得到实验效果的条件下,尽量少用。

九、化学实验后的废液、废渣应经过无害化处理后方能排放。产生废气的实验室应加强通风。

十、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化学药品储藏室。对因保管不慎、管理不当而造成的化学药品丢失、损坏等情况,管理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不得延误时机。

中小学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一、开展实验教学是落实新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要加强对实验教学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健全实验教学管理长效机制。

二、凡是装备了教学仪器的学校,都要完成新课标规定的全部教师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教学任务,努力使每个学生都有动手实验的机会。

三、学校每学期初要根据课程标准和各年级教学进度,制定出本学期的实验教学工作计划,并以课表的形式印发给实验室和任课教师,由实验教师记录计划执行情况。

四、各任课教师根据实验课表的安排,将要做的实验提前通知实验教师,一般演示实验提前一天,学生实验提前三天。

五、实验教师应根据任课教师的实验申请单,准备好实验所需的仪器、药品和材料。对一些复杂的实验,教师应先试做一遍,确保实验顺利进行。

六、在做学生实验前,任课教师应要求学生做好实验预习,明确实验目的、原理、步骤和方法,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实验时,教师应引导学生自行设计实验并按实验计划安全规范地进行实验操作,仔细观察实验现象,真实记录实验中的各种现象和

数据,正确处理实验中搜集到的各种有效信息。对一些典型实验,重点、难点的实验结果和数据,教师应作记录,并作为技术资料存档。实验结束后,教师应及时小结实验情况,对实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作出讲评,对实验中主动探究、独特创新、真诚进行交流合作的同学给予鼓励和表扬。

七、积极开展校本实验教学培训和研究活动,改革实验教学方式和方法,积极开展自制教具,满足教学需要,合理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

八、积极创造条件向学生开放实验室,开展探究性实验和课外科技活动。努力开发并鼓励学生参与开发各层次的、以小型为主的探究性实验课题。

九、每学年结束,学校要根据实验教学计划的完成情况,对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的工作进行考核奖评,对实验教学工作开展得好的教师,应给予适当的奖励。

5、学校卫生室

中小学卫生室管理制度

一、卫生室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掌握预防疾病的知识,提高健康水平。

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进入卫生室须服装整洁,并穿戴好专业卫生衣帽。

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在操作前,须先洗净双手。操作时,应按照规定使用器材和药品,注意卫生与安全。

四、新购置的器械、药品,首先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卫生室。

五、建立卫生器材登记账册,做到账物相符,并根据器材和药品消耗情况及时添置补充。

六、器械、药品要入橱、上架、摆放整齐,保持清洁,注意防潮。

七、卫生室有关物品,器械要严格消毒,保持卫生器具使用时洁净、无菌。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动用。使用的药品应在有效期内。过期药品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合理处置,不得继续使用。

八、保持室内整洁、安静,不得在卫生室闲聊、喧哗,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九、爱护卫生室内一切公共设施。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6、计算机教室(2个制度)

中小学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教室是信息技术教育的重要场所,供师生教学、培训使用。

二、学校要加强对计算机教室的管理,安排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负责计算机教室的日常管理、使用、保养、维护、安全工作。

三、做好计算机及辅助设备、软件及有关文件资料的登记造册工

作。要分类编号定位,逐一登记入账,做到账据齐全、账物相符。

四、做好计算机教室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室内整洁。

五、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要有防尘、防潮、防高低温、防晒、防静电等措施。雨季和假期要定时开机。

六、严控外来磁盘、光盘和优盘等存储介质的使用,定期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和杀毒工作。

七、建立工作日志,记载每天计算机教室的日常工作情况。建立

每台计算机的使用、保养、故障维修的技术档案。

八、加强防火、防盗的安全保卫工作。机房内严禁明火并合理配

置消防器材,管理员应正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下班离开教室时,管理员要负责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九、禁止擅自拆装硬件,凡有人为损坏,查明责任、照价赔偿。

十、禁止使用人员对计算机教室机器的系统软件进行删改,未经

许可不得随意安装应用系统软件,禁止通过本教室机器传播病毒、攻击性程序,以及有不健康内容的文件。

江西省教育技术装备站

中小学计算机操作规程

一、进入机房前要更换专用拖鞋或使用鞋套,可携带上机操作必备的课本、资料和练习本。书包和其它物品应放在指定地点。

二、计算机教室实行定人定位及上机登记制度。学生上机时按指定位置入座,填写《上机登记表》。《上机登记表》包括姓名、班级、上机时间、机器状况、离机时间等内容。

三、开机前,应先检查电源和计算机设备,并查看该座位的《上机登记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严格遵守上机操作程序:先打开显示器等外部设备,再打开主机电源;关机时顺序相反。不准频繁关启电源,关开机间隔在一分钟以上。

五、上机操作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计算机教师,不得自行处理。

六、不得在机上玩游戏或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操作。

七、不得私自修改计算机系统配置,如设置密码、增删软件等。

八、在使用计算机过程中,不得晃动或搬运机箱及设备,不得插接或拔下各种联结线和接口卡。

九、学生上机时,应遵守机房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不要随意下位走动。保持机房清洁卫生。

十、注意爱护计算机以及教室内的其它物品。上机完毕,应主动把各项物品放回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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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多媒体教室(公用大多媒体教室)

中小学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一、多媒体教室是运用现代多媒体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学的场所,学校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技术支持和管理工作。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

二、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设备运转正常;维护教室整洁、卫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教室。

三、多媒体教室内应张贴专用课程表,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应按照教务处的课程安排,临时使用应提前通知管理人员。

四、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设备前应先学习和熟悉各种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及操作规程。如遇设备出现异常,应立即关闭电源,并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在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关闭投影机,以减少投影机灯泡损耗。

五、使用多媒体教室设备的教师不得随意增删、改动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随意修改多媒体教学系统的设置。不得设置密码,不得装载其他应用软件。

六、教师应严格管理好学生,除正常教学需要外,不准学生随便上台乱动设备,教育学生加强安全意识,防止出现各种意外伤害。有学生在时教师不得离开多媒体教室。下课后组织学生有秩序离开多媒体教室。

七、教师应教育学生保持多媒体教室内卫生整洁、不得带零食进入多媒体教室,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不得在多媒体设备、课桌椅及墙壁上随意刻画、污损。

八、教师使用完毕后,应正确关闭投影机、计算机、展示台等设备的电源,并切断总电源,确保用电安全。必须关好门窗、电源,并检查设备完好情况。

九、使用多媒体教室后,教师应认真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记录》。管理人员对桌凳、设备等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核查。

7.2多媒体教室(班级多媒体教室)每班都应有

中小学“班班通”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学校电教装备处(教导处)负责校园网的运行、调试、维护等工作,须指定专人作为校级负责人,保证校园网、“班班通”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班主任为“班班通”设备的管理者、第一责任人,负责“班班通”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班级任课教师为第二责任人,应协助班主任管理。

三、各班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的学生作为设备管理员协助班主任管理设备,协助科任教师填写《班班通设备使用情况记录》。

四、班级责任人应经常检查设备使用情况,做好防火、防尘、防潮、防盗工作,如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汇报学校电教装备处,及时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如因保管不善造成设备损坏、丢失的,要追加相关人员责任。

五、使用“班班通”设备须加强学习,规范操作,课前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教师使用完毕,必须按操作规程在投影关闭2~3分钟待冷却风扇停止后再关闭总电源。

六、师生使用“班班通”设备应注意用电安全。学生不得擅自单独使用多媒体设施。严禁学生随意开关总电源、计算机、电视等设备。

七、教师不得私自更改“班班通”计算机名、IP地址、工作组,严禁私自安装与教学无关的软件。教师对于需要保存的材料应在除C盘外的位置建立自己的文件夹进行保存。

八、学期结束,相应班主任应做好“班班通”设备的交接工作。

九、教导处(电教装备处)结合教学常规日查对各班“班班通”使用情况进行巡查、登记;学校领导应定期对各班运用“班班通”设备上课进行听课、评课。并对上课质量进行等级评定,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8、图书馆/阅览室

中小学图书馆管理制度

图书馆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为规范学校图书馆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图书管理员在新书到室后,要及时做好验收、登记、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三、图书馆需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个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四、图书馆要逐步实现自动化管理,建立图书和期刊数据库。利用网络实现网上查询、借阅、统计、账册打印等工作。

五、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六、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

七、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八、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九、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十、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图书流通工作是图书馆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馆对师生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先在学校内网上查询图书信息,记下索书号,然后再到图书馆借书。这样可避免盲目性,节约时间。

二、入室借书,个人物品不得带入书库。

三、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

四、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五、学生凭借书证入室借书。每次可借2本,借期为20天。教师每次可借10本,所借图书非教学用书须在一个月内归还,教学用书学期结束归还。

六、对借书逾期不还者,视其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甚至停止借阅。

七、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涂改、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免遗失。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八、开架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图书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窃处理。

九、借书证只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若有丢失,应立即到图书室挂失,如发现无冒借情况,可予补发。挂失前借出的图书由借者本人负责。

中小学学生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阅览室是为学生提供图书、期刊、报纸阅览服务的专用场所,应按时开放,不得随意挪作他用。学校应指派专人管理。

二.阅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霉、防蛀、防触电等安全防护设施、器材,师生应会使用防护设施、器材。

三.保持室内安静,请勿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四.爱护公物,不得在图书、期刊、报纸上勾划、涂抹、撕页、折叠、剪裁、污损等。故意损坏,应照章赔偿。

五.按规定有序取放各种图书、期刊、报纸,阅后请归放原位。未经许可,不得将本室图书、期刊、报纸带出室外。

中小学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教师阅览室是为教职工提供图书、期刊、报纸阅览服务的专用场所,应按时开放,不得随意挪作他用。学校应指派专人管理。

二.阅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霉、防蛀、防触电等安全防护设施、器材。管理人员应会使用防护设施、器材。

三.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

四.爱护室内的各类文献资料及设施。

五.按规定有序取放各种图书、期刊、报纸,阅后请归放原位。未经允许,不得将本室图书、期刊、报纸带出室外。

中小学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视听阅览室是向学生提供数字化信息、文献服务的场所,学校应指定专人管理。

二.视听阅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触电、防雷击、防高低温、防强光、防尘、防静电等安全防范设施、设备,且要采取必要的网络安全防范措施。

三.严禁将易燃、易爆品、饮料以及其它与教学活动无关的物品带入室内。

四.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清洁整齐,禁止在室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

五.不得私自修改计算机系统设置、修改密码、删除软件等,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老师,不得自行处理。

六.文明上网,严禁在计算机上浏览和传播不健康和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

七.未经管理人员同意,禁止使用自带移动存储介质。

八.爱护视听阅览室内各种设备,不得随意拆装、互换。未经允许,不得将室内物品带出室外。

九.管理人员离开前,应检查室内设施、设备,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中小学图书馆(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地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图书馆管理业务,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做好图书的分类、编目,新书要及时上架,投入使用,努力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和周转率。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书刊资料的采集、分编,上架和借阅工作。

四、做好馆藏书刊的验收、登记、造册工作,保管好各类报纸、期刊、杂志和有价值的教案,定期将其装订成册并编目归档,保持资料完整无损,便于读者查找。

五、做好破旧图书和有重要价值资料的修补、装裱工作,提出馆藏的注销、剔除意见。

六、负责图书排架、整架,做好各类统计、清点与记录工作,图书书标、卡片、登录号、索书号及帐目要清楚、齐全规范,做到书帐相符。

七、帮助和指导学生借阅图书和查找资料,严格借阅手续。教育学生爱护图书,归还时做到不污损,不丢失,不无故延期。

八、做好图书馆、阅览室的清洁卫生,防火、防盗、防尘、防晒、防虫、防潮等工作。

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一、本馆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4、污损书内的机读条形码,赔偿1元。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图书清点及剔除管理制度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老化现象日益加速,为提高图书馆的藏书质量和工作效率,在藏书达到一定规模时,也要相应地剔除相当数量的旧书:

一、剔除范围:

1、图书内容已陈旧过时的。

2、流通率不高的。

3、没有现实意义的。

4、复本过多的。

5、图书内容与本馆任务不相适应的。

6、破烂不堪和残缺不全已没有参考价值的。

二、剔除的方法:

1、根据图书借阅记录决定图书去留。

2、把准备剔除的图书打印成清单,向学校师生征求意见,以达到兼听则明,防止片面性。

3、将剔除的图书清单报校领导批准。

4、在财产登记和目录上予以注销。

三、处理办法:

1、组织交换,互通有无。

2、组织调拨,支持基层。

3、组织出售,削价处理。

4、报废。

四、剔除总结:

每次图书剔除工作结束后,必须有书面小结,将剔除计划、领导批示、剔除清单、处

理情况、处理日期、经办人等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图书流通工作是图书馆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馆对师生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先在学校内网上查询图书信息,记下索书号,然后再到图书馆借书。这样可避免盲目性,节约时间。

二、入室借书,个人物品不得带入书库。

三、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

四、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五、学生凭借书证入室借书。每次可借2本,借期为20天。教师每次可借10本,所借图书非教学用书须在一个月内归还,教学用书学期结束归还。

六、对借书逾期不还者,视其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甚至停止借阅。

七、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涂改、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免遗失。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八、开架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图书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窃处理。

九、借书证只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若有丢失,应立即到图书室挂失,如发现无冒借情况,可予补发。挂失前借出的图书由借者本人负责。

9、心理咨询室

中小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一、心理咨询室老师工作职责

(一)心理咨询老师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来访者自助,指导来访者自强自立,从正面促进其成长。咨询时,须学会倾听,无条件接收来访者。

(二)做好日常心理咨询(面谈咨询、电话咨询、信件咨询)工作和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做好对来访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做好咨询辅导记录。

(三)协助班主任对适应不良学生的早期发现、原因分析,并实施个别或团体咨询与辅导;

(四)负责定期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检测,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五)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对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转介到心理治疗机构;

(六)定期向学校提供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信息,及时提出改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建议。

(七)充分利用课内和课外时间、提高心理咨询室的开放率、使用率。

(八)保持咨询室的干净、整洁。

二、心理咨询室保密制度

(一)心理咨询老师应当严守职业道德,尊重来访者,对咨询内容有保密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来访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二)心理咨询老师必须为来访者保守秘密,不得泄露来访者的个人信息。

(三)心理咨询老师必须向求助者说明心理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四)心理咨询老师因专业需进行案例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可能椐以辩认出来访者身份的相关信息。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五)心理咨询老师严格管理、保存心理咨询工作的相关材料,包括个案记录、信件和其他资料。

三、心理咨询室工作要做到的十个“不是”十个“是”:

心理咨询不是说教,是聆听;不是训诫,是接纳;不是教导,是引导;不是控制,是参与;不是侦讯,是了解;不是遏止,是疏导;不是做作,是真诚;不是解答,是领悟;不是解决问题,是协助成长;不是表面屈从,是内心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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