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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中心城区给水专项规划

2022-11-03 来源:好走旅游网
惠水县县城总体规划(修编) 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惠水县社会经济发展及城市建设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抢抓中国加入WTO和国家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带来的发展机遇;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毗邻省域中心城市的区位优势,积极融入以贵阳为龙关的城市经济圈,合理布局生产力;突出规划对资源,环境的保护,合理配置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及人的全面发展,实现惠水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

第三条 规划原则

1、坚持“五个统筹”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3、集约和综合利用资源,建设节约型城市的原则; 4、加强空间管制,有效保护各类资源的原则; 5、与相关规划衔接和协调的原则; 6、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协调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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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贵州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5、《城镇体系编制审批办法》; 6、《贵州省城镇体系规划》;

7、《惠水县县城总体规划(修编)》(1997-2010年); 8、《惠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

9、《黔南州城镇体系规划》; 10、地方意见建议及其他有关资料。 第五条 规划期限

1、规划期:2005-2020年,16年; 2、近 期:2005-2010年,6年; 3、远 期:2011-2020年,10年。 第六条 规划层次及范围

1、本次规划范围按两个层次,一是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二是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2、县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

为惠水县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2470平方公里,总人口4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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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区范围

东抵平寨,西至吴家寨大坡脚,南至猪场,北起赤土,南北长12.8公里,东西宽3.3公里,总面积40.3平方公里。

第七条 城市规划区

为和平镇、高镇、长田的行政辖区范围,面积为220.2平方公里。

第二章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第八条 经济发展目标

1、近期地区生产总值达25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产业结构调整为:一产26%,二产47%,三产27%,远期地区生产总值达55亿元,年均增长8%左右,产业结构调整为:一产25%,二产40%,三产35%;财政收入近期2.8亿元,远期7亿元。

2、近期农民人均纯收入260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00元;远期农民人均纯收入450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000元。

第九条 社会发展目标

近期全县总人口达45万,远期全县总人口48万,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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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普及9年制义务教育,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目标,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远期全县普及高中教育,人人享有完善的卫生保健目标,具有完善的社会保障系统,

第十条 城市建设目标

1、构建一个较完善合理的县域城镇体系、市政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体系;

2、建成一个功能完善、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生产生活方便,宜人居住和安全的城市;

3、建设一个文化繁荣、科技发达充满经济活力的城市;

第二节 人口与城镇化

第十一条 近期县域总人口45万,其中城镇人口15万,城镇化水平33.3%。

第十二条 远期县域总人口48万,其中城镇人口20万,城镇化水平为41.7%。

第十三条 集聚发展中心城区,加强中心城镇的建设,强化交通干线沿线城镇的培育,实施“点轴式”梯度发展战略;

第十四条 以重大基础项目建设和旅游产业发展为契机,建设一批专业化城镇。

第十五条 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的建设,努力缩小城镇间公共设施服务水平差距,稳步实现城镇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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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实现全面小康。

第三节 生产力布局

第十六条 西北部:包括和平镇、好花红镇、长田乡、大坝乡、大龙乡、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交通旅游服务中心。是本县点轴开发基地,是全县的工业带,以和平镇为中心,高镇为重点,长田为载体,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食品加工、特色药业、现代科技农业。

第十七条 东北部:包括摆金镇、甲烈乡、岗度乡、宁旺乡、斗底乡、摆榜乡。以摆金为中心,岗度为重点,大力发展烤烟、苦丁毛类茶、GAP种植药业、畜牧养殖业、民族旅游业。

第十八条 西南部:是蒙江红水河水电开发经济带,包括芦山镇、王佑镇、断杉镇、甲戎乡、长安乡、打引乡。以断杉镇、芦山、打引为中心发展能源工业、高能耗冶金、GAP种植药业,并积极发展畜牧养殖业、交通运输及旅游。

第十九条 东南部:包括雅水镇、羡塘镇、抵麻乡、太阳乡、抵季乡、以雅水为心,羡塘为重点,大力发展优质大米生产基地及粮食加工业、旅游服务业、特色养殖业和交通运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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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城镇体系规划

第二十条 城镇等级和规模结构 一级:县城12万人;

二级:中心镇——摆金、断杉、羡塘,1-2万人; 三级:一般镇——雅水、好花红、芦山、王佑、岗度、摆榜,1-0.5万人;

第二十一条 城镇职能结构 中心城区:

①省域中心城市赋予的“卫星城”职能; ②重要通道赋予的交通职能; ③县域中心赋予的中心职能;

④丰富资源赋予的工业职能和旅游休闲职能。 摆金镇:发展旅游、烤烟、商业贸易及交通运输业。 断杉镇:发展旅游、GAP药业种植、商业贸易、交通运输业、采煤及煤加工工业。

羡塘镇:发展旅游、商业贸易及特色食品加工业。 芦山镇:特色种养业、特色食品加工、商业贸易及交通运输业。

雅水镇:特色种养业、优质大米种植及加工业和交通运输业。

好花红镇:民族风情旅游业,反季节优质蔬菜及特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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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业。

王佑镇:GAP种植药业、畜牧养殖业、烤烟种植业。 第二十二条 城镇空间布局结构

依托主要交通309、101省道发展,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层层推进,逐步发展。

第六节 县域交通规划

第二十三条 公路

以县城为中心,构筑“井”字型骨架公路,形成二横二纵五连接公路网络。

一纵:贵阳——县城——断杉——罗甸(即省道101线)。 二纵:黔陶(贵阳)——大坝——甲烈——摆金——雅水——太阳——羡塘——航龙。

一横:都匀——岗度——摆金——县城——大龙——长顺(309线)

二横:古度(平塘)——羡塘——抵季——断杉——王佑。 一连接:所纳——抵麻——雅水——小田坝。 二连接:雅水——三都——大龙。

三连接:摆金——斗底——摆榜——平塘通州。 四连接:威远(长顺)——芦山——王佑——长安——代化。

五连接:赤土——大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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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路网中一纵、一横为二级公路,二纵、二横为三、四级公路,连线公路为四级或三级公路。

第七节 县域给水排水工程规划

第二十四条 用水量标准(本条为强制性内容) 城镇和乡集镇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标准为: 近 期:160L/cap.d 远 期:180L/cap.d。

第二十五条 主要城镇供水规模

摆金镇为6000m/d,断杉镇为5800m/d,羡塘镇为5700m/d,雅水镇为1200m/d,好花红镇为1000m/d,王佑镇为1000m/d,芦山镇为1000m/d。

第二十六条 排水体制(本条为强制性内容)

县城,摆金、断杉、羡塘排水体制为分流制。其余城镇、集镇近期合流制,远期分流制。

第二十七条 排水设施规划

县城、摆金、断杉、羡塘新建污水管,新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将现状合流制排水管(沟),改建为雨水管(沟)。其余城镇、乡集镇新建粪便污水前端处理设施和稳定塘,新合流制排水管(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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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县域电力电信工程规划

第二十八条 用电负荷及用电量

预计近期全县负荷约为25万kW,用电量10亿kWh,人均综合生活用电量为290kWh/年;远期全县负荷约为35万kW,用电量15亿kWh,人均综合生活用电量为510kWh/年。

第二十九条 电源与供电设施规划

根据贵阳市南供电局城市配电网“十一五”规划,考虑区域内配电网发展和惠水县对电力设施的需求,对县域内电力设施建设规划如下:

①在惠水变与长田变之间新建220kV赤土变,容量360MVA;

②高镇长岭新建110kV高镇变,容量50MVA;

③110kV七里冲变扩容至2×50MVA,长田变为126MVA; ④新建220kV输电线路:青岩变至赤土变2回,赤土变至湾塘变2回,湾塘变至罗甸变2回。110kV以下线路根据规划新建或调整。

第三十条 供电网络与线路规划

近期以县域四座110kV变电站为核心,新建和改造的110kv、35KV输变电网络为骨架,形成全县一体的110/35/10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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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

(4)调整县域的10kV供电网络,使全县电网逐步趋于完整,减小供电半径。进入城镇的高压线应预留高压走廊,其宽度规定为:

城 市 郊 区 35KV 15m 20m 110KV 20m 30m

(5)在岗度、摆榜建设35、110 kV变电站及输配电工程,主要水电站接入国家电网。

进一步实施农网改造工程,调整全县的10KV供电网络,理顺农村用电管理体制,实现同网同价,鼓励广大农村实现电气化。

第三十一条 县域电信工程规划

(1)电话普及率:预测全县近期固定电话普及率为9部/百人,全县电话实装用户数为4.0万门;远期全县固定电话普及率为20部/百人,实装用户达10.7万门。移动电话的普及率也应达到上述水平。

(2)优化网络结构和电信资源配置,提高网络效益和效率。采用局间光同步网(SDH)技术,提高电信网络的自愈能力,加速电信现代化进程。各乡镇的交换机应及时更新扩容,拓展业务范围,对不便架设线路的偏远村寨可采用无线组网方式,采用ETS(无线接入网)等网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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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移动通信除保证乡镇的覆盖率外,还应保证在县域内主要公路沿线无盲区。

(4)大力发展电话网、数据通信网、宽带传输网。逐步发展以IP为主导的新一代数据通信业务,构建融语音、数据、图像为一体的多媒体信息通信网。加快从窄带网向宽带网、从单一网向综合网、从自动网向智能网过度。

(5)邮政规划

进一步发展全县邮政局所,在县城新建全县邮件处理和运输中心。远期加强邮政金融系统建设和“信息传递网”建设,建成电话银行系统、报刊发行、速递、汇兑、集邮系统,建设用户信息服务系统、电子商务、混合邮件、邮政电子信箱、电子邮购等系统,实现电子邮政的目标。

第九节 县域环境保护规划

第三十二条 环境保护原则

建立较为完善的环境预防监测和保护体系,有效控制影响城镇环境质量的污染源,使污染物排放处理达到较高水平。

第三十三条 工业污染防治

工业污染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及“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快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改变单纯的污染尾端控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率,有效削减污染源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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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县域环境目标

1、2010年惠水县域内各农业生产区、城区及各乡镇居住区、文化区、工业区及城郊农村地区达到二级空气质量标准。2020年保持2010年水平。

2、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5-93)控制惠水县域内各功能区的噪声污染,并应达到相应标准。

3、2010年惠水县域内地表水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控制,其中涟江河、霸王河及槽渡河支流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各生活饮用水水源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地下水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控制,其中各生活饮用水水源达到Ⅱ类标准。2020年保持2010年水平。

4、2010年城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人均绿地面积7平方米;2020年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人均绿地面积9平方米。

5、2010年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2020年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各乡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40%。

第十节 县域旅游规划

第三十五条 旅游区划分

以惠水县城为旅游服务中心,结合民族风情、生态、资源分布及特点将全县划分为五个旅游带,即皇上河谷旅游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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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梅岭森林旅游带;涟江田园风光与民族风情旅游带;天生桥风光带;燕子洞谷风光带。

第三十六条 重点旅游景点建设

1、加快皇上河谷旅游带基础设施建设,将其建成漂流旅游基地。

2、羡塘旅游度假村建设,让游客领略独特的民族风情和民间文化。

3、摆金民族歌舞之乡建设,是观赏民族风情的理想处所。 4、涟江田园风光与民族风情旅游带建设,把民族风情、餐饮文化寓于文体活动之中,让游客领略浓郁、独特的民族风情。

第三十七条 旅游线路组织 1、县外相关旅游线路规划

①贵阳——清镇——安顺——长顺——惠水 ②贵阳——都匀——平塘——惠水

③惠水——贵阳——龙里——贵定——都匀

④花溪——青岩——大坝——甲烈——岗度——平塘 2、县内旅游线路组织

①县城——皇上河谷——翁岭河峡谷——九龙山——百鸟河——燕子河谷——县城

②县城—皇上河谷—翁岭河峡谷—涟江大坝—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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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县域生活能源结构规划

第三十八条 生活能源结构

1、城镇:液化石油气、型煤、电能; 2、农村:沼气、电能、型煤、薪柴。

农村应因地制宜地积极探索和推广不同模式的沼气综合利用途径,逐步形成“养殖——沼气——种植”生态循环体系。

第三十九条 城镇燃气

惠水县城镇燃气气源为液化石油气,县城建设管道液化石油气工程;其它乡镇以瓶装液化气供气。2020年全县城镇液化石油气用量34.3吨/日。

第十二节 城镇防灾减灾规划

第四十条 城镇防洪规划

城镇按1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设防,中心城区按2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设防。加强山洪、泥石流常发区的监测和灾变调查,有效预防和治理。

第四十一条 城镇消防规划 1、建设全县消防通信及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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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心镇及一般镇均应建成专职的消防队(或站)。 3、中心村应成立群众义务消防队,林场应建立林场消防队。 4、配合城镇道路建设,在城镇主要干道布置消火栓。 5、整治城镇商业经营秩序,保证消防通道的随时畅通。 第四十二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1、新区及城镇建设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项目的施工、新办矿山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率达100%;

2、建全全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实行地质灾害部门责任制;

3、设立地质灾害预警制度,确保有灾治灾,无灾防灾长期防治、综合治理。

第四十三条 抗震防灾规划

惠水县为地震基本烈度6度区,因此,城镇建设和建筑按6度设防。城镇供水、电力、通信、污水处理、消防等生命线工程提高一度设防。

城镇建设应保证留有开敞空间,以利抗震防灾。城镇广场、运动场、公园、绿地等,除满足项目自身的使用功能外,还应按照城镇综合防灾要求,并作防灾疏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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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县域社会设施规划

第四十四条 科技教育 1、科学技术

中心城区建服务全县的(农业)科技培训中心,中心镇建(农业)科技服务站。

2、教育事业

中心城区、中心镇:设置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

一般城镇:设置初级中学、小学

中心城镇:设置职业中学,开展职业教育。

中心城区设置3所,高级(职业)中学各中心镇设置1所,高级(职业)中学,创造条件将惠水县民族中心办成全省示范中学,规划期内,每个高级的(职业)中学的服务和规划不宜小于36班。

第四十五条 文体广播

1、到2010年,初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文化产业运行机制,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投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形成县乡(镇)两级文化事业发展体系。

2、建立健全和完善各乡镇文化站,到2010年实现乡乡有图书馆文化站。

3、中心城区布置一个综合运动场,各乡镇布置篮球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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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毛球馆、游泳池和田径运动场。

4、继续加强有线广播电视和卫星电视收转站的建设,建成县乡环型双向传输光纤专用网络,扩大农村广播电视覆盖率,加快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规划期来,广播电视覆盖率达95%以上。

第四十六条 医疗卫生

建成县、乡镇、村三级医疗卫生体系。中心城区布置医院和疾病控制中心。中心镇设医院或中主卫生院及防疫、保健站。一般镇设卫生院,村设卫生室。

第四十七条 社会保障

建立健全以养老、失业、医疗保健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心城区布置福利院、就业指导中心,各乡镇布置敬老院。

乡镇社会设施规划一览表

乡镇 和平镇 好花红镇 断杉镇 羡塘镇 王佑镇 芦山镇 摆金镇 岗度镇 摆榜镇 雅水镇 高中(所) 3 — 1 1 — 1 — — 医院(所) (360床)5 (120床)1 体育设施 综合运综合运市场文化设施(处) (处) 2 1 2 1 1 1 2 1 1 1 图书馆(站) 图书馆(站) 图书馆(站) 图书馆(站) 图书馆(站) 图书馆(站) 图书馆(站) 图书馆(站) 图书馆(站) 图书馆(站) 福利院 2处 1处 1处 1处 1处 1处 1处 1处 1处 1处 (150床)1 2馆1池1(12床)1 2馆1池1(80床)1 2馆1池1(150床)1 2馆1池1(50床)1 2馆1池1(50床)1 2馆1池1— (130床)1 2馆1池1— (100)床1 2馆1池1备注:“2馆1池1场”指篮球馆、羽毛球馆、游泳池、运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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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县域空间管制

第四十八条 为严格保护各类不可再生资源及自然和文化遗产,建设良好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规划确定空间管制的内容和措施。划定禁止建设区,控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

第四十九条 禁止建设区 1、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实行严格保护。

2、城镇水源地及河流水面

水源地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水法》,规划划定各镇水源地范围及各类水库和河流流域范围实行严格保护。

3、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

依据《风景名胜胜区管理暂行条例》惠水涟江——燕子洞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划定的核心景区,在核心景区实行严格保护。

4、城市公园绿地

依据《城市绿化条例》规定及城市总体规划的公共绿地范围,在此范围内实行严格保护。

5、重要矿产资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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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有关规划确定的重要矿产资源范围,在此范围内不准进行城镇建设。

6、文物保护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在文物保护范围及文物单位内严禁各类建设。

7、自然保护区

长安喀斯特自然保护区,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以及自然保护区规划划定范围依法管理。

第五十条 控制建设区

1、风景名胜区一级保护区以外地带。

在此范围可建设必要的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必要的游览设施和接待设施,此范围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建筑体量和建筑风格,需严格按程序审批。

2、生态功能保护区

生态功能保护区是指在保持生态平衡,防止和减轻自然灾害,确保地区生态安全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的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的重点预防保护区。依据规定和各类规划划定面积范围,在此范围可适度建设,要严格控制。

第五十一条 适宜建设区 1、城市规划区

本次规划确定城市规划区范围及各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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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区范围。在此范围建设活动,严格按照城市规划管理程序和城市规划布局内容进行建设。

2、乡村居民点

各乡村建设按乡村规划的要求,依据《村镇建设管理条例》管理程序进行建设,要特别加强村镇建设质量和安全工作。

3、本规划将长田工业区规划为独立工业区,在本区按城市规划管理规定,进行工业项目建设。

第十五节 县域近期建设规划

第五十二条 近期建设规划

1、保证近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现的政策和措施制定; 2、集中发展新区、工业区,完成近期确定的各类项目,建成城市主要骨架交通。

3、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 (1)公路

①惠水——桐木岭,二级公路标准; ②断杉——航龙,三级公路标准;

③摆金——大塘——通州,三级公路标准; ④惠水——广顺,三级公路标准; ⑤威远——王佑,三级公路标准; ⑥摆金——雅水,三级公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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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力、通信工程

电力,110kv惠水变第二电源线路(从南郊变至湾塘变220kv线路T接);220kv湾塘变扩建工程;110kv长田变建设;110kv长岭变建设;110kv埋冲变二期扩建工程。

电信,全县程控交换机扩容至6万门。 (3)社会设施建设重点项目 ①教育设施

调整中小学校布局,小学调整为134所,独立高中1所,完全中学3所,独立初中15所。

②文体广播电视

a.完成“村村通”工程建设;

b.完成全县到各乡镇的光缆线路架设工作; c.孔子庙文物维修抢修; d.完成各乡镇文化活动中心; e.完成综合体育场馆建设。 ③医疗卫生

a.建立县疾控中心; b.建设地方病防治中心;

c.新建医院二所分别在高镇、和平镇; d.建设成立县保健站。 (4)旅游设施建设 ①完成旅游服务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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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启动燕子洞风景区的建设;

③完成百鸟河景、皇上河谷景区建设。 (5)城镇建设

①完成白果苑新区、蒙江新村、南苑新区开发建设; ②完善高镇的基础设施建设;

③抓好长田工业园区、七里冲工业园区的建设; ④重点建设羡塘、断杉、摆金的基础设施。

第三章 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第一节 性质、规模及建设发展方向

第五十三条 城市性质

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贵阳市卫星城。发展以装备制造业和现代农业为主的旅游服务小城市。

第五十四条 城市规模(本条为强制性内容) 城区人口12万,人均城市建设用地82.13平方米,城市建设用地985.57公顷。

第五十五条 建设发展方向 规划确定城区建设向北发展。 第五十六条 城区发展空间形态

规划期城区将形成一城二片空间形态。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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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城片区(南片区)

延续格网式放射状环形路网格局,强化商业、金融、信息、办公、居住及旅游服务职能,人口规模9万人。

2、高镇片区

采用方格环形的路网形式,突出工业职能,人口规模3万人。

第二节 城区用地规划

第五十七条 居住用地(R)

南片区是居住用地重点布局地区,老城区以用地调整、改造为主。

居住用地按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结构进行布局。 居住用地规划人均指标为25.01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30.45%。

第五十八条 公共设施用地(C)

规划对现状缺口较大的文化娱乐、教育科研、体育等用地作重点补充。公共设施用地规划人均指标为17.7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21.56%。

第五十九条 工业用地(M)

规划主要布置在高镇,充分考虑全县工业布局的需要,按比较完整的工业区进行路网和用地布局,并提出分期实施建议。老城片区的工业要适当调整,尤其是污染大、在公路、沿线的要重点整治。工业用地规划人均指标为8.1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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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9.89%。

第六十条 仓储用地(W)

规划仓储用地,主要在交通便捷地方布局。仓储用地规划人均指标为5.72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6.97%。

第六十一条 对外交通用地(T)

对外交通用地规划人均指标为4.16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5.06%。

第六十二条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规划人均指标为1.84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2.23%。

第六十三条 绿地(G)

绿地规划人均指标为8.59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11.21%,人均公共绿地为7.33平方米。

第六十四条 特殊用地(D)

规划保留现状特殊用地并适当扩大。规划人均指标为0.41,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0.49%。

第六十五条 道路广场用地(S)

道路广场用地规划人均指标为9.96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12.12%。

第六十六条 城市风貌

1、中心城区建筑风貌以布 依建筑和现代建筑相结合。 2、建筑色彩以浅色为主色调,形成具有民族特色又具有时代特征的旅游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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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城区道路交通规划

第六十七条 对外交通规划

1、规划309、101省道绕开城区从城东西、南北通过。 2、规划保留现有客车站,另在高镇布局一座二级客运站。 第六十八条 客运与货运交通 1、客运交通

(1)建立以公交为主的方便快捷的城市客运系统; (2)规划保留客运站,在高镇2号路与16号路交叉口新增1处二级客运站,加强客运配套设施的建设,在长途客运站、大型公共设施处设置换乘枢纽。

2、货运交通 (1)规划货运干线;

(3)重点发展专业运输车队;

(4)在外环西路与29号路交叉口布局货运站,在2号路与17号路交叉布置货物流通中心。

第六十九条 道路系统(本条为强制性内容) 1、道路等级

规划城区道路分干路和支路两级;其中

干路红线宽为25-30米,支路红线宽为18-20米。 2、道路网

规划采用方格、环形加放射的路网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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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组团之间至少保证有两条城市道路联接。 3、交叉口规划

(1)规划城市道路与过镜公路交叉采用立叉形式。 (2)其余路口均为平交。 4、城市广场 (1)交通集散广场

规划在原长途客运站布局一处交通集散广场。 (2)游憩集会广场

规划保留人民广场、涟江广场。 第七十条 交通设施规划 1、公共停车场

A、规划在和平镇、高镇长途客运站布局大型外来机动车停车场;

B、其他按每处3000-6000平方米。 规划布局11个停车场,总用地9公顷。 2、公共加油站

A、保留现状加油站6处;

B、增加布局2个加油站,分别在环西路、1号路旁。

第四节 城区给水规划

第七十一条 水源选择(本条为强制性内容) 水源为高镇镇山后村一组地下出露泉水,最枯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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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L/s;和平镇新城村程番组地下出露泉水(最枯流量42.5L/s);三都镇小龙村小龙组小龙鱼梁水库水(最枯流量1300L/s);高镇蒙涟村后山坡出露泉水(最枯流量80L/s);姚新村后山坡出露泉水(最枯流量80L/s)及原高镇厂区自备水厂水源。

第七十二条 用水量标准与供水规模

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标准近期220L/cap.d,远期250L/cap.d,供水规模近期3.6万m/d,远期6.4万m/d。

第七十三条 水厂布局

完善老水厂水处理消毒、化验等设施。保留龙塘水厂,规模为0.4万m/d;程番水厂规模0.4万m/d;扩建和平镇水厂,总规模为4.1万m/d,占地4.0公顷。扩建高镇片区水厂,规模为1.5万m/d,占地0.8公顷。

第七十四条 管网规划

县城给水管网分别为老城片区和高镇片区,基本布置为环状,末端为树状。

第五节 城区排水规划

第七十五条 排水体制(本条为强制性内容) 近期合流、分流制并存,新建项目严格按分流制建设。远期逐渐过渡到分流制。

第七十六条 污水总量与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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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量近期3.0万m/d,远期5.0万m/d。污水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排放标准。

第七十七条 污水厂建设

在县城南部河流下游高旺坡边设污水处理厂,处理城区污水。规模为5.0万m/d,占地5.0公顷。

第七十八条 污水管网布局

污水管网分为老城片区和高镇片区,收集后进入河两岸设截流沟,最终排入污水处理厂。医院含病原体污水须严格消毒后方可排入污水管网。工业污水自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第六节 城区环境保护规划

第七十九条 环境保护目标 1、 水环境

2010年城区地表水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控制,其中高镇镇山后村泉水、和平镇新城村泉水、小龙鱼梁水库水、高镇蒙涟村泉水和姚新村泉水达到Ⅱ类水质标准;蒙江和涟江城区段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2020年保持2010年水平。

2、 空气环境

2010年城区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控制,其中居住区、文化区、工业区及城郊农村地区达到二级空气质量标准。2020年保持2010年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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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区域环境噪声

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声标准》(GB3096-93)控制规划区内各功能区的噪声污染,2020年各功能区达到相应标准。

类别 标准 时间 昼 间 夜 间

第八十条 环境保护措施(本条为强制性内容) 1、新建工业项目按规划布局,同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2、改善能源结构,积极推进清洁能源使用工作。发展集中供热工程,减轻大气污染。

3、加强城区绿化,使覆盖率达40%以上。 4、加强水源地的保护,工业污染物需达标排放。 5、加强对驶入城区车辆的管理,监督执行交通规划和交通干线沿线的绿化工作,工业噪声污染应限期治理达标。

第七节 城区环境卫生工程规划

第八十一条 环境卫生整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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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0 40 1 55 45 2 60 50 3 65 55 4 70 55 单位 分贝 分贝 惠水县县城总体规划(修编) 文本

1、改造旱式公厕为水冲式公厕。 2、提倡垃圾分类收集。

3、医院垃圾单独收集、闭封清运、焚烧处理、炉渣卫生填埋。

第八十二条 环卫设施建设

1、设置公厕共设31座,50平方米/座,均为水冲式。 2、设置洗车场共设7座。

3、设置垃圾转运站共设15座。转运能力11吨/座,用地面积200平方米/座,附属建筑面积50平方米/座。

垃圾处理厂规模150吨/日,场址选在野路井路边,服务年限10以上年,采用卫生填埋法。

第八节 城区电力通信工程规划

第八十三条 用电负荷及用电量预测 预测各规划期城区用电负荷和电量为: 项目 负荷 电量 单位 万kW 亿kWh 近期(-2010) 1.85 0.45 远期(-2020) 4.0 1.4 近期城区市政生活用电量为3600万kWh/年,人均450KWh/年。远期城区市政生活用电量9100万kWh/年,人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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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生活用电量为760kWh/年。

第八十四条 电力网络规划与站点建设

1、惠城变增容改造,容量为2×10000kvA(近期建一台),在高镇长岭建一座110KV变电站,使城区形成大环网供电;调整城区电网结构,使城区10kV配电网有明确的供电范围。城区10kV配电网满足n-1原则。

2、10KV电力线路近期以架空方式为主,采用绝缘导线,可设置双回同杆,杆高15m。10kV主干线供电半径宜<5km,配电变压器尽量设置于负荷中心,低压供电半径宜<200m。

3、远期10KV配电网应由架空方式逐渐向电缆方式过渡,在新建的住宅小区或大型建筑群落及城市主干道上宜采用电缆进出线的箱式变电站,作到高、低压线路入地敷设。

第八十五条 高压走廊

110KV、35KV电力线路在城市上空架空穿越时应设置高压走廊,并作为电力设施的保护范围。原则上规定走廊宽度为:110KV-20M,35KV-15M。

第八十六条 城区电信需求预测

1、近期预测惠水县城区的市话实装数达2.1万门,电话普及率达26部/百人;远期实装数为4.2万门,普及率达35%左右。

2、城区固定电话网在网络结构上,应遵循“少局所、大容量”,以及城乡一体化的网络优化方式,实现本地网少汇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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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端局双归属的二级结构调整。

第八十七条 电信局所规划

近期惠水县城交换机扩容至3.5万门,远期交换机总容量为6.8万门。在高镇建电信分局一处,每处占地约2000平方米。

大力发展以IP技术和装备为主导的高速宽带互联网,将IP与DDN、FR(帧中继)和ATM的建设相融合。为用户提供语音、数据、图像等多媒体服务的宽带接入技术,尤其是宽带IP网接入技术,使电信业务从电话业务逐步向信息业务转移,从窄带向宽带转移。

第八十八条 电信管网

1、城区电信电缆管道采用PVC管,主干道下埋设12—18孔电缆管道,支路埋设6孔电缆管道。

2、增设IC卡公用电话。新建的住宅小区应严格按照户线工程实施,按照有关行业规范设置电信电缆交接间。

第九节 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第八十九条 规划目标(本条为强制性内容)

1、近期城区绿地率不低于30%,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5%,人均公共绿地不小于7m。

2、远期城区绿地率不低于35%,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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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公共绿地不小于9.0m。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5%,旧城改造区绿地率不低于25%;道路绿地率不低于20%,公共设施绿地率不低于35%,市政公园设施绿地率不低于30%,工业、仓储、对外交通绿地率不低于20%。

第九十条 绿地系统布局

结合城区山体及涟江、蒙江沿岸的防护绿地的穿插共同构成城市的绿色生态空间骨架,结合城区外围的生态绿地,农业绿地,休闲绿地等组成城区的生态绿化圈。

第九十一条 公共(公园)绿地(本条为强制性内容) 根据城区用地条件和城市功能结构,合理布局公园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绿地总面积110.52公顷,其中公园绿地87.96公顷,人均公园绿地7.33平方米。

建成山岔河公园,五个居住区公园和小区游园。通过道路绿地、滨河绿地等带状绿地,将公园、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及街旁绿地连接起来,构成绿地系统网络。

第九十二条 生产绿地

规划在高镇的长兴村布局苗圃,总面积为10.25公顷。 第九十三条 防护绿地(本条为强制性内容) 规划城区防护绿地主要是:沿工业区与其他用地边界处设宽度不低于20m防护绿人隔离带,在污水处理厂、城市供电、电信、燃气等市政设施及管线走廊地区,按国家规范要求营造卫生防护林带。防护绿地总面积为12.31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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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条 附属绿地(本条为强制性内容) 1、居住绿地:新建居住区绿地率30%以上,旧城改造绿地率25%以上;

2、公共设施绿地:绿地率35%以上; 3、工业绿地:绿地率20%以上; 4、仓储绿地:绿地率20%以上; 5、道路绿地:道路绿地率20%以上; 6、对外交通绿地:绿地率20%以上; 7、市政设施绿地:绿地率30%以上。 第九十五条 其他绿地

1、城区内山头,通过封山育林、退耕还林、退耕还草等措施,将山头逐步绿化,为城区创造良好生态环境。

2、结合农田保护,划出“绿色禁建空间”禁止在内进行城市建设,保留其生态效应和绿色景观。

3、利用困绕城区的山头生态绿化景观带,为城市居民提供旅游、休闲、度假的场所。

第十节 城区燃气工程规划

第九十六条 气源 城区燃气气源为液化石油气 第九十七条 供气范围与气化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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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供应范围为城区,以居民用户和公建用户为主,城区工业企业较少,可向少数适宜使用燃气的企业供气。(强制性内容)

气化人口:2010年气化率50%,气化人口4万人;2020年气化率80%,气化人口9.6万人。

第九十八条 月平均日用气量

惠水县城城区日用气量表

日用气量 用户类别 居 民 公 建 工 业 未预见量 合 计 2010年 (吨/日) 5.73 0.92 0.61 0.38 7.64 % 75 12 8 5 100 2020年 (吨/日) 13.7 5.2 2.7 1.2 22.8 % 60 23 12 5 100 第九十九条 气化站

惠水县远期液化气计算罐容为250m。设置2座气化站,位于城区南部、北部,占地5000m/座(强制性内容)。气化站供气半径约4km。每座气化站各设2个50m和1个10m残液罐,选用卧式贮罐,地上布置。

第一百条 输配系统

压力级制:采用中压一级管网系统,设计压力近期0.07Mpa,中压管网末端压力0.03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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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压器:用户集中的片区采用区域调压箱,供气规模为500户-2000户/台;较分散的用户采用楼栋调压箱,供气规模为30-100户/台;公建用户和工业用户设专用调压箱。

第一百零一条 管网布置

管网布置环状与支状相结合。中压干管采用无缝钢管,管径DN100至DN200;低压庭院管采用水、煤气钢管;低压户内管选用镀锌钢管;部份片区可选用塑料燃气管道。

第十一节 城区综合防灾规划

第一百零二条 防洪规划(本条为强制性内容)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94)惠水县城防洪标准为重现期20年;防洪措施:沿蒙江、涟江城区段河岸修建防洪堤。

第一百零三条 抗震防灾规划

惠水县城区属国家划定的基本烈度6度区。规划一般工程不设防,重要工程按6度设防。

第一百零四条 消防规划

规划按每个消防站的消防责任区面积4-7平方公里考虑。规划保留现状消防站,在高镇片区增设一座消防站。工业区应组建企业消防队。

第一百零五条 ①城市人防规划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规划结合城市开发建设,在城区按不少于0.5m/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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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建设人防储备设施;建立人防指挥系统、城市疏散系统,满足战备疏散要求。

②规划在老场坝建设人民防空指挥所。

③城市的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的建设,应当兼顾人民防空需要。

④城市规划区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⑤人防工程平时可作为地下过街道、停车场、仓库、加工厂、商业、文化、娱乐场所等,在确保战备效益的前提下,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十二节 郊区规划

第一百零六条 郊区范围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规划城市建设用地以外的用地范围为郊区规划范围。

第一百零七条 规划指标与布局

蔬菜供应:规划在大坡村、长岭村、奇龙村、上马司一带建蔬菜基地。规划指标2斤/人·天,按6000-8000斤/亩·年来计算远期蔬菜供应,则需蔬菜地1.08—1.44万亩。

肉类供应:规划在扒头寨一带建禽蛋、禽肉基地。远期按3斤/人·月,近期按2斤/人·月来计算,远期肉类上市量为432万斤/年,近期192万斤/年。

公墓、殡议馆安排在郊区龙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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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郊区范围内自然山体及相应河流水域的植被保护。加强管理和植树造林,保持其生态的自然特征。

加强郊区范围与县城之间的交通联系,保护郊区范围内的大型基础设施,加强绿化建设,保护生态环境。

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由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十三节 城区近期建设规划

第一百零八条 发展规模

2010年城区人口规模为8万人,建设用地规模为671.44公顷,人均建设用地83.9平方米。

第一百零九条 规划目标

1、依托老城,开发建设新城片区和工业片区,初步构建组团城市形态。

2、对老城用地进行调整,布局合理的道路网络。 3、加强基础设施,包括市政设施和社会设施的建设。 4、加强城市环境的改善和治理,重点增强绿地指标。 第一百一十条 近期建设项目(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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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 区 近 期 建 设 项 目 表

类序别 号 建设项目名称 规 模 8.77km 投资估算建设建设时限 (万元) 性质 216.61 老城供配水管网改造工程 2 县城污水收集系统工程 3 涟江河防洪续建工程 4 供电局办公楼 5 州电信局光缆房办公楼 6 县城环卫设施工程 市政7 县城燃气管道输配二期工程 工程8 河滨绿带 与交通设9 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10 垃圾填埋场 改造 2006-2002 8 10km 3000 新建 2006-2007 2004-200整治河道5km, 3800 续建 砌筑河堤坝10km 7 占地0.8ha 占地0.2ha 垃圾转运站6座、 垃圾收集站5座 10km 占地23ha 占地2ha,日处理污水1万t 占地3.2ha,日处理垃圾300t 800 200 200 700 新建 2006-2007 新建 2006年启动 新建 新建 2005-2008 2005-2008 2000 新建 2005年启动 3000 新建 2006年启动 5500 新建 2006年启动 22675 2006-2009 占地15.2ha, 施11 高镇集贸市场停车场及道改造 路工程 建设规模33.75万m2 建设 12 高镇水厂 13 惠水至高镇道路 14 白果大道 15 和平路 16 县府南路 17 园台东路 18 园台西路 1.5万t/d 30m宽,长6km 28m宽,第1500m 28m宽,长1100m 22m宽,长1350m 30m宽,长850m 宽20m,长540m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900 2006-2008 3002007年启动 0 850 2006年启动 550 2006年启动 600 2006年启动 510 2006年启动 220 2006年启动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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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序别 号 建设项目名称 规 模 占地3.6ha 占地18ha 占地3.3ha,建设规模3000m2 占地4.6ha 占地6.5ha 占地5ha,建设 规模35500m2 建设规模1万m2 投资估算建设建设时限 (万元) 性质 新建 2006-2007 6000 新建 2006-2010 2005年启2300 新建 动 500 1600 新建 2006年启动 2500 新建 2005-2008 2005-2003500 新建 8 公共2 蒙江新村 绿地 3 县殡仪馆 1 三岔河公园 1 公务员小区 居2 白果苑新区 住 3 白果苑行政办公厅 1 星级宾馆两个 2 建设银行新办公楼 公共3 惠水县展览馆 设4 县体育活动中心 施 5 惠水县第四中学 6 白果苑幼儿园 1600 新建 2006-2009 建设规模9000m2 4500 新建 2006-2008 建设规模3000m2 1000 新建 2006年启动 占地5ha 占地5ha 占地0.16ha 1000 新建 2005年启动 1500 新建 2005-2007 50 新建 2006年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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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规划实施建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 积极发展和培育县城和重点镇,加快城镇化进程。

第一百一十二条 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抓紧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其他专业规划。

第一百一十三条 加强规划管理工作,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服从规划管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规划采用的是一城二片的空间布局形态,规划中确定的所有绿色空间(包括农田菜地)均为“禁建空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或改变性质。

第一百一十五条 集中投入,重点建设,基础设施、社会设施优先发展,住宅要成片开发,配套建设。

第一百一十六条 加大详细规划和建筑单位设计的审查力度,尤其是城市景观的敏感地区(如城市结点、入口、景观轴线、公路铁路站线等)。

第一百一十七条 以有关国家法规为依据,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的地方法规,依法治城。

第一百一十八条 提高各级规划管理人员的素质,加强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工作,增加各级领导和广大市民的规划意识、法制意识、参与意识。

第一百一十九条 加快城市建设市场化的进程,加快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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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公用事业改革。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百二十条 本规划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一百二十一条 本规划成果由文本、图纸、说明书三部分组成,批准后的图纸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二条 本规划自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原规划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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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 惠水县城区总体规划现状用地平衡表 序用地 号 代号 1 R 用地名称 居住用地 其中 中小学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商业金融业用地 文化娱乐用地 2 C 其 中 体育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文物古迹用地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3 4 5 6 7 8 9 M 工业用地 面 积 (万m2) 220.8 19.87 65.31 16.73 28.5 1.67 0.19 3.84 14.01 0.37 0 83.7 5.81 15.23 79.56 9.33 4.99 4.99 2.98 487.71 占城市建设用地(%) 45.27 — 13.39 — — — — — — — — 17.16 1.19 3.12 16.31 1.91 1.02 — 0.61 100.00 人 均 (m2/人) 36.8 — 10.89 — — — — — — — — 13.90 0.96 2.54 13.26 1.56 0.83 — 0.49 81.32 W 仓储用地 T S U G D 对外交通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绿 地 其中 公共绿地 特殊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 合计 备注:2004年末规划城区人口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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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惠水县城区总体规划用地平衡表

序用地 号 代号 1 R 用地名称 居住用地 其中 中小学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商业金融业用地 文化娱乐用地 2 C 其 中 体育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文物古迹用地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3 4 5 6 7 8 9 M 工业用地 面 积 (万m2) 300.15 34.70 212.45 37.69 106.38 18.28 8.8 8.88 29.53 2.04 0.85 97.46 68.69 49.9 119.46 22.02 110.52 87.96 4.92 985.57 占城市建设用地(%) 30.45 — 21.56 — — — — — — — — 9.89 6.97 5.06 12.12 2.23 11.21 8.92 0.49 100.00 人 均 (m2/人) 25.01 — 17.70 — — — — — — — — 8.12 5.72 4.16 9.96 1.84 9.21 7.33 0.41 82.13 W 仓储用地 T S U G D 对外交通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绿 地 其中 公共绿地 特殊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 合计 备注:2020年末规划城区人口1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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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 惠水县城区总体规划近期用地平衡表

序用地 号 代号 1 R 用地名称 居住用地 其中 中小学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商业金融业用地 文化娱乐用地 2 C 其 中 体育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文物古迹用地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3 4 5 6 7 8 9 M 工业用地 面 积 (万m2) 196.64 26.48 135.01 20.86 66.94 12.94 6.72 8.72 15.94 2.04 0.85 89.83 36.89 25.94 91.83 8.94 81.44 66.49 4.92 671.44 占城市建设用地(%) 29.29 — 20.11 — — — — — — — — 13.38 5.49 3.86 13.68 1.33 12.13 9.9 0.73 100.00 人 均 (m2/人) 24.58 — 16.88 — — — — — — — — 11.23 4.61 3.24 11.48 1.12 10.18 8.31 0.62 83.93 W 仓储用地 T S U G D 对外交通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绿 地 其中 公共绿地 特殊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 合计 备注:2010年末规划城区人口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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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惠水县中心城区总体规划用地汇总表

序用地名称 号 1 2 3 中 城市总体规划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 水域和其它用地 其 水域 耕地、林地 山头绿地 村镇建设用地 4025.79 985.57 3040.22 219.85 1632.53 1004.26 183.58 100 24.48 75.51 5.46 40.55 24.95 4.56 面积(万m2) 占城市建设用地(%) 备注:2020年末规划城区人口1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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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 规划道路一览表

道路名称 红线面积 宽度 (米) (米) (平方米) 长度 2297.79 4244.28 3862.75 413.06 1220.85 1256.33 1401.80 2311.66 495.79 2269.11 2248.23 1731.81 3116.25 1379.88 1333.05 1059.54 1532.43 867.95 12 15 15 15 15 18 15 38 28 12 25 15 20 20 15 20 12 20 27573.48 63664.2 57941.25 起 讫 点 起 —— 一号路 二号路 讫 二号路 三号路 外环西路 断面形式 道路等级 0.5-5.5-5.5-0.5 4.0-3.5-3.5-4.0 4.0-3.5-3.5-4.0 4.0-3.5-3.5-4.0 4.0-3.5-3.5-4.0 3.5-5.5-5.5-3.5 4.0-3.5-3.5-4.0 4.0-14.0-2.0-14.0-4.0 5.0-8.0-2.0-8.0-5.0 3.0-3.0-3.0-3.0 4.0-8.5-8.5-4.0 4.0-3.5-3.5-4.0 4.0-6.0-6.0-4.0 4.0-6.0-6.0-4.0 4.0-3.5-3.5-4.0 4.0-6.0-6.0-4.0 0.5-5.5-5.5-0.5 4.0-6.0-6.0-4.0 公路 支路 支路 支路 支路 支路 支路 干路 干路 公路 干路 支路 干路 干路 支路 支路 公路 支路 一号路 二号路 三号路 四号路 五号路 六号路 七号路 八号路 九号路 十号路 十一号路 十二号路 十三号路 十四号路 十五号路 十六号路 十七号路 十八号路 6195.90 二十一号路 二十二号路 18312.75 二十一号路 22613.94 二十三号路 22250 6300 13882.12 27229.32 56205.75 25977.15 62325.00 27597.60 19995.75 21190.80 18389.16 17359.00 二十四号路 二十三号路 涟江北路 八号路 十四号路 —— 十二号路 二号路 二号路 二号路 —— 二号路 47

涟江北路 外环西路 外环西路 三十号路 白果大道 —— 涟江北路 十三号路 涟江北路 十三号路 十三号路 十三号路 十八号路 十三号路 惠水县县城总体规划(修编) 文本

道路名称 红线面积 宽度 (米) (米) (平方米) 长度 420.25 2184.87 899.67 1001.44 847.10 564.34 1408.92 1248.14 202.21 1502.86 1141.39 6798.52 4114.85 1362.23 1436.73 20 12 15 20 15 22 28 18 18 20 22 12 20 25 25 18 28 18 15 8405.00 10200 13495.05 20028.80 12706.50 12415.48 39449.76 22466.52 6274.8 3639.78 30057.20 25110.58 81570.24 20433.45 35918.25 3256.74 25266.08 3517.20 21994.35 起 讫 点 起 三号路 涟江北路 外环西路 外环西路 六号路 园台东路 外环西路 外环西路 河滨小路 外环西路 八号路 —— 十一号路 九号路 园台东路 河滨东路 河滨大道 河滨东路 外环西路 48

断面形式 道路等级 4.0-6.0-6.0-4.0 0.5-5.5-5.5-0.5 4.0-3.5-3.5-4.0 4.0-6.0-6.0-4.0 4.0-3.5-3.5-4.0 4.0-7.0-7.0-4.0 5.0-8.0-2.0-8.0-5.0 3.5-5.5-5.5-3.5 3.5-5.5-5.5-3.5 4.0-6.0-6.0-4.0 3.5-5.5-5.5-3.5 0.5-5.5-5.5-0.5 4.0-6.0-6.0-4.0 4.0-8.5-8.5-4.0 4.0-8.5-8.5-4.0 3.5-5.5-5.5-3.5 5.0-8.0-2.0-8.0-5.0 3.5-5.5-5.5-3.5 4.0-3.5-3.5-4.0 干路 公路 支路 干路 支路 干路 干路 干路 支路 干路 干路 公路 支路 干路 干路 支路 干路 支路 支路 讫 涟江北路 —— 涟江北路 涟江北路 八号路 河滨大道 建设南路 八号路 白果大道 河滨大道 河滨大道 —— 九号路 县府南路 外环西路 白果大道 三十号路 白果大道 河滨大道 十九号路 二十号路 二十一号路 二十二号路 二十三号路 二十四号路 二十五号路 二十六号路 二十七号路 二十八号路 二十九号路 三十号路 涟江北路 园台东路 县府南路 白果苑一号路 180.93 惠明东路路 902.36 白果苑一二号 195.40 满坝路 1466.29 惠水县县城总体规划(修编) 文本

道路名称 红线面积 宽度 (米) (米) (平方米) 长度 1534.09 3644.44 2163.96 925.29 564.34 877.81 1087.40 15 20 28 20 20 22 28 25838.40 72888.8 60590.88 18505.8 11286.80 起 讫 点 起 外环西路 三号路 九号路 六号路 六号路 讫 白果大道 二十九号路 和平路 八号路 园台东路 断面形式 道路等级 4.0-3.5-3.5-4.0 4.0-6.0-6.0-4.0 5.0-8.0-2.0-8.0-5.0 4.0-6.0-6.0-4.05 4.0-6.0-6.0-4.0 4.0-7.0-7.0-4.0 5.0-8.0-2.0-8.0-5.0 支路 支路 干路 支路 支路 干路 干路 和平路 外环西路 白果大道 上马南路 园台西路 河滨大道 建设南路 19313.14 二十四号路 二十九号路 30447.2 二十五号路 二十九号路 总 面 积 1260149.6 注:1、一号路、十一号路、十七号路、二十号路、二十七号路、三十六三号路、

为对外交通公路,不计入城市道路。

2、城区道路面积107.92ha,广场2.34ha,停车场9.21ha,道路广场用地共119.46ha。 3、表中断面形式的单位为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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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 3 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第二节 人口与城镇化 ················第三节 生产力布局 ·················第四节 城镇体系规划 ················第六节 县域交通规划 ················第七节 县域给水排水工程规划 ············第八节 县域电力电信工程规划 ············第九节 县域环境保护规划 ·············第十节 县域旅游规划 ···············第十一节 县域生活能源结构规划 ··········第十二节 城镇防灾减灾规划 ············第十三节 县域社会设施规划 ············第十四节 县域空间管制 ··············第十五节 县域近期建设规划 ············第三章 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第一节 性质、规模及建设发展方向 第二节 城区用地规划 ···············1

3 4 5 6 7 8 9 11 12 14 14 16 18 20 22 22 23

········· 惠水县县城总体规划(修编) 文本

第三节 城区道路交通规划 ············· 25 第四节 城区给水规划 ··············· 26 第五节 城区排水规划 ··············· 27 第六节 城区环境保护规划 ············· 28 第七节 城区环境卫生工程规划 ··········· 29 第八节 城区电力通信工程规划 第九节 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第十节 城区燃气工程规划 ·············第十一节 城区综合防灾规划 ············第十二节 郊区规划 ················第十三节 城区近期建设规划 ············第四章 规划实施建议 ················第五章 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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