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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职业教育中教师到企业学习

2020-02-22 来源:好走旅游网
重庆市合川职业教育中心 暑假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

各处室、教研组: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国发【2002】16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的精神,为了提升教师动手能力,提高教学质量。学院研究决定暑假期间组织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锻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的对象和期限

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的对象:专职教师(含外聘教师)和公共课教师。利用暑假,专职教师每两年必须有55天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公共课教师每三年必须有45天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即各教研组利用暑假期间每年安排一半的专职教师和三分之一的公共课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

二、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的主要任务

专业和专业基础课教师到企业实践的主要任务:一是了解行业、企业的发展形势;二是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等基本情况;三是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

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四是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五是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和用人标准,不断完善教学方案,改进教学方法,积极开发校本教材,切实加强职业实践教学环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文化和公共课课教师到企业进行考察、开展调研,了解企业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结合所授课程进行课程改革。不断提高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水平。

三、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的途径和方式

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的途径。采取以教师自己联系为主,就业办联系为辅的方式安排实践单位。原则上在学院校外实训基地,特殊情况下经批准也可联系与专业相关企业的生产一线进行专业实践。选择实践的单位以就近、就地和已经建立的校企实践基地为原则,同时提倡开辟新的实践基地。

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的方式。一是到一线参与生产活动,简称顶岗锻炼;二是熟悉企业各环节业务流程,简称考察研修;三是经学院批准参加教学研讨会,简称教学研讨。

四、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的要求

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做到“三到位”:一是人员到位。列入当年计划的老师按照要求迅速下去,非特殊原因不准请

假。二是时间到位。要确保30天的锻炼时间或完成一个既定工作任务,要有连续性,不能分段完成。三是督查到位。学院成立个督查组,赴各地抽查。

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做到“三带”:一是带任务。每名教师都要有工作计划,要真正把自己当作企业的一员,顶岗工作,不能走样,要带着任务去,带着收获回。二是带感情。一定要带着真情实意下去,要尊敬师傅,谦虚谨慎,树立形象,为学院争光。要带好生活日用品,与工人们同吃同住同劳动,服从接受实践单位的管理和考核。三是要带技术。要充分发挥各位教师的聪明才智,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做到“三不准”:一是不准走过场。要拟定详细实践锻炼方案,每名教师都不能走形式,要真正有所收获。二是不准违反教师行为规范,维护学院形象;注意安全,按项目计划完成任务。三是不准违反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企业工作日考勤。

五、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的管理措施及政策支持

(一)教师参加企业专业实践,是各就业办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业办主任制定和负责本部门教师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的计划和实施;负责确定教师实践锻炼主题和项目;负责实践锻炼教师的督促和考核等工作。

(二)按第一条要求,各部对本部门应参加企业专业实践的教师做出统筹安排,先订出2011-2013年分期分批进行企业实践锻炼的计划。以后每年六月中旬报教师实践锻炼计划(见附件一、二),经领导批准后执行。实践锻炼计划一式三份,一份保存在系,二份以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形式递交教务处和人事处备案。

(三)教师在实践锻炼前要拟定实践锻炼的计划,由就业办主任批准后执行。教师在实践期内,每天都要填写《教师实践日志》(见附件三)。完成不少于3000字的专题调研报告。实践期结束之前,本人还须写出不少于2000字的实践小结。最后由接受单位做出鉴定意见,鉴定表(见附件四)内容应包括:⑴思想方面:政治思想表现,劳动和工作态度、道德品质、组织纪律、群众关系,受过何种表扬、批评等;⑵业务方面:专业基础理论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如何,做出了哪些成绩,哪些方面具有创新点,有哪些合理化建议。学院对成绩突出者给予表扬、奖励,鉴定存入本人业务档案并作聘任、定级的重要依据。

(四)实践锻炼期间学院由领导带队看望实践锻炼的教师。对实践锻炼的教师加强指导,严格要求,给予热情关心和帮助。

(五)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结束后由就业办验收有关材料归档。组织教师进行座谈,分享成果,改进教学。学院要搞好总结评比,在教师节上予以表扬。

(六)把教师参加企业实践锻炼作为申报职称的必要条件。对参加企业实践锻炼而考核达不到要求者,要重新安排下一轮的实践培训,并对其延长申报职称须具备的年限。

(七)教师在参加企业实践锻炼期间,除报销来往长途交通费外,按有关规定执行,学院每天给予每位教师20元的生活补贴。教师在参加企业实践锻炼期间每天计2个课时工作量(没有课酬),作为评奖和职称评定的依据。

六、其他

(一) 本实施办法由学校就业办负责解释。

(二)本实施办法自校长办公会议批准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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