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后标本的病理学检查的规定与流程
为了规范病理标本管理,避免各类差错事故的发生,规范标本的保存、登记、送检等流程保证准确及时发出病理报告,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
1、手术中取下的标本(不论组织大小),都必须送做病理检,查不得随意丢弃。
2、凡需手术的病人,由主管医师或手术医生在术前填写“病理申请单”,于手术当天与病历一起送入手术室。手术中切下的标本由巡回护士或手术医师给家属或委托人确认后放入标本袋内,按规定将标本完全浸入10%中性福尔马林溶液内,并贴好标签(姓名、住院号、科室、送检标本名称等),送交手术室专职人员登记签收。
3、送检的病理标本连同病理申请单由手术室专职人员送到病理科,负责送检标本人员必须带上“病理标本签收簿”,由病理科工作人员核对无误签收后,方能留下标本。
4、凡送检冰冻病理标本,手术医师必须按要求填写冰冻病理申请单,并由手术主刀或一助(特殊情况下可由手术室专职人员)将手术标本给病人家属或委托人确认。然后由手术室专职人员将冰冻标本、病理申请单一同送到病理科。凡需送冰冻检查,临床医师应提前一天通知病理科。
5、病理科收到标本后应及时操作检查。病理报告签发时限:
5.1冰冻报告一般在收到标本后半小时左右通过电话通知手术室临时冰冻报告结果。手术室及病理科应按照我院有关规定在快速冰冻病理登记表上登记。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手术室,三到五天后发出常规冰冻报告。
5.2石蜡切片报告在实际收到标本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出,如遇特殊情况(需做酶标、特染脱钙等)应及时发出临时报告。
6、病理标本检查后至少保存一个月。
7、凡违反上述规定者按事件性质、后果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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