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整数除法中,如果除得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被除数是除数和商的倍数,除数和商是被除数的因数。
(2)因数和倍数的关系:因数和倍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又是一对相互依存的概念,不能单独出现。(注意:为了方便,在研究因数和倍数的时候,一般不包括0)
2、找一个数的因数的方法:一对一对的找,首尾相乘,哪两个整数的乘积等于这个数,-那么这两个整数都是这个数的因数。
(一个数的最小因数是1,最大因数是它本身;一个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 3、找一个数的倍数的方法:用这个数依次与非零的自然数相乘,所得的积都是这个数的倍数。(一个数的最小倍数是它本身,没有最大的倍数,一个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4、 2、3、5的倍数的特征:
(1)2的倍数特征:个位上是0、2、4、6、8的数都是2的倍数。
(2)3的倍数特征:一个数的各位上的数的和是3的倍数,这个数就是3的倍数。
(3)5的倍数特征:个位上是0或5的数都是5的倍数。
(4)同时是2和5的倍数特征:个位是0的数,既是2的倍数又是5的倍数。 5、偶数和奇数:
(1)在自然数中,是2的倍数的数叫做偶数,0也是偶数;不是2的倍数的数叫做奇数。
(自然数中,最小的偶数是0,最小的奇数是1;自然数中,奇数和偶数各占一半)
(2)自然数的分类:自然数按是不是2的倍数可以分为奇数和偶数两类,也就是说一个自然数不是奇数,就是偶数。 6、质数和合数:
(1)质数:一个数,如果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那么这样的数叫做质数(或素数)。
(2)合数:一个数,如果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别的因数,那么这样的数叫做合数。(自然数中,最小的质数是2,最小的合数是4) (3)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4)自然数的分类:自然数按因数的个数可以分为质数、合数和1三类。 (5)质数中只有2是唯一的偶质数,除2外,其他质数都是奇数;但奇数不一定是质数 。
7、奇数、偶数的运算性质:
奇数+奇数=偶数 偶数+偶数=偶数 奇数+偶数=奇数 奇数×偶数=偶数 偶数×偶数=偶数 奇数×奇数=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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