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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2023-11-09 来源:好走旅游网


民营中心招商工作考核、奖惩实施办法

为了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调动承包经营负责人及民营中心全体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对象

上海普陀民营经济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民营中心)承包经营负责人及全体员工。

二、主要考核内容与指标

1、新引进项目(不包括园区交办的项目)产生的绩效。在承包经营年度内新引进项目纳税总额的桃浦镇地方实得部分(以下简称“税收镇实得部分”)。

注:“新引进项目”需符合以下五个条件:是指在承包经营年度内引进的项目,引进基准日参照“税务登记证”办出日;项目需经分管经济领导审核、确认后,计入“新引进项目”。“新引进项目”不能来自园区原有的企业资源,包括“企业撤并、变更、增资”等形成的“新项目”;不包括园区交办的项目;占用园区资源和以商引商的项目,除新客户外,原则上不属于“新引进项目”。

2、企业跟踪、服务工作。以在册企业的税源稳定状况为主要内容,纳税企业总户数不低于上年,无因服务质量原因导致税源流失。

3、企业工商年检率须达到85%以上。

4、企业工商年检管理费收入总额与上年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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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及时高质量地完成园区交办的项目。

6、费用使用情况。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周转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杜绝贴本招商;招待费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用车补贴不超过人民币2.4万元;办公费用及其他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

三、奖惩办法

1、“税收镇实得部分”达到100万元,承包经营负责人及民营中心其他工作人员可获全额年终奖(依据原有标准执行)。

2、“税收镇实得部分”在100万元~150万元之间时,以100万元为基数,园区奖励超额部分的10%(含税)。

3、“税收镇实得部分”超过150万元,园区奖励超过部分的30%(含税)。

4、上述两款中的奖金总额的70%奖励给承包经营负责人,奖金总额的30%奖励给民营中心其他工作人员(奖励由承包经营负责人掌握)。

5、“税收镇实得部分”不足100万元时,以100万元为基数,根据下降的比例,园区将同比例扣除承包经营负责人的年终奖,同时,按下降比例的30%扣除民营中心其他工作人员的年终奖。

6、“税收镇实得部分”不足50万元时,承包经营负责人失去下一年度承包优先权,承包经营负责人的职位将由园区重新考核人选,择优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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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民营中心的费用超标,园区将从承包经营负责人的奖金或年终奖中扣除相应部分,补足办证资金的亏损以及费用的超支部分。

8、企业工商年检管理费收入总额与上年持平,园区奖励收入总额的5%(含税);收入总额超过上年,园区再奖励超额部分的50%(含税)。上述奖金由民营中心全体员工均分。企业工商年检管理费收入总额低于上年,不足部分将在民营中心年度经费中扣除。

9、及时高质量地完成园区交办项目后,园区按每个项目2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奖金由民营中心全体员工均分。

四、有关情况说明

1、承包经营负责人需将引进项目上报园区,由分管经济领导审核后,计入“新引进项目”。

2、本考核年度承包经营负责人与上一考核年度承包经营负责人为同一人,则上一年度引进项目产生的绩效,也可以计入“新引进项目”,但在项目税务登记证办出超过一年后产生的绩效不再统计。

3、本考核年度承包经营负责人不再担任下一年度的承包经营负责人,本考核年度内“新引进项目”在下一年度产生绩效(从税务登记证办出之日起一年内的纳税),园区将依据原有标准对原承包经营负责人进行追溯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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