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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博弈论的房地产业中各博弈方策略分析.

2021-11-04 来源:好走旅游网
基于博弈论的房地产业中各博弈方策略分析 赵天营 王秋阳 (1.河海大学商学院,江苏南京210000;2.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南京210024) 摘要:房地产业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一方面直接影响国家GDP的增长,一方面又关系国内社会的稳定,而作为房地 产业的主要参与者: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银行、房地产商等,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也会对房地产业产生影响,因此研究房地产业 中各博弈方的策略尤为重要。本文将通过完全且完美信息动态博弈、重复博弈二种博弈论研究方法,对房地产业各博弈方之间 的策略加以分析,并提出政策意见。 关键词:房地产;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完全且完美信息动态博弈;重复博弈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3)10—35一O2 l 、JI口 基于以上假设可作出下列动态博弈模型: 2010年以来,从升息到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再到限贷、限购, 从经济政策到行政政策,从抑制需求到增加供给,中国政府对内 厂 ] I.................。......。.. 地房地产行业实施了多次宏观调控。与往年政府行为不同,近几 消极配合 / / \ 积棚职台 \ 年的房地产调控措施紧盯市场变化持续出台政策,力度不断加 大并一直延续至今。调控政策的密度、严厉程度超出市场预期, 特别是要求各地方政府明确提出“房价控制目标”,极大改变了 厂] 房地产市场相关行为者预期,特别是投机性投资需求得到显著 抑制。另一方面,提高二套房首付、加紧营业税征收等政策也极 罚/\ c一,-r- 一脚, 大提高了房产投资者的资金成本和未来的交易成本,这必将增 厂厂 加投资性购房的获利风险。 (u一 f,+B, aU一 ) (矿一 ,一 唧+A一棚・C) 本文拟通过对房地产业相关者的行为进行博弈分析,包括 如果地方政府积极配合中央政策M(图中M为执行参数), 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完全且完美信息动态博弈,中央政府与单个 那么地方政府的得益为土地收益U减去按土地收益的比例上交 地方政府间的博弈)和重复博弈(基于静态和动态博弈,加入重 中央的应付款项 U,而中央增加了一部分财政收入 U的同 复博弈条件后,n个厂商进行多次博弈,中央政府与多个地方政 时,由于政策得到落实带来的社会效益p M,其中B为政策的 府之间的博弈),研究其背后的决策目的,为我国房地产行业的 效用力度。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出有益建议。 而如果地方政府消极配合,则中央会选择惩罚与不惩罚两 二、完全且完美信息动态博弈 种措施。倘若不惩罚,地方政府会在收入土地收益的同时增加一 完全且完美信息动态博弈以下列基础假设为前提,主要研 笔额外收入B,而中央政府则会减少 M的社会效益,其中 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及厂商之间的博弈关系,以此找准政府 为政策失效时的影响力度;倘若惩罚,地方政府会因此缴纳罚金 监管的突破口,稳定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A,中央政府在惩罚的同时会投入一定的监管资金C。 (一)此博弈中假定中央政府不只是关注房地产业所带来的 由上述博弈模型不难看出,如果中央政府不惩罚地方政府 财政收入,更关注房地产业所带来的社会效用,而地方政府的政 对中央政策的消极配合,在不考虑财政损失的情况下会减少相 绩与财政收入直接挂钩,因此地方政策主要由财政收入主导,所 当一部分的社会效益,而政府的职责是维持经济与社会的总体 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没有强力制约必然导致地方政府抬 稳定,因此必须加强监管以惩戒地方政府的消极对待。而惩戒的 高房价,激化社会矛盾。房地产商的利益来源于地方政府对待房 力度体现在罚金上,此部分罚金要作为转移支付抵消因此而减 地产的态度,因此此处可将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商合并为同一博 少的社会效用和监管成本,在数值上体现为: 弈主体,并假设目前只有一个地方政府和一个中央政府以便模 aU十A—AM—C aU+8M 型分析。 化简得: A ( +p)M+c (二)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政策不可能同时出台,在时间 三、重复博弈 上具有一定滞后性,而就一般而言中央政策先于地方政策,因此 重复博弈主要基于静态博弈与动态模型的假设,在条件上 此处假定地方政策就中央政策进行调整。此处地方政府的对策 给予一定扩充,从一个更为广的角度分析房地产业各博弈方之 简化为地方政府积极配合中央政策或是消极配合中央政策,中 央政府对其消极配合有惩罚和不惩罚两种对策。 间的关系。 我们知道,一个国家仅有一个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数量较多 一35— 但已基本固定不变,而房地产商的数量却是随着市场的变化而 变化的,因此上述假设模型仅能从某一角度解释房地产业中的 问题。由于地方政府及房地产商的数量庞大,中央如果逐个监管 虽然可以保证总体的稳定运营,但其所造成的高额监管成本和 大量的资源浪费必会对社会起到反作用。 就本文静态博弈的例子而言,根据古诺模型可得出,在没有 市场干预的情况下,即便施加重复博弈的条件,地产商1和地产 商2之间仍会形成双寡头囚徒困境,同时不突破的不稳定情况 也不会发生。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推广到n个地产商单独博弈的 情况时,n数值越大,总供给越多,总利润越少,因此政府调控在 n个地产商的市场条件下显得更为重要。由于此模型同理于静 态博弈,此处笔者不冉论证。 就本文动态博弈的例子而言,在重复博弈中地方政府会知 道中央政府碍于监管成本,不会在惩戒力度上面面俱到。假设共 有n个地方政府,其中中央政府每期抽样监督X个,第i个地方 政府Gi的土地收益为ui,Mi为地方政府Gi对政策的执行参 数,C为每监督一个地方政府的单位成本。博弈模型如下所示: (Y-{t一 )∞,z{a6'/+皿 )) 消极配合 ( ' (1一 )砸+F(0)], r-tara+,7(oz)一 卜xC ) 其中F(Gi) { 曰 i …i _r0 其余参数动态博弈中都已界定此处不再重复。 假设各地方政府理性程度相当(若消极配合则同时消极配 合,积极配合则同时积极配合),则上图可理解为n个地方政府 中有X个在当期监管中被发现违规并加以惩戒后,地方政府加 总收益(有负有正)与中央政府收益之间的关系。如果地方政府 消极配合受到惩罚,则其将缴纳罚金A,政府财政收入增加A; 如果地方政府消极配合未受到惩罚,则地方政府额外收入B,中 央不增加财政收人。因为政策受到消极对待所以社会效用必然 减少∑ Mi,监管成本C固定不变,共有X个政府受到监督因 而产生xc的监督成本。 从上述博弈模型可以看出,只有当地方政府消极配合时的 政府罚金作为转移支付可以抵消因此而带来的负面社会效应和 监督成本时,惩戒才会有成效,在数值上体现为: Z[otU/+H(Gi) 打]一xC≥Y(o ̄Ui+ A ) 进一步简化:Y.o ̄Ui+∑ fGf卜E3Mi—xC|)EotUi+∑ EIt(Gi)一Z, ̄.VIi—xC ∑廊 f *4一Z.aMi—xC≥∑m x(A—c)≥∑( +,g)MJ 一36 如果能通过统计确定减少的社会效用及所需的监管成本, 则监管数量和罚金间的关系可表示为: A 兰 +C 上述公式揭示了罚金和监管数量之间的数量关系,这就 要求当权者在制定惩戒力度和监管范围时需遵循一定的数量 规律。 四、结论与建议 本文通过建立基本假设模型求解了房地产之间的寡头博 弈、政府财政货币政策与政府干预市场对房地产业的影响、中央 与地方政府就房地产政策执行的博弈以及重复博弈条件下中央 政府、地方政府、房地产商之间的博弈,探讨其形成的原因,得出 下列政策建议: (一)国家发展房地产业不能只从宏观上进行扩张性房地产 政策,必须进行市场干预使得社会资源有效利用,地产商之间合 理竞争。 (二)中央政府必须注意惩戒地方政府消极对待中央政策的 力度,综合考虑罚金、监督成本、政策积极执行时正效益与消极 执行的负效益等因素,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维持社会与经济 的双重稳定。 参考文献: 【1]/-勇.房地产调控政策下相关者行为的博弈分析 重庆科技 学院学报,2012,(06):95—97. 【2】陆效平,孙伟.博弈论与地方政府间土地政策的竞争性选择 [M J_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08,25(3):107—111. 【3周斌.3]房地产政策中的博弈U】.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2, (O8):27—28. 『4]-Y--: ̄,万龙.房价调控中的利益博弈一以地方政府执行中央政 策为视角U].法制与经济,2011,(09):215—216. 【5】王君,王大伟.基于博弈论的房地产政策研究U】.金融经济, 2010,(09):100—101. [6】李英,张红日,田雨.基于博弈论的理论探求经济适用房政策 失误之根源U】-建筑管理现代化,2006,(04):12—14. 【7】冯姗姗,王望珍,刘淳.经济适用房政策实施的博弈分析【M1.建 筑管理现代化,2008,(04):5-7. [8】李香,程亚鹏,赵媛媛.经济适用房政策问题博弈分析UJ'3代 -经济,2007,(09):8-9. 作者简介: 赵天营,男,江苏连云港人,河海大学商学院学生,研究方向:应 用经济学; 王秋阳,男,江苏连云港人,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 方向: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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