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拆零管理规定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1、为满足临床不同患者的用药需求,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例定本制度。
2、配备专门人员负责药品拆零调配及使用。折零人员必须每年参加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拆零调配及使用工作。
3、配备基本的拆零工具,如药匙、药刀、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保持拆零用工具的清洁卫生。
4、拆零前,对拆零药须检查其外现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可拆零。
5、对拆零后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拆零专拒短缺的拆零药品应从其他药拒移入,采用即用即拆,并保留原包装。
6、拆零后的药品不能保留原包装的,必须放入拆零药袭,加贴拆零标签,写明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及注意事项的内容,并做拆零药品记录。
7、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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