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届广交会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12.11.28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12.11.28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 正文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推荐我市出口企业报名参加第113届
广交会的通知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商务部批准,第113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展位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申请截止日期为12月26日。广交会为我国历史最久、规模最大、效果最佳的国际著名展会,素有“中国第一展”之称。第112届广交会我市参展企业达260余家,参展企业结构不断优化,这不仅得益于我市外贸企业创新意识和竞争力的不断增强,更得益于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推荐。
为进一步优化参展企业结构,组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节能环保型的企业进入广交会,请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大力配合,积极动员和推荐我市各类出口企业报名参加第113届广交会。有意参展的企业可尽快登录广交会官方网站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
//www.cantonfair.org.cn),按提示要求完成网上申请步骤,同时将网上填毕的申请表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报我委对外贸易发展处,详细内容请登录天津商务网公示公告栏查看。
特此通知。 * * ***** 联系电话:58665730
地址: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市商务委贸发处507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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