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推荐评审量化评分细则
申报人: 申报职称: 专业 级教师 年 月 日 负责 项目 A教龄 B校龄 C评龄 D岗位职责 E德育工作态度、成果同行评价 德育处 评分细则 从事教学工作年限,每年0.5分,7分封顶。(满半年的计0.25分) 入职本校年限,每年0.5分,3分封顶。(临聘期间不算,满半年的计0.25分) 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资格时间,每年1分,8分封顶。(以通过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为准) ①入职本校后的任现职时间,每年0.5分;②入职本校后担任相关职务的年限:正校级每年4分、副校级(校长助理)每年3分;中层正职每年2分、副职每年1.5分;级组长,每年1分;级长助理,每年0.5分;科组长,每年1分,副科组长,每年0.5分;① ②两项累积计算,同一时段的兼职不累积计算,6分封顶。 ①积极主动承担德育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工作业绩突出,得到同行一致认可,贯彻学校全员德育理念,积极配合班主任进行德育,将德育很好地渗透到学科教学中,成果显著,计5分;②服从学校德育工作安排,工作认真到位,业绩比较突出,得到同行认可,贯彻学校全员德育理念,愿意配合班主任进行德育,将德育较好地渗透到学科教学中,成果较为显著,计3.5分;③服从学校德育工作安排,工作比较认真,班级管理合乎要求,无重大责任事故,贯彻学校全员德育理念,能配合班主任进行德育,能将德育渗透到学科教学中,有一定成效,计3分;④不服从学校德育工作安排,工作敷衍,班级管理混乱,有责任事故发生,不能贯彻学校全员德育理念,不愿意配合班主任进行德育,不能将德育渗透到学科教学中,只教书不育人,计0分。 ①在班级管理中能够“以人为本”,践行我校的“雅育”理念,学生对于管理工作的认同度高,满意率在80%以上,无家长投诉事件发生,计5分;②在班级管理中能够“以人为本”,践行我校的“雅育”理念,学生对于管理工作的认同度较高,满意率在70%以上,无家长投诉事件发生,计3.5分;③在班级管理中基本能够“以人为本”,推行我校的“雅育”理念,学生对于管理工作的认同度达到合格水平,满意率在60%以上,无家长投诉事件发生,计3分;④在班级管理中不能够“以人为本”,不积极推行我校的“雅育”理念,学生对于管理工作的认同度低,满意率在60%以下,有家长投诉事件发生,家长投诉事件经调查,认定责任在管理者,计0分。 只计超出职称评定规定年限,每超出一年1分,5分封顶。 ①获得国家级先进集体、优秀团支部,每次5分;②获得省级先进班级、优秀团支部等,每次4分;③获得市级、优秀团支部,每次3分;④获得区级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团队干部等,每次2分;⑤获得校级、优秀团支部每次1分;⑥获得学校博雅班主任、优秀级长、班主任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每次1分;⑦可以累积加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 取我校任现职以来近三年的平均分计算,各学年度均达满工作量,该项计6分;若某学年度因学校特殊情况未安排满工作量,但服从学校统一安排适当工作的,如跨年级、跨科类教学或兼职其他工作,以满工作量计分;若某学年度因学校特殊情况未安排满工作量,又不接受其他相关工作安排的,每年度扣1分,累计扣分。 此项分值根据学生评教结果A+B率计算。达85%以上者计满分6分,85%以下、75%(含)以上计4分,75%以下、60%(含)以上计2分,60%以下计零分。 ①承担中考、高考教学任务的学科老师,以当年毕业班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为依据进行评分。高考完成学校目标者计满分12分,完成市教育局下达的质量目标者计8分,未完成市指标者计6分;中考完成学校目标者计满分12分,未完成学校指标者计6分。②非毕业班任课老师以所教班级学生在联考、统考中所取得的成绩为依据计算。根据合格率、进步率提高幅度,或高水平保持率的高低核定若干档次,进行横向比较,酌情赋分。③非中高考科目(音、体、美、综合实践、二外)教师由教研室、德育处、国际部负责评价;音体美、综合实践教师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指导社团并正常开展活动者计6分,竞赛获奖或社团取得明显成绩,根据档次和成绩大小计分,两项总计12分封顶;二外教师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指导社团并正常开展活动者计4分,指导学生参加世界统一标准的终身有效的外语等级考试,考试通过1人计1分,累积积分,最高不超过8分,两项总计12分封顶。 分值 7 3 8 6 部门核分 委员会核分 人事室 5 F学生、家长对管理工作的度 5 G班主任年限 H入校任现职来,个人和所带班级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I工作量 J教学满意度 教务处 K教学实绩 5 5 6 6 12 L教学同行评价 M教师竞赛 N竞赛辅导 教研室 O专业引领 P课题研究 Q论文专著 R青蓝工程 S公开课 T校本课程 综合 U附加分项目(18分封顶) 总分 “教学能力和成果”采用同行无记名评价的方式,科组内所有老师(申报者回避)根据职称申报者在近三年内的教学业绩和工作表现给予客观、公正评价,选择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并分别给予赋分(优秀5分、良好4分、合格3分、不合格0分)。以同行评价均分作为该项得分。 ①教师参加教育教学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省级一等奖(国三等奖)、二等奖,市一等奖(省三等奖)、二等奖,区(县)一等奖(市三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校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记5分、4.5分、4分、3分、2.5分、2分、1.8分、1.5分、1.2分、1分、0.8分;②不同级别同一次竞赛只记最高级别分,此项最高得分为5分;③此项只限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④此项记任现职以来的所有奖项,5分封顶。 ①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二等奖;市一等奖(省三等奖)、二等奖;区(县)一等奖(市三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记3分、2.8分、2.5分、2分、1.8分、1.5分、1.2分、1分、0.5分。②学生同一次比赛多级别获奖的以最高级别记分,同一人辅导的同一年多人获奖只计算2人成绩,只有团体总分的按同级别一等奖加倍记分。由多人辅导的学生获奖,其为主的占获奖分的1/2,余分其他人均分;如按名次排名,前1/3为一等奖,中1/3为二等奖,后1/3为三等奖。③辅导学生在有ISSN或CN刊号的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的作品,且有备注“广州外国语学校”,每篇记0.3(此项最高为1分)。④此项只限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 省市区(县)级教研会发言每次记2分、1.5分、1分;全校性教研活动上发言记1分;省市特约教研员分别记1.5分、1分;省市区教研理事分别记1.5分、1分、0.8分。 ①课题获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省级一等奖(国三等奖)、二等奖,市一等奖(省三等奖)、二等奖,区(县)一等奖(市三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记5、4.5、4、3.5、3、2.5、2、1.8、1.5分。已立项并结题但未获奖的课题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级分别记3.5、3、2.5、2分。未结题的减半。②加分标准为主持人可得相应等级满分,前6位参与人折半计算,成果的认定以文件或证书为准。(同一课题只记最高等级) ①经教育部门层层推荐评选的论文获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省级一等奖(国三等奖)、二等奖,市一等奖(省三等奖)、二等奖,区一等奖(市三等奖),二等奖、校一等奖(市三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记3分、2.8分、2.5分、2.3分、2分、1.8分、1.5分、1.2分、1.0分、0.8分、0.5分。②在刊号ISSN或CN刊物上发表论文,属当年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每篇记2分,非核心期刊记1分,发表在论文集上的不记分。③专著(正式出版)记3分,合著折半记分。④论文每人限三篇参与记分,此项得分最高为3分。⑤多人合写的论文,第一署名人占1/2,余分其他人员均分。 本校青蓝工程蓝方每人加1分(需要证书) 在广外期间开设过广外校级公开课的给0.5分,区级的每次1分,市级的每次1.5分,累积计分,3分封顶。 每承担一学期校本课程加0.5分(毕业班培优等同校本课程)。 ①获得市级以上政府行政部门荣誉者可加分,市级加1分、省级每次加2分、国家级加3分;同序列取最高 级别荣誉的加分、不同序列累积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荣誉指: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 任、优秀党员、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团队工作者、优秀大队辅导员、特级教师、劳模、名师、名班主任、 年度考核嘉奖、三等功)②广东省高考总分状元:科任教师各加2分,文综、理综教师各加1分;广东省高 考单科状元:相关科任教师加2分,文综、理综科任教师各加1分;广州市中考总分状元:科任教师各加1 分;此项学年累积计分,最高5分封顶。③教学业务方面获得市级以上团体奖项,团体参与人员(入职本校 一年以上)均予加分,市级加0.5分,省级加1分,同序列取最高级别荣誉的加分、不同序列累积加分,最 高不超过2分。(如:高考突出贡献奖、优秀科组、巾帼文明岗等)④外派支教加分(有主管局批复):支教 时间一学期以上,省内加3分,省外加6分。 人事室 教研室 德育处 国际部 教务处 5 5 3 3 5 3 1 3 4 118 申报人签名确认 各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名 推荐委员会成员审核签名 注:如积分相同,按聘任现职称的时间长短先后推荐,如积分仍相同,则按参加工作时间的先后推荐。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