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民族团结知识竞赛
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预 赛:2010年5月18日、5月19日
决 赛:2010年5月21日
二、活动地点
预赛:院学术报告厅、东校区1号合堂
决赛:院学术报告厅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院团委
承办单位:双语学院分团委
理学分院分团委
外国语教育分院分团委
四、比赛程序
比赛分三个阶段进行:初赛、预赛、决赛
初赛:各分团委按照本单位报名情况自行举办比赛。
预赛:各分团委推荐的代表队将按统一要求参加预赛,成绩前6名的代表队将进入决赛。比赛由各承办单位负责举办,分为两个场地进行。院本部由理学分院分团委负责承办,东校区由双语学院分团委负责承办。
决赛:由外国语教育分院负责承办。
五、时间安排
1、4月30日前,完成民族团结知识竞赛试题编印、上传工作。
2、初赛时间: 5月14日前,各分团委完成初赛工作。
3、预赛时间: 5月18日、19日,举行两场预赛,每场比赛前三名代表队进入决赛。
4、决赛时间: 5月21日,举行决赛。
六、参赛要求
1、参赛人员构成:各参赛队由4名队员组成(2男2女,至少1名少数民族)。
2、参赛各代表队队员要统一着装,并于5月15日前按校区将参赛人员名单报送各承办单位(成人与业余教育分院参加院本部预赛)。
3、与竞赛活动相关的民族团结知识内容,由院团委提供。
七、比赛评分规则
竞赛试题分为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三种。必答题每队12题、每人3题;抢答题共20题;风险题每队2题,每队底分100分。
1、必答题:由参赛队抽签选择一组题目,主持人报题,各参赛队每位选手按照顺序独立回答问题,在30秒内完成作答,他人不得提示和补充。回答正确得10分;回答超时、回答不正确或不完全,不得分也不扣分。
2、抢答题:各队推荐一人按抢答器,推荐一人回答问题,其他队员可以提示或补充,在60秒内完成作答。在主持人读完题目,宣布“开始”后,即可抢答,最先抢到答题权者回答问题。回答正确得10分;回答超时、回答不正确或不完全的扣10分;在主持人未宣布完“开始”,提前抢答者扣10分,该题作废。
3、风险题:分两个分值,题目分数分别为20分、30分。由参赛选手在台上讨论决定选择题目分值,由任意一队员回答,其他队员可以提示或补充,在60秒内开始作答,120秒内答题完毕,回答正确得相应的分数;回答超时、不正确或不完全的扣相应分数。
4、加试题:相同分值的队首先加试一道题,胜者名次排前;如果分值还相同则再加试
一题,以此类推,加试题所获得分数不计入总分,只作排名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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