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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情报导侦体制的构建

2020-08-11 来源:好走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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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情报导侦体制的构建

作者:唐潇慧

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4年第05期

摘 要:情报信息的搜集与分析是现代侦查学的重要内容,犯罪情报学以其重要的理论基础为世人阐述了情报信息的重要性,而信息化社会中出现的情报导侦体制更是以网络为主要方式主导了侦查体系。通过对情报导侦体制的理论基础的研究汲取作为理论基础的各门学科的重要信息,以进一步地完善情报导侦体制。在情报导侦体制的探索过程中,针对其发展现状及其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案,构建一种资源共享、内容公正法定的情报导侦平台,以此达到情报导侦体制在侦查中的推动型作用。

关键词:情报导侦;网络平台;侦查步骤;信息化;打击犯罪 一、情报信息分析步骤

正是因为情报信息与许多理论学科挂钩,所以在情报导侦体制的研究中首先应该根据侦查的主要步骤来分析情报信息。情报信息的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情报信息的收集

情报的收集是整个情报体制的启动关键,而收集到的情报的质量又直接关系到之后的情报分析步骤。就欧洲刑警组织的情报信息来源来说,其情报信息的来源有公开信息源、内部信息源和秘密信息源三种。我国的情报信息收集与欧洲刑警组织的情报信息收集来源大体一致,主要以人工收集和网络管理为主。 (二)情报信息的整理与存储

侦查人员将现场勘验到的线索以及获取到的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名单带回公安机关,由相关人员进一步地整理与检验,形成细致的情报信息,将其存储到情报信息存储的数据库中。这一阶段主要是由相关技术人员来共同完成,如法医、户籍管理人员等,最后由专门录入情报信息的信息工作人员进行整合、加工,像是为图书编制代码一样存入数据库中,方便以后办案人员的随时查取。

(三)情报信息的传递

情报信息的传递也是整个情报信息分析流程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其实信息情报的传递在侦查活动中随处可见,侦查人员将与案件有关的线索带回公安机关是一种传递,破获案件的过程中一个地域的公安机关向另一个公安机关提供侦查信息也是一种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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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情报信息的研判

情报信息的研判或许在侦查流程中的作用仅仅局限于案件发生之前的预防过程,但是情报信息的研判是每类案件发生之后的一个系统性的总结,针对于案件中发现的作案规律,公安机关对以后发生的类案能够解决地更有效率和质量。 二、当前情报导侦开展中出现的问题 (一)来源过于单一

侦查流程的第一个阶段便是情报信息的收集,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案件现场勘验到的信息以及通过走访获得的信息都可以作为情报信息的来源。然而,目前的情报信息的收集仍然只是局限于传统的侦查模式,即由于对情报信息的重视程度不足而导致对案件现场的信息采集不够细致,而案件现场是及其容易破坏的,一旦发现还有遗漏下来的信息想要再回现场进行采集工作的话,很难达到案件发生之时的效果。 (二)专业队伍不够强大

虽然我国以及构建起了专门管理情报信息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且工作人员可以通过检索来完成相应的信息搜集工作,但是我认为公安机关仍然需要大批量的专业人员来管理更深层次的情报信息。而这些专业人员的素质也应该进行培养,以防其泄露情报机密。在情报信息分析流程中的信息研判阶段更是需要专业的思维缜密的人员来提出专业化的建议。 (三)空间与时间限制

情报信息应用的时间限制,主要是指情报信息的长时间积累问题,在我看来这类问题出现的情况不是很多,但是公安机关依旧应该加以重视,情报信息数据库的构建在一些背景下可能出现被破坏的情况,因此情报信息能否清晰明了的存储途径和长久性的存储应该成为公安机关加以重视的一个方面。

三、情报导侦体制可改进的地方

(一)完善情报信息网络平台,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破获案件

以构建监狱情报信息网络平台为例,说明情报导侦平台完善的重要性。众所周知,监狱是关押各种类型的犯罪者的地方,如何破获监狱内部的刑事案件呢?这就需要我们引入监狱情报导侦网络平台,将犯罪分子的背景资料以及平时的表现都归入属于他的那份档案中,通过管理人员的分析发现哪些犯罪分子有再次作案的嫌疑,从而达到预防其再次犯罪的目的,进一步地采取措施加强对其的劳改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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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激励机制,构建情报导侦专业化队伍

情报信息搜集之后,侦查人员便通过这些情报进行下一步的线索分析,直到确定有关的犯罪嫌疑人之后进行下一步的计划。其实很多媒体的报道中的一句“根据警察的有关调查”的背后其实蕴藏着广大警察无数的走访调查,因为看似与案件有关的线索中很多都是没有任何用处的,然而警察没有预知功能,他们只能一步步地跟踪追查线索,知道在一点点的线索聚集中找到案件的切入点。因此,公安机关设立相关的激励机制对于警察的积极性是有很大的作用的。民警在自己的认真工作中得到同级和上级的认可,便会进一步地坚定自己继续侦查道路的决心。

(三)各部门、地区之间加强协作,共同破获案件

传统的侦查模式主要是各个地区之间没有任何联系,在各自的地域内单枪作战,而仅靠着自己得到的一点线索是无法在短时间内抓获犯罪分子的。对于流窜性犯罪这些作案范围比较广泛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地区之间的协作,实现情报信息的共享。 参考文献:

[1]段丽华.情报信息导工作初探.辽宁警专学报.2010年,第1期. [2]王睿.周萍.论情报导侦查模式与传统侦查模式的结合.法治时空. [3]刘硕、杨鸣.欧洲刑警组织犯罪情报分析.警务参考.

[4]徐克林.监狱情报导侦警务战略构建,中国监狱学刊,2009年,第3期.

[5]杨郁娟.打击犯罪新机制之网上作战方法.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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