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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管理规定

2022-06-27 来源:好走旅游网


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围手术期(含介入诊疗)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以下简称预防用药)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减少细菌耐药,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目的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感染。

第三条 手术部位感染最常见的病原菌是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其次是肠道杆菌科细菌(大肠杆菌、肠杆菌属、克雷伯菌属等)。病原菌可以是内源性或外源性的,大多数是内源性的,即来自患者本身的皮肤、粘膜及空腔脏器内的细菌。皮肤携带的致病菌多数是革兰阳性球菌,但在会阴及腹股沟区,皮肤常被粪便污染而带有革兰阴性杆菌及厌氧菌。手术切开胃肠道、胆道、泌尿道、女性生殖道时,典型致病菌是革兰阴性肠道杆菌,在结直肠和阴道还有厌氧菌(主要是脆弱类杆菌),它们是这些部位器

官/腔隙感染的主要病原菌。在任何部位,手术切口感染大多由葡萄球菌引起。

第四条 本规定供所有手术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第五条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围手术期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相关的培训、指导、评价、管理等工作,确保本规定贯彻落实。

第六条 围手术期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七条 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医院相关部门、科室及医务人员应按照《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和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做好感染预防控制工作。

第二章 预防用药的适应证

第八条 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野无污染,如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等,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经皮

肤内窥镜的胃造瘘口术、腹腔镜胆囊切除术和内窥镜逆行胆胰管造影术等预防用药纳入普外科Ⅰ类(清洁)切口手术管理。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

(一)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超过2小时,污染机会增多者; (二)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颅内手术、脾切除术、心脏手术等;

(三)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腹股沟疝补片修补术不包括在内;

(四)存在感染相关高危因素者,高危因素包括:年龄超过70岁、糖尿病控制不佳、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接受器官移植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营养不良等。

(五)经皮肤内窥镜的胃造瘘口术、内窥镜逆行胆胰管造影术有感染高危因素;经皮肤内窥镜的腹腔镜胆囊切除术者。 第九条 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手术,上、下消化道手术,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

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药。 第十条 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药。

第十一条 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开引流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于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不属于预防用药范畴。

第十二条 经院感办等部门监测认定在病区内或手术室内某种致病菌所致手术部位感染发病率异常增高时,除应针对性预防用药外,还应积极调查和处理感染原因。

第三章 预防用药的选择

第十三条 选择抗菌药物时要根据手术部位的常见病原菌、患者的病理生理状况、抗菌药物的抗菌谱与抗菌活性、抗菌药物的药动学特点和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等综合考虑。原则上应选择相对广谱、效果肯定、安全、价格相对低廉的杀菌剂,不宜选用抑菌剂,头孢菌素为首选。

第十四条 下消化道手术除预防用药外,术前一日要分次口服很少被吸收的肠道抗菌药物如庆大霉素,并用口服泻剂或灌肠清洁肠道。

第十五条 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预防葡萄球菌、链球菌感染,选用氨曲南预防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必要时可联合使用。

第十六条 在甲氧西林耐药的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检出率高时,如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置换、永久性心脏起搏器置入、人工关节置换等),应选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感染。

第四章 预防用药的方法

第十七条

(一)择期手术的术前预防用药由主管医师手术前一日开临时医嘱(注明术前0.5h用),交病房领药,需做皮肤试验者由病房护士完成,并在病历上记录皮试结果。手术当日由病房护士将药品交付手术室接手术病人人员,手术室护士在手术开始前0.5h(或麻醉诱导期)执行医嘱,同时在临时医嘱单执行栏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

若术中需追加一次或多次剂量,由麻醉师下医嘱,药房直接将药品送至手术室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医嘱。

(二)急诊手术有可能需要术前预防用药的,主管医师

应在接诊病人的同时,通知病区护士做抗菌药物皮试。病区护士应当及时执行主管医师的皮试医嘱。特殊紧急情况下,应当选用用不需做皮试的抗菌药物。

各病区可根据本科特点,储存适量的术前常规用抗菌药物备用或建立急诊病人领药绿色通道。

第十八条 严格把握预防用药时机,一般应于切开皮肤(或粘膜)前0.5h(或麻醉诱导期)在手术室开始给予第1剂抗菌药物,以保证在发生细菌污染之前血清及组织中的药物已达到有效浓度(>MIC90)。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应在术前1~2小时给药,在麻醉诱导开始前滴完。 第十九条 预防用药宜给足剂量,静脉快速滴注,溶媒体积≤100ml,对没有禁忌症的患者,一般应30分钟滴完以达到有效浓度。克林霉素、甲硝唑、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用法按药品说明书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血清和组织内抗菌药物有效浓度必须能够覆盖手术全过程。选择半衰期短的抗菌药物时,若手术时间≥3小时,或失血量≥1500ml,应补充一个剂量,必要时还可用第三次;选择半衰期长的抗菌药物(如头孢曲松)则无须补充给药。

第二十一条 一般应短程预防用药,择期手术结束后不必再用。若患者有明显感染高危因素,或术前已发生细菌污染

(如开放性创伤)时,可再用一次或数次至24h,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8h。其中,清洁手术和介入治疗预防用药时间应≤24小时,污染手术可依据患者情况酌量延长至3-7天。手术中发现已存在细菌性感染,手术后应继续用药直至感染消除。术后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宜选择与术前相同的药物。 附表

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手术名称 颅脑手术 颈部外科手术 经口咽部粘膜切口的大手术 胃十二指肠手术 阑尾手术 抗菌药物选择 头孢唑啉、头孢呋辛;头孢曲松 头孢唑啉 头孢唑啉,可加用甲硝唑 头孢唑啉、头孢呋辛 头孢呋辛或头孢曲松;可加用甲硝唑 头孢呋辛或头孢曲松;可加用甲硝唑 头孢呋辛,有反复感染史者可选头孢曲松或头孢哌酮/舒巴坦 头孢唑啉、头孢呋辛,头孢曲松 头孢唑啉、头孢呋辛 头孢唑啉、头孢呋辛,左氧氟沙星 头孢唑啉 结、直肠手术 肝胆系统手术 胸外科手术(食管、肺) 心脏大血管手术 泌尿外科手术 一般骨科手术 应用人工植入物的骨科手术(骨折内固定术、脊柱融头孢唑啉、头孢呋辛,头孢曲松 合术、关节置换术) 妇科手术 头孢唑啉、头孢呋辛或头孢曲松;

涉及阴道时可加用甲硝唑 注:① 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为头孢唑啉或头孢拉定。

② 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单次使用剂量:头孢唑啉 1-2g;头孢拉定 1-2g;头孢呋辛 1.5g;头孢曲松 1-2g;甲硝唑 0.5g。

③ 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预防葡萄球菌、链球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预防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必要时可联合使用。

④ 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检出率高的医疗机构,如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置换、永久性心脏起搏器置入、人工关节置换等),也可选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感染。

⑤ 常用抗菌药物成人单次使用剂量:头孢唑啉 1-2g;头孢呋辛 1.5g;头孢曲松 1-2g;甲硝唑 0.5g;头孢哌酮/舒巴坦1-2g;左氧氟沙星0.2-0.4g。小儿剂量参照药品说明书或按公式(小儿剂量=小儿体重×成人剂量/70kg)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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