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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实施细则0

2023-10-25 来源:好走旅游网
 《监理实施细则》

目录

一、 工程概况 二、 监理工程工序

三、 施工阶段监理实施细则 四、 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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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江西国宏化工有限公司液氯蒸发车间、燃料仓库、设备仓库、VDC主厂房、办公楼工程,位于樟树市新基山盐化基地,其中办公楼为四层(局部五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988㎡,基础采用柱下独立基础,VDC主厂房为四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1488㎡,基础采用柱下独立基础,设备仓库为单层钢结构,建筑面积为442.79㎡,基础采用独立基础(浅基础),燃料仓库为单层钢结构,建筑面积为243.11㎡,基础采用独立基础。液氯蒸发车间为框架,建筑面积为336.00㎡,基础采用独立基础工程建筑安全等级均为二级,耐火等级均为二级。

基础工程:VDC主厂房、办公楼基础采用柱下独立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垫层为C15,基础为C25, 设备仓库、燃料仓库、液氯蒸发车间基础采用独立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垫层为C15,其余为C25; 砌体工程:VDC主厂房、办公楼±0.00以下砌体采用MU10水泥砖,M10水泥砂浆砌筑,±0.00以上砌体采用MU10烧结多孔砖(KP1型),M7.5混合砂浆砌筑;设备仓库±0.00以下砌体采用M10水泥砂浆MU10水泥砖,±0.000~+1.200米采用MU10蒸压粉煤灰砖M10混合砂浆砌筑,+1.200米以上墙面为0.5MM厚压型彩钢板;燃料仓库、液氯蒸发车间±0.00以下砌体采用M10水泥砂浆MU10水泥砖,±0.000~6.600采用MU10蒸压粉煤灰砖M10混合砂浆砌筑; 楼地面:液氯蒸发车间、燃料仓库、设备仓库、VDC主厂房、办公楼上部结构除另外注明外混凝土强度等级均为C25。地面做法: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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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夯实 150厚C20混凝土垫层 20厚1:2.5水泥砂浆抹面 钢结构部分(液氯蒸发车间、燃料仓库、设备仓库):钢梁及其他连接件除注明外均采用Q345-B钢, 钢结构制作安装及验收应符合《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01)构件制作完毕进行表面抛射除锈处理,除锈等级为Sa2.5级,钢构件(包括零部件)除锈、后先刷二道环氧富锌防锈底漆,现场安装完后再刷二道灰色醇酸调和漆,表面涂防火漆,钢结构部分未详之处严格遵守门式钢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

油漆、防腐蚀:所有外露铁件除锈后刷红丹二度底,面刷浅灰色调和漆,木门醇酸调和漆二道,木门框刷聚脂漆一底二度,凡木门与墙体接触处均需满涂防腐油。

其他:凡给排水、电气、空调,动力等设备管道,如穿过钢筋混凝土板墙身者均须预留孔洞,由于各种原因涉及设计文件的变更或修改,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或修改手续,不得随意变更或修改。 一、 监理工程工序

1、质量控制程序

单批开工申请下达开工令→施工方申报施工组织设计、材料合格证和抽样检测报告单位;施工质保体系运作→监理审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施工→试验及监理见证取样→施工方对各分项、工程自检、隐检→工程报验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工程及审查试验报告等质保资料→签发工程检验认可书→下一道工序施工分部工程完成→施工方填写分部工程报验单→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工程内业资料→合格监理工程师签发分部工程认可书。 2、施工进度控制程序

施工方按合同期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申报监理部→现场总监审批总进度计划→施工单位编制月、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施工方实施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督促施工方认真落实,完成形象进度→施工方句续实施计划→实现总工期目标。 3、投资控制程序

审阅施工合同→查阅标书文件和检验施工图预算→严格控制增加工程量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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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若需增加工程量签证,必须会同业主方、施工方共同计量,会签→严格审核施工方完成施工进度计量,无误后签证→提供业主付款。 4、隐蔽工程监理程序

经施工方单位检验合格,并经质检员和有关责任人签字的隐检记录申报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审查隐检记录并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规定后,认可签字→施工方取和隐检认可书后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原材料质量控制程序

施工方对已采购的料源应进行自检复试,并取的质保书、检测合格报告书→施工方向监理部提交材料报验单→监理方检查合格认可后,建材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使用→建材继续进场,检验质保书,各种材料应按规范规定抽样检测,合格后继续使用。

6、工程变更监理程序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提出变更设计要求→监理工程审查其合理性,并与建设单位协商同意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院办理变更文件→有关各方面签字生效→施工单位执行变更。 7、竣工验收监理程序

施工单位自检验收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现场监理部审查资料及现场检查工程→监理初验、业主和施工单位参加→监理就存在的问题向施工方提出书面限期整改通知→施工单位认真整改后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监理部审查申请审查全部技术资料,预验合格→业主组织施工方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报工程质量监督站检验工程质量等级,签署工程验收证书→工程交接→转入使用保修阶段。

二、 施工阶段监理实施细则

(一)基础与结构

I土方工程施工

1、场地平整

1.1平整施工场地:

按设计或施工要求范围和标高平整场地,将余土一次性运到指定弃土场,凡在施工区域内的软弱土层、垃圾、树根、草皮全部挖除并进行妥善处理,做到文明施工。

1.2修建临时设施及道路:

根据施工安排修建简易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同时敷设现场供水、供电、管线路,并进行试水、试电及修筑施工场地内机械运行的道路。 2、施工测量放线

2.1做好施工测量前的准备工作: 阅读与校核仪器及测量用具。 2.2测量验线工作的基本准则:

2.2.1验线工作应主动:验线工作要以审核施工测量方案开始,在施工的各主要阶段前,均应对施工测量工作提出预防性的要求,以做到 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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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验线的依据要原始、正确、有效设计图纸、变更、洽商与起始点(如红线桩、水位点等)及其以知数据(如坐标、高程等)必须是原始资料,最后定案有效并正确;

2.2.3仪器与钢尺必须按计量法有关规定进行校定和检验; 2.2.4验线的精度应符合规范要求,主要包括: (1) 仪器的精度应适应验线要求,并校正完好; (2) 必须按规程作业,观察误差必须小于限差,观测中的系统误差应采取措施

进行改正;

(3) 验线本身应先行闭合校核。

2.2.5必须独立验线,验线工作应尽量与放线工作不相关,主要包括: (1) 观测人员;

(2) 仪器;

(3) 测法及观测路线等 2.2.6验线方法及误差处理:

(1) 场区平面控制网与建筑物定位,应在平差计算中评定其最弱部位的精度,

并实地验测,精度不符合要求时应重测; (2) 细部测量,可用不低于原测量放线的精度进行验测,验线成果与原放线之

间的误差处理如下:

① 两者之差若不小于1/2倍限差时,对放线工作评为优良; ② 两者之差大于1/2且小于2倍限差时,对放线工作评为合格(可不必改正 放线成果,或取两者的平均值);

③ 两者之差超过2倍限差时,原则上不予验收,尤其是要害部位。若次要

部位可令其局部返工。

2.3验线的部位关键环节与最弱部位,主要包括:

2.3.1定位依据桩位及定位条件;

2.3.2场区平面控制,主轴线及其控制桩(引桩); 2.3.3场区高程控制网及±0.000高程线; 2.3.4控制网及定位放线中的最弱部位。

2.4测量记录的基本要求:原始真实、数字正确、内容完整、字体工整。

2.5测量计算工作的基本要求:依据正确、方法科学、计算有序、步步校核、结果可靠。 3报验与验线

3.1承包单位应根据“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的要求向项目监理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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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施工测量方案》。只有当监理部审批认可后,方能按该方案进行施工。

3.2基础验线时的允许偏差如下:

长度L、宽度B的尺寸(m) 允许偏差(mm) ±5 ±10 ±15 ±20 L(B)≤30 30< L(B) ≤60 60 <L(B) ≤90 90 <L(B) 3.3轴线的竖向投线,应以建筑手轴线控制桩为测站,并事先进行校测,确保其位置正确,投测的允许误差符合下表的规定。

轴线竖向投测的允许误差 项目 每层 总高 (H) H≤30m 30m标高竖向传递的允许误差 项目 每层 允许偏差(mm) ±3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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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高 (H) H≤30m 30m3.5检测、桩位保护与复测,以保证桩位及标高的正确性。 4基槽开挖与回填 4.1施工准备:

4.1.1在组织土方工程施工前,承包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编制施

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报项目监理部。 4.1.2定位放线后,方可施工。

4.1.3应做好施工场地内临时排水系统的总体规划,临时性排水设施应尽量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

4.2土方开挖:

4.2.1应根据“土方开挖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

4.2.2开挖过程中应根据该工程的土质和边坡高度情况,参照下表进行。

临时性挖方边坡值 土的类别 边坡值(高:宽) 砂土(不包括细砂、粉砂) 一般性粘土 坚硬 硬塑 软塑 碎石类土 充填坚硬、硬塑性粘土 充填沙土 1:1.25~1:1.50 1:0.75~1:1.00 1:1.00~1:1.25 1:1.50或更缓 1:0.50~1:1.00 1:1.00~1:1.5 4.2.3注意事项 i. 基础开挖应尽量避开雨季进行。

ii.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项目,防止超挖,施工现场应根据需

要安排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

iii. 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立即报 请当地

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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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土方回填:

4.3.1填土前,应对填方基底和已完成的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中间验收合格。 4.3.2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达到要求后再进行。

4.3.3回填土料应符合规范要求。

4.3.4应分层、分段回填,每层接缝处应作成斜坡,辗迹重叠0.5~1.0m,上下层接缝应错开不小于1m.

4.3.5土方回填施工时,应压实并测定土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优含水量,确定最小干密度控制值,合格后,才能回填上一层。

4.3.6承包单位在回填前按规范要求绘制“回填土取点平面示意图”并报监理,再施工中应严格按此图及相关规范要求进取样、试验工作。

4.3.7当挖方或填方施工完毕,承包单位应进行自检合格后,应按要求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报送监理签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4地基钎探

4.4.1基土已挖至设计基坑(槽)底标高,表面应平整,线及坑(槽)宽、长均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4.4.2根据设计图纸,绘制钎探点布置图;

4.4.3采用轻型动力触进行基槽检验时,检验浓度及间距按下表执行:

轻型动力触控检验深度及间距表(m)

排列方式 中心一排 两排错开 梅花形 基槽宽度 <0.8 0.8~2.0 >2.0 检验深度 1.2 1.0~1.5m视地层1.5 复杂情况定 2.1 4.4.4整理记录:按孔顺序编号,将锤击数填入地基钎控记录表”内,字迹要清楚,专业技术负责人,专业工长,记录人应签字,然后果归档。

检验间距 钢结构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1、钢结构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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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1.2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和设计要求; 1.3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连接副、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等,其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副,出场时应分别随箱带有相关检验报告; 1.4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1.5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GB11345)的规定; 2、钢结构制作、安装质量要求

2.1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分别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2.2高强度螺栓连接扭矩检验含初拧、复拧、终拧扭矩的现场无损检验,检验所用的扭矩扳手其扭矩精度误差应不大于3%;

2.3复验用螺栓应在施工现场待安装的螺栓批中随机抽取,每批应抽取8套连接副进行复验,连接副扭矩系数复验用的计量器具应在试验前进行标定,误差不得超过2%,,螺栓预拉力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螺栓规格(㎜) M16 M20 M22 M24 M27 M30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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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拉力值P 10.9s 8.8s 93~113 62~78 142~177 175~215 206~250 265~324 100~120 125~150 140~170 185~225 325~390 230~275 每组8套连接副扭矩系数的平均值应为0.110~0.150,标准偏差小

于或等于0.010。

2.4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检验可按分部(子分部)工程规定的工程量每2000t为一批,不足2000t的作一批。选用两种及以上表面处理工艺时,每种处理工艺应单独检验。每批三组试件。 2.5单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为L/1500,且不大于25.0㎜。

2.6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涂层干漆膜总厚度:室外应为150um,,室内应为125 um,其允许偏差为-25 um。每遍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允许偏差为-5 um。

Ⅱ 钢筋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1钢筋工程的质量要求: 1.1钢筋加工的质量要求:

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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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1 主要项目 2 3 4 5 1 一般项目 2 3 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 力学性能检验 抗震用钢筋强度测值 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 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 箍筋弯钩形式 外观质量 钢筋调直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箍筋内净尺寸 质量要求 第5.2.1条 第5.2.2条 第5.2.3条 第5.3.1条 第5.3.1条 第5.2.1条 第5.2.1条 ±10mm ±20mm ±5mm 1.2 钢筋安装的质量要求:

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范。

项目 1 2 3 主控项目 4 5 6 7 8 1 2 3 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 力学性能检验 抗震用钢筋强度实测值 化学成分等专项检查 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 箍筋弯钩形成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 机械连接和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 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 外观质量 钢筋调直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箍筋内净尺寸 4 5 接头位置和数量 机械连接和焊接的外观质量 质量要求 第5.2.1条 第5.2.2条 第5.2.3条 第5.3.1条 第5.3.2条 第5.4.1条 第5.4.2条 第5.5.1条 第5.2.4条 第5.3.3条 ±10mm ±20mm ±5mm 第5.4.3条 第5.4.4条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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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 6 7 8 9 钢筋 安装 允许 偏差 机械连接和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 绑扎搭接接减少面积百分率和搭接长试 搭接长度范围内的箍筋 绑扎钢筋网 绑扎钢筋骨架 受力 钢筋 长、宽 网眼尺寸 长 宽、高 间距 排距 保护层厚度 基础 柱、梁 板、墙、壳 第5.4.5条 第5.4.6条附录B 第5.4.7条 ±10mm ±20mm ±21mm ±5mm ±10mm ±5mm ±10mm ±5mm ±3mm ±20mm 20 mm 5mm +3,0mm 绑扎箍筋、横向间距 钢筋弯起点位置 预埋件 中心线位置 水平高差 2钢筋工程的质量通病与监理质量控制 2.1钢筋工程常见质量通病

2.1.1材质检验与保管不符合要求:

(1) 无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或抄件(复印件)不符合要求; (2) 无进场复试报告;

(3) 批量不清、超批量、漏检;

(4) 化学成分不合格或加工中发生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机械性能显著不正

常,未做化学成分检验;

(5) 机械性能不合格无交待,无加倍复试;

(6) 运输、储存中钢筋标牌丢失、堆放分类不清。 2.1.2钢筋腐蚀与污染

2.1.3钢筋代用及胡子筋处理不符合要求。 2.1.4加工成型质量差:

(1) 未统一下料,下料不准;

(2) 对复杂节点未综合空间相交叉的关系放样;

(3) 尺寸、角度差、不直不顺、弯点不准、弯钩偏短;

(4) 不同等级钢筋及进口钢筋,不注意不同弯曲成型半径要求; (5) 运输堆放时变形未作修正。 2.1.5不符合图纸或规范构造规定。 2.1.6钢筋接头错误:

(1) 接头绑扎、焊接形式采用不当; (2) 搭接长度不足;

(3) 错开接头的百分比不符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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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接头位置不当;

(5) 梁柱筋搭接接头处箍筋未加密。 2.1.7钢筋锚固不符合规范要求: (1) 锚固长度不足; (2) 锚固形式不对。 2.1.8钢筋绑扎不符合要求:

(1) 主筋未绑扎到位(四角主筋不贴箍筋角,中间主筋不贴箍筋 ); (2) 主筋位置放反(受拉受压颠倒,特别注意悬挑梁、板); (3) 不设定位箍筋,主筋跑位严重;

(4) 钢筋绑扎花扣、缺扣、松扣不符合规范要求; (5) 箍筋间距不匀,绑扎不牢,不贴主筋; (6) 柱主筋的弯钩和板主筋弯钩朝向不对; (7) 钢筋接头不错开。

2.1.9钢筋保护层厚度不符合要求。

2.1.10有焊接要求的钢筋未做焊接试验。

2.1.11焊工无特殊作业人员岗位证书,或焊工不符合施焊条件。 2.1.12未按规范规定在现场截取试件做试验。 2.1.13焊条、焊剂不符合要求: (1) 无出厂合格证;

(2) 焊条不符合钢筋等级要求; (3) 未按焊条要求烘焙记录; (4) 使用受潮酸性焊条不烘焙;

(5) 烘焙时间、次数、保温要求等不符合要求; 2.1.14焊接质量不符合要求。 2.1.15接头不符合要求:

(1) 焊接钢筋清理不好,未认真选择好参数(应做工艺试验); (2) 对接焊头的端头不垂直、不平整;

(3) 焊接接头错开百分比不对,距弯点不对; 2.1.16挤压接头不符合要求: (1) 钢套筒进钢筋长度不足;

(2) 压痕数量不够,分布不匀,深度不足,筒管压裂。 (3) 接头弯折角大于4°,或超过7/100。 2.2钢筋工程的监理质量控制 2.2.1钢筋原材的质量控制:

(1) 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钢筋出厂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如为复印件,应加

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和时间。 (2) 钢筋进入现场后,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外观检查。外观检查不符合要求的,

应勒令承包单位将其清退出场。 (3) 钢筋在加工边程中,如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

现象,应要求承包单位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对该批钢筋进行分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4) 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钢筋进场复验报告,对于复验不合格的钢

筋应责令承包单位清理出现场。

(5) 监理工程师对单位工程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和连接接头试件须实行有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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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次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次数的30%。

2.2.2监理工程师在巡检过程中,应要求焊工(机械手)持证上岗,并进行抽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钢筋焊(连)接。

2.2.3监理工程师必须充分熟悉设计图纸,明确各结构部位设计钢筋的品种、规格、绑扎或焊(连)接要求,特别应注意结构关键部位配筋的特殊处理,对有关配筋变化涉及到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工程洽商记录,应及时标注在相应的结构施工图上。

2.2.4对钢筋焊接或机械连接进行外观检验,不合格的要求返工。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钢筋焊接或机械性能试验报告单(应按规范要求批量进行),对于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责令承包单位进行返工处理。

2.2.5在钢筋绑扎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到现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以“监理通知”形式通知承包单位改正。

2.2.6在承包单位质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承包单位报验的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2.2.7对于以下几点构造措施,监理工程师应加强检查:

(1) 框架节点箍筋加密区及梁上有集中荷载处的附加吊筋,不得漏放。 (2) 具有双层配筋的顶板和墙板,应要求设置撑筋和拉钩。悬挑结构负弯矩钢

筋应保证到位,采取措施防止踩压错位。

(3) 钢筋保护层的垫块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 预埋件、预留孔洞的位置应正确、固定可靠,孔洞周边钢筋加固符合设计

要求。

2.2.8浇筑混凝土前,监理工程师应二次验筋,如有问题及时通知承包单位,修整合格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Ⅲ 模板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1.模板工程的质量要求

1.1模板安装工程的质量要求见下表达式

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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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质量要求 第4.2.1条 第4.2.2条 第4.2.3条 第4.2.4条 第4.2.5条 3mm 主控项目 1 2 模板支撑、立柱位置和垫板 避免隔离剂沾污 模板安装的一般要求 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质量 模板起拱高度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位置 预埋件、预留孔洞允许偏差 插筋 5mm +10,0mm 预埋螺栓 2mm +10,0mm 预留洞 10mm +10,0mm 轴线位置 底模上表面标高 模板安装允许偏差 截面内部尺寸 层高垂直度 ±10mm +4,-5mm 6mm 8mm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表面平整度 1 2 3 3mm 5mm +10,0mm 2mm +10,0mm 10mm +10,0mm 5mm ±5mm ±10mm +4,-5mm 6mm 8mm 2mm 5mm 4 一般项目1.2模板拆除工程的质量要求见下表

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

项目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1 2 3 1 2 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 后张法预应力构件侧模和底模的拆除时间 后浇带拆模和支顶 避免拆模损伤 模板拆除、堆放和清运 15

5 质量要求 第4.3.1条 第4.3.2条 第4.3.3条 第4.3.4条 第4.3.5条 《监理实施细则》

2 模扳工程的质量通病及监理控制

2.1模板工程的常见质量通 2.1.1模板施工不符合要求:

(1) 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不能保证; (2) 无模板设计方案;

(3) 整体性、密闭性达不到规范要求; (4) 未按验收规范对模板工程作同步验收。 2.1.2轴线发生位移: (1) 轴线定位错误;

(2) 墙、柱模根部无固定措施,发生偏差后不作认真校正,造成累积误差; (3) 不拉水平和竖向通线,无竖向总垂直度控制措施; (4) 支模刚度差,拉杆太稀,间距不规则; (5) 不对称浇灌混凝土,挤偏模板;

(6) 螺栓、顶撑、木楔使用不当或松动,用铁丝拉结捆绑,变形大; (7) 模板与脚手架接结。 2.1.3模板体系产生变形。 2.1.4标高传递发生偏差。 2.1.5接缝不严、接头不规则。 2.1.6隔离剂涂刷不符合要求。

2.1.7模板自身清理、模内清理不符合要求 2.1.8封闭的或竖向模板无排气口、浇捣口。 2.1.9斜模板支设不符合要求。 2.1.10拆模使混凝土受损: (1) 支模不当影响拆模;

(2) 拆侧模过早,破坏混凝土表面及棱角;

(3) 承重底模及其支架未按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拆模。 2.1.11其他支模错误: (1) 未按规定起拱;

(2) 支模中遗漏预埋件、预留孔洞;

(3) 合模前与钢筋及积压专业未协调配合。 2.2模板工程的监理质量控制

2.2.1审核模板工程的施工方案:

根据主体工程的结构体系、荷载大小、合同工期及模板的周转情况等,综合考虑承包单位所选择的模板和支撑系统是否合理,提出审核意见要重点审定; 2.2.2对进场模板规格、质量进行检查;

2.2.3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模板隔离剂(脱模剂)的有关资料;

2.2.4墙、柱支模前应先在基底弹线,以校正钢筋位置,并为合模后检查位置提供准确的依据;

2.2.5为防止胀模、跑模、错位,造成结构断面尺寸超差,位置偏离、漏浆造成蜂窝、麻面,模板支撑应符合模板设计要求及施工方案规定;

2.2.6对模板拼缝、节点位置、模板支搭及加固情况,应认真检查,防止漏浆及缩颈现象;

2.2.7梁、板底模当跨度≥4m时应起拱,设计无具体要求时,一般起拱高度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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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1/1000~3/1000;

2.2.8预埋件、预留孔洞的位置、标高、尺寸应复核;预埋件固定方法应可靠,防止位移;

2.2.9模板在下列情况下要开洞:一次支模过高,浇捣困难;有大的预留洞口,洞口下难以浇筑;有暗梁或梁穿过;钢筋密集,下部不易浇筑;

2.2.10合模前钢筋隐检已合格,模内已清理干净,应剔凿部位已剔凿合格;合模后核验模板位置、尺寸及钢筋位置,垫块位置与数量,符合要求才能浇筑; 2.2.11模板涂刷隔离剂时,应清除模板表面的尘土和混泥土残留物,再涂刷,涂刷应均匀,不得漏刷或玷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搓处; 2.2.12混凝土整体结构的拆模控制: (1) 整体式结构承重模板,应控制与结构同条件养护试件达到下表规定的强 度时方可拆除: 构件类型 构件跨度(m) 达到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 ≤2 ≥50 板 >2,≤8 ≥75 >8 ≥100 梁、拱、壳 ≤8 ≥75 >8 ≥100 悬臂构件 — ≥100 (2) 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其棱角不因拆模而损伤; (3) 在拆除模板过程中,如发现混凝土有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暂停

拆除,经过处理后方可继续;

(4) 大模板墙体施工,在常温下墙体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1.2MPa,冬期施

工全现浇混凝土应达到受冻临界强度4MPa后才可拆模。

Ⅳ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1混凝土工程的质量要求

1.1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的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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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项目 质量要求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当1 水泥进场检验 在使用中对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1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量氯化物的水泥。 混凝土中掺用得加剂的质量及就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定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主外加剂质量及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预应控应用 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项2 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目 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混凝土中氯化 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3 物、碱的总含《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设计的要求。 量控制 混凝土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定,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4 配合比设计 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对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配合比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专门规定。 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矿物掺合料质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等的规定。 1 量及掺量 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粗细骨料的质2 一量 般项拌制混凝土用目 3 水 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 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落石出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4 开盘鉴定 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开始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不验证配合比的依据。 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出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依砂、石含水5 率调整配合比 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 1.2混凝土施工工程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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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项目 1 质量要求 主控项 目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³时,同一配合比混凝土每200m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小 于一次; 混凝土强度等级及试 (5) 冬期施工还应留置转常温试块和临界强度试件取样和留置 块; (6) 对预拌混凝土,当一个分项工程边疆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m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每200m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7) 建筑地面的混凝土,经同一配合比,同一强度等级,每一层或每1000m²也按一批计。每批应至少留置一组试块。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1) 同一混凝土强度等级、抗渗透等级、同一配合比,生产工艺基本相同,每单位工程不得少于两组抗掺试块(每组6个试块); (2) 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³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抗渗透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2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透试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3) 留置抗渗透试件的同时需留置抗压强度试件并应取自同一盘混凝土拌合物中。取样方法普通混凝土中第(2)项; (4) 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制作。 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4中表7.4.3的规定: 水泥、掺合料 ±2% 粗、细骨料 ±3% 水、外加剂 ±2% 注:a.各种衡器应定期校验,每次使用前应进行零点校核,保持计量准确; b.当遇雨天或含水率有显著变化时,应增加含水率检测次数,并及时调整水和骨料的用量。 2 混凝土抗渗透及试件取样和留置 3 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 19

《监理实施细则》

主控4 项目 初凝时间控制 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筑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当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 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1 施工缝的留置和处理 工方案确定。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方案执行。 2 后浇带的留置和浇筑 3 后浇带的留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确定。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应按施工方案进行。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2)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3)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4)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5)混凝土强度达到1.2N/㎜²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注:a、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不得浇水; b、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 c、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 d、对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按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控温措施。 一般项目 混凝土养护 2混凝土工程的质量通病及监理质量控制 2.1混凝土工程的常见质量通病

2.1.1 混凝土工程施工常见质量通病: (1)材质与试验不符合要求;

① 水泥无出厂合格证或不试验报告或出厂合格证内容项目及手续不全,批量不符合规定;

② 砂石级配不合格,含泥量超过规定或其他指标不符合规定; ③ 外加剂无法定单位鉴定,无许可证;

(2)搅拌、计量、配合比与试块不符合要求:

① 无试验室试配或不经过试验室,乱用经验配合比; ② 试配与材料、试块不一致辞、不交圈; ③ 计量不准,无专人管理无开盘鉴定:

a. 无秤(用体积比、铁锹比、眼睛估); b. 有秤不用(无管理制度) c. 秤坏了或不准或被砂石垫死;

d. 无秤量加减砂石措施(秤旁要有砂石堆、铁锹)或不每车过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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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e. 加水无证量、砂石含水量不测或不扣除砂石含水量,无坍落度测试与记录;

f. 散包破袋水泥不计量,整袋水泥不抽检; g. 外加剂无计量措施; h. 无配合比标牌;

i. 现场配合比未换算成每盘用量(加小车、秤盘重量); j. 换算正确与否无人检查。 ④ 搅拌不匀(时间太短),搅拌不当(加引气型外加剂搅拌时间过长、过短

均不宜);

⑤ 试块留置数不符合规定:

a. 标养试块数量不足(每层、每100盘、每100m³、每工作班不应少于1组),款留置备用试块;

b. 缺同条件试块(冬施、拆模、防水混凝土); c. 接头、留缝混凝土缺试块;

⑥ 试块养护不标准(标养箱,20±3℃水中);

⑦ 未做汇总统计公析或不按规范规定的要求和条件做数理统计分析; (3)施工缝留置与处理不符合要求:

① 施工方案考虑不周,出现不应有的施工缝;

② 无合理安排浇筑混凝土停歇时间而出现施工缝; ③ 不留施工缝又无缓凝措施; ④ 施工缝位置不符合规范规定 (4) 混凝土浇筑不符合要求:

① 浇筑混凝土无卸料平台(尤其是墙、柱混凝土),混凝土用吊斗直接入

模造成卸料分层过厚、振捣失控、不匀、漏振、模板变形、跑浆; ② 浇筑混凝土不分层或分层不清造成漏振、重振、易出不应有的施工缝; ③ 泵送混凝土,无有效控制措施,坍落度过大,浇筑混凝土太快,造成一

次筑过厚,振捣失控,模板变形;

④ 接槎未铺设同混凝土配合比无石子砂浆;接槎砂浆不与混凝土浇筑同

步;接槎砂浆厚度失控。

(5) 混凝土浇筑施工中不对称浇筑混凝土,将模板挤偏,造成变形; (6) 在钢筋密集处。浇筑混凝土不符合要求

① 未采用相应粒径的粗骨料混凝土;

② 未采取模内外振捣或采用分段支模浇捣办法;

③ 未事先与设计洽商适当改变钢筋排列、直径、接头等。 (7) 采用商品混凝土不符合要求:

① 无商品混凝土通知单,混凝土小标、强度等级与设计要求未验证; ② 现场不做坍落度检验或无检验记录;

③ 出罐时间过长,混凝土已初凝,现场随意加水; ④ 混凝土不合要求时,不立即交涉、采取措施或退回; ⑤ 现场不留试块;

⑥ 泵送管内被清洗耳恭听的混凝土也用于工程(应废弃);

⑦ 冬施中机具及泵送管路保温不好造成混凝土入模温度不符合要求。 2.1.2混凝土工程外观常见质量通病:

(1)蜂窝 (2)麻面 (3)孔洞 (4)露筋 (5)烂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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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6)缺棱掉角 (7)洞口变形 (8)错台(9)裂缝(10)板缝混凝土浇筑不实 混凝土裂缝的原因及裂缝的特征综合见下表: 裂缝的原因 裂缝的特征 混凝土材料方面 (1)水泥凝结(时间)不正常 (2)水泥不正常膨胀 (3)混凝土凝结时浮浆及下沉 (4)骨料中含泥 (5)水泥水化热 (6)混凝土的硬化、干缩 面积交大混凝土凝结初期出现不规则裂缝 放射形网状裂纹 混凝土浇筑一、二小时后的钢筋上面及墙和楼板交接处断续发生 混凝土表面出现不规则网状干裂 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后1~2周出现等距离规则的直线裂缝,有表面的也有贯通的 浇筑两三个月后逐渐出现及发展,在窗口及梁柱端角出现斜裂纹,在细长梁、楼板、墙等处则出现等距离垂直裂纹 从混凝土内部爆裂,潮湿地方比较多 全面出现网状及长短不规则裂缝 易出网状及长短不规则裂缝 沿混凝土配筋和配管表面发生 浇筑1~2小时后,在钢筋上面,在墙与板、梁与柱交接处部分出现裂缝 易成为各裂纹的起点 平行于模板移动的方向,部分出现裂缝 接槎处出现冷槎裂缝 硬化后出现受力状态的裂纹 浇筑不久表面出现不规则裂纹 微细裂纹。脱模后混凝土表面出现返白,空鼓等 在梁及楼板端部上面与中间部分下面出现裂纹 类似干缩裂纹,已出现的裂随环境温度、湿度的变化而变化 在低温或低温的侧面,拐角处易发生 表面空鼓 整个表面出现龟背状裂纹 沿钢筋出现大裂缝,甚至剥落,流出锈水等 (7)接槎处理不好 施工方案 (1)搅拌时间过长 (2)泵送时啬水及水泥量 (3)配筋踩乱,钢筋保护层减薄 (4)浇筑速度过快 (5)浇筑不均匀,不密实 (6)模板鼓起 (7)接槎处理不好 (8)硬化前受振或加荷 过早干燥 (9)初期养护不好 初期受冻 (10)模板支柱下沉 使用及条件环境 (1)温度、湿度变化 (2)混凝土构件两面的温湿度差 (3)多次冻融 (4)火灾表面受热 (5)钢筋锈蚀膨胀沿钢筋出现大裂缝、甚至剥落、流出锈水等 结构(1)超载 旱荷载 在梁与楼板受拉侧面出现垂直裂纹 柱、梁、墙等处发生45°斜裂缝 及外(2)地震、堆积荷载 构件受拉力出现垂直裂纹 力影(3)断面钢筋量不足 (4)结构物地基不均匀下沉 发生45°大裂缝 响 2.2混凝土工程的监理质量控制 2.2.1审核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特别注意混凝土的生产、输送、浇筑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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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序、施工缝的设置。

在施工现场拌制混凝土,应对混凝土搅拌站、水泥库、砂石碓场的布置通盘考虑。砂石堆应分隔开,砂石相互不得混杂;有一定的储备量,能保证混凝土边疆生产。

2.2.2对混凝土生产设备及施工机珍进行检查:

(1) 搅拌机的配备应能满足混凝土浇筑量的需要,且应有备用搅拌机;搅拌机

的加水系统应准确可靠。

(2) 原材料必须过磅,计量装置应校准确。 (3) 振捣棒(器)性能应可靠。

(4) 测量混凝土坍落度及制作试块的试模应配套,应有备用件 2.2.3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1) 按照原材料的质量要求及标准对原材料分批进行检查,并审核承包单位报

送的水泥复试报告单。

(2) 散装水泥要按品种分仓贮存,袋装水泥要存放在离地面300mm以上的木

隔板上,按品种分批存放;堆放高度不宜超过10袋,避免受潮结块。 (3) 外加剂要按不同品种及各自的要求贮存,防止混杂。 (4) 拌制混凝土用水,应检查是否符合相应的标准。

2.2.4审查混凝土配合比:混凝土配合比应送取现场的水泥、砂、石试验,应委托有资质的试验室计算试配合格的正式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才能准许作为混凝土开盘鉴定的依据。

2.2.5监理工程师在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水电暖通专业以及混凝土浇筑准备验收认可后,承包单位方可开机搅拌,浇筑混凝土。 2.2.6在混凝土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理: (1) 对混凝土拌制的检查:

① 监理工程师对混的拌制过程,要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抽查内容有:原材

料计量及加水量控制应准确;

② 加料顺序及搅拌时间应符合规范要求,测量坍落度,随机取样制作试块。 (2) 混凝土的浇筑、接槎、振捣的控制:

① 混凝土的浇筑顺序和方法,事先应周密考虑。对于大体积、大面积混凝

土的浇筑,分层、分段要合理;层、段间的间隔时间要计划好。在前一层、段混凝土初凝前,浇筑后一层、段的混凝土,振捣器要插入到下一层。

② 对配筋密集和预埋件较多的部位,应认真操作,振捣密实,并避免碰动

钢筋及预埋件。

③ 施工缝的留置及处理的检查:施工缝的留置应在混浇筑之前确定,应符

合规范要求。

(3) 混凝土的养护检查: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派专人对混凝土进行养

护。

(4) 混凝土质量的检查和缺陷的修整:

① 以混凝土同条件试块强度,作为检查混凝土拆模强度的标准。 ② 对拆模后的混凝土结构,检查其偏差是否超过规范要求。

③ 当发现混凝土结构存在蜂窝、麻面、露盘甚至孔洞时,承包单位不得自

行修整,要做好详细记录,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然后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区别对待,进行修整。对于影响结构性能的缺陷,必须会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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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单位共同研究处理。

(5) 混凝土的冬期施工:

① 钢筋冷拉可在负温度下进行,但不宜低于-20℃,冷拉控制预应力较常温时

提高30N/mm².钢筋焊接应在室内进行,如在室外,温度不宜低于-20℃,焊接完毕,接头严禁立即碰到冰雪。

② 混凝土的配制时水泥标号不应低于425号,每立方米混凝土最小用水泥

量不宜少于300kg,水灰比不应大于0.6。水泥应预先放入暖棚内存放,使水泥保持在0℃以上,搅拌时的骨料不得带有冰雪及冻团,搅拌时间比常温时长。

③ 混凝土冬期运输应有保温措施,浇筑前应清除模板上的冰雪和污垢,加

热养护前混凝土温度不得低于2℃。为利于低温下混凝土硬化,混凝土内宜渗入无腐蚀钢筋作用的外加剂。

④ 冬施混凝土质量检查除按一般混凝土检查要求外,还应检查外加剂的掺

量,混凝土养护期间室外气温及周围环境温度每昼夜至少定时(2、8、14、20时)定点测量四次,并按冬施技术措施规定采取正确的养护测温。

(二)砌筑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

1.填充墙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

主控1 项目 2 一般项目 1 2 3 4 5 6 7 8 项目 块材强度 砂浆强度 无混砌现象 拉结钢筋网片位置 错缝搭砌 灰缝厚度、宽度 梁底砌法 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 轴线位移 垂直度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 设计要求 第9.3.2条 第9.3.4条 第9.3.5条 第9.3.6条 第9.3.7条 ≥80% ≤10mm ≤3m, ≤5mm <3m, ≤10mm ≤8mm ±5mm 20mm 9 表面平整度 10 门窗洞口高宽 11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2.砌筑工程的常见质量通病 2.1砌筑施工不符合要求:①刚度,稳定性

②无砌筑方案或分项技术交底

③未按验收规范对砌筑工程作同步验收 2.2轴线发生位移:①轴线定位错误

②发生错误后未认真校正,造成累积错误 ③未复测轴线

2.3块材未搭砌或搭砌长度不够 2.4砂浆强度不够

2.5灰缝厚度偏大或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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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2.6砖墙项皮砖未斜砌或灰缝不饱满 2.7块材未浇水湿润 2.8砖墙表面平整度不够

2.9砌体与砼构件连接处未设拉结筋 2.10用破损或断裂的块材砌筑 2.11水平灰缝平直度不够

2.12门窗洞口未按规范要求设置过梁

3.砌筑工程的监理质量控制

3.1审核砌筑工程的施工方案 3.2对进场原材料质量进行审核 3.3砂浆强度进行检测

3.4控制砂浆配合比下料情况 3.5控制日砌筑高度

3.6执行施工方案分项技术交底情况 3.7门窗洞口留置情况及尺寸 3.8卫生间围档档水设置情况 3.9不合格项进行返工

(三)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1电气工程监控部位

1.1动力系统:包括低压配电箱(柜)、电动机、动力配管线等工程;

1.2照明系统:包括照明配电箱、照明配管线、灯具、开关、插座面板等安装工程;

1.3消防报警系统:包括消防控制柜、消防配管线、消防广播、模块、探测器、报警器、显示、手报等安装;

1.4弱电系统:包括电视、电话、网络布线等工程;

1.5防雷接地保护系统:包括防雷装置系统和接地装置系统。

2电气工程质量控制项目

2.1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及穿管和线槽敷设工程

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动力及照明配管及管内线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1 金属导管、金属线槽的接地或接零 第14.1.1条 主2 金属导管的连接 第14.1.2条 控3 防爆导管的连接 第14.1.3条 项4 绝缘导管在砌体剔槽的埋设 第14.1.4条 目 5 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中 第15.1.1条 6 电线穿管 第15.1.2条 7 爆炸危险环境照明线路的电线、电缆选用和穿管 第15.1.3条 一1 电缆导管的弯曲半径 第14.2.3条 般2 金属导管的防腐 第14.2.4条 项3 柜、台、箱、盘内导管管口高度 第14.2.5条 目 4 暗配导管的埋设深度,照明导管的固定 第14.2.6条 5 线槽固定以及外观检查 第14.2.7条 25

《监理实施细则》

续表 项目 质 量 要 求 6 防爆导管的连接、接地、固定和防腐 第14.2.8条 一 7 绝缘导管的连接和保护 第14.2.9条 般 8 柔性导管的长度、连接和接地 第14.2.10条 项9 导管和线槽在建筑物变形缝处的处理 第14.2.11条 目 10 电线、电缆管内清扫和管口处理 第15.1.3条 11 同一建筑物、构筑物内电线绝缘层颜色的选择 第15.2.2条 12 线槽敷设 第15.2.3条 2.2成套配电柜、控制归(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工程 适用于10KV以下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一般形式的控制器、主令控制器、磁力接触器、磁力启动器(包括按钮)、自动开关、刀开关、熔断器、变阻器及电磁铁等安装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规定。 项 目 质 量 要 求 1 金属框架的接地或接零 第6.1.1条 2 手车抽出式柜的推拉和动、静触头检查 第6.1.3条 主3 成套配电柜的交接试验 第6.1.4条 控4 柜间线路绝缘电阻测试 第6.1.6条 项5 二次回路耐压试验 第6.1.7条 目 6 电击保护和保护导体的截面积 第6.1.2条 7 直流屏试验 第6.1.8条 8 箱(盘)内结线及开关动作等 第6.1.9条 1 柜间或基础型钢的连接 第6.2.2条 2 柜间安装相互间接缝、成列盘面偏差 第6.2.3条 3 柜内部检查试验 第6.2.4条 一4 柜间配线 第6.2.6条 般5 柜与其面板间可动部位的配线 第6.2.7条 项6 低压电器组合 第6.2.5条 目 基础型钢安装允许不直度(㎜/m) ≤1 7 偏差 水平度(㎜/全长) ≤5 不平行度(㎜/全长) ≤5 8 柜、盘等垂直度允许偏差 1≤.5‰ 2.3低压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检查接线 适用于机械设备配套的直流电动机、感应电动机及其同期电动机的电气检查和接线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规定。 项 目 质 量 要 求 主1 控2 项目 3 可接近的裸线导体的接地或接零 绝缘电阻值测试 100以上的电动机直流电阻测试 第7.1.1条 第7.1.2条 第7.1.3条 26

《监理实施细则》

续表 项 目 质 量 要 求 第7.2.1条 一1 设备安装及防水防潮处理检查情况 般2 电动机抽芯检查前的条件确认 第7.2.2条 项3 电动机的抽芯检查 第7.2.3条 目 第7.2.4条 4 接线盒内裸露导线的距离,绝缘防护措施 2.4不间断电源安装工程 现行国家标准《不间断电源设备》GB7260中明确,其功能单元由整流装置、逆变装置、静态开关和蓄电池四个功能单元组成,由制造厂以柜式出厂供货,有的组合在一起,容量大的分柜供应,安装时基本与柜盘安装要求相同,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规定。 项 目 质 量 要 求 第9.1.1条 主 1 核对规格、型号和接线检查 控 2 电气交接检试验及调整 第9.1.2条 项 3 装置间的连线绝缘电阻值测试 第9.1.3条 目 4 输出端中性线的重复接地 第9.1.4条 第9.2.2条 一 1 主回路和控制电线、电缆敷设及连接 般 2 可接近裸线导体的接地或接零 第9.2.3条 项 3 运行使噪音的检查 第9.2.4条 目 4 机架组装紧固及水平度、垂直度偏差 ≤1.5‰ 2.5电气照明器具及开关、插座、风扇的饿安装工程 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一般形式的灯具、开关、插座、风扇等的安装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规定。 项 目 质 量 要 求 灯具的固定 第19.1.1条 2 花灯吊钩选用、固定及悬吊装置的过载试验 第19.1.1条 3 钢管吊灯灯杆检查 第19.1.2条 4 灯具的绝缘材料耐火检查 第19.1.3条 5 灯具的安装高度和使用电压等级 第19.1.4条 主 6 距地高度小于2.4的灯具可接近裸露导体的接地或接零 第19.1.5条 控 第22.1.1条 7 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在同一场所的插座应有区别 项 第22.1.2条 8 插座的接线 目 第22.1.3条 9 特殊情况下的插座安装 第22.1.4条 10 照明开关的选用、开关的位置 第22.1.5条 11 吊扇的安装高度、挂钩选用和吊扇的组装及试运转 第22.1.6条 12 壁扇、底座和防护罩的固定及试运转 第19.2.1条 一 1 引向每个灯具的导线线芯最小截面积 般 2 灯具的外形、灯头及其接线检查 第19.2.2条 项 3 变电所内灯具的安装位置 第19.2.3条 目 4 装有白炽灯泡的吸顶灯具隔热检查 第19.2.4条 5 在重要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安全措施 6 投光灯的固定检查 27

第19.2.5条 第19.2.6条 《监理实施细则》

项 目 一 般 项 目 7 8 9 10 11 室外壁灯的防水检查 插座安装和外观检查 照明开关的安装位置、控制顺序和外观检查 吊扇的饿吊杆、开关和表面检查 壁扇和高度及表面检查 续表 质 量 要 求 第19.2.7条 第22.2.1条 第22.2.2条 第22.2.3条 第22.2.4条 3电气工程监理预控措施

决定电气安装工程质量的三大因素为设计、施工及材料和设备制造。 3.1电气工程

3.1.1设计文件复核及优化:

(1) 设计文件的组成内容是否符合标准、规范;

(2) 设计说明、工程数量、设备和主要材料是否与施工图相符,施工图相互间是

否符合一致,设计文件是否有错误和遗漏;

(3) 结合供电方案,熟悉、了解、掌握供配电系统构成及切换系统,重要负荷逻

辑关系,了解相关专业的系统功能及负荷情况,重要数据应复核。 3.1.2电气安装施工企业的资格审查:

(1) 从事建筑电气工程施工企业,必须持有北京供电司颁发的《供用电工程施工

许可证》,其资和能力,应与承包单位分包工程的规模和技术要求相适应。 (2) 电气安装工程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的项目,总包单位应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分包单位应按相应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评定所承担的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并将评定结果及资料交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项目,按协议规定执行。

境外企业承包电气安装工程的要核查其单位资质、业绩材料真实有效、具有承担分项工程的施工资质和能力。

3.1.3电气安装工程设备、器材的认定:

(1) 采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审核出厂证明,技术

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设备应有铭牌及安全认证。进口设备需经国家商检部门检验合格。

(2) 落实设备、器材订货时间、交货条件及附加技术条件。了解、掌握对重要设

备的质量控制、检测手段、安装工艺,必要时应到生产厂家实地考察。 (3) 设备、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规范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并应符合

产品的要求。其保管期限为1年及以下,应符合设备及器材保管的专门规定。 (4) 凡采用新材料、新型制品应有合格的试验报告及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文件。

引用设备及拆、改建工程中使用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旧设备、旧器材应首先满足或符合我国现行标准中的规定。 3.1.4技术准备步骤及土建施工条件:

(1) 落实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电气专业人员的情况、联络方式、联络

渠道、明确分工和权限,必要时在建设单位安排下与供电部门建立联系。 (2) 参加审核工程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主要审查电气安装工程是否符合总工期

控制目标的需要,是否合理安排了电气安装施工期,以及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合理性,了解工程进度安排,劳动力及机具情况。

(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是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施工用电

28

《监理实施细则》

要求确保安全可靠,准确计算施工用电负荷;合理分配负载;正确选用导线截面及开关整定值,用电器具经检查合格后准许使用。 4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施工程中的监理控制是把好质量的最后一关。监理工程师要坚持每道工序不验收认可,不准转入下道工序的原则。必须熟读设计的图纸,默记供电方案及关键数据,对有关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变更单,应及时标注在相应的施工图上。

4.1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电气技校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有相应的技术职称和有效合格的岗位操作证,并登记备案。监理工程师要掌握了解技术素质及流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4.2电气安装施工与其他专业施工配合及协调监理工程师要在施工全过程中始终督促、检查、协调电气专业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加快过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降低消耗。 4.2.1基础施工阶段,督促电气专业人员按土建图注明的空过基础的管线位置预留孔洞,电气专业人员配合土建施工,预留土建图中为注明的应预留孔洞及需埋入基础垫层的管线、接地装置。

4.2.2结构施工阶段,督促电气专业人员与土建专业人员密切配合,对防雷设施及引下线的施工,对距地面1.8m处引出断链检查点,每三层设置一个均压带,均应提前备好预埋件,土建施工到位时及时埋入。 4.2.3抹灰阶段:

(1) 督促检查电气工程的箱、盒、管卡、套管是否刘全完好,不合格及时补救、

修理。

(2) 贴壁纸或喷浆前应检查轻体结构上箱、盒、管卡和预留位置及尺寸,发现遗

漏及时补救。

(3) 电气工程管路配电箱贴脸面等应安装完毕,如与墙面不平或有缺口,应及时

补救。

(4) 箱、盒口要规矩平整,不允许留大喇叭口,应与墙面一致。

(5) 电气施工人员必须将箱、盒封堵(用纸或其他物)保护箱体,防止污染,掉

进异物。

4.2.4喷浆及其后期阶段:

(1) 督促喷浆人员保护好接线盒、开关盒、插座盒、箱、盒。

(2) 喷浆后进行照明器及面板的安装,操作时站位正确,保护土建成品,防止墙

面弄脏碰坏。

4.2.5电气施工与土建配合时应掌握的几条线:

(1) 轴线,通过轴线计算出管、线、箱、盒的平面位置相互关系。 (2) 水下线,一般为50线或1m线,电气器具以此位置定位。 (3) 墙面线,抹灰前土建冲筋确定墙面,电气器具以此位置定位。

(4) 吊顶下皮线,精装修时,吊顶下皮线是调整安装嵌入式灯具及拉线开关,接

线盒位置的基准。

(5) 隔墙线及门中线,以此为据确定灯具、开关的位置。

5电气安装工程常见质量通病

5.1材质与试验检查方面

5.1.1主要设备与材质不符要求:

(1) 缺产品说明书及足以证明材质性能的合格证;

29

《监理实施细则》

(2) 缺设备进场后,使用前的产品型号、规格、外观检查及按规范规定项目的试

验记录;

(3) 材料、设备未按规范和设计规定适用的场所使用; (4) 产品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手续不符合要求。

5.1.2预检不及时,缺漏项,重要问题交代不清,质量问题缺处理结果。 5.2管路敷设通病

5.2.1一般管路敷设通病:

(1) 敷设于多尘及潮湿场所的电线管路,管口及管子连接处未做防潮密封处理; (2) 电线管路穿过建筑物变形缝时,或经过建筑物基础时,或经过建筑物基础时,

未做补偿,未加保护;

(3) 管路弯曲处有褶皱、凹穴及裂缝等现象;弯扁度大于管外径的10%;弯曲半

径大于规定值;

(4) 管路超过规定长度上限值时未加接线盒及补偿装备; (5) 进入箱、盒的排管长短不一,排列不齐或不到位;

(6) 明配管路不平不直,排列不齐,固定点不符合规定,油漆污染;

(7) 管路与煤气、热力、蒸汽等管路平行或交叉敷设间距不符合要求时,未采取

相应隔离措施;

(8) 暗敷设位置不当,不能保证足够保护层,或保护未用高标号水泥砂浆。 5.2.2钢管敷设通病:

(1) 管内有铁屑毛刺,管口不齐、不平不光滑;

(2) 管路不顺直,不牢固,在能进入的吊顶内有拦腰管,绊脚管; (3) 吊顶内有明露导线,接头盒缺盖; (4) 钢管敷设不符合要求。 5.3配线工程通病

5.3.1管内穿线不符合要求:

(1) 导线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 (2) 先穿线后配管,或边敷设边穿线;

(3) 穿线前未扫管、或扫除不净、管内有杂物; (4) 先穿线后装护口;

(5) 湿作业未完成提前穿线,而无防水防潮措施; (6) 垂直导线超长时,未加固定卡子;

(7) 同一路导线未穿入同一管内,导线在管内有接头。 5.3.2导线连接通病:

(1) 铜线连接未刷锡;

(2) 连接管、接线端子压模的规格不符,连接不牢固、松动、脱落、顶丝压接前

有断股、伤芯现象;

(3) 包缠绝缘带不匀,不严密,未达到原有绝缘强度; (4) 机螺丝压接头时未用弹簧垫圈; (5) 剥皮损伤线芯,削线过长露芯线; (6) 导线接头不在接线盒上(分线盒)内; (7) 导线穿配电箱金属孔无保护。 5.4配电箱、盘质量通病 5.4.1想体加工不符合要求:

(1) 不是经认可的专业生产的产品;

30

《监理实施细则》

(2) 加工粗糙、质量不符合要求; (3) 金属箱盒不先做防锈防腐处理; (4) 用电焊、气焊开孔,不是一管一孔; (5) 油漆未两面油漆,不美观。 5.5灯具安装通病

5.5.1灯具位置不符合要求:

(1) 楼板预埋灯位不在室中心;

(2) 多组灯具不成行、不成列,横不平、竖不直;

(3) 吊灯,吊扇不垂直,不平正,双链吊不垂直、不平行; 5.6开关安装不符合要求

5.6.1开关不控制相线,搬把开关上下与开启方向不一; 5.6.2安装位置不当,在门后或距门边较远,影响使用; 5.6.3安装位置与水源、煤气距离未达到规定要求。 5.7插座安装通病

5.7.1住宅及儿童活动场所插座低于1.8m时未采用安全型插座; 5.7.2相、零、地线颠倒,压接位置不符合设计要求;

5.7.3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用,插座标高不一致,超允许偏差。 5.8防雷与接地通病 5.8.1接地体安装:

(1) 埋设深度小于0.6m,位置、组数不符合设计要求; (2) 接地体、接地线焊接倍数不够,焊接质量不好,未做防腐,材质不符合要求。 5.8.2防雷设施安装不符合要求:

(1) 避雷网(针)保护角不够,安装位置不当;接闪气与撑杆采用焊接,未用卡

子固定;

(2) 避雷线支点间距不当,遇沉降、变形缝未做补偿处理,未采用镀锌钢材; (3) 与屋面突出金属构筑物未连接,或金属结构本身非焊接,未单引避雷线或跨

焊连接头处理;

(4) 地面以上人触及部位避雷线防护措施不当;

(5) 在已有避雷装置保护角范围外的建筑物,未设避雷系统; (6) 高层建筑、缺防雷击及防侧击措施,或不按规范施工。 5.8.3接地(零线)安装不符合要求

(1) 接地(零)螺丝未加弹簧垫圈; (2) 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接;

(3) 由于绝缘损坏而可能带电的电气装置,其非常带电的金属部分未做接地保

护;

(4) 金属灯具距地2.4m以下时未接地;

(5) 地(零)线采取串联接法(特别是电气装置不单独接地时); (6) 中性点直接接地,供电系统、工作零线兼做保护零线时,其零下小于规定值。

6电气安装工程验收时应提交的资料文件

6.1电动机

6.1.1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纸; 6.1.2变更设计的饿证明文件;

6.1.3制造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明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31

《监理实施细则》

6.1.4安装技术记录(包括电机抽芯检查记录、电机干燥记录等); 6.1.5调整试验记录 6.2接地装置

6.2.1变更设计部位的实际施工图纸; 6.2.2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6.2.3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 6.2.4试验记录(包括接地电阻的测试记录)。

(四)给水排水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1给水系统

1.1建筑给水工程质量要求

1.1.1室内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规定。 项 目 质 量 要 求 第4.2.1条 主1 给水管道水压试验 控2 给水系统通水试验 第4.2.2条 项3 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冲洗和清毒 第4.2.3条 目 4 直埋金属给水管道防腐 第4.2.4条 第4.2.5条 1 给水排水管管设的平行、垂直净距 第4.2.6条 2 金属给水管道及管件焊接 第4.2.7条 3 给水不平管道坡度坡向 第4.2.9条 4 管道支、吊架 第4.2.10条 5 水表安装 1mm 每1m 水平管道 钢度 纵横方向 全长25m以上 ≯25mm 1.5mm 塑料管 每1m 一 弯曲允许 复合管 全长25m以上 ≯25mm 般 偏差 2mm 每1m 项 铸铁管 目 全长25m以上 ≯25mm 6 立管垂直 3mm 每1m 度允许偏 差 钢管 全长25m以上 ≯8mm 2mm ≯8mm 3mm ≯10mm 3mm 塑料管 每1m 复合管 全长25m以上 铸铁管 每1m 全长25m以上 在同一平面上的间距 7 成排管段和成排阀门 1.1.2室内给水管道附件及卫生间器具给水配件安装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规定。

项 目 32

质 量 要 求 《监理实施细则》

主1 控2 项目 3 1 一般项2 目 排水栓与地漏安装 卫生器具满水试验和通通水试验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 卫生器具安装允许偏差 坐标 标高 第7.2.1条 第7.2.2条 第7.2.3条 单独器具 成排器具 单独器具 成排器具 器具水平度 器具垂直度 10mm 5mm ±15mm ±10mm 2mm 3mm ±10mm ±15mm ±20mm 高、低水箱角阀及截止阀、水嘴 沐浴器喷头下沿 浴盘软管沐浴器挂钩 浴盘检修门、小便槽冲洗管安装 第7.2.4条、第7.2.5条 3 卫生器具的支、托架 第7.2.6条 4 浴盆淋浴器挂钩高度距地1.8m 第7.3.3条 5 1.1.3室内热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给水排水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第6.2.1条 1 热水供应系统管道水压试验 主控第6.2.2条 2 热水供应系统管道安装补偿器 项第6.2.3条 3 热水供应系统管道冲洗 目设计规定 1 管道安装坡度 第6.2.5条 2 温度控制器和阀门安装 1mm 水平管道纵 钢管 3 管道 安装横方向弯曲 允许偏差 立管垂直度 ≯25mm 塑料管复合管 钢管 塑料管复合管 面排管段和成排阀门 1.5mm ≯25mm 3mm ≯8mm 2mm ≯8mm 在同一平面上的间距 卷材 涂抹 3mm 5mm 10mm 一般项目1.2建筑给水工程监理预控内容 1.2. 1审核设计图纸,组织施工图纸的设计交底会。

审核和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特点和工程质量的要求。将设计图纸中影响施工进行、图纸差错和工程质量等问题汇总记录形成文件。并及时组织设计交底会议,做好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等图纸预控审核工作。 1.2.2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监理的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

33

4 保温层 允许偏 差 厚度 +0.1δ -0.05δ 表面平整度 《监理实施细则》

承包单位编写的施工方案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方案一经批准,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不得擅自改动。必要时进行样板试验引路。 1.2.3对分包单位的资质,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资格,特殊技术工种的上岗证要进行审核。

1.2.4安装开始之前,应对土建工程的基面进行验收,对基面的外形尺寸、标高、坐标、坡度以及预留洞和预埋件要对照图纸进行核验。

1.2.5工程上使用的各种材料、配件及设备应经过监理工程师的认定。

使用的各种管材及管件,其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管壁厚薄均匀,内外壁光滑整洁,不得有伤残、砂眼、裂纹、管材、管件应有出厂合格证。

1.2.6在土建主体结构施工中,注意本专业须做的预埋件、预留油施工配合与预控工作。

1.3建筑给水工程施工监理质量控制要点

监理工程师针对给水工程过程中的质量通病,监督承包单位严格遵守施工工艺操作规程,消除通病。 1.3.1支管安装:

支管的暗装与明装应首先核定支管高度、不同卫行器具的冷热水预留口高度和位置是否正确,再找平长正固定支管卡件,加好临时丝堵。热水支管应在冷水支管上方,支管预留口位置应为左热右冷。 1.3.2管道防腐和保温:

(1) 管道防腐:给水管道防腐均按设计要求及国家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所有型

钢支架及施工中管道镀锌层破损处和外露丝扣要补刷防锈漆。

(2) 管道保举足轻重:明装或暗装的给水管道保温目的是:防冻、防热损失和

防管道结露,其材质及厚度均应严格按设计要求验收。 2建筑排水管道系统工程 2.1排水管道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规定。 主控项目 1 2 3 4 1 排水管道灌水试验 生活污水铸铁管、塑料管坡度 排水塑料管安装伸缩节 排水主立管及水平管通球试验 生活污水管道上设检查口和清扫口 金属和塑料管支、吊架安装 排水通气管安装 医院污水和饮食业工艺排水 室内排水管道安装 坐标 34

第5.2.1条 第5.2.2-3条 第5.2.4条 第5.2.5条 第5.2.6-7条 第5.2.8-9条 第5.2.10条 第5.2.11-12条 第5.2.13-14-15条 15mm 一般项目 2 3 4 5 《监理实施细则》

一般项目 6 排水管道安装允许 偏差 标高 横管道纵、横方向弯曲(mm) 铸铁管 钢管 每1m 全长(25m以上) 塑料管 钢筋混凝土管 立管垂 直度 铸铁管 钢管 塑料管 每1m 全长(25m以上) 管径≤100mm 管径>100mm 管径≤100mm 管径>100mm 每1m 全长(25m以上) 每1m 全长(25m以上) 每1m 全长(25m以上) 每1m 全长(25m以上) 每1m 全长(25m以上) ±15mm ≯1mm ≯25mm 1mm 1.5mm ≯25mm ≯38mm 1.5mm ≯38mm 3mm ≯75mm 3mm ≯15mm 3mm ≯10mm 3mm ≯15mm 2.2建筑排水管道安装监理

2.2.1管材为硬质聚氯乙烯(PVC-U)。所用粘接剂应是同一厂家配套产品,应与卫生洁具边接相适宜,并有产品合格证及说明书。

2.2.2管材内外表层应光滑,无气泡、裂纹、管壁厚薄均匀,色泽一致。管件造型应规矩、光滑、无毛刺,承口与插口配套。

2.2.3其他材料:粘接剂、型钢、圆钢、卡件、螺母应符合规定。 2.2.4埋设管道,应挖好槽沟,槽沟要平直,必须有坡度,沟底夯实。

2.2.5室内明装管道要与结构进度相隔二层的条件下进行安装。室内地干经应弹好,粗装修抹灰工程已完成。安装场地无障碍物。

2.2.6冬季施工进行粘接时,凝固时间为2~3min。粘接场所应通风良好,远离明火。 2.3成品保护

2.3.1管道安装完成后,应将有管口封闭严密,防止杂物进入,造成管道堵塞。 2.3.2安装完的管道应加强保护,尤其立管距地2m以下的部们,就用木板捆绑保护。

2.3.3油漆粉刷前应将管道用纸包裹,以免污染管道。

四、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1、监理的工作方法:事先控制、预防为主、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动态管理,跟踪检查,监控督促相结合。 2、监理工作措施

(1) 熟悉施工图纸和地质勘探等技术资料,开工前协助业主组织图纸会审及设

35

《监理实施细则》

计交底,解决图纸上的错、漏、相互矛盾的问题。

(2) 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检查监督实施,对某些重大的

施工方案持不同意见时,及时报告为主,并会同施工单位共同协商,优选最佳方案,以保证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

(3)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现场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4)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同家试验收规范,技术标准,设计图纸主工程建

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施工。

(5) 指导施工单位做好原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对进入现场的材料,半成品,

构件必须进行报验,符合要求才能使用,严禁不合格材料用到工程上。 (6) 督促施工单位在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后及时进行质量自检和自评工

作,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方先进行自查,经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签字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7) 按规范规定的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 (8) 代表建设单位协调处理施工中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调解建设单位和施

工单位对施工合同中有关问题的争议。

(9) 对施工中产生的质量问题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及时纠正,对工程质量事故及

时报告业主,并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

(10)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招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检查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

措施的实施。

(11)项目总监工程师与建设单位代表在各自履行职责的前提下,要做到即有分

工又有合作,并为开展监理工作争取各方面的配合和支持。

(12)对重要指令、决定、返工、停工的书面通知必须通过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技术问题要及时处理或上报总监理工程师。 (13)认真填写监理日记和月(季)报表,按照参加工地会议和整理会议纪要。 (14)工程竣工后,由工地项目监理组向公司报送全套工程监理资料存档,同时

编写单位工程评估报告,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绘制竣工图和整理单位工程有关验评资料,并报送质量监督站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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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江西国宏化工有限公司

办公楼、液氯蒸发车间、液氯瓶库间、燃料仓库、设备仓库、

VDC主厂房、VDC主厂房配电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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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监 理 实 施 细 则

鑫 洪 工 程 监 理 有 37

公司

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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