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协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认真执行公司所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自身廉洁从业职责,增强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规范管理行为,改进工作及管理作风,提高劳动效率,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本人特做出以下承诺:
第一条保证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做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办理业务的礼品及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在采购、工程、财务、监督、人事管理、取样、化验、仓储、领料、后勤等管理环节内外勾结,串通作弊,损害公司利益,从中谋取个人私利。
(四)违反公司保密规定,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资金、技术、等公司内部信息谋取个人利益。
第二条保证不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不做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非法占有公司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司财物;
(四)虚列支出或转移资产、资金等形式,设立“小金库”。 第三条保证不违反规定选拔任用人员。不做下列行为: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职位; (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命等有关情况;
(四)在岗位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六)在岗位选拔任用工作中承诺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第四条保证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挥霍公款、不铺张浪费。不做下列行为:
(一)在公司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费用;
(二)擅自用公款公务名义包租宾馆客房供个人使用,违反规定使用车辆;
(三)用公款旅游,或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第五条保证不弄虚作假,不损害企业和职工利益。不做下列行为: (一)编造虚假信息诬告、造谣、诽谤、攻击他人; (二)虚报、瞒报生产经营数据,提供虚假数据;
(三)在工资奖金分配等事项中任意截留、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显失公平;
(四)迟报、瞒报生产责任事故,私自处理工伤等。
第六条保证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小团体、本位主义、老好人作风。不做下列行为:
(一)在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
(二)对公司大的战略部署工作不主动、不配合,拖后腿,乱指责; (三)对计量、检验等活动中的不实行为不制约或制约不力,给公司造成损失。
第七条承诺人保证严格执行本承诺书全部内容,如有违反以上内容,自愿接受公司做出的任何处理,包括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并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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