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凤凰之家小区工程
工 期 索 赔 解 释 说 明 书
建设单位:巢湖市重点工程管理局 监理单位:英泰克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编写单位: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日期: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工程概述
巢湖市凤凰之家小区工程位于巢湖北路与凤凰山路交汇西北角处,总建筑面积38.9万平方,合同造价为702396085元
凤凰之家小区工程通过合法的招标程序由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承建。根据施工许可证要求,开工日期为:2013年6月1日,竣工日期为:2014年12月1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549天。 工期索赔
一)、事件1:工地现场西侧河道从开工至今业主单位仍未解决改道问题。
造成的影响有如下几项:1)、致使地下车库一、四、七防火区大部分无法施工;2)、15#楼、19#、22#、23#楼也因河道影响无法施工,业主口头上通知施工方15、22、23号楼停建,19号楼改户型,但至今任未有正式书面文件通知我方;3)、现场西侧循环道路不能做,造成11#、16#、17#、18#楼、地下车库五、防火区材料需要多次倒运方可运至该栋号,这样不仅费时且造成不必要的人工倒运费,制约了工程总体进度。4)施工至今,因河道改道问题已与村民发生多次纠纷(去年4次,今年1次,均报警并留有影像资料),村民阻挠现场施工、围堵项目部的现象时常发生。 工期索赔说明:
工期延误原因:业主未能解决施工红线内西侧部分用地的征用 工期索赔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法规
工期索赔证据:施工日记、工程有关影像资料、工程签证、施工方的报告 工期索赔计算:采用直接法计算、比例分析法计算
工期索赔值:1、此事件直接影响的单项工程15、19、22、23号楼工程及地下车库一、四、七防火区工程的工程工期应从征地问题解决后再从头开始计算工期。
2、此事件间接影响的工期索赔:31天 (计算如下)
开工至今(2013年6月1日~2014年3月27日)已有300天,扣除春节假期15天,实际工作天数为:300-15=285天。材料多次倒运造成的窝工计算系数按10%计,285天*10%=29天;村民阻扰施工天数:5天*0.5=2天
工期索赔:29天+2天=31天
二)、事件2:施工现场位于6#、7#、15#楼之间7根高压线杆迁移问题
施工单位自2013年6月4号递交关于“目前急需重点工程管理局协调解决几个具体问题的请示”,直到8月份才解决。高压线杆致使6#、7#楼约三分之一的土方无法开挖,后续工程也相应延后。 工期索赔说明:
工期延误原因:高压线杆业主协调供电局迁移时间过长 工期索赔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法规。 工期索赔证据:施工日记、工程有关照片、施工方的报告 工期索赔计算:采用直接法计算、比例分析法计算 工期索赔值:19天 (计算:如下)
申请时间至线杆迁移时间为(2013年6月4日~2013年7月31日)已有58天,未挖土方所占全部开挖土方比例为三分之一
工期索赔:58天*1/3=19天
三)、事件3:业主单位工程款拖欠金额巨大,时间过长
目前施工单位完成产值为18243万元(审批后),建设单位实际应付工程款总额为14757.27万元(产值18243万元*70%+预付款6623.9万元=19394万元-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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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返还4636.73万元=14757.27万元),目前建设单位已付工程款10601万元(含预付款),截止2014年2月底为止尚欠4156.27万元未支付给施工单位。(春节后平均每栋楼已施工完成二~三层,该项未计入上述产值内)预付款及进度款的不及时及不到位(后附凤凰之家项目资金台账),造成我单位无资金购买材料,造成大量人员窝工,并且造成人员流失严重。如此反复,严重制约了工程进度,造成工期延误较长。 工期索赔说明:
工期延误原因:资金影响材料采购及造成施工人员流失严重 工期索赔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法规、施工方的报告 工期索赔证据:进度计划、法律法规、施工方的报告 工期索赔计算:采用日均产值工期互换法计算
1、日均施工产值=合同总造价÷合同总工期
2、当拖欠工程款数额≥当期工程款拖欠时间×日均施工产值的结果时: 应顺延工期=当期工程款拖欠时间
3、当拖欠工程款数额<当期工程款拖欠时间×日均施工产值的结果时: 应顺延工期=当期拖欠工程款数额÷日均施工产值
工期索赔值:164天 (计算:如下)
日均施工产值=合同总造价÷合同工期=702396085元÷549天=128万元/天 1、2013/8/15进账预付款3311万元,应付预付款为6623万元, 时间间隔:2013/6/1~2013/8/15,计76天
拖欠工程款6623万元∠日均产值128万元×76天=9728万元 索赔工期=拖欠工程款6623万元÷日均产值128万元=52天
2、2013/9/16进账预付款1689万元,拖欠工程款=尚未支付完预付款+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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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应付进度款=6623-3311-1689+1425=3048万元 时间间隔:2013/8/16~2013/9/16,计32天
拖欠工程款3048万元∠日均产值128万元×32天=4096万元 索赔工期=拖欠工程款3048万元÷日均产值128万元=24天
3、2013/10/11进账预付款748万元,拖欠工程款=尚未支付工程款+8、9月份应付进度款=3048-748+434+727=3461万元
时间间隔:2013/9/16~2013/10/11,计26天
拖欠工程款3461万元≥日均产值128万元×26天=3328万元 索赔工期=当期工程款拖欠时间26天
4、2013/12/26进账3000万元,2013/12/27进账1210万元,拖欠工程款=尚未支付完工程款+10、11月份应付进度款=3461-3000-1210+1210+932=1393万元
时间间隔:2013/10/12~2013/12/26,计76天
拖欠工程款1393万元∠日均产值128万元×76天=9728万元 索赔工期=拖欠工程款1393万元÷日均产值128万元=11天
5、2014/1/7进账443万元,2014/1/27进账200万元,拖欠工程款=尚未支付完工程款+12月份应付进度款=1393-443-200+1721=2471万元
时间间隔:2013/12/27~2014/1/27,计32天
拖欠工程款2471万元∠日均产值128万元×32天=4096万元 索赔工期=拖欠工程款2471万元÷日均产值128万元=19天
6、至今无进度款进账,拖欠工程款=尚未支付完工程款+1月份应付进度款=2471+1674=4145万元
时间间隔:2014/1/28~2014/3/27,计59天减去15天春节假期=44天 拖欠工程款4145万元∠日均产值128万元×44天=56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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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工期=拖欠工程款4145万元÷日均产值128万元=32天 事件3工期索赔共计:52+24+26+11+19+32=164天
截止2014年3月27日施工单位共计索赔工期为:31天+19天+164天=214天 综上所述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凤凰之家小区工程工期索赔的天数为:214天,请业主单位批准施工单位正当合理的工期索赔要求。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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