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对完成本合同的责任和关系,确保工程按合同范围及内容顺利进行,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署以下合同条款。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二、 工程范围及内容:四区保安亭塑钢、窗制作及安装(含一扇不锈钢窗)。
食堂就餐区塑钢隔墙制作与安装。
三、 工程面积:以甲方统计的数据为结算依据,如有其它或增加项目另其计算 四、 工程单价:具体见报价清单附表 五、 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六、 工程合同总造价为7191元,详细见附表
此金额为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一切内容(含各种工艺做法,安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
养费)甲方不支付乙方其它任何费用。 七、 图纸资料: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承包范围内有关技术资料、施工资料、公司
资质证明、施工人员职称证明,负责向甲方及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及技术服务。 八、 工程质量: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的专业人员对乙方的施工、材料材质、现场进行监督,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并采纳合理建议。若施工中甲方监理人员发现乙方有不符合规范以及不符合图纸要求之处,乙方必须在要求期限内改正。 2、材质要求:海螺牌塑钢门窗,5+5中空玻璃,五金件为优质。 十、工程竣工验收:
1、乙方应严格按图纸及有关的技术规范精心组织施工,保质、保量、保工期,达到甲方要求。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北京市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3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3天内给与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照要求修改,因工程修改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负责方承担。
2、由于设计后甲方原因造成质量缺陷,达不到规定的标准时,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其费用由负责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返工,直至符合要求。
十一、工期与违约责任:
1、本工程工期为自乙方支付甲方预付款日起2010年 9 月8日至 9 月 20 日。 2、工程质量不符合上述相应条款规定,乙方负责无偿修复、返工,直到甲方满意为止,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无力或不愿修复、返工时,甲方可自行安排他人进行修复和返工,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办理工程顺延签证手续。
十二、付款及结算:此项目预付款20%,乙方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月内结清余款。 十三、双方责任:
甲方: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范本。
2、负责办理临时场地、临时用电,工程量监督,检查和签认工程数量及文件资料。 3、负责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对严重违章作业,重大事故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作业。
乙方:1、乙方负责对工程进行施工、维修、养护。
2、乙方要服从甲方现场指挥人的指挥,并在进行工程前,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
3、乙方应特别加强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确保工程的安全目标。如有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结束,保修期满,账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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