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供货商于送交物料时,必须填写“进料验收单”,一式四联,详细填写订购单号码,日期,品名,料号,数量,并送到点收处。
2. 将“进料验收单”与本公司“订购单”核对。
3. 资材部点收人员对供货商所送的物料进行点收,核对物料与“进料验收单”无误后,再核对订单数量与所交数量是否相符,是否有超交现象。
4. 超交的物料以退回为原则,但可以考虑让厂商寄存,而不作进料验收的处理。 5. 点收人员核对无误后,在“进料验收单”上签名,并将其内容转记于“原材料暂收日报表“
6. “进料验收单”第四联由厂商留存作对帐等凭证,其余三联转至质量部作进料检验用.
7. 点收人员若在核对送交的物料时,发现数量不符,或混有其它物料,以及期他特殊情况时,要求供货商的送货人员立即修改“进料验收单”,或予以拒收.
二.验收检查
1. 原材料的验收检查,由质量部进料检验单位依“来料检验作业指导书”实施检验. 2. 进料检验结果有三种,即合格(或允收),不合格(或拒收)与特采(或让步接收). 3. 判定合格时,须将良品总数填入“进料验收单”第一至第三联的合格栏内并签字,经权现主管核准后,第三联由质量部留存,第一至第二联转交仓管人员,以利办理入库手续.
4. 判定不合格时,须于“进料验收单”第一至第三联上注明,并签字,同时填写“不合格通知单”一式两联,经权责主管审核后,留存“进料验收单”第三联及“不合格通知单”第二联,将“进料验收单”第一,第二联转仓管人员,将“不合格通知单”第一联转采购人员,以利办理退货手续.
5. 判定不合格而暂收的物\\料应予以办理退货,但因实际需要,须对暂收的物料的一部分或全部进行特采使用时,依“进料检验规定”中有关特采的流程办理特采。
三.暂收退货
判定不合格时,暂收中的物料须办理退货,按下列规定处理: 1. 采购人员近接获“不合格通知单”后,应联络厂商办理退货手续。
2. 仓管人员核对退货物品是否与“进料检验单”记录一致,并留存第二联,第一联送交财务部。
3. 仓管人员与厂商核对清点物料数量,品名一致时,进行物料交接,并在“原材料暂收日报表”上注明,同时请厂商签字。
4. 仓管人员依公司物品出厂管理相关规定,协助厂商办理退货物料出厂手续。 四.入库作业
判定合格的物料,应办理入库手续。
1. 仓管人员核对物料数量与合格总数是否相符,于安排物料进入仓库后,在进料验收单实收入库数栏内填上实收数呈,经权责主管审核后,留存第二联,将第一联转财务部。
2. 仓管人员依“进料检验单”与“原材料暂收日报表”,将物料登记于库存账卡及账册内。
五.特采处理
判定特采的物料,应办理入库手续。
1. 特采的物料数量由质量部确认,并提出必要的处理方式或比例,填注于“特采申请单”的对策栏内。
2. “进料检验单”上应注明特采,并标注扣款金额。 3. 仓管人员参照合格物料流程办理入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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