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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气瓶管理规定

2021-11-14 来源:好走旅游网
文件类型 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ZHH-EHS-MF-19 EHS 文 件 名 称 版 本 号 生效日期 页 码 A0 2010-11-1 1 / 6 文件编号 部 门 压力气瓶管理规定 1. 目的 2. 3. 4. 5. 为了使公司气瓶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气瓶的安全使用,保护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xxx有限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气瓶的储存、使用和搬运;并适用于所有在工作中接触或靠近气瓶的员工(包括临时员工和承包商员工)。本规定不适用于盛装溶解气体、吸附气体的气瓶,灭火用的气瓶,非金属材料制成的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瓶式压力容器。 职责 3.1 EHS部门负责 1)对气瓶存储、使用、搬运过程的风险评估和安全监督。 2)告知气瓶使用部门安全注意事项,并跟踪实施。 3)提供必要的培训。 4)协助气瓶使用部门制定应急计划。 3.2 气瓶使用部门负责 1)协助EHS对气瓶存储、使用、搬运过程的风险评估。 2)落实气瓶在存储、使用、搬运过程中的安全事项。 3)对气瓶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4)制定应急计划。 3.3 气瓶操作人员 1)按照本规定要求进行气瓶的存储、使用和操作。 2)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计划。 定义 4.1 MSDS:物质安全数据表 程序内容 5.1 引进新气体气瓶前需要经过EHS评估和批准。 各部门在引进新气体气瓶时须填写《气瓶申报表》送交EHS。 EHS在接到《气瓶申报表》后,对气瓶进行评估,批准是否可以使用,并统计在案。 5.2 压缩气体使用风险评估 泰兴市振华油脂有限公司将评估每个工作场所的过程以判定在那个地方使用的气瓶和出现的风险。当风险被识别并需要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时,应规定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型号。 EHS使用《JHA》完成评估。 5.3 气瓶储存要求 气瓶必须储存在干燥通风良好地方免受天气条件的影响。 编 制 日 期

2010-11-1 审 核 日 期 批 准 日 期 文件类型 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ZHH-EHS-MF-19 EHS 文 件 名 称 版 本 号 生效日期 页 码 A0 2010-11-1 2 / 6 文件编号 部 门 压力气瓶管理规定 5.3.1 区域必须无易燃物品,热源和电力设施。如果泄露发生,没有着火源、通风良好的区域可以防止出现灾难。 5.3.2 储存区域禁止火花、吸烟和明火。如在焊接区域,须保证气瓶摆放得足够远防止火花接触到气瓶或保证用其他方式进行保护,例如金属屏障。检查区域内其他火源,如明火加热。 5.3.3 氧气瓶或氧化气体瓶必须摆放离可燃气体6米以上远的地方或用可延续2小时的防火墙体隔开。 5.3.4 气瓶应储存离可燃或易燃液体和固体至少6米远的区域。 5.3.5 气瓶必须安装阀帽并垂直状态储存,并用链或金属条或座套进行固定,这样可以防止气瓶翻倒。 5.3.6 气瓶绝对不允许储存在电梯,楼梯或走廊内。 5.3.7 必须对储存区域进行适当风险标识,如“易燃,氧气,禁止吸烟”等。 5.3.8 室内储存 1)热集中的室内储存区域在存放气瓶或其它容器时温度应低于60℃。 2)建筑物内最多允许储存70立方米的可燃气体,不是在独立的房间,使用其它建筑是最后的方法。储存可燃气体的最佳方法是室外,其次是独立的建筑,最后是独立的房间。 5.3.9 室外储存 1)室外储存区域应至少有25%的周围与外界相通。这个区域可以使用链排、网格结构等相似材料的存放固定设施。 2)整个区域内和周围4.5米内应保证没有干杂草和易燃材料。 3)室外储存得气瓶应放置在地面上(泥土)或不易积水的区域。 4)储存区域应进行适当的保护免受可能的车辆的损坏。 5)储存区域应可以覆盖由不燃材料的顶棚。 5.3.10 有毒气体储存 1)用作储存有毒气体的室内应安装连续监测系统,在有毒气体超过规定的浓度对人体产生危险时,系统发出报警信号提醒人员。 2)应对所有室内储存有毒气体区域安装通风系统。 5.4 一般储存要求 5.4.1 当2种或2种以上气体储存在同一个柜子中时,气体应具有兼容性。 5.4.2 压缩气体的储存不应要求泄漏控制、排放和二次污染。 5.4.3 储存气体的地面应是非燃材料或抗燃材料。 5.4.4 用于摆放气瓶的架子应采用非燃材料并能承受气瓶的重量。 5.4.5 对于不兼容或易燃材料的隔离存放: 1)不兼容或易燃材料的隔离存放的最小距离为6米; 2)任何不兼容或易燃材料通过非燃材料隔离障碍物存放时, 障碍物应至少1.5米高,并且阻燃时间达到半小时。 5.4.6 储存风险警告 1)风险警告标识应放置在压缩气体生产、储存、使用和搬运区域的入口处。 编 制 日 期

2010-11-1 审 核 日 期 批 准 日 期 文件类型 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ZHH-EHS-MF-19 EHS 文 件 名 称 版 本 号 生效日期 页 码 A0 2010-11-1 3 / 6 文件编号 部 门 压力气瓶管理规定 2)在有毒、易燃或产生火花气体的生产、搬运、储存或使用区域的周围6米处张贴禁止吸烟或明火的标识牌。 3)单个压缩气体容器应根据气体性质和周围实际情况进行标识。 4)使用者禁止改变或拿开气体制造商使用的识别压缩或液化气体容器容量的标识。 5.5 气瓶搬运 5.5.1 在不使用时,应关闭阀门和安装上防护帽。 5.5.2 不要抓住阀门杆移动钢瓶。 5.5.3 绝对不要以一边滚动钢瓶。 5.5.4 当从储存区域移动气瓶到适用区域时,或从使用区域移动空气瓶到固定架上时,在运输工程中使用手动搬运车。 5.5.5 绝对不要通过阀帽试图提升气瓶。 5.5.6 用手打开阀门,如果需要用工具打开阀门,不要使用该气瓶,将其退还给供应商维修。 5.5.7 绝对不要使用吊带或电磁铁去提升气瓶。 5.5.8 在使用叉车或起重机时,利用合适的提升设备。 5.5.9 作为运输链的一部分接收和运输材料的人员,必须经过危险材料培训。 5.5.10 保持气瓶垂直,固定起来,远离火源,火花和电气。 5.5.11 将油和润滑脂和易燃材料远离气瓶。 5.5.12 仅使用压力表测试气瓶中的压力。 5.5.13 调压阀必须与气体相适合。 5.5.14 不要在不同气体之间更换仪表。 5.5.15 仅使用气体制造商建议的螺纹密封胶。 5.5.16 在操作调节阀时,戴好安全保护眼镜。 5.5.17 在发现泄漏的情况下,不要试图维修。进行标识,并移动到室外,远离热源或火种。通知制造商或分销商。 5.6 压缩气体储罐和使用 5.6.1 本内容适用于压缩气体的储罐,和其它提供和使用压缩气体进行像清洁、钻孔、提升和切割等操作的设备。 5.6.2 所有使用的安全阀应根据要求进行设计、安装和维护。 5.6.3 所有储罐在安装时,应保证所有排放,手柄和人孔易于接近。绝对不允许将气体接受容器埋于地下或放置于不可接近的位置。 5.6.4 排放管路和阀门应安装在每个储罐的最低位置便于排放聚集的油和水。在排放阀之外,应安装足够的自动排放系统。空气储罐上的排放阀应保持打开,储罐应在规定的时间间隔内定期排放防止过量的液体聚集在储罐中。 5.6.5 每个空气储罐应配备易于查看的压力表和一个或多个弹簧式安全阀。安全阀的总排放量应能防止储罐中的压力不超过储罐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的10%。 5.6.6 在安全阀和储罐之间不允许安装其它阀门。 编 制 日 期

2010-11-1 审 核 日 期 批 准 日 期 文件类型 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ZHH-EHS-MF-19 EHS 文 件 名 称 版 本 号 生效日期 页 码 A0 2010-11-1 4 / 6 文件编号 部 门 压力气瓶管理规定 5.6.7 安全设施,如安全阀,指示设施和控制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保证他们在任何时候都能起作用,包括原件。 5.6.8 所有安全阀应定期进行测试以判断他们是否处于较好的运行状态。 5.6.9 绝对不允许用压缩空气去清除一个容器中的物质,像250 L的桶。 5.6.10 用压缩空气进行清洁工作,像吹扫拆下的设备零件和清洗后工作或类似的工作在喷嘴的出口处压力应不超过206.7kp. 5.6.11 压缩空气能穿透皮肤,伤害眼睛或耳朵。不要将压缩空气喷嘴对着人体。 5.6.12 在工作中尽可能使用最低压力的压缩空气。 5.6.13 根据PPE风险的评估,佩戴合适的眼睛,面部和皮肤保护设施。 5.6.14 压缩空气管路应妥善维护,并进行定期检查。 5.7 一般气瓶要求 5.7.1 仅使用批准的容器。 5.7.2 不要将容器倾倒。 5.7.3 防止容器破损。 5.7.4 不要将容器用作其他用途,如辊子或支撑。 5.7.5 不要损坏安全阀。 5.7.6 在不用时,戴上安全帽。 5.7.7 不要用沾油的手或手套搬运氧气瓶。 5.7.8 不要将用在其他容器上的压力表用于氧气瓶。 5.7.9 氧气本身并不会燃烧,但能支持燃烧过程,在遇到乙炔或氢气时会发生爆炸。 5.8 气瓶的充装要求 应选择具有气瓶充装资质的单位进行气瓶充装。 5.9 气瓶的维护和检验 5.9.1 气瓶的维护包括: 1)避免气瓶外部及气瓶阀的损坏,如损坏须立即维修或更换; 2)避免水气进入气瓶中; 3)定期检查及测试气瓶。 5.9.2 气瓶检验须由专业机构专业人员进行。 5.9.3 气瓶检验周期 1)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 2)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3)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未超过二十年的,每五年检验一次;超过二十年的,每二年检验一次。 4)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 5)气体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编 制 日 期

2010-11-1 审 核 日 期 批 准 日 期 文件类型 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ZHH-EHS-MF-19 EHS 5.10 气瓶的报废 文 件 名 称 版 本 号 生效日期 页 码 A0 2010-11-1 5 / 6 文件编号 部 门 压力气瓶管理规定 气瓶检验机构对定期检验不合格应予报废的气瓶进行破坏性处理,单位禁止购买应报废的气瓶继续使用。 5.11 应急计划 5.11.1 无论何时进行液化或压缩空气的生产、搬运、储存或使用,都应准备和更新应急反应计划。相关部门在合理的权限和通知后,可以检查应急计划。下列信息应包含在应急计划中。 1)可用应急设备的型号和位置。 2)可用应急设备的测试或维护程序的简短描述。 3)在每个储存的场所应提供风险识别标签的指导。 4)应急计划程序的位置。 5)应具有现场储存得所有气体的MSDS。 6)指定的和经过培训的人作为部门联系的负责人员名单。这些人员应给应急计划反应人员在制定应急计划中提供支持,识别易燃,产生火花,氧化,和有毒气体及MSDS的位置,并在应急计划中具有一定的知识。 7)工厂正常运行中压缩和液化气体的型号和数量的清单。 5.12 外部承包商 5.12.1 外部承包商在他们的日常工作中,可能需要将他们的压缩气体容器带进工厂。 5.12.2 外部承包商应与维修负责人或其他人员共同评估可能需要在公司内使用的气体容器。 5.12.3 外部承包商必须经过合理储存使用和搬运他们自己的压缩气体容器或相关设施的培训。 5.12.4 使用区域必须经过评估保证储存要求符合预先列出的容器储存信息。承包商附加的容器绝对不允许超过制定区域压缩气体储存的总许可数量的要求。 5.13 培训 5.13.1 在有压缩气体使用的过程或地点附近的新员工应进行必需的培训,以保证他们的安全。在入职培训时,培训人员应进行此项培训。 5.13.2 换岗员工的主管应对新岗位员工进行在入职培训中为包含的风险和程序的培训。 1)在下列情况下,员工应接受重新培训: 2)工作场所的改变使原来的培训失效。 3)个人防护用品的型号的改变使原来的培训失效。 4)受影响人员的知识和个人防护用品不足或显示员工不具备必须的知识和技能。 5.13.3 需要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员工应经过培训至少知道下列: 1)何时需要个人防护用品 编 制 日 期

2010-11-1 审 核 日 期 批 准 日 期 文件类型 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ZHH-EHS-MF-19 EHS 文 件 名 称 版 本 号 生效日期 页 码 A0 2010-11-1 6 / 6 文件编号 部 门 压力气瓶管理规定 2)什么是个人防护用品 3)如何合理的穿戴调整个人防护用品 4)个人防护用品的限制 5)合理的维护,使用期限和个人防护用品的处理。 6)不应使用失效的或损坏的个人防护用品。使用人员有责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并通知主管任何损坏或失效。员工必须经过合理的检查、丢弃和更换失效的个人防护用品的培训。 5.13.4 培训签名表和培训课程应保存在培训文件中表明员工对培训的理解。培训签名表应包含培训主题,接受培训人员的签名和培训日期。 6. 相关文件 7. 相关记录 《JHA》 编 制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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