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工程名称 设施移交单位 移交部位或设施 移交单位意见: 移交单位安全员 接受单位安全员 施工单位 设施接受单位 接受单位意见: 移交单位负责人 移交日期 总包单位意见: 接受单位负责人 接受日期 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凡施工中甲单位的安全用电措施,由乙单位在施工中使用时,或乙单位委托甲单位搭设的安全用电设施时,必须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2、 移交单位的安全用电设施标准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接收单位在验收合格接受后,施工中必须保持安全用电设施的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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