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火灾专项应急预案
1.目的
为切实做好XX养老服务中心火灾事故的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处置重大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特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县XX养老服务中心的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3.内容
3.1火灾事故危险性分析
养老机构存在一定量的液化石油气瓶/醇基液体燃料/柴油/氧气瓶等易燃易爆危化品;同时,由于供电线路老化、电源线短路以及人为火种、雷击等点火源的存在,均可能造成火灾事故得发生。发生燃料泄露火灾的可能性一般,发生电气火灾的可能性较大;发生火灾事故后主要的危害有:燃烧、爆炸造成人身烧伤、烫伤和设施的破坏,燃烧产生的有毒气体造成人员中毒窒息及废物对环境的污染等;因位置相对独立,火灾事故影响范围为养老机构内部,对周边影响较小。
3.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设立火灾应急指挥机构,下设总指挥、副总指挥各一名,负责应急处置的指挥与
决策;另设立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紧急救护组。
3.2.2总指挥职责:负责宣布启动应急预案,调动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形式,全面指挥救援工作。
3.2.3副总指挥职责: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各级应急救援预案启动以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好成员之间的联络、协调、配合工作,遇突发事故时因总指挥不在单位的,由副总指挥代行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2.4灭火行动组职责:负责利用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等有效灭火设施进行火灾扑救和掩护人员疏散。
3.2.5通讯联络组职责:负责总指挥与各行动小组之间的通信联络;引导消防车辆、救护车辆到位,将消控室内本场的基本情况及档案资料提供给公安消防队使用。
3.2.6疏散引导组职责:负责组织、引导所有人员疏散,隔离事故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疏散场所周围停放车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
3.2.7紧急救护组职责:负责对事故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3.3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3.1确定发生火灾后应当立即向总值班人员和院长上报,同时立即拨打“119”消防队报警。
3.3.2正确的报警方法:
发现起火后应当保持冷静、拨打“119”火警电话,拨通电话以后应当向接警的消防人员简要讲清以下内容:
(1)起火的单位、具体地址;
(2)起火的时间、燃烧的特征、火势的大小、有无被困人员、有无重要物品、有无爆炸物品以及周围的情况等;
(3)报警人姓名、住址、单位、联系电话;
(4)耐心回答“119”接警人员的询问;
(5)派人在路口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
3.3.3总值班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同时通知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及相关负责人到达现场,并按照预案组织实施灭火、疏散、救助工作。
3.3.4消防控制室确认火灾后,发出火灾指令,启动事故广播,播放火情信息,引导人员安全疏散,并通知泵房人员到位,做好手动启泵准备工作。
3.4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3.4.1发现起火后,现场工作人员利用就近的干粉灭火器实施灭火,切断电源、引导人员疏散。
3.4.2灭火行动组在接到火警后,迅速赶往失火地点,在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下,按照灭火预案,迅速展开灭火战斗,打开消防栓,连接消防器材,用室内消火栓灭火,并根据水压情况随时通知启动消防泵,有效控制火势蔓延。
3.4.3灭火行动组到达现场,如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围困时,一方面本着先救人后灭火的原则,迅速解救被火势围困的老人。另一方面通知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实施援救。
3.4.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发现消防联动设备中有未启动的设备,应立即手动启动该设备,确保消防设施发挥应有的作用,并负责收集火灾有关情况和场所内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图等,以备消防队到达现场后使用。
3.4.5当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简要介绍火灾现场的基本情况和火势蔓延的趋向,并服从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积极配合灭火工作。
3.5疏散引导的程序和措施
3.5.1当火灾现场有人员被火势围困时,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进行营救,引导疏散被围困的老人,同时通知疏散引导组现场组织营救、疏散。
3.5.2疏散引导组到达现场,有人员被火势围困时,在灭火组的配合掩护下,可手持颜色鲜艳或能发光的物体,用喊、叫的方法,引导老人从最近的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疏散,在疏散过程中,要提醒老人不要惊慌、不要拥挤。当现场烟雾浓度大时,可提供毛巾、口罩等捂住口、鼻,保持较低姿态或匍匐离开现场。当有老人受伤时,要采取一切措施,将受伤老人疏散出危险区域。
3.5.3及时疏散贵重物资和危险品,将受到火势威胁的贵重物资和危险品疏散到远离火场的地方,使疏散出的物资放置在不影响消防车道和灭火救援的安全地点,并派人看守,防止疏散后的物资形成新的火点。
3.5.4当消防队到达火场后,服从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有序的进行疏散。
3.5.5本场所发生火灾,有可能波及周边人员安全时,疏散指挥组应根据总指挥命令,疏散本场所以外受火灾威胁的人员。
3.6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和措施
3.6.1安全防护救护组在接到火警后,首先疏散本场所周围停放的车辆,使无关车辆迅速离开现场,确保消防车道畅通,并控制其他车辆及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或在现场停留。
3.6.2安全防护救护组到达现场,有人员受伤时,应立即实施救护,做简单的现场包扎处理后,用抬、背、抱的方法,迅速将受伤人员救护出火灾现场。并根据火灾现场人员受伤或中毒情况,及时拨打“120”救护,同时为救护车和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提供方便。
3.6.3 应派人到主要路口,引导消防车和消防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
3.6.4清理现场无关物品,为消防车到达现场提供有利用灭火战斗展开的场地。
3.6.5灭火战斗结束后,要全面检查现场,彻底消灭遗留火种,并派人保护好现场,等待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3.7火灾事故应急终止程序
3.7.1终止条件:各项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确认火灾现场所有伤亡人员已全部救出;火灾危险已排除,不会出现二次火灾和危及周边人身、财产、环境安全的情况。
3.7.2终止程序:火灾事故现场指挥领导小组提出救援终止建议,报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火灾事故现场指挥领导小组发布终止命令。
3.8火灾事故后期处置
3.8.1事故取证
养老机构迅速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现场采取摄像、拍照等手段进行取证分析,开展事故调查。禁止其他无关人员进入。
3.8.2现场恢复
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工作人员火灾现场进行清理,把使用的灭火设施,及时恢复原始状态,用空的灭火器及时更换,损坏的设备及时更换,破坏的设备及时报废,尽早恢复生活秩序。
3.9应急能力的评估、预案完善
事故后安全管理人员组织人员对养老机构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和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
4.相关文件
《应急指挥机构名单》
5.记录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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