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为确保场所消防安全,防止发生火灾事故,我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保证:
一、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畅通。
三、按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使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并定期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四、坚强火源管理,及时制止场所内违法使用明火违反禁令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五、不在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违规留宿人员。
六、不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七、不使用易燃易爆可燃装修饰品材料。
八、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加强员工消防教育培训,认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九、发生火灾后,立即报警,组织和引导在场人员安全疏散,扑救初起火灾。
如违反以上承诺,愿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开封市金明汽车站
保证人:
.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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