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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合同

2020-03-29 来源:好走旅游网

  转让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地物:

  甲方将其集体经营的位于 新城办金州村二组,东至赵广英西至山墙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为一次性长期。国家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届至后如果不进行调整为永久长期,如果进行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期限顺延。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款为:贰拾捌万元(¥:280000.00)人民币。

  四、转让金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乙方一次性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收到转让金时须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及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甲方将所转让的土地交付于乙方。

  六、用途:

  乙方转让土地后有权自主经营,从事农业、林业、养殖业、修建临时房屋、圈舍等,甲方不得干涉,如果要建房,乙方必须办理相关手续,甲方给予积极配合。

  七、特别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由该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都由乙方承担和享有。涉及村、镇、企业、国家等对该土地进行征用、征收、拆迁等,所给付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严守恪行。如果违约,违约方给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还应当赔偿损失。

  九、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备案一致,具备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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