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按照“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拦 ① 专利号 专利权人 ② 实用新型名称 外观设计名称 ③ 请 求 人 名称或姓名 专利权人 利害关系人 如果是利害关系人,且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请注明备案号 ④收 件 人 姓名 邮政编码 详细地址 机构代码 姓 名 执业证号 电 话 电话 ⑤ 名 称 专 利 姓 名 代代代 理执业证号 理理 人 人 机 (2) 构 (1) 电 话 ⑥请求内容: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请求对上述专利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⑦评价所针对的文本 与授权公告一并公布的专利文件 由生效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维持有效的专利文件,其中涉及第 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⑧附件清单 专利代理委托书 专利实施独占许可合同或其复印件 专利实施普通许可合同或其复印件 专利权人授予起诉权的证明文件 ⑨请求人或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⑩专利局处理意见 年 月 日 10502 2009.10
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当打字或印刷。
二、专利局仅针对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在2009年10月1日之后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
设计专利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三、已注明本表第③栏备案号的,可以不提交第⑧栏中的专利实施独占许可合同和专利实施普通许可合同
或其复印件。
四、本表第④栏,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指定的收件人接收专利局发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五、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的,第⑨栏可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如另外委托其他专利
代理机构的,附件清单中应当包括专利代理委托书。
六、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授予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公告后,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
系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每项请求只限一件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
七、此专利权评价报告不是行政决定,当事人不能就此专利权评价报告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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