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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药品管理制度范文

2020-02-10 来源:好走旅游网
诊所药品管理制度范文

诊所药品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诊所药品管理工作,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诊所的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医生、药师、护士等。

第三条 诊所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分类管理,分为处方药、非处方药和中成药。

第四条 诊所应定期对药品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量准确,并进行统计分析。

第五条 诊所应建立药品采购制度,包括供应商的筛选与评估、合同管理、验收与批准等环节,确保药品质量可靠。

第二章 药品采购管理

第六条 诊所应根据临床需要和患者需求,科学合理地进行药品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应列明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信息,并报院长审批。

第七条 诊所应与供应商签订药品采购合同,明确药品质量标

准、交付时间、价格、售后服务等内容。

第八条 诊所应委派专人负责药品的验收工作,验收时应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包装、有效期、生产厂家等信息,确保药品符合采购合同的要求。

第九条 诊所应对药品进行验收合格证明,并根据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抽样检验。

第十条 药品验收合格后,诊所应及时录入药品进货信息,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进货数量、单价、供应商等信息。

第十一条 药品采购合同终止或超过有效期限后,诊所应及时与供应商进行结算或续订合同,不得因合同终止而影响患者的用药需求。

第三章 药品库存管理

第十二条 诊所应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存放的安全、整齐、有序。

第十三条 诊所应对药房进行划区域管理,设置相应的药品存放和分类标示,确保药品易于辨认和检索。

第十四条 诊所应根据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放置,如高危药品、易制毒药品、易滥用药品等应存放在专门的柜子或柜台,并控制相关人员的访问权限。

第十五条 诊所药品库存应定期盘点,库存盘点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十六条 药品库存盘点时,应将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等信息记录在库存盘点表中,并在记录后及时进行核对和签字确认。

第十七条 诊所应根据库存盘点结果,进行药品的采购计划和调剂工作,确保库存量的合理控制。

第十八条 诊所应对过期药品进行及时处理,禁止以任何方式使用过期药品。

第十九条 诊所应保护药品的质量,避免日晒雨淋、高温曝晒、潮湿等不利于药物稳定性的环境,禁止将药品存放在易受污染的区域。

第四章 药品发放和使用管理

第二十条 诊所应建立药物发放台账,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发放人员等信息,确保药品发放的规范和可追溯性。

第二十一条 诊所应根据执业许可和相关规定,合理规范处方药的开具、发放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诊所应制定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发放管理制度,确保处方药的发放必须有医生签名并经过药师核对。

第二十三条 诊所应对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

第五章 药品质量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 诊所应定期开展药品质量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药品安全意识和质量控制能力。

第二十五条 诊所应建立药品质量跟踪追溯制度,定期对药品的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和处理措施。

第二十六条 诊所应严格遵守药品的储存要求,确保药品质量不受影响。

第二十七条 诊所应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药品安全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本诊所药物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六章 药品管理责任

第二十八条 诊所应设立药物管理责任人,负责药品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二十九条 诊所医生在开具处方药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三十条 诊所药师应根据医生的处方和患者的需求,对药品

进行合理的配制和发放,并确保药品的质量。

第三十一条 诊所护士应负责药物的发放和使用,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正确用药。

第七章 药品安全事件处理

第三十二条 诊所在发生药品安全事件时,应及时组织调查和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十三条 诊所在处理药品安全事件时,应根据事件的性质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三十四条 诊所应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及时处理和提供相关信息。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诊所应制定相关的制度和规范,确保本制度的实施。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关于诊所药品管理制度的范文,仅供参考。具体制度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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