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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设备租赁合同

2020-09-08 来源:好走旅游网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厂房设备租赁合同达成如下条款,以资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的位置、面积和功能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位于城镇,建筑面积平方米,厂房类型为结构。

  1.2.租赁财产的使用

  1.乙方租赁厂房的目的是:生产、销售及相关生产活动。

  2.租赁期内,乙方将厂房用于上述目的,甲方不得干涉。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租赁期满后乙方继续租赁的,应在租赁期结束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如果乙方在本合同到期前未申请续租或双方未能就新的租赁合同达成协议,本合同到期时自行终止。

  2.3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租赁该厂房,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

  第三条租赁厂房的机械设备费用及相关事宜

  3.1.租金标准是:按成品吨位计算成本/吨。

  3.2.上述租赁标准还包括租赁厂房占用相应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费。属于本合同附属设施的土地使用费、相关公共设施、机械设备、消防设备和安全设施。

  3.3.以上租金不包括乙方在畜牧业租赁期间发生的煤、电、通讯等各种能源和通讯费用。

  3.4.甲方提供的条件:

  1.甲方应免费向乙方提供一台KVA变压器。

  2.厂房内属于甲方的设施、设备、装饰、装置和物品,应由乙方首先选择和使用,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后编制清单,经双方签字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租赁期内,本附件所列物品(以下简称附属设施)将与厂房一起出租给乙方使用。

  3.甲方负责生产污水和各方面的环境保护。

  4.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应对租赁厂房的机械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并作出详细了解。双方确认租赁厂房及其设备将根据当前情况进行租赁。

  5.甲方负责处理因工厂用地等产权引起的相关问题。如果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甲方将按当月生产吨位租金的两倍支付。

  6.甲乙双方均不得窃取对方产品的配方技术,不得生产与对方相同等级的产品。

  第四条租赁物的移交

  4.1交接时,双方应共同检查租赁物及相关设备,签字确认,并将钥匙交付至厂房。交付标准以双方在本合同中确定的租赁房屋状况为准。租赁物业及相关设施设备的保管责任自交接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4.2.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将甲方所有材料从租赁物中清除。

  第五条费用的支付

  5.1.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月支付一次,具体支付时间为月末第30天。

  5.2.租赁期内,煤炭、电力、电话、网络等所有能源通讯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房屋的修缮和维护

  6.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负责修复因房屋本身或自然因素造成的`损坏,以保证乙方的正常生产..

  6.2.任何一方违约,经双方催告后在合理时间内未能履行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因违约而遭受的实际损失。

  第七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第八条其他条款

  8.1租赁期内,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并违约的,应向乙方赔偿双倍的当期生产成本和劳动者工资。

  8.2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可由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执行至合同期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合同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

  地址:

  电力:

  身份证:地址:电话:签字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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