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申报及评价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建筑面积 施工许可证号 监理单位 层数/栋数 工程形象进度 / 工程建设各方评价意见 自评日期: 自评分数: 评价等级: □达到标准化工地 □达不到标准化工地 施工单位 (自评) 盖章 专职安全员: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初评意见: 盖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 年 月 日 评价日期: 评价分数: 评价意见: □达到标准化工地 □达不到标准化工地 安监机构 (评价) 盖章 评价人员: 室主任: 年 月 日 备注:1、工程项目在达到标准化评价进度时,施工、监理单位须分别及时完成自评、初评工作,并将本表一式四份提交市站监督员,市、镇街评价人员将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评价工作。
2、本表一式四份,施工、监理、市站、镇街安监组各一份。施工单位上交本表时,须同时提交有施工、监理相关责任人签字的《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评价表》。
监理单位 (初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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