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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废弃管理制度

2020-07-30 来源:好走旅游网
信息系统废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加强某某单位信息系统下线管理、信息系统相关设备废弃,规范信息系统下线管理、信息系统设备废弃流程,及时对信息系统相关资源妥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文件适用于我单位信息系统下线、信息系统设备废弃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某某单位办公室职责:

负责受理各业务部门提交的信息系统下线、设备废弃申请。

负责对业务部门提交的信息系统下线、设备废弃管理,由信息系统的维护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审核、监督及检查。

负责对信息系统下线的业务数据进行监督,指导各业务部门对下线数据的妥善保管。

第三章 信息系统下线管理

第四条 信息系统下线前,对下线系统与其他系统有关联,各业务部门对系统涉及到业务应妥善安排,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失损。

第五条 新信息系统过渡期旧信息系统的处理。 因业务需要对旧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在信息系统升级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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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期,需对旧信息系统进行妥善保护。旧信息系统需定期备份应用程序、中间件、数据库数据.待新系统在过渡期完善后,对旧信息系统进行下线处置.在下线处置过程中应妥善保存旧信息系统应用程序、中间件、数据库数据、系统实施手册。

第四章 设备废弃管理

第六条 应妥善评估信息系统相关废弃主机、网络设备、安全设备、软件资产及配套设备,并确保相关资产的安全处置、合理变更及报废处理。

第七条 废弃的主机、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在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评估后,如需将该设备转为其他用途,应安全处置原有数据,再另作它用.

第八条 废弃的软件资产包括信息系统相关中间件、数据库软件、第三方开发的应用程序,应交由某某单位办公室专职管理人员妥善保管。能使用在其他用途的软件,交由技术部门调用。

第九条 废弃的配套设备在管理人员评估后,存在价值的配套设备交由专职管理人员妥善分配再利用.

第五章 数据废弃管理

第十条 应妥善评估信息系统相关数据信息,并确保相关资产的安全处置、合理变更及报废处理。

第十一条 为了确保下线系统的数据的后期可利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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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系统管理员协助业务部门对下线系统的数据的进行备份,备份必须以数据的完整性为前提。

第十二条 废弃的数据信息在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评估后,妥善交由秘书处专职管理人员保存.定期查看保存信息的有效性.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某某单位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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