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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201047号

2022-05-21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三政〔2010〕47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

偿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三门峡市国家建设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征地 标准 通知

主办:市国土资源局 催办:市政府办公室城建政法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军分区,部、省属有关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门峡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一)

名 称 一级 标 准 (元/㎡) 525 备 注 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圈梁、柱、砖墙承重,外墙装饰瓷砖或水刷石(有一面以上墙) 结构为砖墙承重,层层主体较高,外墙装饰瓷片或水刷石(有一面以上墙) 结构为砖墙承重,层层主体价高,外墙为水泥抹面或清水墙 结构为砖墙承重,层层主体较低,外墙无装饰 结构为标准较高的砖木(石料)屋层主体较高,跨度较大,全部带木楼板,外墙装饰瓷砖或水刷石(有一面以上墙) 结构为标准较高的砖木(石料)屋层主体较高,部分带木楼板,外墙装饰标准一般,瓦顶 结构为标准较高的砖木(石料),屋层主体较低,外墙三面砖砌体,外墙装饰标准一般,瓦顶 结构为一般的砖木(石料),屋层主体较低,外墙两面砖砌体,外装饰一般,瓦顶 结构为外墙三面土墙,有部分砖石砌墙,屋层主体较高,房内带木楼板,瓦顶 结构为三面土墙,有部分砖、石砌墙,房内无木楼板,瓦顶 土门楼 1.含房屋补偿、拆迁补助、安置补助、搬迁补助、过渡费和室内外配套设施;2.铁楼梯、混泥雨塔,按面积折半、砖混结构四级补偿;3.二层砖混平台:231元/㎡; 4.装饰照壁墙:45元/㎡;5.室外阶梯:混凝土210元/㎡ 砖石砌 63元/㎡;6.室外蘑菇造型装饰:263元/个。

1.砖混结构房屋及门楼 二级 三级 四级 一级 494 462 431 452 2.砖木结构房屋及门楼 二级 三级 四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410 368 326 3.土木结构房屋及门楼 4.宅基地基带圈梁 326 252 189 76 带有地下室,每平方米增加15元拆迁补助费。 5.宅基地基不带圈梁 45 带有地下室,每平方米增加15元拆迁补助费。 三门峡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二)

名 称 标 准 (元/㎡) 备 注 6.有门窗厂房 7.机井房、看守房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24砖墙 18砖墙 255 190 242 181 121 110 100 84 100 88 77 88 77 66 88 结构为砖砌体、钢骨架或混凝土骨架,跨度8米以上、屋层主体高3.3米以上,瓦或石棉瓦顶 结构为砖砌体、木架,跨度6米以上、屋层主体3米以上,瓦或石棉瓦 结构为砖混,内外粉刷,有地坪,房净高在3米以上 结构为砖木,屋顶为瓦或石棉瓦或油毡顶,内外无粉刷,无地坪,房净高在3米以下 结构为土木,屋顶为瓦或石棉瓦或油毡顶,房净高在3米以下 砖砌闸门,按525元/个标准执行 高2.8米以上 高2.5米以上 高2.5米以下 高2.8米以上 高2.5米以上 高2.5米以下 高2.8米以上 高2.5米以上 高2.5米以下 高2.8米以上 混合沙浆、泥土砌墙,活动预制板封顶,内外无粉刷,无地坪,高度每增减10厘米,增减10元/平方米。如封顶为木板上加塑料纸覆土,按标准下调10元/平方米; 8.简易房 12砖墙 土墙 厕所房 一级 二级 厕所房,石棉瓦顶结构按60-70元/平方米执行;砖木结构按18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按242元/平方米执行 63 47 结构为二面砖砌墙,棚高在2米以上,石棉瓦或油毡顶,砖柱或水泥柱或木柱或钢柱(含棚下水泥地地坪) 结构为一面砖砌墙,棚高在2米以上,石棉瓦或油毡顶,砖柱或水泥柱或木柱或钢柱(含棚下水泥地地坪) 9.无门窗简易棚 三级 四级 水泥 彩色水泥砖 砖 40 16 42 结构为一级简易棚相同,但棚下无地坪者,在一级简易棚补偿标准基础上每平方米下调15元;结构与二级简易棚相同,但棚下无地坪者,在二级简易棚补偿标准基础上每平方米下调10元 结构为四面无墙,砖柱或水泥或木柱,石棉瓦或油毡顶(含地坪) 厚度5CM-20CM 10.地坪 34 9 三门峡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三)

名 称 铁栅栏 24砖墙 18砖墙 12砖墙 土墙 简易 篱笆 一级 二级 三级 标 准 (元/㎡) 62 备 注 33 22 17 11.围墙 22 6 12.牛、羊、猪圈房(含棚) 210 151 74 结构为砖混,水泥地坪,圈房净高在2.2-2.7米(含2.2米) 结构为砖混,水泥地坪,圈房净高在1.5-2.2米(含1.5米),1.5米以下按三级标准补偿 结构为砖砌墙,水泥地坪,棚顶为石棉瓦或油毡顶,圈房净高在2米以下,无地坪,每平方米降低15元 四级 22 结构为土墙主体或带有部分石料或砖砌墙,简易顶 说 明 1、(1)房屋、门楼净高3米至3.5米为基础(含3米、3.5米),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每增高或降低10厘米,补偿标准增加或减少1%。(2)房屋未安装门窗的,在同类结构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每平方米下调35元;室内未粉刷的,未做地坪处理的每平方米下调15元。(3)地下室内净高2.6米至3米(不含3米)为补偿标准基础,执行砖混结构四级标准,内净高每降低10厘米,补偿标准减少10%。(4)猪圈围墙高1米至1.5米为补偿基础(含1米、1.5米),每平方米补偿20米,每降低或增高10厘米,补偿标准减少或增加1%。 2、已批建新宅并入住的,原旧宅不予补偿,按期自行拆除的,按规定给予搬迁补助。 三门峡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四)

名 称 规 格 单 位 标 准 (元) 备 注 63000 出水口直径4寸以上,电力、水泵等配套设施齐全,能正常供水,每增加1米,增加300元 根据需要出水口直径3寸以上,电力、水泵若需保等配套设施齐全,能正常供水,每留,另行增加1米,增加250元 确定 出水口直径2寸以上,电力、水泵等配套设施齐全,能正常供水,每增加1米,增加200元 设施齐全,大于40米深 生产用井 40米深 13.机 井 52500 眼 42000 废弃机井 21000 10500 无配套设施,大于40米深 水井20米深 6300 有内衬,每增加1米,增加300元 土水井10米深 14.水井 砖砌井筒井深10米 眼 630 每增减1米,增减25元 4200 每增加1米,增加60元 压水井10米深 平地砖石砌筑 土洞砖石全衬砌筑 15.窑洞 土洞内粉刷常年住人 土洞破旧不能住人 土洞未住过人,可放杂物 平方米 840 310 285 220 110 66 每增减1米,增减25元 洞高2.5米以上 洞高2米以上 三门峡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五)

名 称

规 格 洗衣池、洗菜池等砖石砌体、水泥面贴瓷片

单 位

标 准(元)

备 注 宅基地院内 179 105 21 5 210 63 84 平方米 16.水池、粪池 硬化水池、12砖墙以上,砖石砌体、水泥抹面 立方米 土坑内套水泥抹面水池、粪池 土坝、土水池 17.红薯窖、土坑 深3-5米,容量2000-4000斤 深度1米以上,直径0.5米以上 有供热设施,钢、砼骨架,玻璃顶 无供热设施,钢、砼骨架,玻璃顶 无供热设施,钢、混凝土骨架、塑料薄膜,三面墙,高度在3.3米以上(含3.3米) 个 18.温室 74 63 19.简易拱棚 20.塑料地膜小拱棚 21.塑料地膜 22.大棚内青苗 无供热设施,竹木拱、钢、混凝土或木柱骨架,塑料薄膜,三面墙,高度在3.3米以上(含3.3米) 无供热设施,钢、混凝土骨架、塑料薄膜,三面墙,高度在2.5-3.3米之间(含2.5米) 无供热设施,竹木拱、钢、混凝土或木柱骨架,塑料薄膜,三面墙,高度在2.5-3.3米之间(含2.5米) 无供热设施,竹木拱、钢、混凝土或木柱骨架,塑料薄膜,三面墙,高度在2-2.5米之间(含2米) 竹木拱、混凝土或木柱骨架,塑料薄膜,两面墙,平方米 高度在1.8-2.5米之间(含1.8米) 塑料地膜、竹木小拱棚 温室,补偿标准20元/平方米以上 果龄在8年以上(含8年)的园地套种作物的青苗不予补偿 果龄在8年以下的园地套种作物的青苗补偿,按一季同类青苗补偿标准的14%予以补偿,果树龄每少一年按青苗补偿(一季)标准的14%递增 一季(含草莓) 耕地青苗一季。夏575元,秋525元;春种秋收作物棉花、花生、芝麻等按575元补偿 按果树同等年限的补偿标准上升10% 亩 平方米 平方米 亩 42 32 26 21 11 5 2 2100 23 .园地套种的青苗补偿 24.露天菜地 25.耕地青苗 26. 药材树 893 577 525 山萸肉、银杏树、杜仲等 棵 三门峡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六)

规 格 1年 川地龙 2年 3年及3年以上 亩

备 注 单标准位 (元) 2100 3150 4200

名 称 27.药材 血参、生地、 远志等 黄姜、 牛膀 1年栽 胸径5厘米以下,主干高1.5米以上 胸径6-10厘米,主干高2.5米以上 28.乔木类树木 胸径11-15厘米,主干高3.5米以上 胸径516-20厘米,主干高4.5米以上 胸径21-25厘米,主干高5.5米以上 胸径26-30厘米,主干高6.5米以上 胸径31厘米以上,主干7.5米以上 白蜡条 29.灌木类树木 紫槐 桑叉 其它 花卉 30.风景类树木 黄杨 万年青 柏树、棕树、松树(0.8-1.5米) 柏树、棕树、松树(1.5米-2米) 1年 31.花椒树 2-3年 4-7年 8年及8年以上 棵 棵 墩 株 2100

1050 4 8 13 32 42 53 63 84 11 11 63 11 3 4 3 84 210 2 7 21 42 补偿标准见第八页说明 高度每增加1米,补偿标准提高100元;

香椿树按同等树补偿标准上升10%;天然林按同等树木标准上升10%;

三门峡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七)

名 称 规 格 1-2年 单位 标准(元) 3150 备 注 栽植密度标准为每亩333株。等于大于标准密度栽植的以标准执行;低于标准密度栽植的按实际株数乘以2平米折算面积 32.葡萄树 3-4年 5年及5年以上 1年 正常栽植 2-3年 亩 8400 16800 12 27 棵 4-7年 8年及8年以上 1年 2-3年 棵 4-7年 8年及8年以上 1年 100 220 8 15 棵 4-7年 8年及8年以上 80 180 126 294 10 20 栽植类型的确定见第八页说明;补偿标准均含果实补偿 33.果树类 密植 高密植 2-3年 三门峡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八)

名称

规格

单位

标准备注 (元) 34.名贵树种 5公分以下 6-10公分 11-15公分 16-20公分 21-25公分 26-30公分 株 11 16 42 55 68 105 乔木类 35.苗圃 亩 5250 柳树、槐树、桐树、杨树等 风景花木类 果木类 3年以上 1年以上 亩 10500 9450 7350 苹果树等 说明: 1、果树类包括苹果、桃、杏、梨、枣、樱桃、石榴、柿树、核桃等树种。 2、果树类树龄计算办法:以征地清点时,果树在被征地地块实际生长年限为准(园艺部门认定)。 3、大龄果树类(包括养干树)移栽树龄计算办法:4年及4年以上大树(苗)移栽到被征地的树龄,按在被征地地块的生长年限加1年计算:未满4年的树苗移栽到被征地的树龄,按在被征地地块的生长年限计算。 4、苹果、桃、杏、梨、枣、樱桃、石榴、柿树等树种科学栽植密度的确定:(1)正常栽植密度:每亩不超过55棵。(2)密植密度:每亩栽植56棵至83棵。(3)高密植密度:每亩栽植84棵至111棵。(4)高密植果园超过最高限定棵数(每亩111棵)的树木,一律为养干树,一年生每棵按3元计赔,一年以上每棵按6元计赔。(5)以上果树每亩赔偿标准最高不超过1.8万元。 5、花椒树补偿计算办法:(1)正常栽植密度:每亩不超过150棵.(2)每亩栽植超过150棵的部分一律为养干树,一年生每棵按1.5元计赔,一年以上每棵按4元计赔。(3)每亩赔偿标准最高不超过6600元。(4)篱笆墙类花椒树按同龄树价减半计赔。 6、果树交叉栽植:交叉栽植的树种选择主栽品种,按照栽植密度计算补偿棵数;交叉栽植的树龄不一样的,按照不同的树龄计算补偿棵数,但总数不能超过主栽品种最高栽植密度。 7、经认定有保留价值的各类树木,按补偿标准价款增加20%计赔,树木保留。 8、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突击栽树的树木一律不予赔偿,对隐瞒真相、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偿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三门峡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九)

名 称

规 格

单位

标准(元)

备 注 水泥抹面深3.5米(不含3.5米)以上315元 3.5米以下,直径在0.5米以上 800 36.水窖 5米以下 10米以下 11-15米 16米以上 砖混 个 1100 1400 砖石砌,水泥抹面 1700 2000 242 平方米 37.苹果库苹果窑 土窑 砖砌 直径0.8米,高1.5米 平方米 140 15 84 个 38.花池 39.硬化水缸 直径 1.2米,高1.5米 横断面1平方米以上 横断面0.5-1平方米 40硬化水渠 横断面0.5平方米 横断面0.3-0.5平方米 横断面0.3平方米以下 126 100 80 米 60 40 20 三门峡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十)

名 称 规 格 直径6分 直径8分 直径1寸 直径1.2寸 直径1.5寸 标准(元/米) 10 12 15 20 25 30 35 45 60 80 53 备注 41.地埋铁管 直径2寸 直径2.5寸 直径3寸 直径4寸 直径6寸 直径30厘米 42.地埋水泥管 直径50厘米 直径6分 直径8分 直径1寸 直径1.2寸 43.地埋塑料管 直径1.5寸 直径2寸 直径3寸 直径4寸 直径6寸 126 3 3 4 5 7 15 19 25 29 1.出水口配套设施(含水泥台):80元/套 2.阀门:1寸,15元/个;2寸,25元/个; 3寸,35元/个;4寸以上60元/个

1.出水口配套设施(含水泥台):80元/套

2.阀门:1寸,10元/个;2寸,20元/个;3寸,30元/个;4寸以上50元/个

三门峡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十一)

名 称

规 格 砼路面

单 位

标准(元) 126

备 注 厚度15㎝至25㎝ 电缆 含配套设施。不包括机井变压器 44.道路 沥青路面 沙石路面 3+1 普通线 0.1×0.1×2.5米 0.1×0.1×3米 0.5×0.6×4米 平方米 64 25 32 11 6300 12 16 189 45.地埋线 米 46.变压器 架 47.水泥柱 根 48.砖柱 0.5×0.5×2.6米 0.5×0.5×2米 根 121 90 49.硬化台 0.5×0.4×0.5米 1.6米以上 个 15 126 50.墓碑 1.4-1.6米(含1.4米) 1.4米以下 块 105 84 51.纪念碑 52.坟墓 4×3×0.6米 一墓一棺 一墓双棺 水泥电杆,高度8-10米 水泥电杆,高度11-15米 木杆,高度6米以上 个 座 525 400 650 252 53.供电通讯线路(包括线路拆迁) 根 315 126 54.沼气池 砖石砌,水泥抹面 立方米 179 55.浆石砌护厚度40厘米以上 平方米 63 坡 说明:1.无特别说明,数字中“XX以上”含“XX”、“XX以下”不含“XX” 2.对于没有具体规定补偿标准的地上附着物,根据实际情况一事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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