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老年住宅的居住
环境设计
Design of Residential Environment of Residence for Senior
Citizens
试论老年住宅的居住环境设计
Design of Residential Environment of Residence for Senior Citizens
中文摘要:通过对老龄化社会的分析,研究老年住宅的针对性建筑设计提出新居住环境的构想,设想智能化的住宅体系对老龄社会的影响,分析适应社会形势转化的建筑设计方式。 英文摘要:Through an analysis of the aging society, this article studies the architectural design of residence for senior citizens, proposes an idea of new residential environment, discusses the impact of intelligent residential system on the aging society and analyzes the architectural design mode that meets the transformation of social situations.
关键词:老龄化社会(aging society); 老年住宅(residence for senior citizens);老年托养(caring of the aged)。
我国老龄化社会的现状
我国人口普查证实:2000年底我国65岁以上的老人已达8811万人占总人口的6.96%,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 而且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阶段。
老龄化问题是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诸多方面的十分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和重点课题,牵动着整个社会结构体系的各个层面。
我国社会在观念和模式上发生了转化,转化为系统化、层次化的长寿社会框架。与此同时,投资和市场分析也势必发生转化,从现在的挑战将变为机遇,所以要建立积极的健康的房地产开发和投资体系来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到来。
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我国目前已经加大了老年住宅建设的数量,但是,仅从数量上着手是不够的,还必须提高老年住宅的质量,建立分层次的居住体系结构设计和智能化服务的居住模式。
联合国把1999年国际老人年的主题思想定为“建立不分年龄人员共享的社会”。这一主题深刻反映了层次化、系统化、规模化的思想。针对不同水平、不同层次以及不同居住情况的老年人,也应当具体分类对待寻求多途径解决。
新居住环境结构设想
老年住宅的质量从宏观上说,就是结构框架的问题。 养老模式向系统化、层次化的转变,要求我们对现有住宅和新建老年住宅体系的研究沿着城市—社区—建筑的脉络在时间上、空间上逐层展开。 如前所述,建立系统的、综合的、多层次的社会—家庭相结合的高效能社会化养老体系,是我国老年住宅体系的发展趋势。因此,根据对需求变化的分析,新的住宅框架将是依据不同健康层次、不同年龄层次、不同文化层次的社会需求来确定服务内容和服务半径,调整空间形态结构和不同类型住宅及居住设施配比,创造满足各层次需求的老年人居住硬环境。 老年人住宅是家庭供养型老年人居住建筑中量最大、最基本的一个层次。因此它对应的居住社区的基本层次是组团或院落。老年人住宅在社区中的比例可以根据老年人人口比例以及发展趋势来确定;老年人公寓、托老所可以以居住小区为单位来设置;养老院可以以居住区为单位或更大范围来设置;老年护理院、老龄社区可以以城市为单位来设置。
社区老年人服务设施是构成现代意义家庭养老的物质基础之一,每一级别的居住社区都应配备相应规模的老年人服务设施。
按照以上空间层次上的分类,应与不同比例的使用需求相适应的。按照使用形态,即托
养方式,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基本层面:
以日托为主、以居住小区为活动范围的老年居住形式。
这里所指的“日托”是以广义而言,针对人群泛指有一定自理能力和经济能力,仅白天间通过社区服务体系托管的老人。本着尽量不使老年人脱离原有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圈,维系原有的社会关系,保持原有的社会活动和交往的原则,这类老年人的主要活动区域是居住小区,扩大活动区域是居住区所以, 有关老年人日常生活的老年人设施应以居住小区为网络规划和服务半径,并根据不同需求层次在居住小区内部设立不同类型的日托方式。 2、社区层面:
①充分利用现行小区中的会所功能,与托老所合作,丰富老年人的社交形式;②托老所与幼儿园、小学结合设计。
针对托老所相对集中,对老年人心里的不利影响,在规划中将托老所与幼儿园结合设计,老少结合,为老年人保持年轻的心态创造条件。 3、设施和服务层面
智能化的社区老年人服务设施是现代意义的家庭养老模式的物质基础,是提高老年人生存质量的重要保证。其功能和服务区域的层次性按老年人的文化层次、收入层次、年龄层次而区分,每一级别配备相应规模的服务设施。
社区中老年人住宅相配套的老年人活动和服务设施有家政服务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另外,社区中设置的老年人社区养老设施如老年人公寓、养老院、护理院等的服务部分合并设置, 可以使这些老年人设施中的服务、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功能为全社区的老年人服务,提高设备设施的利用率。
当然,老年人居住建筑网络规划与设施配置标准,不仅是建筑、规划问题,还涉及到社会、经济、文化、政策等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和相关学科,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其完善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4、建筑层面
吸收国外的经验教训,社区养老居住建筑的趋势是:以混合的老龄住宅为主,解决大量的老人居住问题;老年公寓和老人院是有益的补充。
国内外的实践中,老龄住宅经历由无障碍老龄住宅、混合的演变式住宅和适应老龄社会的通用住宅的三个阶段。
“通用住宅设计”借鉴了日本的经验,是指在设计和建造时,把老年人的需要考虑进去,让老年人能够自己照顾自己,但并不需要在一开始就把全部考虑实现,实行潜伏设计,这是目前国外比较成型的做法。
另外,根据我国还无法完全脱离家庭养老的现状,国内还进行了各种形式“两代居”住宅的尝试,也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所谓“两代居”住宅,是指两代核心家庭既同住在一起又能各自独立生活的住宅,在这种住宅里老年人和年轻人都有自己相对独立完整的生活起居空间和设施,有合有分、自成体系。这种兼具适应性与可变性的形式,能很好适应住户的需求变化,无疑将成为房地产开发的又一买点。
总之,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的特点和基本原则是安全性(safety)、自立性
(selfsupport)、健康性(health)和适用性(usefulness)。建筑层面是老年人居住环境的基础。让出足够的空间给老人,使关爱从居所开始,这是建筑设计的出发点。
参照上述分类方法和我国国情,新的社区结构不可能一步到位。因此,能采取的较为适当的做法是:①在现有的住宅区内增加社区家庭服务机构;②在普通住宅中增加一些特殊的方便老人的设施,供大多数生活可自理的老人使用;③在小区里建少数为高龄多病和需全部护理的老年人居住的养老公寓。
居住区和城市层次的设想
适合以周托、全托为主,以居住区和城市为单位的老年居住形式。 这里所针对人群主要为无自理能力或需要长期社会服务的老年人,主要有养老院、护理院。
针对这一类老年人的特点,研究的重点在于功能和服务的智能化。从老年人的切身利益出发,在住宅建设中引入智能化的概念,创造符合我国国情的“智能化老年住宅体系”是新世纪养老模式的技术基础。
人口老龄化是人类社会在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对此,我们没有选择,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就束手无策、无能为力,在推进人类历史进程的过程中,高科技为那些生活诸多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了更加高效、健康的生活手段。
把智能化融入老年住宅体系,以便捷的信息交流、智能化的家政管理,使老年人不仅可以方便、安全、舒适地生活,而且与社会的联系更加密切,真正做到老有所居、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结语
如前所述,在解决老年人居住的问题上。我国的情况是复杂的。对于不同时期不同时代的老年人,所采取的步骤、措施是不可能相同的。即使对于同一时期内不同水平、不同层次以及不同居住情况的老年人,也应当具体分类对待。目前, 我国老年人居住问题必然是多途径解决的。
人的一生经历了少年、成年、老年的发展阶段。老年住宅的建设、住宅产业化的建设,不只是涉及到当前老年人的需求,而是又涉及到每个人自己未来的需求。所以,深入分析老年人的需求,大力开发老年人房地产市场,探讨适合的居住环境结构体系,并以此带动包括养老金、医疗、福利、护理等社会保障方面的各个层次的产业化发展,从而体现并实现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心,这正是本文的出发点。
新世纪对住宅产业化所提出的挑战很多,我国住宅产业化正面临新的挑战,应紧紧抓住当前发展的好时机,让我国的老年人住宅产业抓住时机,健康发展,为国民经济多做贡献,让我国老年人在本世纪住得更好。
参考文献: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概论》(开彦著)2003; . 《关于老年人住宅建设的投资分析》(李健著)2001 《老年居住建筑形式的探讨》(陈姿,王波著)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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