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医疗技术权限动态管理的规定
院属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技术管理工作,根据《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定》的内容,医院决定对全院医师的医疗技术权限实行动态管理,现将主要内容规定如下:
一、各级医师需严格执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按照权限要求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工作。
二、各手术医师需严格按照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开展手术。
三、医师不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处方一个月内超过10张者,医院将停用其处方权两周。情节严重者,医院立即停用其处方权,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再次授予。
四、主治及以上医师,经过毒麻药品管理法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毒麻药品处方权。被授予权限的医师,一经发现违规使用毒麻药品,将立即停用其毒麻药品处方权,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再次授予。
五、医院授予各科室主任医院严控药品处方权,如出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将停用该主任此药品处方权,经医院讨论研究后,再决定授予时间。
六、医院对手术医师手术权限实行动态管理,如因操作技术问题出现医疗差错,未造成事故者,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公室将调查核实情况,并报院科学技术委员会讨论,除去该医师该项手术权限。对于被除去的手术权限,医师科自手术权限除去之日起,在上
级医师的指导下完成10例该项手术(特殊情况除外),效果良好者,可再次申请该项手术权限;如因操作技术问题造成医疗事故者,将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医院对我院医疗技术权限实行动态管理,其他权限的动态管理规定,医院将陆续下发。
贾汪区夏桥医院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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