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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足长远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调查报告

2022-11-14 来源:好走旅游网
关于立足长远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0-12-03 11:58:00 文章来源:县委办 【繁體中文】

根据李书记的指示,围绕如何立足长远,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危险)点,减小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威胁这一课题,近日,我办组织人员到乡镇和有关单位、部门调查了解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目前全县有436个地质灾害潜在危险点没有消除,涉及除梅林镇外的18个乡镇,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危害程度为较大级的有12个(潜在威胁人口10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点),一般级的424个,威胁总人口2194人,潜在经济损失1891.3万元。

二、地质灾害的特点及原因分析

目前我县土质灾害的特点是点多面广,长期存在,并呈不断增多的趋势,分析地质灾害隐患形成及长期存在的原因,既有客观因素,又有主观因素。客观原因是地质环境的影响,我县436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地貌大多为山地及高丘陵,岩土类型主要有岩浆岩类和变质岩类,地形切割较强烈,地势陡峻,一旦降大雨很容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凹陷等地质灾害。主观原

因是形成地质灾害隐患的重点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防治措施不到位。近年来,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还是以告知避让为主,专门治理这块的内容比较少,目前只有县矿管局2008年向上申报的茅店镇茅店村岭背滑坡治理项目,该项目中央下拨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现完成了总工程量的70%左右。今年,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赣县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11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了防灾预案,但从长远来看,这些措施都还只能治标不治本,地质灾害隐患无法彻底根除,导致我县的灾害隐患点长期存在。

2、干部群众防灾意识不强。一方面由于宣传不到位,导致一些干部群众防灾意识不强。在农村,一些农民受传统思想的影响,相信风水,不相信科学,喜欢坡脚建房,甚至切坡建房,不断地造成新的隐患点。同时,由于一些干部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在建设一些公共基础设施时,没有优先考虑到可能会产生地质灾害隐患,导致出现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如现在的储潭中心小学建在了山脚下,今年就变成了新的灾害隐患点。

3、对农村切坡建房管理不严。我县436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属崩塌、滑坡隐患点达430个,占99%,泥石流、地面塌陷隐患点只有5个,占1%。而造成崩塌、滑坡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切坡建房,也就是说90%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都是由切坡建房所引起,如现在的12个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形成有9个是由切坡建房所导致。分析农民切坡建房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在农村农民建新房不愿拆旧房,普遍存在建新房不拆旧房、一户多宅的现象,导致越来越多的空心房、旧房占据着大量的宅基地,能建新房的平地越来越少,逼得一些没宅基地的农民在山脚下切坡建房。第二,政府对农村建房审批把关不严。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由于乡镇的土管人员较少,乡镇驻村干部、村干部充当着农民建房把关的第一道哨卡,由于没有一套简易评判农民建房

选址的标准,导致乡村干部没有办法从源头把好关。而且据我们了解,有的乡村干部唯钱是图,收了钱就放任农民去建房,至于建在哪里、是否符合建房标准根本不管,从而不断造成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产生。第三,对农村建房缺乏合理规划。比如,我县修建居龙滩水电站时,共移民1172户,其中大部分移民位于大埠乡境内,约有653户。在安置移民时,当时政府没有充分考虑要从长远出发,从源头上杜绝地质灾害隐患,这些移民户在新址修建的房屋,仍然多数为人工切坡建房,切坡高一般为3-20米,坡度50-70度。且安置新址所处岩土类型主要为岩浆岩类,结构较松散,如不采取防治措施,在汛期降雨作用下极易引发崩塌、滑坡,造成人员伤亡。

三、从根本上消除地质灾害的对策与建议

针对我县地质灾害的特点和成因,我们认为,必须按照“属地管理、分类实施、疏堵结合”的原则进行防治,特别是要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既要立足于消除现有的436个隐患点,又要立足长远从根本上杜绝新的隐患点的形成。

“疏”就是采取措施消除已有的436个隐患(危险)点。

1、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建议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领导为组长,农工部、城建局、国土局、矿管局、水利局、水保局、民政局、城建局、发改委、扶贫移民办等单位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建议设在农工部或矿管局,全面负责协调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要明确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的防治责任。矿管局、水利局负隐患监管的责任。农工部、

城建局、国土局、矿管局、水利局、水保局、民政局、城建局、发改委、扶贫移民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争资争项,落实项目资金。按照属地管理、“谁的孩子谁抱走”的原则,各乡镇主要负责隐患防治的具体工作,是第一责任人,特别是对436个隐患点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当前汛期,要对所管辖的隐患(危险)点进行巡查,该避让的要动员农户避让,后一步要包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

3、分类实施,消除隐患。一类是比较容易治理的隐患点,建议立即组织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治理,比如切坡建房高度在6米以下的,可补助一定资金鼓励群众修筑护坡、护墙、护桩,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对比较难治理或治理成本太高的隐患点,则要实施整体搬迁,易地安置农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4、制定计划,整体搬迁。整体搬迁是解决隐患(危险)点的根本出路。建议对需要整体搬迁的隐患点,制定搬迁方案,争取2-3年内完成。一是要与推进城镇化结合起来。鼓励经济条件好的农户到小城镇或县城购房定居,政府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二是要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把消除灾害隐患点作为考核乡镇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每年每个乡镇必须整体搬迁若干个隐患点,并列入乡镇绩效考核任务,以此逐年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三是要捆绑涉农项目资金助推整体搬迁。目前主要八块项目资金可以捆绑,包括:农工部的新户型奖补资金,只要在新农村建设点上建房的,单独一户奖补3000元,集中连片10户以上每户奖补5000元,集中连片20户以上每户奖补10000元。城建局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2009年开始实施,分3年规划逐步完成,目前还有两年补助期,危房修缮每户补助1500元,重建每户补助1万元,今年大概有800万元的补助资金。发改委的以工代赈易地搬迁试点项目资金,该项目资金要求必须整村搬迁,补助标准为4800元/人,其中补助搬迁户个人为3000元/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1800元/人。2010年该项

目安排在白鹭乡,共452万元,计划搬迁任务数为942人。目前,只要在白鹭乡的隐患点都可以享受这一政策。发改委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项目资金,安排的年限为2008-2015年(8年),每年安排50人,补助的标准为3500元/人,项目专项资金每年安排17.5万元,搬迁户只要在退耕还林村都可以享受。扶贫移民办的库区、深山区移民的项目资金, 2010年安排在阳埠乡,补助资金人均3000元,地质灾害补助每户4000元,直补给移民个人。民政局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资金,每户救助15000元。水保局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项目,该项目在我县桃江项目区有一个点,安排的期限为2009-2013年,2010预计有项目资金200多万元。矿管局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每年都有这样的项目可以向上级争取。这八块资金如果能捆绑起来的话,一年大概有2000多万元资金可以用于隐患点的整体搬迁。

“堵”就是要采取措施防止人为因素造成新的灾害隐患点。

1、深入开展防灾宣传,增强农民防灾的意识。要以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转变群众的思想观念,让农民自觉地不去切坡建房。

2、严把土地审批关,从源头上减少新的隐患(灾害)点的发生。首先,我县共规划了20户人以上的新农村建设点2375个,农户建新房原则上要到规划建设点内。其次,不能在新农村建设规划点建房的,建房选址要在地形坡度25%以内地质稳定的地带,并由国土局、规划局尽快制定一个农民建房简易标准,发放给乡村干部和群众,让乡村干部能在初审阶段把好关,并督促农民自觉遵守。第三,要建立层层审批把关制度,今后农村建房土地使用申请表要求规划签字在先,国土部门签字在后,乡镇干部要按要求严格签字把关。对未批新的建的,要乡镇要组织力量坚决给予拆除。第四,要建立地质灾害评估制度,除了统一规划的建设点要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外,没

有统一规划,由农户单独建房的也要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建议由矿管局负责,真正从源头上堵住农民不规范切坡建房引发地质灾害隐患。

3、建立责任追究度,与绩效考核挂钩。对乡镇出现新的切坡建房,并导致出现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发现一起要扣除乡镇绩效考核20—50分,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乡镇分管领导、国土所长、国土员、包片领导、驻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民小组组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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