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工作,提高车间(部门)、班组、员工参与日常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资金
日常安保工作奖励资金为贰万元。 二、奖励频次
奖励频次为三个月一次。 三、奖励依据
根据三个月的安全考核结果和推荐材料,由主管副总和安保部经过落实、评审确定。
四、奖励名目
奖励分为安全先进车间(部门)、安全合格班组、安全生产标兵。每个奖励名目每次初定二个名额,如果没有达到要求的,可以不评。
五、具体规定
1、安全先进车间(部门)的评审 1.1、评先条件:
车间(部门)三个月安全考核平均等分在85分以上,三个月考核期内没有发生安全事故的。
1.2、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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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奖励800元,第二名奖励600元。
1.3、考核期内平均得分前2名的有发生安全事故的情况被否决的,考核排名靠后的车间(部门)可以递补受奖。
2、安全合格班组
2.1安全合格班组由车间书面申报,公司评审后确认。公司安全主管副总或者安保部至少要参加过一次班组活动。
2.2、奖励
安全合格班组每个奖励500元。 3、安全标兵
3.1、安全标兵由车间书面申报,公司评审后确认。
3.2、安全标兵每人奖励500元。 六、年度安全先进表彰
1、年度评安全生产先进车间(部门)二个,根据日常考核、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评定,每个奖励1000元。
2、年度评安全生产先进班组2个,从安全合格班组中评选,每个奖励1000元。
3、年度评安全标兵2人,从日常安全标兵中评选,每个奖励800元。
七、其他奖励
在日常安全工作中做出特别贡献的个人,由相关部门提出,公司安委会同意后,给与每人200-1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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