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办高等学校校长信息表
学校名称 办学许可证编号 姓 名 国 籍 户籍所在地 住 址 性 别 民 族 证件号码 文化程度 从事高等教育管理工作年限 联系方式 任 期 简 历 在何地区何单位 任(兼)何职 近期正面免冠 二寸照片
有效身份证件类型 出生年月 技术职称 政治面貌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拟任职务 何年月至何年月
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本人是否与学校关键管理岗位人员有亲属关系:是□ 否□ 若有,请分别予以说明: 本人意见: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意见 负责人签字: 人事部门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民办高等学校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上海市民办高等学校校长信息表填表说明
(本页不需打印)
一、填表前请阅读《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相关任职条件与权利义务。
二、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整、洁净,不得涂抹,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三、校长及副校长的变更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并应根据需要附学校决策机构成员集体作出的决议等材料。
四、本表及所提供的文件请使用A4纸打印,时间、电话号码用阿拉伯数字填写,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附说明。
五、“有效身份证件”指县级以上政府执法部门颁发的可以证明自然人身份的证件,主要包括居民身份证与临时身份证、护照、居民户口簿、居民居住证、驾驶证、海员证、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军队职工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出入境证等。
六、“联系方式”主要指联系电话,也可填写联系地址。 七、“拟任职务”指拟在学校中担任的职务,如“校长”、“副校长”等。 八、“任期”一般为4年,且期满时的年龄应不超过70岁。 九、“简历”应填写个人的主要工作经历,时间连续。工作因学业中断的,应相应填写学习经历。
十、“本人是否与学校关键管理岗位人员有亲属关系”一栏应明确本人是否与举办者或其代表、其他校领导、财务部门负责人、人事部门负责人等人员是否具有亲属关系(在相应方框内打勾),若有则应分别予以说明。
十一、“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意见”一栏中需对该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政治权利、是否同意拟任职务等事项进行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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