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卫【2012】9号
关于进行2012年第一季度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随访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科室负责人、规范化村卫生室负责人:
根据本月9日市局来我院督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我院决定于3月21-23日对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一季度随访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望各部分负责人接到通知后通知到本部门每一位职工,认真准备,迎接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的对象包括卫生院包村人及规范化村卫生室包村人。由王绍强业务院长负责,于林平、张铁英、陈娜、杨辉为检查员。
二、检查内容:
本次主要检查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第一次随访情况,儿保、妇幼第一次随访情况。要求入户实访,数据真实可靠,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步;确因工作关系不能全部入户实访的,可电话访问,但入户实访率不得低于随访人数的90%。
三、检查方法:
即日起纸质档案与电子版完成后即可将随访档案上交卫生院三楼微机室,截止日期为
3月21日上午十时前。由检查员逐户逐人检查,并现场打分。届时不上交者视为不及格。
四、计分标准:
本次检查满分为100分,高血压纸质与电子版每发现一处错误或缺项扣一分,最多扣十分;糖尿病纸质版与电子版每发现一处错误或缺项扣一分,最多扣十分;重性精神病随访纸质版每发现一处错误或数据不真实扣一分,本项最多扣五分;未按要求给纸质慢病档案贴骑跨式彩条一次性扣五分;每村抽查十户档案进行电话回访,经查未入户实访或电话随访的,发现一户扣一分,最多扣十分。妇幼及儿保检查按照一月份公共卫生报表人数为准检查纸质版和电子版,每发现一处错误或缺项扣一分。
五、奖惩办法:
1、本次检查考核与第一季度绩效工资挂钩,依据《招远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价标准》,个人考核总分在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全额发放绩效工资。80-89分为合格,发放绩效工资的70%;60分-79分为基本合格,发放绩效工资总额的50%;60分以下为不及格,不予发放绩效工资。
2、检查结果将在全院职工会议中公布,并院内公示。
3、本次绩效工资总额为1000元。
六、注意事项:
1、老年人随访一年两次,不在本次检查范围内。
2、慢病年检不在本次检查范围内。
3、死亡调查和登记可同步进行。
4、入户随访率要求达到90%以上,确保数据真实,特别是重性精神病以往随访数据有失真的情况,本次随访中问清楚发病日期、服药情况、初诊单位等情况。
5、各科室负责人合理安排好各人下乡时间,不得与正常工作发生冲突。
院 办
2012年3月11日
主题词:公共卫生 随访 检查
宋家卫生院 2012年3月11日
各科室及规范化村卫生室负责人保存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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