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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交接管理制度

2024-01-13 来源:好走旅游网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1、 各科室医疗垃圾的收集工作,感染性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内、 损伤性废物放入利器盒内,不得随意取出。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并在医疗废物包装袋、容器外表面粘贴警示标识,标明医疗垃圾产生科室和产生日期。然后填写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登记本并签名。

2、 负责医疗废物收集的工作人员将医疗废物运送医疗废物暂存地

点。收集时应核对科室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登记的数量与实物是否一致、是否密封、有无粘贴警示标识等并在交接本上签名。如不符合要求不得转运。

3、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点实行专人负责制。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

类管理的要求存放,在医疗废物储存过程应当严防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登记资料需保存3年。 4、 严禁回收买卖医疗废物,一旦发现将按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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