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自愿的原则协商同意,现甲方将巧家县药山镇中学综合楼单元砖砌体工程承包给乙方组织施工,双方达成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作内容
1. 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以及业主变更通知的所有砖砌体。
2。 砌筑成型:清理墙面、清理砌筑产生的落地灰、堵脚手眼.
3。 砌体砌筑所需脚手架的搭拆以及拆除后放在指定位置堆放、并堆码好。
4。 主控线由项目部放,其余墙体线由乙方放,放好后由项目部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5。 乙方必须在柱墙上弹出砌体位置的边线,以控制控砌体的垂直度.
6. 包括预留明、暗管槽洞,并配合水电班组对水电预埋的施工和对预埋管件的保护。
7. 不得人为浪费砂浆、各种砖等建筑材料。
8. 施工管理过程中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二、质量标准
1. 砖砌体必须符合《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标准。
2. 与墙柱梁交接的地方砂浆必须全数饱满,当墙砌至离梁板底20cm高时,停止砌筑,待7天后,用标准砖按45°斜砌挤紧,砂浆完全饱满.
3. 外墙砂浆必须全数饱满。
4。 堵脚手架管眼的砂浆必须饱满(堵前润湿墙体)。
5. 待砂浆在初凝后必须对墙面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少于四天。
6。 如果施工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质量标准必须返工,所有工资(包括涉及其他工种)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工期与进度要求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
1、工期从日(入场第一天)起计算工期。主体完工后天该砌筑工程完工。
2、如果乙方原因工期拖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其他工种),均由乙方承担。
四、安全及文明施工
凡是班组擅自雇佣18岁以下(含18岁)和50岁以上(含50岁)的人员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班组自行承担责任。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无条件的进行救治。
五、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按元/m3现场按实砌收方计算.
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工资,每月按月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工资,剩余30%在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后60日内支付已完工程人工费的90%,剩余10%待竣工验收后三个月付清。
3、每次支付工资时,须提供符合财务制度的工资表.
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儿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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