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科学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是预防腐败的重要途径。十八大提出,“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对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控,关键在于制衡权力,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监督权力运行情况,仅有上对下的监督,或仅有下对上的监督是不够的,要上下联动,让群众充分享有监督权,让庸懒贪腐无所遁形,形成鲜明的权力运行导向。我们创建的村级“勤廉指数”测评机制目前已在江苏逐步推广,不仅测出了村干部的能力和水平,而且测出了社情民意和老百姓对干部的廉洁满意度。
实现权力制衡,需要科学划定权力边界。明确各权力行使主体的职权范围与行政边界,使权力在既定的范围内行使。科学设定权力流程,对行政工作每项权力运行的步骤进行适当分解,对各个环节进行合理设定,使权力运行的步骤、环节既相互衔接又相互制约。完善内控机制监控流程,健全流程控制的各项制度,进行制度廉洁性和高效性审查,确保制度控得住权力,并促进权力高效运行。重视责任追究强化制度执行,对超越权力边界、法定程序滥用权力且造成一定后果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其法律责任。“勤廉指数”测评体系充分体现了这一制度要求,它在考核内容上,勤廉并重两手抓;在测评方法上,上下联动;在结果运用上,考核激励两促进,有机探索了让勤廉兼优的干部脱颖而出、让庸懒贪腐的干部无地自容的干部遴选任用和淘汰法则。 实现权力制衡,需要科学实施权力公开。没有公开就没有制衡。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应全面公开群众最关心最期盼的实质性权力事项,公开职权目录,让群众知道有哪些权力;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裁量权基准,用群众看得懂的语言让群众知晓监督的要素、流程。同时,对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规划、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按照公开程序及时公开甚至是同步公开;完善创新公开方式和渠道,作全方位、立体化公开。
实现权力制衡,需要强化社会监督。扩大权力运行的社会化监督,实现“体系外监督”与“体系内监督”的对接;建立网络舆情监控和回应机制,对网民反映的影响社会稳定、涉及党和政府形象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应第一时间在网络上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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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在网上作出回复,引导社会舆论,消除不良影响。还以村级“勤廉指数”测评机制为例,群众可以直接参与对干部的测评,充分行使对村务权力行使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自开展“勤廉指数”测评以来,共提出各类整改意见1432条,收到了强化正当用权、限制和约束不正当用权、预警腐败的效果。
法治社会,任何权力哪怕是微小的权力,都必须受到明确有效的约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权力不被滥用,有效地防止权力蜕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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