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
消防知识三级安全教育
兵团一建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7年元月
建筑工地是一个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的施工场地,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火灾隐患。特别是在工程装饰施工的高峰期间,明火作业增多,易燃材料增多,极易发生建筑工地火灾。为了提高消防应急能力,全力、及时、迅速、高效地控制火灾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事故损失和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保障国家、企业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利用施工现场三级安全教育这个平台,和各位工友共同学习施工现场消防的安全知识。
公司综合治理办公室是消防安全管理的主要部门,各工程公司及项目部应结合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由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司及各工程公司施工科监督各施工项目部严格按应急预案的要求执行。
一、指导思想
施工期间的火灾应急防范工作是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地一旦发生灾事故不仅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而且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为预防施工工地的火灾事故,要加强火灾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火灾原理及灭火基础知识及救援知识。增强员工的消防意识。
二、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第四十九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三、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总目标是通过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抢救受害人员是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是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的关键。由于重大事故发生突然、扩散迅速、涉及范围广、危害大,应及时教育和组织职工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必要时迅速撤离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在撤
离过程中,应积极组织职工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2、迅速控制事态,并对火灾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及时控制住造成火灾事故的危害源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任务,只有及时地控制住危险源,防止事故的继续扩展,才能及时有效进行救援。发生火灾事故,应尽快组织义务消防队与救援人员一起及时控制事故继续扩展。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针对事故和人体、土壤、空气等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检测等措施,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及时清理废墟和恢复基本设施。将事故现场恢复至相对稳定的基本状态。
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评估出事故的危害范围和危险程度,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做好事故调查。
四、施工现场的每一位员工都应做好防火工作:
1、自觉遵守消防法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知道本单位、本工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事故应急措施。
3、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消防技能,如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
4、发现火灾事故隐患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积极纠正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
5、掌握自防自救的基本技能,会报火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6、明确自己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的义务和责任,积极参加消防演练。
7、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器材,不得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8、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场所,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此外,《消防法》第5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五、各工程公司项目部的组织机构:
为确保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消防工作有序开展,各工程公司、项目部必须结合本单位、本项目实际情况,成立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
副组长:×××
成 员:××× ×××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各工程公司施工科。具体负责指导、检查各单位、项目消防安全工作。
六、不断加强施工过程中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1、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健立及落实;
2、施工现场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等火灾隐患场所以及民工宿舍用电、生火做饭等易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源头;
3、检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及安全生产落实情况;
4、检查消防器材配置及有效性情况;
5、易燃材料的管理等情况。
6、建筑施工高度超过30m时,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水源和自救的用水量,立管直径50mm以上,同时,保证有足够扬程的水压和每层设有消防水源接口。
7、材料堆放区、木工房、油库等易燃材料存放区,必须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8、检查工作要注重实效,按照“谁检查、谁负责” 的原则,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一般火灾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其他火灾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要制定相应措施,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期间的火灾隐患进行监控,同时,要做好火灾隐患的逐级上报工作。
七、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教育活动:
各工程公司项目部要利用横幅、版报、微信等形式,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报警、逃生自救常识,不断提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应急意识。有条件的工程要结合当前生产实际开展应急演练工作,不断施工现场的应急管理能力。
项目部可结合工程进度,开展一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教育职工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灭火技能,做到“三懂三会”即:懂预防措施,懂易燃品性质和消防设备性能,懂防火灭火知识;会灭火战术,会使用消防设备、器材。通过找问题、查隐患、定措施搞整改质量,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
八、加强火源管理:
焊接、切割作业前,管理人员必须勘察现场作业环境,排除危险因素,制定消防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在禁火区及其他危险因素较大的场所作业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措施,办理动火许可证后方可作业,没有针对性防火措施或风力大于五级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及动火监护制度:进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特别是外墙保温施工),要经有关领导批准,作业人员必须随身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做好现场防护后方可作业,作业时要远离易燃易爆品, 每次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了解周边环境的实际情况,逐项检查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并补充完善安全措施。动火作业应指派监护人,特殊环境情况下需派人携带灭火器材监护。
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吸烟,应作为一项铁的制度,严格执行,对屡教不改,多次在施工现场吸烟的相关人员除进行必要的罚款外,可以清除施工现场。
九、加强办公区及生活区的管理
现场食堂应集中设置,集中管理,不得私自在宿舍设置小食堂,同时要加强对煤气罐的管理。项目部要在现场设置茶水炉,及时对管理人员和农民工供应茶水,所有人员不得使用“热得快”等简易
设备加热开水。
针对公司、工程公司项目部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项目部必须立即处理和整改,认真做到处理隐患不过夜,对不按要求整改和落实的项目部,公司将按“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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