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 郭陶 ,职务 经理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 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 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 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企业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企业负责人: 郭维树 职务 董事长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 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三、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
(二)、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安全科长是管理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针对安全出车的任务,组织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防备措施;
(四)、每周必须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例会1—2次;
(五)、每旬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认真落实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复查工作;
(六)对发生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要及时上报给安全科科长,同时配合科长做好调查工作,认真、仔细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及时落实事故所造成的伤害及损失情况,从而对整个事故进行分析;
(七)参与车辆新购、小修、大修项目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运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八)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考核工作,具体负责新员工和转岗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检查本公司、安全教育情况。
(九)负责对公司的安全考核与评比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的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安全管理方法。
(十)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调查分析和上报工作,协助领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四、安全员岗位职责
1、领导、组织、督促、检查本单位员工严格遵守和贯彻上级 和本公司的安全运输法、制度和决定,对本单位安全运输负直接责任。
2、经常组织员工进行安全运输的思想教育,带头执行并教育员工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经常检查运输车辆、装卸设备、消防设备,使其处于良好 状态,保证正常运行。
4、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查也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
5、协助保险公司对一般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事故的上报工作。
6、督促运输部门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保健食品、检查指导职工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五、驾驶员岗位责任制: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 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遵守劳动纪律, 服从指挥, 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业务承接、调派操作规程:
1、严格按照公司的运营资质,规定范围受理承运业务。
2、认真核实受理承运的危险货物是否按照《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617-2004)规定包装。托运、承运的相关规定是否符合要求。
3、对委托方所托运的危险货物(介质)、名称、理化特性、防范措施的安全技术说明书或书面材料受理,确认工作。
4、必须验收确认其单证、货物无误、核实货物(介质)的装卸地点、时间。同时要核准本次/批承运危险货物是否符合承运车辆的运输资质。
5、在受理承运工作过程中,一旦发现托运方不按规定如实提供危险货物单据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货物时,应予拒绝承运。
6、在承运特殊危险货物时,应具有公安部门审定、核发的公路运输通行证。
二、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在运输途中驾驶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
2、运输途中应尽量避免紧急刹车,转弯时车辆应减速。
3、通过逐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
4、运输危货过程中,押运人员要密切注意车辆所装载的危险货物,根据危险货物性质时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同驾驶人员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5、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环保部门、质检部门报告,并应看好车辆货物,共同配合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
6、运输过程中需停车住宿或遇有无法正常运输情况时,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7、运输过程中如遇天气异变,道路路面状况发生变化,应根据所装载危险货物危险性,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遇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危险货物剧烈震落等,确保运输安全。
三、装卸管理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随车装载人员必须熟悉并撑握车辆核定装载货物的理化特性,装载原则、事故预防应急措施及现场处理的防范工作方法。
2、装卸作业前,车辆发动机应熄灭并切断总电源(需从车辆上取得动力的除外),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应采取防止车辆溜坡。
3、装卸作业前应对照运单,核对危险品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货物的安全说明书,安全标签、标识、标志等与运单不符合或包装破损,包装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货物应拒绝装车。
4、按调度指令确认本批配载的车辆,随车人员持有的各类专业证件要齐全,要核对货单和货物的数量、包装、标志的同一性,确认本批随车同行的危险货物安全卡的有效性以后,方可进入配载工作程序。
5、车辆应按照装卸作业的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作业区,并停放在容易驶离作业现场的方位上,不准堵塞安全通道,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管理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卸车辆与装卸中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6、车辆装卸作业时,装卸作业现场要远离热源,通风良好,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严禁使用明火照明,照明灯应具有防爆性能。易燃易爆货物的装卸场所要有防静电和避雷装置。
7、装卸作业时应根据危货包装的类型、数量、体积、重量等情况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轻装、轻卸、谨慎操作。
8、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应先关好车厢板或栏板,若车厢板或栏板在原地关不上时,应有人监护,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9、装卸危货的托盘,手推车应尽量专用,装卸前要对装卸机具进行检查,装卸危险货物时装卸机具的最大装载量应小于额负荷的75%。
10、装卸完毕后,作业现场应清扫干净,受到危险货物污染的车辆,工具应按JT617-2004中附录中车辆清洗消毒方法洗刷和除污,危险货物的撒漏物和污染应送到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