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发生 纠纷发生所在科 患方直接投诉到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 (医务科) 科主任主动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医务科接待,了解患方诉求,登 经科主管解释沟通无效的或可记备案,与患方进行初步沟通 纠纷妥善解决 能存在医疗损害的 医务科通知科主管参与沟通解 及时上报纠纷办,当事医务人释工作,当事医务人员或科主科主任组织科内讨论, 员或科主任写出相关书面材料 任写出相关书面材料 总结教训,提高工作质 医务科进行调查核实,拿出初步处理意见 医务科必要时通知安保部门介 入,或请求当地派出所干预,不能即刻解决的,报医纠纷妥善解决 患方出现七种行为(见备注)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 时,可拨打110报警 医务科按照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意见、建 议,形成最终处理决定(备案) 患方不满意医院的处理决定 医患双方妥善协商解决 医务科告知患者医疗纠纷处理 其他四条途径 第三方人民调解委调解;司法解决
备注:
1、 医疗纠纷处理四条途径:医患双方协商;第三方医疗调解委调解;司法解决。对患方索赔一万元
以上的医疗纠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与患方协商解决。
2、 患方出现以下7种行为时,可拨打110报警: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私拉
横幅、违规停尸、聚众滋事、围堵大门或重要入口影响人员正常进出的;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侮辱、威胁、恐吓、殴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毁损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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