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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元帝纪(2)全文

2022-09-10 来源:好走旅游网
汉书·元帝纪(2)全文

夏四月丁巳,立皇太子。赐御史大夫爵关内侯,中二千石右庶长(1),天下当为父后者爵一级,列侯钱各二十万,五大夫十万(2)。

(1)右庶长:爵名,第十一级(2)。五大夫:爵名,第九级。

六月,关东饥,齐地人相食。秋七月,诏曰: 岁比灾害,民有菜色(1),惨怛于心(2)。已诏吏虚仓廪,开府库振(赈)救,赐寒者衣。今秋禾麦颇伤。一年中地再动。北海水溢,流杀人民。阴阳不和,其咎安在?公卿将何以忧之?其悉意陈朕过,靡有所讳。

(1)菜色:无粮而食菜,人脸变成青灰色。(2)惨怛:忧伤,悲痛。

冬,诏曰: 国之将兴,尊师而重傅。故前将军望之傅朕八年,道(导)以经书,厥功茂焉(1)。其赐爵关内侯,食邑八百户(2),朝朔望(3)。

(1)茂:美。(2)八百户:《萧望之传》作 六百户 。(3)朝朔望:朔(初一)望(十五日)之日朝见,其它时间则免朝。

十二月,中书令弘恭、石显等谮望之,令自杀(1)。

(1)萧望之尝请罢中书宦官,故石显怀恨而谮害之,详见本书卷九十三《佞幸传》。

三年春,令诸侯相位在郡守下(1)。

(1)诸侯相:指诸侯王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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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崖郡山南县反(1),博谋群臣。待诏贾捐之以为宜弃珠崖(2),救民饥馑。乃罢珠崖。

(1)珠崖郡:郡治都县(在今海南岛海口市东南),自前110年至前46年。(2)待诏:汉代徵士,凡优异者待诏于金马门,听侯封赏拜授。贾损之:本书卷六十四有其传。

夏四月乙未晦(1),茂陵白鹤馆灾。诏曰: 乃者火灾降于孝武园馆,朕战栗恐惧。不烛变异(2),咎在朕躬。群司又未肯极言朕过,以至于斯,将何以寤(悟)焉!百姓仍遭凶厄(3),无以相振(赈),加以烦扰乎苛吏,拘牵乎微文(4),不得永终性命,朕甚闵(悯)焉。其赦天下。

(1)乙未晦: 晦 字衍。 乙未 乃是月十一日,非晦日。(2)烛:照,明。(3)仍:频。(4)微文:隐约不明之文。

夏,旱。立长沙炀王弟宗为王。封故海昏侯贺子代宗为侯。

六月,诏曰: 盖闻安民之道,本繇(由)阴阳。间者阴阳错谬,风雨不时。朕之不德,庶几群公有敢言朕之过者。今则不然,偷合苟从,未肯极言,朕甚闵(悯)焉。永惟烝庶之饥寒(1),远离父母妻子,劳于非业之作(2),卫于不居之宫(3),恐非所以佐阴阳之道也。其罢甘泉、建章宫卫(4),令就农。百官各省费(5)。条奏毋有所讳。有司勉之,毋犯四时之禁。丞相御史举天下明阴阳灾异者各三人。 于是言事者众,或进擢召见,人人自以得上意(6)。

(1)烝庶:庶民。(2)非业:非生产事业。(3)卫:守卫,警卫。(4)罢:罢减。(5)省费:节省费用。(6)上意:天子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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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三月,行幸河东,祠后土。赦汾阴徒。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鳏寡高年帛。行所过无出租赋(1)。

(1)行所过:天子行幸所过之处。

五年春正月,以周子南君为周承休侯(1),位次诸侯王(2)。

(1)周承休侯:姓姬名延年。(2)位次诸侯王:位置排在诸侯王之列。

三月,行幸雍,祠五畤。

夏四月,有星孛于参。诏曰: 朕之不逮,序位不明(1),众僚久旷(2),未得其人。元元失望,上感皇天,阴阳为变,咎流万民,朕甚惧之。乃者关东连遭灾害,饥寒疾疫,夭不终命。《诗》不云乎? 凡民有丧,匍匐救之(3)。 其令太官毋日杀(4),所具各减半(5)。乘舆秣马,无乏正事而已(6)。罢角抵、上林宫馆希御幸者、齐三服官、北假田官、盐铁官、常平仓(7)。博士弟子毋置员,以广学者。赐宗室子有属籍者马一匹至二驷,三老、孝者帛,人五匹,弟(悌)者、力田三匹,鳏寡孤独二匹,吏民五十户牛酒。 省刑罚七十余事。除光禄大夫以下至郎中保父母同产之令(8)。令从官给事宫司马中者(9),得为大父母父母兄弟通籍(10)。

(1)序位不明:任人不明。(2)旷:旷职。(3)《诗》云等句:引诗见《诗经 邶国 谷风》。匍匐:这里是竭尽全力之意。(4)日杀:日日宰杀。(5)所具:指供应的饮食。(6)正事:承担供祭祀巡狩之事,而非游猎。(7)三服官:汉官名。主作皇帝冠服,在齐地。北假:地名。在今内蒙古包头市以西、阴山以南。汉在此置田官,掌管屯田。(8)除 令:旧时有相保之法,一人有过,其他亲人皆当坐之;今为郎中以上官吏除此令。同产:指兄弟。(9)从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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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侍从天子之官。宫司马中:宫中及司马门中。(10)通籍:汉制,将记有姓名、年龄、身份等内容的竹牒,挂于宫门,经核对乃得入宫。此名籍即称通籍。

冬十二月丁未,御史大夫贡禹卒。

卫司马谷吉使匈奴(1),不还。

(1)卫司马:卫尉八屯之卫司马。

永光元年春正月(1),行幸甘泉,郊泰畤。赦云阳徒。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高年帛。行所过毋出租赋。

(1)永光元年:即前43年。

二月,诏丞相、御史举质朴敦厚逊让有行者,光禄岁以此科第郎、从官(1)。

(1)诏云云:始令丞相、御史大夫推举质朴、敦厚、逊让、有行者四种人以擢用之,又令光禄勋每年依此科对郎与从官进行考核,定第高下,察知贤否。

三月,诏曰: 五帝三王任贤使能,以登至平,而今不治者,岂斯民异哉?咎在朕之不明,亡(无)以知贤也,是故壬人在位(1),而吉士雍(壅)蔽(2)。重以周秦之弊,民渐薄俗,去礼义,触刑法,岂不哀哉!由此观之,元元何辜?其赦天下,令厉(励)精自新,各务农亩。无田者皆假之,贷种、食如贫民(3)。赐吏六百石以上爵五大夫,勤事吏二级,为父后者民一级,女子百户牛酒,鳏寡孤独高年帛。 是月雨雪,陨霜伤麦稼,秋罢(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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