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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的司法解释

2022-06-24 来源:好走旅游网
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的司法解释

去进行商品房的买卖时,是需要确定协议的内容,也需要去房产局去进行登记,这样才算是真正的房主,那么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的司法解释?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的司法解释

认购协议定金一般不能退。但若因卖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房定金未签认购书可以退吗

买房定金未签认购书购房者毁约的不可以退;因特殊情况政策变化天然要素等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售房者毁约的,定金可以退回双倍。 三、商品房买卖签订认购协议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签合同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合同中的空白条款 在签订合同时,在一些条款下面,会有空白条款的存在。有一些空白条款需要双方确认后填写或者需要特殊注明的,但有的开发商会告知购房者合同是同一版本,有的空白地方可以不填,这样开发商就有可能在空白地方做手脚。 因此购房者如果确实没有特殊说明,可以在空白地方划一道斜线表示此处无内容,以免给开发商留下可乘之机。 二、补充

协议中的义务与权利是不是对等 补充协议是对购房合同的补充,一般会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很多合同中没法明说的约定。 有些开发商会在此时玩起了文字游戏,比如开发商会约定自己的违约责任是月的万分之几,购房者的违约责任变成了日的万分之几,一字之差,违约款就相差很多倍。 在签合同时,需要重点关注补充协议中的责任划分是否合理,不要让自己吃亏。 三、违约责任和赔偿约定 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和赔偿约定,需要大家重点关注。在整个购房流程中,时刻都有可能出现违约行为,一旦出现违约,法院判定责任及赔偿,首先参照的是合同中的约定。 四、交房日期与交房标准的约定 交房日期是开发商将房子交给购房者的最后期限,交房标准是在交到购房者手中时,房子的配置标准。 交房日期是购买期房的小伙伴需要注意的,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合同中的交房日期是判定是否逾期的重要标准。

以上就是我为您介绍的关于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的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对于认购书的一个司法解释其实适合合同相类似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学习律师处理,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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